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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灰烬之家 烧光!烧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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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眼看见大哥吻上一个娇小Omega的嘴唇时,我坐在角落里挑眉,用手机记录下了这一切。
我眼里没有任何不快,喝着最常点的荔枝酒,反复观摩那段视频,全是对抓奸顺利的自得感。我终于可以名正言顺离开他了。
孔凌从接吻,到喝酒,到接吻,再到将另一个醉汉的头砸在墙上摩擦,最后搂着那个嗲声嗲气的Omega离开酒吧。从始至终都没有发现我。
我手指轻敲台面,更加愉悦,我隐藏得太好了。
怪不得大哥最近总是推脱我去喝酒的邀请,还让我也少去,美其名曰会喝坏胃。
原来是在这儿等着我。
在他走后我扯掉长长的假发,又点了一杯荔枝酒,从角落里的位置换到吧台中心,众人这下发现了我,狂欢声比孔凌在场时还要大,几乎掀翻屋顶。
我和大哥都爱来这家酒馆,他口味很挑,但这家酒馆的酒味道很正,所以尽管百希市有成百上千的著名酒吧,他就只爱来这一家。
从前我们总是一起来,他喜欢的东西我都喜欢,我很宠他。
我们曾是酒馆里长明不灭的星,但大多数观众对我的印象更加深刻。我承认我的容貌能与孔凌那双深邃的双眼媲美,但真正助我声名鹊起的是酒馆里最刺激的小游戏。
那天我喝高了,心里十分不痛快,特别想找个地方发泄情绪。于是挤进乌泱泱的人群,对着Beta荷官伸出五根手指,荷官停顿了一下,饶有兴趣地看了我一眼。
“五颗吗?祝您上路,先生。”
五颗子弹被安进左轮手枪的弹巢转了一圈,滑到我手边,我没有丝毫犹豫,微笑地看着荷官,对着太阳穴就是一枪。
空枪过后,全场欢呼。
“运气不错,先生。”可能是在我之前见过塞五颗子弹并且成功的幸运儿,荷官没有表现出多惊讶,一脸平常地向我索要手枪。
我估计他都没有认出我就是那个常与孔凌站在一起的Omega。
但欢呼声不够大,荷官的反应也不合我意。我要比孔凌多一倍的声潮。
指尖拨动弹巢,六枚子弹快速旋转起来,这次抵在了嘴里。
全场寂静,荷官震惊地看着我,欲言又止。
“咔嚓”。
“亲爱的,为什么这么惊讶,难道打算给我双倍奖金吗?”
我用手帕擦了擦带有余热的枪口,故作优雅地递还给他。
那是我第一次玩轮盘赌,没有经验,不会出千,喝醉了带着一身的热血就上去了。
当天晚上孔凌大发雷霆地把我按在床上,疯狂打我的屁股施以惩戒,逼着我保证不会再去碰那该死的左轮手枪一下,否则就拧断我开枪的手。
我很享受被他管教的滋味,但那天我得到的疼痛比我过去好几年拥有的都要多,多到我开始受不了,浑身发热,泪眼婆娑地喊停。
他不停,我只好一拳砸在他脸上,逼他停下。
那一拳打得他得了脑震荡,直到现在都会偶尔头晕。但这都是他应得的,我将他送到医院后冷冷地咬住他的喉咙,我有尖锐的鲨鱼齿,只要多用力一分,可口的鲜血就会顺着我的口腔溢进身体。
但我没有,因为我爱他。松开孔凌的脖子后,我扶起他半边身子舔了舔他的腺体。
自那以后,大哥对我开始了长达两年的冷暴力。
或许Alpha都钟爱娇弱胆小的Omega,孔凌也不例外,用家里仆人的话来说,我是Omega的耻辱,是与大势所趋背道而行的,唯一的例外。
就连发情期时的信息素都充斥暴力嗜战的气息。
他们因为恐惧而颤抖的交谈声是这世上最美妙的音乐,我躲在窗帘的后面,再在他们交流甚欢时突然走出来打招呼,他们就会像蚂蚁遇见暴雨一样四散奔逃。
尽管我才是这个家真正的主人,他们总对我避之不及。
不过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不用累赘的亲热,我要下人对上人的敬畏。
与我亲热的人,有孔凌一个就够了。
本来是够的。
可是现在,这个看上去连□□都困难的小情人,竟然夺走了孔凌对我的偏爱。
其实小情人只是一部分原因,更大的问题出在孔凌身上,是他意志不坚,坏了道心。
根源在于孔凌。对。
“边少爷!”恍神之时,聒噪的声音在耳边炸开,一个上身赤裸的Alpha在我旁边坐下,“你来得真不巧,孔少爷刚走,带着他的小宠物。”
我看着这个Alpha,他的胸肌很大,大到令人作呕。不如孔凌的胸肌轻盈有力。
看得我都喝不下去了,剩下的半杯荔枝酒尽数泼在那肥厚的肌肉上,Alpha震惊地后退两步:“别以为你是孔凌的人你就可以……”
空酒杯也顺势砸在他头上开出了花,他终于安静了。
拨开人群走出嘈杂的酒馆,缓缓吐出一口浊气,天上的月亮很圆,照得我和身后的酒馆无处遁形,我猜今天是十六。
我狠狠踢向路边的石子,小石头划出一道漂亮的弧线后埋进草堆。
太轻了,我需要踢到或是打到更重更有分量的东西才能完完全全宣泄出来。
所有人都认为我是他孔凌的附属品,包括但不限于家里的仆人,酒馆里的客人,我怀疑方圆十里随便挑一个摊贩出来他都会说“我属于孔凌”这种话。
仅仅因为我是一个Omega。
可怜孔凌大概忘了我怎么将他从那条充满死鱼烂虾味道的小巷子里带出来,怎么一点一点帮他清洗掉泥污,为他换上干净衣服,给予他身为“人”的尊严的。
而现在,十几年过去了,他竟然敢对我冷暴力,竟然敢领着小情人去到我们共同标记过领地的酒馆,当着全酒馆人的面高调接吻,简直是对我赤裸裸的挑衅。
握着手机里留存的证据,我冷笑一声,想我是时候做点什么了。
我的心脏一抽一抽,酸酸的。我低头摸过去,难道它在为我伤心?
