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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那些不应该被忘记的人 小时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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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时候,庄岚一直以为自己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从记事起,她的家就比别人少一个人。
“庄岚,你爸爸呢?”
那时候儿童台24小时循环播放虹猫蓝兔,小庄岚便随口胡诌:“我爸爸是虹猫。”
“略略略,说谎,我妈还蓝兔呢。”
庄岚的确是在说谎,所以她也没有恼羞成怒。
直到老师把庄曼女士叫到学校来,语气为难:“那个,小岚老是在班里说自己爸爸是卡通人物,班上的小朋友都觉得她说话不靠谱,我是理解您的家庭情况的,但是……”
“孩子需要慢慢了解到家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而不是一直处于未知的状态,这样也会影响到她和其他人的交往。”
庄岚以为要挨骂了,放学以后,庄曼女士牵着她的手,顺着人潮往外走。
“你眼光一般啊,达达比虹猫帅多了。”庄曼女士低头笑着看她:“烤肠吃不吃?”
庄岚是在一次又一次的家长会,校运会,游园会中意识到,她的家庭结构和他人有些不同的。
“害,昨天拿考卷找我妈签字,给我一顿胖揍。还是我爸心疼我,悄悄带我去吃肯德基。”
庄岚刚跑完八百米,脸红彤彤的,坐着喝水。男生还要来招她:“庄岚,你妈呢?”
日理万机的庄曼女士总有她忙不完的工作,校运会又不用家长跑,她说她的意念与庄岚同在就行。
“怎么你爹也没有,妈也不来呀,你都快成咱们班孤儿了。而且我妈说每次家委会叫干点什么事儿你妈都不参与。”
庄岚把矿泉水瓶盖拧上,太阳太大,晒得她有点睁不开眼:“难怪你老挨打也不学好。”
然后她就被所有男生孤立了。
偶有想英雄救美趁火打劫的,主动接近她,庄岚也只是淡淡略过对方。
庄曼女士说过,危机时伸手的不一定是绅士,也有可能是黄鼠狼。
庄岚就这样避开了很多黄鼠狼。
差不多高中那一年,一个什么特别的事情都没发生的晚上,庄曼女士蒸了条鱼,这还是她第一次做这道菜。
第一次做,就特别成功。
庄岚吃了大半,妈妈忽然说:“今天是你爸爸的忌日。”
庄岚的筷子停在鱼肚子上:“…啊?”
庄曼女士忧伤道:“我跟你爸爸在一起的日子里,他老说想念老家的清蒸鲈鱼。但是我们在乌曲涅一次也没吃上过,他到死也没吃上过。”
“我今天突然很想做鱼。”
在庄曼女士的嘴里,乌曲涅像是世外桃源。她总说它气候变化大,生活条件差,可不知怎的,庄岚从小耳濡目染,只从母亲的语气里听出深深的眷恋。
妈妈想念那个地方。
那个传说中冬天有熊,夏天有狼的地方。
庄曼女士的床头裱了一张发黄的老照片,被时间分解的物质把白底变黄,把一群年轻人的脸变得模糊。
庄岚的爸爸就站在妈妈旁边,个儿没比庄曼高多少,戴着副眼镜,看得出浓眉大眼,鼻梁和庄岚像,高高挺挺的,还真的像达达。就是在照片里表情勉强,一副被风吹得受不了的样子。
不止是他,照片里每个人都是一副被风吹得五官移位,强颜欢笑的模样。
“当时我就说风大,不想拍,我们那老队长非说手感上来了,逼着我们拍了一张,拍完相机就坏了,就这一张。”庄曼女士津津有味地给庄岚介绍上面的每一个人。
这个是胖子,从体型就能看出来外号,他心态最差,老嚷嚷着想回家,每天变着法子弄点好吃的,就是他苦守乌曲涅唯一的乐趣了。
这个是老队长,他的真名像咒语一样长,庄曼只喊他老队长,心情不好就喊他老头,反正他耳朵不好,喊啥都应。
这个是多吉,给他们开车的司机,很简单一个人,给钱就办事。后来经费不够了,战友情却有了,他不给钱也跟着他们出生入死的。
这个是我。
庄曼嘿嘿一笑:“我那时候是被分配过去的,什么也不知道,幸好我能吃苦,别的研究员一落地看到乌曲涅荒成那样,拔腿就跑。我吃了当地人的糍粑,就不好意思走了。”
庄曼的目光落在那个人的脸上。
“这是你爸,他跟我是同一批来的,最后只有我们俩留下了。我当时问他,你也吃了粑粑?他说什么粑粑,他是留下来建设乌曲涅的。”
庄曼激动地直碰女儿的胳膊:“是不是帅呆了!”
