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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还朝 承运八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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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运八年,秋。
顾长宁十八岁了。
这一年,他打了人生中第一场胜仗。
不是跟在老兵后面摇旗呐喊的那种,是真正带着兵打赢的。他带着五百骑兵,突袭了西凉的一个粮草营,烧了敌军三千石粮草,俘虏了敌军一个百夫长,带回了一面西凉军旗。那个百夫长被押回营地的时候,嘴里还在用西凉话骂骂咧咧。顾长宁听不太懂,马瘸子在旁边翻译——他在骂顾长宁是个乳臭未干的小崽子。顾长宁笑了笑,让人把他关进了俘虏营。
那一仗打得很险。粮草营驻扎在一个隐秘的山谷里,四周环山,只有一条窄路可以通行。敌军在谷口设了三道哨卡,每道哨卡都有瞭望塔和篝火。顾长宁带着五百人趁着夜色摸过去,用匕首干掉了前两道哨卡的哨兵——那是最紧张的时刻,他亲手抹了一个西凉哨兵的脖子。刀锋划过喉咙的时候,温热的血喷在他手上,那个哨兵瞪大了眼睛看着他,张开嘴想喊,却只能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像水烧开了在壶里翻滚。那声音他这辈子都忘不了。第三道哨卡被发现后,他从山坡上直接策马冲了下去,一枪挑翻了哨卡的火盆,火星溅了满天。然后身后五百骑兵跟着他一起冲进了山谷。
西凉人在睡梦中被惊醒,大半死在了帐篷里。逃出来的士兵连铠甲都没来得及穿,被骑兵像割麦子一样砍倒。西凉人的惨叫声和马匹的嘶鸣混在一起,在山谷里回荡。粮草被点着后烧了整整一夜,火光映红了半边天,灰烬飘到几十里外都能闻到。
他带着五百人出去,带着四百三十人回来,折了七十人。七十个名字,他一个一个记在了军册上,字迹一笔一划,不敢潦草。母亲说,死去的兵也是顾家的兵,他们的名字要记住。他把那些名字默记在心里,一个人的时候就背一遍。
捷报传回京城,满朝皆惊。
一个十八岁的少年,第一次独立领兵就打出了这样的战绩,放在大晟的军史上也是凤毛麟角。皇帝在早朝上当众夸了他一句:“顾家虎子,不负其父。”满朝文武齐齐附和,有说他少年英才的,有说他顾家遗风不坠的,有说他日后必成大器的。拍完马屁,也有人私下议论——又一个顾家的短命种。这句话没有人敢在朝堂上说,但私底下茶馆里、酒肆中、官员府邸的后花园里,总有人在悄悄说。
顾长宁没有听到那些议论。他正在边关的寒风中,和活着回来的四百三十人一起喝酒。酒是马瘸子从营地仓库里翻出来的,据说是三年前的陈酒,藏在最里面的角落,准备等打了大胜仗再开。马瘸子说,小将军打了胜仗,这酒就是你的。他给每个活着回来的骑兵都倒了一碗,自己也倒了一碗,举起来对着所有人说了一句话。
“敬死去的七十个兄弟。”
他把碗里的酒洒了一半在地上。酒水渗进戈壁滩的沙土里,瞬间就没了痕迹,只留下一小片深色的湿印。
“敬活着回来的兄弟们。”
他把剩下半碗一饮而尽。酒很烈,辣得他眼泪差点掉下来。骑兵们也都仰头喝干,有人喝完了把碗摔在地上,有人喝完了开始唱军歌,有人喝完了抱着旁边的同袍哭,边哭边骂边笑。马瘸子坐在角落里,用唯一一只眼睛看着这群年轻人,嘴里叼着烟斗,烟雾遮住了他的表情。
