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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新婚的日子 阿姐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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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吓!!!”
庄岚从床上惊醒,背上一层薄薄冷汗。
她这段时间总是这样,兰殊已经习惯性伸出手,把她揽入怀里拍拍。
这段时间,明明没有任何外部压力,庄岚却老是在做噩梦。
梦的内容也千篇一律,她不再梦到那个陌生女孩,而是反反复复梦到自己从高空坠落,强烈的失重感无比真实,导致她醒来以后胸口还是一阵余悸。
上网搜,也搜不出个所以然,甚至都说只有长身体的青少年才会经常做这种梦。
这不闹呢吗!她都这个岁数,骨头早就闭合了,还长哪门子身体!
庄岚调整呼吸,试图再睡着。
她们已经从丹增家搬了出来,新家坐落在平原上,用的是最好规格的南方松,从打地基,到铺地搭梁,样样都是兰殊学着自己做的。
干活的时候,兰殊会很宝贝地把戒指取下来,揣在裤兜里,等今天的工作一结束,立马掏出来戴在手上,生怕谁看不见一样。
婚礼什么的,庄岚嫌麻烦,要掏一大笔钱就算了,还要分出心思款待宾客,想想就够受的。最终只请了一些长辈,好友吃饭,乌曲涅路远人稀,最后两桌人都没凑齐,幸好没嚣张到办婚礼。
席间,青嘉炜姗姗来迟,庄岚只是告知她自己和兰殊结婚的事,并没有想到,大小姐直接坐了最早班机赶过来。
她一进门就捏住庄岚的手,大惊失色:“你哪弄来那么丑的戒指啊!”
庄岚脸上的微笑碎了:“是我自己打的啦……”
经历过网暴的洗礼,青嘉炜终于略通了一点人性,在得知戒指是庄岚亲手制作以后,露出假笑。
“是哦,呵呵,蛮有纪念意义的。”说罢就从包里掏了个巨厚无比的红包出来。
庄岚回到乌曲涅的日子,青嘉炜嘴上不说什么,喝多了酒,她才脸红彤彤扒拉着庄岚:“我告诉你,我可是举报了很多,说你坏话的人,你还敢说我重色轻友吗,我都没有为兰殊做过这些!”
庄岚受宠若惊:“真的吗,青嘉炜,谢谢你啊。”
青嘉炜傲娇地扬起下巴:“不用谢,我才不是为了你,我是为了证明,我青嘉炜是个……很棒的人!”
庄岚一面扶着她,一面敷衍中抽出手鼓掌:“很棒很棒,你在富二代里是清流,我作证。”
青嘉炜喜欢对自己说真话的人,兰殊如是,庄岚如是。
送走了宾客们,庄岚才在拐角看到歪靠着墙壁的白玛,吓了一跳。
她邀请了白玛,但自从达林变回狼以后,白玛一次也没有回过庄岚信息。
她以为白玛不会来的。
好久没见,毕竟是宴请宾客的日子,庄岚难得稍微打扮了一下,她穿着白色缎面长裙,露出纤细的脚踝,白玛在阴影里静静盯着她,被发现后,忽然抛出一份礼物,庄岚手忙脚乱去接。
“什么东西呀。”
“炸弹。”白玛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
庄岚定睛一看,四四方方的盒子,外包装很精美。
“我能拆吗?”
“已经是你的东西了,问我干什么。”
庄岚拆开,里面是条华美的女式项链,装在黑丝绒的首饰盒里,镶嵌有一颗拇指甲那么大的钻石,一看便知价格不菲。
“这么贵重——”
庄岚被闪得大惊失色,白玛直接打断她:“算我和多杰措两个人的贺礼,这么想总行了吧?”
“兰殊的呢?”