庄岚看着照片里那个书呆子,想着他面无表情说出这句话的样子,自己把自己逗笑了。
就这样五个快把老弱病残孕集齐了的人,是当时乌曲涅唯一的巡卫队。
庄岚刚出生,才一岁多的时候。
巡卫队一起截停了一辆盗猎车,上面全是藏羚羊皮,摸上去还有温度。
庄曼数了,足足三百张,大的小的都有,赶尽杀绝,相当于把这一片的藏羚羊杀绝种了。
说什么也不能让这群人跑了,把他们移交给森林警卫局,结果凌晨的时候,这群人割了绳子,被同伙接走了。
接下来发生的事,对于庄岚来说,就像恐怖故事一样。
那时候的乌曲涅,就像是法外之地,盗猎分子为了利益,杀人越货,在所不惜。
第一个失踪的是胖子,他刚失踪,老队长就知道是被寻仇了,巡卫队和森林警卫局找了几天,没有线索。
庄曼在自家窗前找到了胖子的手。
然后胖子的脚出现在森林警卫局门口。
让人齐齐斩断的。
紧接着,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庄岚的爸爸不见了。
放羊娃说,看见一伙人把他团团围住,交谈了两句,拿枪顶着,把他推上车去。
再也没回来过。
庄曼抱着当时牙牙学语的庄岚,每天紧闭门窗。有一天夜深,家里的门被敲得砰砰作响,庄曼说,那时候她都把庄岚藏到床底,抱着必死的决心了。
门外响起老队长的嘶吼声,和猎枪开动的声音。
来人被打跑了,门口是零星的血迹,和一捧土。
他们是来炫耀的。
孩子爸被活埋了。
老队长喘着粗气,他对庄曼说:“你必须得走了。”
庄曼捏着那把土,心都碎了,像一头愤怒的母兽:“我哪也不去,这群畜牲,我不怕死,我跟他们拼了。”
老队长轻声说:“你不怕死,里面那个娃娃还得长大呢。”
彼时,还只有半截长的小庄岚正躺在床底下酣睡。
她不知道自己已经失去了爸爸,还失去了一个很爱做饭的胖干爸。
庄曼是带着满腔的委屈,痛苦,怒火,不甘,被多吉塞上了车,连夜逃走的。
倘若她没有孩子,她势必要留下来和这群盗猎歹徒拼命。
可是,孩子是无辜的。
庄曼后来在城里找到工作,落脚,做了单亲妈妈。
她给多吉打过电话拜年,她说叫老头接电话吧,想他了。
多吉说,老队长战斗到了最后一刻。
他是去年冬天去世的,狙击了四五个青壮年盗猎者,尸体和猎枪一起冻在河面上。
化春时才被村民发现。
庄岚难以想象,那些熊进屋来偷吃的,翻箱倒柜以后摇摆着屁股出去的故事,那些狼群发现人类匀出来的残渣剩饭很美味,故而学会了给人作揖讨食的故事。
就发生在这样一个残忍,残暴的地方。
生命的圣洁和生命的卑劣,竟然同时出现在这片土地上。
或许就是从那一刻开始,庄岚确定了,她会像她母亲一样,回到乌曲涅。
原定的计划,是大学毕业以后,母女俩一起去乌曲涅。
大三的时候,庄曼的癌症就已经到了晚期阶段,她不想化疗,不想在医院受苦维持生命。最后的日子里,庄岚把她接回家,亲自照料。
因为身体里每时每刻难挨的疼痛,庄曼已经很难像小时候那样兴致勃勃地讲故事了。
按理来说,临终的母亲应该对日日垂泪的女儿万分不舍,可是庄曼却好像整装待发,准备好踏上另一端旅程般,坦然,甚至乐观。
“别哭了,我先走一步,去会会你爸。”庄曼微笑着:“不知道他看见我这样,会不会吓一跳。”
照片里那个同样戴着厚厚眼镜,满脸胶原蛋白的女孩,已经瘦得只剩下骨头,脸上有细细的皱纹——眼睛却亮得惊人。
“说真的,我一点儿都不担心你。”庄曼看着庄岚,一团从她肚子里出来的肉,长成了眼前这个完美的姑娘。
“就算你不是我的女儿,你肯定也是我最好的朋友。”
庄岚破涕为笑:“真的?”
“嗯呐。”庄曼也笑:“你读书又上进,心地又善良,不人云亦云,不随波逐流,还关心集体,照顾他人。你可太棒了。我为什么不跟这么好的姑娘做朋友?”
庄岚吸了吸鼻子:“我已经填了意向表,我也要去乌曲涅。”
空气沉默良久,庄曼并没有像老师同学那样捶胸顿足,也没有惊喜万分。
她只是用一种笃定的眼神看着庄岚:
“你会喜欢那里的。”
庄曼在睡梦中离世。
而庄岚在睡梦中又看见她。
中年的庄曼长出几根白发,托着腮苦恼地对付自己的报告。
竟然就在庄岚的书桌前。
母亲的背影垂头丧气,慢慢,慢慢矮下去。
和已经趴在桌上睡着的女儿重叠在一起。
好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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