那是顾长宁第一次觉得,原来打了胜仗,也并不全是开心的。他赢了,但也有人没能回来。那些没回来的人,他们的名字他会记住,他们的家里人也会记住。他想起祖父,想起父亲,想起三个叔叔。他想起母亲说的那句话——我想你活着。
但有些东西,是活着带不回来的。
回朝那天,长安城万人空巷。
消息早在三天前就传遍了京城。说书人在茶馆里添油加醋地讲,把五百骑兵说成了五百天兵天将,把三千石粮草说成了三军粮草大营,把俘虏百夫长说成了活捉西凉王子。满城百姓都涌到了朱雀大街上,把街道两侧挤得水泄不通。卖糖葫芦的小贩趁机涨价,翻了三倍还有人抢着买。茶馆二楼靠窗的位置早就被人包了,一壶茶涨到一两银子还供不应求。孩子们骑在父亲的肩膀上,手里举着小木刀小木枪,嘴里喊着“顾将军威武”,其实他们根本不知道顾长宁长什么样。
顾长宁骑着那匹已经成年的黑马,从朱雀门缓缓入城。他穿着一身银甲,那是出征前朝廷新赐的,甲片打磨得锃亮,在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他的头盔上插着一根白翎,那是先锋将的标志。身后的骑兵们排成整齐的队列,旌旗猎猎,军容整肃。百姓们欢呼着,把花瓣和铜钱扔向他们,花瓣落在马蹄下被踩成泥,铜钱被孩子们抢着捡走。有人在喊“顾将军”,有人在喊“大晟威武”,喊声混成一片,震得朱雀大街两侧的屋檐都嗡嗡响。
他骑着马走过朱雀大街的时候,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那时他只有六岁,父亲也是从这条街上凯旋的。他骑在父亲的马上,抱着父亲的腰,觉得整条街的人都在为他们欢呼。父亲的头盔上插着一根和他现在一模一样的白翎。那时他想,以后也要像父亲一样,骑着马走过朱雀大街,让所有人都为他们顾家鼓掌。
现在他做到了。但父亲看不到了。
他抬起头,看向城楼。
城楼上站着两个身影。鹅黄色的是沈清漪,水红色的是沈明嫣。
三年不见,她们都长大了。沈清漪已经是一个亭亭玉立的女子,鹅黄色的衫子衬得她肤白如雪,长发挽成了流云髻,站在城楼上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人。沈明嫣也长高了许多,不再是当年那个垫着脚趴在他竹榻边的小丫头,但那双眼睛还是那么亮,隔着一整条朱雀大街都能看见。
他策马走到城楼下,勒住马,抬头看着她们。阳光正好照在她们脸上,分不清哪个更好看。秋风把城楼上的旗帜吹得猎猎作响,也把她们的衣裙吹得像翻飞的蝶翼。
沈清漪看着他,嘴角微微弯起来。她没有说话,但她的眼睛在说话。那双安静的眼睛里装着太多东西——三年来的等待、无数次跪在佛堂里磕头求他平安的夜晚、每次听到边关急报时的心惊肉跳。她把所有的话都压在了眼底,只是轻轻弯了弯嘴角。然后她从城楼上抛下一样东西。
一条鹅黄色的丝绦,在风里翻飞着落下来。
他伸手接住。丝绦是新的,和几年前那条一模一样。鹅黄色,柔软光滑,角上绣着一朵小小的兰花。他知道,这不是随手买来的,是她亲手织的。公主宫里没有织机,他不知道她是怎么织出来的。
他低头看看自己的手腕。三年前她送的那条丝绦还系在腕上,已经旧了,褪色了,上面浸过边关的雨雪风沙,还沾过西凉哨兵的血。但他一直没解下来过,洗澡戴着,睡觉戴着,打仗也戴着。老兵们笑他娘娘腔,他也不在意。
他把新的丝绦系在旧的那条旁边,两条鹅黄丝绦并排垂在腕上,一条崭新如初日,一条褪色如旧梦。
沈明嫣站在城楼上,手里攥着一把花瓣,撒了他一身。花瓣是桂花——都秋天了,也不知道她从哪里弄来的桂花。也许是她夏天摘了晒干的,也许是她让人在暖房里专门种的。她的脸涨得通红,但嘴角倔强地翘着,和当年一模一样。
“你变黑了。”她朝他喊。
“边关太阳大。”他仰头回答。
“也变丑了。”她又喊。
“那你别看了。”
“偏要看!”
