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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沙漠祭坛(十二) 他坚持了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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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
第一步先把古书塞进宽松的衣服内,稍后冷眼使出全身力气来推桌子,能挪一点就停一下,能挪一点是一点儿。
挪、推、拉、扯、搬,轮流来操作,倒也不失为一个明智之举。
但是如何把桌子搬上城墙,翻过城墙,冷眼有点儿望洋兴叹,决定休整一会儿再说。
冷眼将手臂往台面上那些不贵重的东西一扫,桌子上便空无一物了,全都掉落神庙了。
现在就只剩下自己、古书与水晶三角桌还留在原地。
这个水晶桌子让冷眼力不从心,真想把它敲碎了再分批运下去。
莫要着急,压力便是动力,想想现在的压力是什么:一、天色暗了,温度低,冷,冻死人;二、正因为天色暗了,而神庙只他一个人,可能会有吸血鬼出没;三、神庙不断在下沉,是要带着人一块下地狱的节奏。
以上三点,不可避免地成为冷眼的心腹大患,要是不赶快下去的话可能要毙命。
冷眼大吼一声,自我鞭策着变成了大力士,一下子就把水晶桌搬了下去,那瞬间的爆发力猛得未免有点不合逻辑。
紧接着,该冷眼跳下去了,古堡里边黑洞洞的,似乎更加危险。
冷眼冷汗直冒,在地上那堆东西中乱翻,不一会儿就找到了眼的背包,总是找不到听雨的,可能早已被她拿走。
冷眼把古书塞到背包里,便灰溜溜地跑起来,尝试着与恐惧心理对抗,别让它跑出来作祟……
三十六
冷眼奋不顾身地往下跳,不久,他便“上升”至神庙的底部,差点儿吓得腿软。
冷眼匆匆忙忙拉开门,一溜烟望远处跑,终于逃离了那个危险的地方。
外面寒流袭来,冷风刺骨,他就像个无家可归的可怜孩子,畏畏缩缩地环抱着自己。
走回家得好几天吧,还是得先生堆火烤一烤身体吧!
“咦哟喂,不用劳烦自己动手了。”冷眼极目远眺,一处火光冲天。
似乎某个熟人想在沙漠上开篝火派对,呦,呵,好洒脱的人生。
冷眼一路小跑,迫不及待在火边坐下,对着听雨打了个招呼。
听雨瞥了他一眼,好似在说我跟你很熟吗?就跟我套近乎。犯不着这么做。
火光映曳下,她的脸面无表情。
冷眼事先就闻到这边有香喷喷的烤肉味,到这一看果然真有烧烤可吃。
听雨可真威猛,左右手各擒着一整只烤野兔肉。
太神了,这么短的时间,听雨不但抓到了两只狡猾的兔子,还给处理干净烤熟了,也不知道是怎么做到的。
冷眼低头一看,沙地上摆着各色各样的调料,太不可思议了吧!
冷眼混迹沙漠长达九年,都没有见过这么丰富多彩的调味品,难道说有外卖?
冷眼接过一只听雨递给他的烤兔,囫囵吞枣往嗓子眼里塞,嘴巴塞得满满的还不忘说上一句谢谢。
哪知听雨那丫头嘴巴硬得像鸭子,说这烤兔子是给眼准备的。
天知道,明明晓得他回不来了,还是会下意识为他准备食物,真是太上心了嘛!
气氛有些凝重,冷眼只顾埋头吃兔肉,以前他是绝不会吃兔肉的,只因兔子太可爱,今日一尝鲜,也挺肥美的。
吃完一条兔腿,冷眼把骨头吐进火堆里。
冷眼似乎听见了冷眼嘬手指的声音,正想笑话她像个乳臭未干的小朋友,一抬头呆住了,她是个女的吗?
冷眼才吃完一条兔腿,自认为狼吞虎咽了,很不顾及吃相了,谁知听雨在他把一条兔腿吞下肚子里的时间内,就霸气侧漏地把一只兔子给收拾了。
要知道听雨是那种小巧玲珑的女生,那兔子足足有三四斤重呢,这一顿就把一只兔子给收拾了!
吃完之后,听雨还回味无穷,舔了舔手指,还真是吃不胖的体质
要是眼不走,留在这个世界,和听雨结了婚,恐怕是养不起哦!
冷眼掰下另一条腿,便把剩余的鱼肉都递给听雨了。
听雨看着他,簌簌泪下,八成是舍不得眼,见到冷眼就睹物思情了。
啊,好吧,冷眼只是一个会勾起人相思之苦的人形摆件。
听雨只好以大吃特吃来发泄内心的苦闷,冷眼认为女孩排忧解难的方法几乎如出一辙,虐待身体,虐杀心理,消沉度日。
太恐怖了,加上中午的伙食,早餐不了解,那会儿冷眼还没到,相当于今天听雨吃了有七八斤肉。
有半只烤乳猪的份量了都,冷眼倒吸一口冷气。
听雨揩去泪花,向他使了个眼色,意思是叫他看那边。
可是冷眼理解错了,思想误入歧途,以为听雨是在向他抛媚眼。
哪里哪里,是冷眼思想太龌龊。
听雨伸出手掌,油光锃亮(很像吃烧鸡时济公的手掌),瞄准冷眼的头,直劈而落。
冷眼毫无招架之势,只得乖乖为那个不羁想法受罚,“饶命啊,姑奶奶!”
