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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Chapter 13 “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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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是,凭什么……凭什么抓我!我都说了我没有杀人!”周虎猛地捶着桌子,椅子腿蹭着地面发出刺耳的声响,两个值守的民警立刻上前按住了他躁动的肩膀。
他拼命挣扎着,脖子胀得通红,唾沫星子顺着嘴角往下淌:“你们这是诽谤是诬陷!我没杀人,你们却要强行拘留我,我不服!我要告你们!
“闭嘴!——就算你说的是实话,你没有杀人,但是你在死者死亡后破坏了尸体衣着的完整度,给警方调查带来麻烦就等于犯法,你懂了吗!”
“不要让我再重申第二遍!”沈砚眼底瞬间燃起一簇无明火,眼尾都因为这份愠怒微微泛红。
他没有给对方任何喘息的机会,直接以极其凌厉的言辞狠狠回怼过去。
一向冷静自持的沈队长猛然起身,椅腿与大理石地板摩擦出令人牙酸的“吱呀”声。
他双手撑在桌面上,手背青筋暴起,修长的指节因为用力过度泛出惨白。
他微微歪头,眼神跟萃了毒的刀子一样直刺到周虎身上。简直气场全开,低气压使周围的气氛降至冰点,让在旁站着的裴望都感到一阵恶寒。
这股威慑力压得周虎不敢再放肆,只能悄悄地在对面坐着。
此时,蔺寒雨推门进入。
他手里拿着三份化验单还有一份口供,脚步有些急切,但没有发出太大的声响。
“沈队,先停一下。”蔺寒雨把单子放在沈砚眼前,他的声音不大,但足以将沈砚的视线从周虎身上移开。
一份是钥匙表面纹路以及本身的鉴定报告、一份不明液体检测报告、一份室内气体检测报告还有一份张顺在医院补录的口供。
沈砚的目光扫过纸面,刚才还凝在脸上的戾气很快收了回去,只留下指尖还轻轻扣着桌沿。
他快速翻完几张纸,眉峰一点一点往上挑,停在张顺补录的那份口供上,指尖点着“引魂”两个字顿了两秒。
蔺寒雨率先开口便:“周虎,你在进三号仓库后有没有闻到什么气味?”
周虎愣了一下:“嘿,好像还真有。是有股味儿,像烂水果,还腻腻的,我还以为那是谁把食品货堆在这里,货坏了。”
“不是货坏了。”蔺寒雨指了指单子上的数据,“是二甲基汞和这些东西产生了化学反应。这东西不是普通的毒药,不用刻意动脑子投放,只需要让它的有害气体被人吸进身体就足够了。
蔺寒雨见沈砚不相信继续道:“有一个贴切的真实案例:1996年8月,达特茅斯的凯伦·韦特哈恩教授操作二甲基汞时,两滴液体隔着乳胶手套渗入,当时无任何感觉。几周后她体重掉了7公斤,走路摔跤,误以为只是太累;数月后开始出现幻觉,视力模糊,开车险些出车祸,最终无法正常说话。从接触到出现幻觉间隔了数月,而且血肉会被腐蚀。
二甲基汞的特点是不会立刻发作,它先穿透血脑屏障,缓慢侵蚀神经系统,当人察觉出异状时大脑已经受损。
这个延迟对本案特别关键。二甲基汞本身穿过血脑屏障的速度很快,但它需要几天时间在体内代谢成甲基汞,才能与神经细胞蛋白结合并造成实质性损伤。
所以死者至少在屋里待满了两个小时,吸入的毒物量足以让他在当晚出现急性反应,但如果在场的人第二天才发现尸体,中间这段时间,更何况他们身上多少有未愈合的伤口——那么死者经历了什么,说了什么,做了什么——就成了一个巨大的盲区。
蔺寒雨那句“死者当时已经失去行动能力了,呼吸衰竭”,可以再往前推一步:在那之前,死者很可能已经出现了幻觉或极度躁动的状态。
他可能对着空无一人的房间说话,可能把窗户当成门往外爬,可能突然惊恐发作等反应。
周虎说他进屋时“闻到一股烂水果味,有点甜腻腻的”——那是二甲基汞本身的气味,但死者在那之前闻到的、看到的、经历的一切,周虎完全不知道。
沈砚静静地听着蔺寒雨分析:“那这又何钥匙还有那瓶不明液体有什么直接关系?”
“蔺科长的意思是这个瓶子里装的是什么不重要,但绝对不是平常药店里买到的医用药水,他是多种化学成分组合而成的母液。”裴望看着报告说出了自己的见解。
“对,裴望说的没错。”蔺寒雨一边说一边在化验报告上面画圈,“这瓶母液里的成分至少有三样:汞盐、□□、□□……这些东西本身毒性不大,不足以致命。
有两种可能:“一种是甲基汞体、□□/四甲基锡,这些物质让甲基与汞融合。还有一种就是溶剂、甲醇、丙酮或者其他含氯的物质将它们融合在一起,这样让液体更容易渗进钥匙和血液中。”
他还在纸上重点点了出来。
“那也就是说钥匙上的铜离子和锌离子,是催化剂。它们将□□中的甲基分解出来,给了汞盐,然后产生了二甲基汞。”沈砚顺着解释道。
“对,钥匙不是“粘了药水”才有反应,它本身就是反应器。”
“警官,你们讲的这些都和我没关系啊,你看这位警官都说了这事和我没多大关系,您就放我走呗。”周虎趁机混水摸鱼。
沈砚没理他:“所以这瓶东西本身不致命?”
“对。”蔺寒雨放下笔,“他是载体,就好比你拿两种洗衣粉兑在一起,但用哪个都行,但一旦混在一起就会产生□□。那瓶液体就是这个道理。”
“它本身可能只会让人产生生理不适,但一旦碰到钥匙就会产生更为严重的反应,那就会致命。”
裴望补充:“那这个人没事,应该停留在现场的时间不长,吸入量少,所以幸免遇难。”
沈砚盯着化验单看了几秒。
周虎一直试图引起他们的注意,在发现警官们都不理他;只好泄气,安静地坐着。
终于沈砚想通了整个案子的过程,才姗姗开口:“现有别的证据,证明你与此案关联不大,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罚款,应前有隐瞒行为,处十五天拘留。”
……
沈砚把报告签完字,递给裴望。
裴望翻了翻:“沈队,物证来源……还空着。”
“空着吧。”沈砚站起来,拿起外套,他知道事情还没结束。
裴望没再说话,他看出了队长眼底的担忧,没在问,默默的拿着报告,带上门。
这起案件凭借多方面科学依据正式办结,沈砚将所有案件资料、证据连同【血符案】结案报告一并上交怡安市市局,本案以专案组的名义正式归档,并在公安局官网发布了相关声明。
同时,盛远集团董事长——姜令仪代表集团发文以表祝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