既然大哥不再爱我,那我便不再出现在他眼前。
我的父母死得早,我又不会经营公司,所以这份烂活交到孔凌手里,当做我捡他回家的报酬,我负责盯着手机账户里越来越多的余额顺带夸他工作时的样子特A。
现在,公司和房子我不要了,有孔凌在的地方我一刻都不想待。
但是在离开之前,我要让他记住我,永远记住我。
“边少爷……边少爷……边奇先生!”
闻声回头望去,一个小小的身影从后面追上来,手里拿着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远看像一个人头。
“边先生……您的假发落下了。”小男孩气喘吁吁地举起凌乱的假发。
我愣住了,我认得他,是所有侍应生里年龄最小,个头最小,说话声音最小的那一个。
我一般叫他小偷或者小贱人,因为我曾经开过家里一卡车的发霉面包扔进垃圾山,第二天我去看的时候面包已经少了一半。
他家就住在垃圾山边上,或者说那辆卡车边上,用四根木棍和一块塑料布搭起来的不足五平米还常常漏水的雨棚里。
不论我叫他小偷或者贱人,他从来不生气,确实很贱。
“我戴过这顶假发吗?”我插着兜问他,“给你踢着玩去吧。”
他还穿着侍应生的衣服,严谨地正了正胸口的领带:“放心吧边先生,除了我没有人认出你戴假发的样子来。”
“不是这个原因。”我看着他,“他被你的手碰过,已经脏了。”
小孩愣住那一瞬间的表情被我捕捉到了,我的嘴角正要上扬,他又很快笑道:“那我拿走了,欢迎您下次光临!”
嘁,无趣,这都能笑得出来。
随后他小步往回跑去。
他还不知道,已经没有下次了。
任何人都不知道。
我突然喊住他:“小贱人,你想不想看一场空前绝后的烟花秀啊?”
他停顿一刻,惊喜地回过头,快步朝我走来,对着我的脸不停点头。
这种讨好臣服的行为戳到了我的爽点,我满意地笑起来:“就在后天,让你看个够。”
第二天深夜,庄园里每一个角落的烟雾报警器都响了,所有熟睡的仆人管家一窝蜂从大门里挤出来,聚集在庄园外的草坪上,在月亮下面窃窃私语。
“什么情况?”
“庄园里出什么事了?”
“两位少爷还没有出来,谁进去喊他们!”
“孔少爷昨晚没回来,至于边少爷……算了吧。”头发花白的老管家小声沉吟。
我原本穿着整洁的燕尾礼服,躲在花园里高高的一丈红中,想在孔凌出现时对着他愤怒的脸庞予他一个优雅的欠身。
听到这话我掸去头顶的花瓣站到老管家面前看着他。
老管家惊恐得一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只能发出干燥的呼吸声。
真败兴,管家知道的事我竟然不知道。
我不免为孔凌感到可惜,他今晚没有回来,那就是看不到我送给他的如此壮丽的景色了。
我掐住管家的下巴:“把你今天看到的听到的说到的,原封不动地告诉你们的孔少爷。”
管家浑身都在抖,一把老骨头快要摇散架了。我扯着他的脸向下拉了两下,代替他答应。
下一秒,庄园内部发出一声沉重的闷响,随即又是一声,又是一声,此起彼伏,摧毁了建筑的内部,像野兽的咆哮,地动山摇。
人群里不知是谁发出了慌乱的叫声,我回头欣赏,整个庄园几乎是瞬间升腾起熊熊烈火,高温使得眼前的建筑在我面前变形扭曲。
后退几步,庞大的庄园在短短几分钟内陷入火海,在黑夜里熠熠生辉。
没人可以救得了这火,炸弹引爆的瞬间巨大的冲击力震动了我提前布置好的哥德堡机械装置的开关,打翻了所有油桶。
人群瞬间作鸟兽散,只有我一个人站在这堆燃烧的建筑前,拍下了庄园最后的照片。
两年,像我这样优秀的人,为他忍了两年,以为他会回心转意地看我一眼。
事实证明,再深情的A,他们的真心也不过比路边的死老鼠要高尚一点。
属于我和孔凌大哥的回忆不会再有了。
庄园大门前有一条小溪,我脱下燕尾服跳进溪水里,减轻被火焰烘烤的疼痛。
我最终没有让那个小屁孩过来看,因为垃圾山离我太远了,而且又脏又臭,没人会愿意为了这么个无聊的约定搞得一身味。
顺着溪流游了一阵,最后望向那座建筑,夜幕下像一个妖艳的仙女在跳舞。远处传来消防车乌拉乌拉的声音,我知道这无济于事。
我们做过爱的卧室,共进晚餐的餐厅,听过雨的书房,散过步的花园,我们的二十几年,变成了一把大火。
当天夜里,我便坐上飞机,离开了这个荒唐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