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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手铐 六月三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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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三号,周一,早晨八点四十,张志在化验室做氨氮比色,比色管刚放进仪器,门开了。
进来四个人。两个穿警服,两个便衣。带头的警官出示证件:"张志?我们是市局经侦支队的。你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依法传唤,跟我们走一趟。"
化验室里所有人都停下了手里的活。陈国栋从里间出来,站在门口,手里的滴管还在往下滴水。
张志摘下乳胶手套,摘得很慢,一只,又一只。然后他解下白大褂,叠整齐,放在椅背上——这是他在药厂养成的习惯,离开岗位,工作服要叠好。
"陈师傅,"他说,"三号比色管再等五分钟读数,超时就作废重做。另外废液间的过期的铬试剂,月底前记得申报,别压到下个月。"
陈国栋嘴唇动了动,没出声,重重地点了点头。
张志转身,走向门口。经过曹坤身边的时候,曹坤站起来,一脸痛心:"兄弟,这……这是有什么误会吧?"
"是误会。"张志看着他,很平静地说,"会澄清的。"
他走出去的时候,整个化验室鸦雀无声,只有通风橱的嗡嗡声。
——
审讯持续了十一天。
张志很快发现,对手把局做得比他想的还细:志远教育的对公账户里,那三笔"咨询费"的入账凭证上,付款方赫然是润泽环保——银行流水的电子回单是可以伪造后混入案卷的关键一环,但真正的杀招是润泽环保出的"情况说明"和三个"经办人"的证言,白纸黑字,指认张志"以举报数据相要挟,索要好处费"。
要挟、索贿、入账。链条闭合。
而张志手里的自证材料——当时的合同、发票、原广告公司的记账联——调取时"因账套损毁、无法提供"。他的银行流水被逐笔翻检,凡是张强转给他的钱,都成了"赃款回流"。
第七天夜里,审讯他的换成了一个年轻些的警官,问完笔录,收材料的时候,忽然低声说了一句:"张志,我查过那个广告公司。注销了,注销前三个月,法人变更过。"
说完他就走了,像什么都没说过。
张志坐在讯问室里,看着天花板,心里那根线终于连上了。他给自己列过一张名单,按"谁能接触我的抽屉"排序:化验室的人、档案室的人、人力的人。而按"谁能拿到润泽环保的假证言"排序,名单只有一个交集。
他不愿意信。可是职业训练教会他的第一件事就是:证据不信愿望。
——
案子九月开庭。
开庭前两天,看守所会见室,律师是张强花钱请的,姓周,五十多岁,头发白了一半。他见面第一句话是:"家属让你认罪认罚,争取缓刑。"
"我不认。"
"张志,我跟你哥收同样的钱,但我要说真话。"周律师把卷宗摊开,"三份证言,两份银行回单,一份情况说明。你的反驳证据:零。合同发票'损毁',你哥的钱被解释成赃款回流,你母亲住院的票据只能证明你缺钱——缺钱,就是动机。"
"数据是真的。"张志说,"夜间进水异常是真的,槽罐车是真的。"
"那就更麻烦。"周律师看着他,"你的信指控的是偷排。现在判决书只要写上一句'经查,其反映的水质数据问题不属实'——张志,你知道这句话是什么吗?是把你的罪,变成他们清白的证明。"
张志沉默了很久。
"我要在最后陈述里,把数据分析念一遍。"他说,"二十三页,我背得下来。"
"法庭会让你念吗?"
