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涉及东京审判中法官内部博弈的情节,需做虚实说明。
以下为史实:11国法官在是否适用死刑的问题上分歧严重——韦伯主张流放荒岛,苏联法官坚决要求死刑,法国法官不同意死刑,印度法官巴尔主张无罪开释全体战犯,荷兰法官罗林态度复杂,菲律宾法官哈那尼拉认为判罚过于宽大。中国法官梅汝璈力主严惩,曾以"蹈海而死以谢国人"表明立场。法官会议有严格保密规范,不得泄露定罪意见及投票,不留文字记录。1948年4月,首席检察官季南连讲两天做总结发言,清濑一郎最后辩护的核心观点为日本从未违反当时国际法、被告执行国家意志不应由个人承担责任。
以下情节为文学创作:主角召集非正式法官会议的具体场景及与各国法官的对话、主角游说各国法官的具体过程、季南最后陈述和清濑一郎最后辩护的具体措辞,均为虚构。
另有几点需说明:
一是文中菲律宾法官写作"德洛斯·雷耶斯",系化名处理,实际历史人物为德尔芬·哈那尼拉(Delfin Jaranilla)。
二是时间线上,文中将辩方举证阶段做了压缩处理——实际辩方举证于1948年1月结束,1948年4月16日休庭等候判决。
三是关于死刑投票比例,流传最广的"6比5"说法在资料上存在不足,有学者考证实际可能是"7比3"或"6比4",因法官会议的保密性,至今仍有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