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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后悔   第七十 ...

  •   第七十二章后悔

      玉米大丰收,除了留作来年的种子以外,剩下的玉米一部分晾干,做玉米面,一部分制淀粉、酿酒,玉米秸秆还可以喂牲口。

      丰收的喜悦,让整个二保小都喜气洋洋。

      “额就说了,冯老师跟小孟姐姐在搞对象吧!”牛芬芬坐在教室对面的洋槐树下,边啃玉米,边说话。

      “你上次不是说,是白孟,不是冯孟吗?”王庆德把一球玉米啃了一半。

      “那都是哪年的老黄历了?”牛芬芬满不在乎。

      “你说为啥不是白孟了?你不是说白警卫员又俊,说话又好听吗?”

      “你懂啥,说话好听是次要矛盾,额娘说了,外前人(男人)好不好,要看有没有担当,这是主要矛盾。”牛芬芬用两颗门牙啃玉米。

      “啥叫担当?”王庆德真诚发问。

      “担当就是……就是……那天下大雨,冯老师去找小孟姐姐,鬼子来了,也不怕。”牛芬芬真会说话,我就喜欢听她说话,尽说大实话!

      “那天白警卫员也跟大伙上山了呀!要是遇到鬼子,白警卫员指定一脚一个,冯老师还是他同人一起抬下来的呢,你咋不说他有担当呢?”王庆德把啃干净的玉米芯随手扔在树底下,没有公德心!我怎么教他们的?把我的话当屁放了?

      “你懂啥子?那冯老师最先上去的,额要是小孟姐姐,额也喜欢冯老师。”牛芬芬啊,牛芬芬,真是个聪明机灵的小丫头,不愧我这么喜欢你!

      “那是白警卫员住得远,要是白警卫员也住学校,他指定比冯老师跑得还快。”

      “那就没法子了,”牛芬芬双手一摊,“老天定的,月老牵线。”

      “那你不是说冯老师之前都不跟小孟姐姐说话了吗?咋又好上了?”王庆德吃完自己手里的玉米,眼巴巴盯着牛芬芬的。

      “爱,不讲道理!”

      “咋就不讲道理呢?不讲道理讲啥?额大说了,不讲道理的都不是好人……”

      孟秦跟我说,她晚上要找老师讨论课题,让我别等她。我猜测她要挨骂,果然如此。

      “阿秦,你不好这样的,我同你父亲多年好友,看着你长大的,你不喜欢阿铭都得的,我们不逼你的,也是希望你找个好归宿,但是你不可以这么草率的。”陈教授语气很激烈。

      “没有草率……”孟秦被训得不敢高声说话。

      “没有草率?你同那个冯什么,才认识几个月?五个月多?你就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说要组建家庭?这么大个女仔,怎么可以这样?你知不知他家里几口人,什么情况?万一他骗你呢?我同你朱老师都会好为你忧心!”

      “哎呀,他不是那样的人。”

      我想进去解释,但是我确实解释不了,我的身份都是造假的,家庭出身万一被细查,那就麻烦了。但是留孟秦一个人面对疾风骤雨,我也做不到。

      “你陈老师讲得对,现在新时代,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不是唯一的选择,但是你好歹通知父母一声,我们算你半个爷娘,你讲也不同我们讲一声,我们的心都好痛噶。”

      “我不是有意瞒你们,是没来得及……不知道怎么提……”第一次看孟秦低声下气成这样。

      “嗨呀!你真是要气死我,得啦得啦,女仔长大了,不用我们这些老的操心啦……”接下来就是一串晦涩难懂的广东话,语气强硬。

      我转身走开,不知道往哪去,脚驱使我往前一直走。

      我真的后悔了,我不该这么自私,如果一开始我不抱着拿功勋的目的接近她,我现在还能进去坦白我的真心,毕竟那是纯粹的;如果一开始我不隐藏身份,我就是李涯,是和她对立面的特务,我连真心也没机会剖开给她看。

      可是现在,她选择的是冯剑,她喜欢的是二保小的冯剑,不是从天津来的李涯。那在她面前,我展现的,究竟有几分是冯剑,几分是李涯?

      我踱步,影子跟在我身后,我们在月光下的稻田行走。谷穗已经曲眉折腰,沉甸甸的,几乎要压进水里。蟋蟀的叫声已经稀微,天气冷下来,它们很快就会死亡。

      延安的夏天结束了,我不知道冯剑还能活多久。

      我庆幸我的任务,是只蛰伏,所以目前我没有传递过太多有效情报,但是不代表我没有往外递过消息。

      如果有一天,我要走了,她怎么办?一个和特务搅在一起的女人,他们会怀疑她的,她的所有学习成果、工作成绩,都会被认为是别有用心。甚至会被这些对她心存感激的人怀疑是另有目的。

      到时候,她怎么办?

      她会同意跟我一起走吗?她会同意放弃这里的一切吗?

      会的吧?红区的土地是土地,白区的土地难道就不是土地了吗?

      红是红,白是白,如果红白一色,那冯剑在这里做什么?如果她第一次见到的,是李涯,她还会说和李涯组建家庭吗?

      我后悔了,万分悔,我为什么要这么自私?用一颗真心做筹码。特训班没有教过,色诱的代价,是可能会丢掉自己的心啊……

      可能,这对他们来说,不过是从一条旗袍上起身,又伏到下一条旗袍身上,旗袍只不过换了颜色,他们并不在乎旗袍的内里究竟是绸面,还是细棉布。

      我确实是个到哪都格格不入的人,我开始庆幸我这种格格不入,即使在官场升不了官,发不了财,我也无所谓。

      她会同意和我一起走的吧?会的吧?我求她,我恳求她……或者,我永远都不要被启用,就做一枚摆设,安静地呆在棋盘边缘,一直留在延安,也算是为党国尽忠了。

      夜好静,静得风萧萧,水潺潺,我的心跳在这片土地上,也格外突兀。我祈祷,让我一直潜伏下去,不要被发现,我就做冯剑,她身边的冯剑……

      如果有那天,她会跟我走的吧?以命相胁呢?我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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