"他们会记录在案。"张志说,"周律师,我不指望这个案子赢。我指望十年、二十年后,有人翻卷宗的时候,能看见有这么一页。"
周律师盯着他看了半天,把卷宗合上了。
"我干了二十六年,"他说,"第一次见当事人给自己留'给后人的证据'。行。开庭的时候,我配合你。"
——
开庭那天,旁听席上坐着张强和苏晚晴。
张强是凌晨四点起来骑车去的,占了旁听席第一排。苏晚晴请了假,坐在最后一排的角落,一整个上午,手里攥着一瓶没拧开的水。
宣读起诉书、举证、质证。润泽环保的"经办人"出庭作证,一个矮胖的中年男人,念稿子一样地念:"张志在电话里说,他手里有我们集团的黑材料,不给钱就往省里寄……"
张志坐在被告席上,看着他,忽然觉得这场面无比荒谬又无比熟悉——像他当年在信贷部看人表演"优质客户",像他父亲当年在仓库里对着一笔笔清清楚楚的台账。
最后陈述时,张志站起来。
"审判长,我陈述三分钟。"他掏出一张手写的提纲——纸和笔是他唯一被允许保留的东西,"第一,我举报的夜间进水异常,有十四个月的数据基线,原始数据在集团在线监测系统里,编号我背下来了,一共二百一十七条,随时可以调取。第二,我目击槽罐车六次,时间地点我记录在案。第三,我收的所谓贿款,是我劳动所得,合同签于去年九月,先于所谓'要挟'三个月——时间对不上。"
他顿了顿,把那张纸折好,放进口袋。
"我不认罪。不是因为我不怕,是因为我要是认了,我父亲十九年前数过的那十七车东西,就真的没人记得了。"
审判长敲了法槌:"被告人,陈述与本案无关的内容,请停止。"
"有关。"张志说,"我说完了。"
判决在十月底下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追缴违法所得六万八千元。
张志的上诉在年底被驳回,维持原判。
宣判那天,法警给他戴手铐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旁听席。张强站了起来,想往前冲,被拦住了,这个四十岁的男人,两家的理发店老板,在法庭上哭得像个孩子,嘶哑地喊:"我弟弟是冤枉的——你们把我也抓进去——"
苏晚晴没有喊。她坐在最后一排,一动不动,眼泪把手里那张判决旁听的旁听证泡皱了。
张志对她轻轻摇了一下头。
别等。他没办法说出口,就用这个摇头说了。
——
判决之后,有两件事,张志是后来才知道的。
第一件事:宣判后第十天,水务集团内部发了通报,《关于给予张志开除处分的决定》。签发栏里,"同意"两个字签得龙飞凤舞。同一个月,曹坤被任命为提标改造项目驻场代表,半年后,升任润泽环保公司副总经理,两年后扶正。
第二件事:判决生效那个礼拜,母亲周桂兰第二次脑梗,倒在医院走廊里,离她每天练习走路的那排栏杆只差三米。抢救过来了,人却不再认得人,也不再说话。医生说,别刺激她了,什么都别刺激她了。
张强去监狱送这些消息的时候,是隔着一面玻璃打的电话。他说得很轻,说妈挺好,能吃能睡;说姐把超市的工作辞了,专门在病床边守着;说店里都好,第三家店不开了,资金留着,家里要用钱。
张志听完了,问:"哥,你收到我那封信了吗?"
"收着呢。"张强说,"保险柜里,我一天看一眼它还在不在。"
"继续放。还不到拆的时候。"
"那什么时候拆?"
张志隔着玻璃看着哥哥。探视室的灯很白,照得两个人的脸都没有血色。
"等我出来。"他说,"哥,等我出来。"
——
押送去监狱的那天,是腊月,囚车走的是绕城北线。
车窗很高,隔着铁栅,张志看见一大片灰白的水面从楼宇之间漫出来——骆马湖,结冰了。
湖很大,湖面安安静静地冻着,冰下面是什么,看不见。押解的管教在前面打盹。张志把额头抵在冰凉的铁栅上,看着那片湖一点一点退到车窗后面去。
他想起小时候,父亲骑二八自行车带他来湖边,把他架在横梁上。父亲指着湖面说:小志你看,湖水看着不动,底下有活水,一天要流几十万个立方。看水要看底下。
张志闭上了眼睛。
三年。他给自己定了三件事:活着,学着,记着。
至于那笔账——从父亲数过的十七车,到如今他背上的三年刑期——
车开过去了,骆马湖在他身后结着冰。
冰底下,有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