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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我blue了 “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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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是在说我偷懒?”
青嘉炜现在的脸真的铁青,庄岚都看见她额头暴起根根青筋。
“兰殊——坐下,别说了!”庄岚用力扯兰殊的裤子,示意他别再节外生枝。
但是她的阻拦哪有兰殊的嘴快。
“是啊。你就是偷懒了啊。”兰殊环视了一圈嘉宾:“你们都在偷懒啊。”
“刚才录完,你们情愿坐在那吹风聊天,也没有帮忙过来端菜,连筷子都是她递到你们手里的,这还不叫偷懒吗。”兰殊说得理所当然,搞得几个嘉宾全都脚趾扣地,面露难色。
“你……你”青嘉炜突然爆发,站起来就开始掀自己面前的碗和菜:“好啊,那大家都别吃!不要吃!”
庄岚愕然:“欸。”
才弄好的粮食欸。
其他嘉宾也傻眼了,这么精彩的画面,综艺史上也是少有,但大家的饥饿素同时发挥作用,都默默把自己面前的菜护上了。
庄岚连忙站起来:“不要激动,抱歉抱歉,兰殊他说错话了——”
青嘉炜尖叫着:“我不录了!!!”
然后愤然把桌子推开,踩着高跟鞋啪嗒啪嗒地走了。
…………
庄岚看了眼纹丝不动的嘉宾们,他们今天忍受了一整天大小姐脾气,没人想上去追她。
青嘉炜就这样气冲冲越走越远,节目组也纹丝不动。
“额,你们知道她要去哪吗?”庄岚胃口全无,忍不住问。
摄像机后面的摄影师摇摇头。
“不知道你们还让她一个人这样走了?!”庄岚立刻推开椅子追上去。
这世界真是个巨大的草台班子,几个谄媚大小姐的导演都上房车吃饭去了,就没人管她跑不跑了。
可能也是因为无人挽留,好面子的青嘉炜才硬着头皮一条路走到黑。
兰殊还想跟上去,被庄岚指着鼻子:“你还嫌事情不够大吗,坐下!我回来再跟你算账。”
达林这才从碗里抬起头:“干嘛了?”
白玛淡淡举起咖啡杯:“吃你的饭。”
庄岚边找边叹气,这位小姐穿着恨天高脚程还那么快,真是神奇。
这才第一天录影就把人家惹哭了。
树林里回荡着簌簌落叶声,庄岚忘记拿手电筒,仅能凭着月光探路,不知不觉,她的身前身后就都是一片黑暗了。
“嘉炜——嘉炜你在这里吗?”庄岚喊了半天,也不见有人回应。
“呜……呜呜呜——”
远方传来一阵被晚风稀释掉的呜咽,庄岚立刻放大音量:“嘉炜!嘉炜是你吗!”
太像是哭声了,哭得这么委屈,是不是摔着了,还是踩着猎户放的陷阱了?
庄岚着急起来:“嘉炜,你别哭,是不是受伤了?你回我一声。”
动用全身的感官,庄岚渐渐地离哭声越来越近,远处果然有个大坑,上面铺的干草乱了,是了,肯定是青嘉炜踩空了。
庄岚立刻小跑上前,撩开干草:“嘉炜——”
随着饱腹感越来越强,嘉宾们的人性也逐渐回到体内,加之庄岚已经去了很久没有回来,大家纷纷动员起来找她们。
兰殊被庄岚命令待在原地,他一口东西也没吃,身上的气压低得快泛出黑水。
达林和白玛如果用心,完全可以很快找到青嘉炜,但他们俩只做做样子,在林子里绕了一圈就出来了,对人类的生死毫不在意。
夸张点说,不喜欢的人类死了也没什么大不了,就像他们曾经身处的环境优胜劣汰一样自然。
但是兰殊在乎。
他知道自己闯祸了,他总是闯祸,总是惹得庄岚焦头烂额。
这不是一个成熟可靠的男人该做的事情。
阿爹曾经说过,男人犯错不可耻,学不会弥补才可耻。
等达林打了个哈欠,抱怨:“太晚了,得把她抓回来休息了。”
回头一看,兰殊早就动身去找庄岚了。
狼的嗅觉能力是人类的数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十几公里外的动物气息都能闻见。
兰殊没来由地感觉心慌,这是命定之人羁绊带来的感应。
他在风中闻到了血腥味,很浓,甚至干扰了他对其他气味的分辨能力。
确保周围没有其他人,兰殊才发挥出自己全部的速度,精准地奔向血腥味的来源,一个铺满干草的坑洞——傻子都能避开的陷阱,里面正传来呜呜哭声。
兰殊赶快上前拨开干草,借着月色看清楚洞里的人:“怎么是你——”
青嘉炜蜷缩在窄小的洞里,她的墨镜早就摔飞出去,整个人身上都是土,小腿还被捕兽夹夹住,深深嵌在肉里,这也是浓重血腥味的来源。
青嘉炜哪里还顾得上闹脾气,朝兰殊伸手:“帮帮我……”
兰殊半个身子探进洞里,还好这个洞挖得不深,足矣青嘉炜伸手够到他的肩膀,被他单手半抱半提溜出来。
青嘉炜坐在地上,兰殊两只手扣住捕兽夹,稍微一用力,整个兽夹就变形,松开了。
“她呢?”兰殊没好气地问。
青嘉炜脸上泪痕还没干:“你说谁,只有你来找我了!”