“我只准备了你的。”白玛看向不远处,早就发现了他,然而只是抱臂远远观望着的兰殊。
这小子还真是成熟了不少啊,换作以前,估计一拳就上来了。
“就算准备了他的份,他也会直接给你,所以不如把两个人的预算融合成一份礼物。”白玛动用毕生情商解释,庄岚才犹豫着收下。
“好吧……谢谢你们。”庄岚对白玛的背影说。
白玛一边往夜色深处走,一边头也不回地冲她摆了摆手示意。
兰殊那边,他的亲人朋友别说上桌了,还处于一个茹毛饮血的状态呢。
庄岚觉得,人生大事,回去报道一声还是有必要的,于是就让兰殊夜里回去,告知族群一声。
她在木屋外等着,天气又冷了,遇见兰殊时,也是这样的天气。兜兜转转两年,竟然和这个家伙结婚了。
缘分,真是妙不可言啊。
哒哒哒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庄岚隔了老远也能认出,那是兰殊回来了。
回来的还不止它,哒哒哒哒,庄岚看见丛林里冒出密密麻麻的,绿幽幽的眼睛,好家伙,这是把全乌曲涅的狼群都找过来了吧……庄岚还准备了结婚贺礼来着。
一大桶血赤呼啦的新鲜排骨,不知道宴请它们是否足够。
黑暗的树林里,金色的双眼徒然变换,兰殊以人形态走了出来,庄岚自然而然地挽住他的胳膊。
接下来,就是群狼盛宴。
它们连浸了血的雪都舔舐得一二干净,看来自然之外的自然,依旧残酷。
和兰殊结婚的日子,变化是悄然发生的,除了庄岚越来越频繁地做从高空跌落的噩梦,兰殊也在自学考试。
作为狼来说,他应该是拔尖的勤奋好学。不知道是不是受了庄岚的影响,对人类的院校颇有向往,庄岚也很支持他去考个大学,两个人钱没多少,对未来的信心却很充足。
为了陪兰殊备考,庄岚也会跟他一起去图书馆,他打算报考庄岚的大学,一模一样的专业,遇到不认识的生僻字和知识,直接请教庄岚就行。
为了打发时间,庄岚也会随便借两本书看。
年纪大了以后,注意力越来越难集中,庄岚看了一会行业著作,就已经开始萌生困意,赶快换了市情报纸看。
还是报纸提神,灰纸黑字,带着淡淡的油墨味,令人安心。
上面的内容就更是了,要么是东家的男人光着屁股被扫黄扫出来,要么是西家进了笨贼一根电线把自己绊倒在地当场抓获。
庄岚看得津津有味。
就是乌曲涅图书馆收录的报纸都太老了,庄岚不知不觉看了厚厚一沓,信手一翻,竟然都看到二十多年前的报道去了。
视线落在时事新闻板块,说的是【飞机坠毁,无人生还,乌曲涅豪绅太太魂断他乡】。
不止于此,前去搜救的登山救援队,也遭遇了山体滑坡,几乎全员遇难。
庄岚沉默,视线在上面停了很久。
报道里,清清楚楚写了多杰措的名字。
他就是那个所谓的豪绅。
他的老婆,二十年前就死了。
庄岚感觉浑身被凉水浸透。
为什么要说谎?
庄岚记得那个庄园里,玄关的鞋柜至今还齐齐整整放着干净的女鞋,一眼便知是有人在日常打理的,喜欢的花茶,还有那些画功稚嫩却被悬挂在高处的油画,都源自一个二十年前就死去的人。
那些不是太太的爱藏,是太太的遗物。
庄岚不动声色倒吸一口凉气。
她回忆起多杰措的种种怪异之处,他模样虽然依旧年轻,但眼神中透露的阅历,时不时露出让人捉摸不透的笑容,和那些意味不明的话。
都有了出处。
“阿姐,怎么了。”兰殊抬起头,直勾勾盯着她:“你的脸色好难看。”
“哦,没什么……”庄岚小声说:“多杰措先生的太太,原来早就过世了。”
“嗯。”兰殊低着头,竟然并不意外。
“诶,你早就知道了吗?”
“不知道。”兰殊淡淡道:“对我来说不重要。”
“人的寿命比我们短暂,伴侣先于自己死掉,也很正常吧。”兰殊喝了口水,不知为何,这份淡漠使他徒增了冷酷的神性。
庄岚也有些怅然:“是啊,就像人和自己的宠物一样,就算爱到想要把寿命借给对方,心里也还是会知道,自己是要目送它走向死亡,然后接着活下去的。”
这么想来,多杰措先生很可怜。
如同患上了治不好的慢性病,失去了妻子以后,日复一日在心碎中活着。
那些刚才还在庄岚心里略显诡异之处,现在都变成了让她心酸难过的痕迹。
“阿姐死掉的话,我也去死。”兰殊在刚才那么平静的外表下,忽然掷出了惊涛骇浪的话。
“说什么呢。”庄岚的眼角本来泛了泪花,吓得全收回去了。
兰殊的样子并不像是在开玩笑:“我是认真的。”
“阿姐不在了,活着还有什么意义。”
“活着当然有意义啊,多杰措先生不就是忍受着这份痛苦,直到今天也还活得好好的吗。”庄岚赶紧拍了拍兰殊面前的书:“你呀,多读书,多看报,等你考上大学就明白了。虽然爱情也很重要,但世界可是很大的呀,总有其他东西会留住你的。”
庄岚朝他微笑:“不要浪费那么长的寿命,我要是能活那么久,我一定要活到人类从地球搬走才够。”
兰殊歪了歪头,眼神落在庄岚身上,像是下了个结论般,固执地说:“阿姐记好了,你死掉,我也去死。”
“所以,如果真有那一天,阿姐走在黄泉之路的时候,要放慢脚步,我会尽快追上你的。”
庄岚合上报纸,表情轻松:“好吧,不过你也要相信人类科技的进步,说不定用不着做山神的直系亲属,我也能长命好几百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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