这下终是搞明白了,听雨想让他把骨头扔给那头小毛驴。
这代表了什么,代表它作为一头小毛驴,居然和狗一样吃骨头,天下奇闻。
有什么样的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宠物,淡。
冷眼束手就擒,因为那毛驴凶得狠,龇牙咧嘴地盯着他,活像一个臭名昭著的恶霸。
能选择不把肉骨头给它吗?不能。
晚饭后,两人各自为政,你走你的独木桥,我走我的阳关道,趴在篝火两旁。
冷眼凝视着遥远的银河,听雨抱着毛驴沉沉睡去。
冷眼将一只手枕于脖子下,一只手抱着相机,这是他唯一拥有的属于人类世界的东西,刚才里面的照片随着古书的字迹被烧尽了,如今里边是一片空白。
久久不能入睡,有太多事情让他无法停止思考,久而久之对这件事产生了很强烈的负罪感。
以前就如一场梦,确定现在不是在做梦吗?以后该怎么做,应该和听雨维持一种什么样的关系,眼是希望自己远离她还是保护她?不知他现在干些什么,也在人类世界烤火吗?
三十七
接下来的四天,听雨想都想在这片沙漠度过,她想眼还会回来的,一定会。
冷眼在这陪着听雨,毕竟他们是朋友,不能让一个女性单独留在这个危险的地方,必须陪伴着她,保护她的安全。
本以为留下来就成了奴隶,但事实上什么活都要听雨去干,大老远去拾枯枝,打野味……
谁叫听雨住得舒服,还有一顶防紫外线的圆顶帐篷用来睡觉。
冷眼光和这昼长夜短的沙漠作斗争就已经累得分身乏术了。
处于人类世界的眼也一直一直待在沙漠,迟迟不敢迈出第一步。他不熟悉这陌生的地方,也习惯有听雨待在身边。他开始讨厌自己,为什么会为了来到这个世界,而放弃以前所有的,所有的一切。
凡事并不如想象中那么美好,以为回到这个世界是会欢欣雀跃的,可是情况正好相反,一天天垂头丧气起来。
眼无所事事,没有力气朝前迈出一步,就算这是他命中的的归宿又如何,他毫无归属感。
想要回到那个世界,即使他们永远把他当作异类,那样最好不过。
听雨觉得身边这个男的寡言少语,悉心照料人时神情总也是腼腆的,看人的眼神就像慈祥的母亲在看一直幼崽。
听雨认为彼此都是成年人,不需要别人贴身服侍,也不应该命令别人去做什么事。
和听风就是雨的冷眼相比,听雨更欣赏眼那种处理问题干脆利落的男人。
冷眼在与不在都一样,听雨并不怎么想接受冷眼的好意。
听雨想念眼,想知道他在那个世界活得还好吗?
你在远处还好吗?
如果冷眼知道听雨是这么评判自己的,内心一定得憋屈死了,自己就是因为被眼托梦,以为这条路就是眼前自己该走的路,于是在那个多愁善感又不求甚解的年纪,毅然放弃学业,只身奔赴沙漠。
冷眼的青春韶华都随着汗液泼洒在了沙漠,又在寒夜中缩成石头一样硬邦邦的一团,最后竟发现他的梦想不过是眼的梦想的铺路石。
他坚持了九年的梦想,他人生中最美好的九年时光,拼了命也要去完成的事,起因竟是受到了他人人为的控制。
九年的时间说长也不长,说短也不短,眼的梦想、青春、身价,在听雨看来是高贵的,而他的就是连狗屎都不如的廉价品吗?
这完全没有公平性可言。
梦想在沙漠被搁浅了,是有多搞笑。
或许这是所谓的徒劳无功吧,但这段旅程也为冷眼平凡的生活增添了不少色彩,所以从某方面来说是值得的。
三十八
为什么对我这么苛刻,眼命中注定的你——听雨,我知道你喜欢的是他而不是我,他才是你命中注定的男人,我知道,我知道,我统统知道。
可把我当作你们的筹码,当成让你们实现理想的炮灰,你们又有什么理由无端冷落我,不是我害了你们,而是你们害了我。
为了帮他看着你,我死皮赖脸在这当个吃软饭的怂蛋,你知道吗?你知道吗你?我还为他的梦想抛头颅洒热血了那么久,呵呵,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比我更愚蠢的人吗!
好歹我们做过几个时辰的知心朋友,你们把我当什么了?粪土。
现在知道错了,后悔了但也没法重置时光了吧,你们就对着我撒气,有你们这样冷漠自私的人吗?
冷眼很是落寞,即使还有个人在身边,可双方总是隔着篝火生闷气。
那篝火就如同眼,是他们两个人此生永远无法逾越的一道鸿沟。
听雨总不爱搭理冷眼,常埋怨他为什么同意和眼换回身份,像以前那样活着不是很好吗?
睡梦中,听雨对眼的大声呼唤,时常会把他吓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