“啧。”兰殊心里更烦躁了,他把青嘉炜像提溜死鹿一样提起来,摔在肩膀上抗回营地。
青嘉炜被熟悉的医护人员团团围住,胃被膈得难受,心里没好气地想,这男人那么大力气,就不会公主抱一下吗?!
她看着兰殊的背影,抽抽搭搭道:“我们俩扯平了。”
兰殊根本没有在听她说什么,庄岚还没有回来。
“你以后不要再说我偷懒了,我会努力的。”青嘉炜很委屈。
这才录制第一天,她又是摔了脸又是被夹伤了腿,没有比她更倒霉的人了。
她是比别人要娇气些,可是她并没有打算放弃。
人人都觉得她是富二代,她去拍戏也好,录歌也罢,大家都只会说假话,没有人真心地赏识她。
所以,当兰殊直截了当地说她偷懒,骂他们这些嘉宾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时候,青嘉炜心里虽然很屈辱,但一方面也知道他说的是实话。
总之,一个会说真话的节目,也好过那些只会对她说谎的项目。
青嘉炜垂眸半天,没等到回应,再抬头,兰殊人早就不见了。
该死的!
这个男人的心是猪心吗。
这种时候不该一脸动容地转过来,安慰她两句吗!
青嘉炜的腿包扎好了,立刻没好气地赶走医生:“走开!烦死了!”
兰殊在树林里狂奔,心脏仿佛有一阵一阵的巨力挤压,疼痛慌乱。
他不知道这种感情叫担心,鼻尖萦绕着庄岚的气息,可是却怎么也找不到她。
如果不是一分一秒都不能耽搁,兰殊真想把这群虚伪的,懒惰的人类全部揍一顿。
要不是因为他们,庄岚不会那么晚出门,庄岚不会走那么远——庄岚也不会骂他!
骨血里的习性又在叫嚣,如果是原来的族群,他和庄岚就有自己的洞穴,可以随时随刻都黏在一起。达林和白玛直接赶出族群,见到人类就咬。
简简单单的,有什么不好。
“兰殊,兰殊,是你吗?”庄岚的声音很小,但是听上去平静,甚至有点雀跃。
兰殊立刻听声辨位,找到了一个坑洞,庄岚就蜷缩在洞里,她脑袋上盖着零零碎碎的干草,冻得瑟瑟发抖,还把自己的冲锋衣脱下来了。
“怎么……”兰殊闻到了若有若无的血腥味。
不是人血。
在庄岚的脚边,横躺着一只豹纹猫体,是只母豹猫,中了捕兽夹。
庄岚的双手上也有血,她刚才想也没想就跳下去,拼尽全力,也没能掰开捕兽夹,还反被锋利的金属割伤了手。
“嘘,嘘,保留体力,很快就有人来救我们了。”庄岚当时如此保证,可是动物比人更清楚自己的寿数。
豹猫已经奄奄一息,忽然开口:“你是山神的新娘,我相信你,你能帮我照顾我的孩子吗?”
庄岚才知道,它想要拼死一搏,把孩子分娩出来。
母兽在生产前会找隐蔽避风的窝点,它误以为这里是安全的,却未曾料想人类在里面布下了陷阱。
捕兽夹对于人类而言,最坏就是碾压伤。可对于体型和家猫相差无几的小动物来说,无异于是送命利器。
庄岚点点头:“我答应你。”
她把豹猫半抱在怀里,按摩腹部,随着母兽每一次宫缩战栗,庄岚就轻轻帮助幼崽一点点牵拉出母体。
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痛苦地流泪,因为庄岚的职业素养告诉她,这个出血量,母体一定活不成了。
她的眼泪不断打在斑纹的皮毛上。
豹猫栖息于低海拔的山林之间,这类陷阱就是专门针对它们设立的。
它们体型小,被困住往往难以挣脱。盗猎者发现它们死了,就可以扒走皮毛,生命力顽强没死的——市面上有大把不满足饲养宠物猫的富商愿意购买。
而随着盗猎和栖息地收缩的缘故,它们已经越来越少了,这一只适龄豹猫的死,意味着这整个片区来年的繁衍率直线下滑。
一辈子不用生存在恶劣环境里的人,为什么需要野生动物的皮毛御寒?
到底是什么样的财富,配得上这样的赶尽杀绝来彰显?
月光下,兰殊看清,庄岚脚边的豹猫腹部已经没有起伏了。
而她仰着头,脸上都是灰和泪,自己却意识不到,还在露出惨笑。
庄岚微微掀开冲锋衣的一角,里面蜷缩着两只湿漉漉的豹猫幼崽,已经撕破了胎衣,蜷缩在里面呼吸。
新的生命活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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