满城百姓都在听他们喊话,有人开始起哄,有人捂着嘴偷笑。沈明嫣的脸更红了,但她没有缩回去。她从城楼上又撒了一把花瓣,桂花纷纷扬扬地落下来,落在顾长宁的银甲上,落在黑马的鬃毛上,落在朱雀大街的青石板上。
沈清漪在旁边轻轻叹了口气,那口气里带着笑意。
那天晚上,皇帝在金銮殿设宴,为他庆功。
宴席很盛大,文武百官都来了。金銮殿里灯火通明,宫灯挂满了大殿的每一根柱子,照得殿内如同白昼。觥筹交错间,皇帝坐在龙椅上,满面红光,心情很好。他当众问顾长宁想要什么赏赐。
满朝文武都安静下来。这种场合,一般将军都会谦虚几句,说些“为国尽忠是臣的本分”之类的客套话,然后皇帝再象征性地赏些金银锦帛。这是规矩。
顾长宁从座位上站起来,走到御前,单膝跪下。银甲磕在金砖地面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大殿里安静得能听见烛火噼啪的声音。
“臣,斗胆求一个恩典。”
“说。”皇帝笑着,大概以为他要的不过是封赏加爵之类。
顾长宁抬起头,直视皇帝的眼睛。这个动作其实有些不敬——在御前抬头直视天子,是会被言官弹劾的。但他还是抬头了。
“臣想用这一战之功,换一道圣旨。”
皇帝的笑容微微顿了一下。
“什么圣旨?”
“陛下曾言,先皇后在世时,将清漪公主许配给顾家。臣斗胆,请陛下兑现先皇后的遗愿。”
此言一出,满殿哗然。
一个武将,在庆功宴上当众求娶公主,这不是没有先例——但那是开国时的事了,那时候武将势大,皇帝也要拉拢。最近几十年,从来没有哪个武将敢在庆功宴上当众提亲。而且他求娶的还是嫡公主,是先皇后留下的唯一骨血。按惯例,嫡公主的婚事都是用来和亲或者拉拢权臣的。一个边关武将,有什么资格?
御史大夫第一个站起来:“陛下,此事——”
皇帝抬手制止了他。他看着跪在面前的顾长宁,看了很久。少年将军跪得笔直,银甲在烛光下闪着冷冽的光,腕上并排系着两条鹅黄丝绦,一新一旧。
“清漪是朕的嫡长女。”皇帝的声音很平静,“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臣知道。”
“你知道先皇后当年许婚,只是口头的约定,并无圣旨为证。朕可以认,也可以不认。”
“臣知道。”
“你知道朝中还有多少人,也在求娶清漪?摄政王萧衍求了三年,朕都没有松口。”
“臣知道。”
皇帝靠在龙椅上,手指轻轻敲着扶手。满朝文武都不敢出声。这个少年将军,打了胜仗就敢来求婚,胆子未免太大了。但也有人心里暗暗佩服——不愧是顾家的种,和他爹一个脾气。当年他父亲也是在庆功宴上当众求娶他母亲,把先帝气得摔了酒杯,但最后还是答应了。
“这样吧。”皇帝终于开口了,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你要娶清漪,朕不拦着。但朕的女儿,不能嫁给一个只有一场胜仗的将军。”
顾长宁的心沉了一下。
“你若是能把西凉灭了,拿着西凉皇帝的玉玺回来。”皇帝的身体微微前倾,看着他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朕就把两个女儿,都嫁给你。”
满殿死寂。
两个女儿?皇帝的意思是——清漪公主和明嫣公主,都嫁给他?
这是天大的恩典,也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灭西凉?大晟和西凉打了上百年,从开国打到如今,多少名将都折在了那片戈壁滩上,多少大军都在西凉王城下铩羽而归。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将军,凭什么?
顾长宁跪在那里,看着皇帝的眼睛。那双眼睛里有试探,有玩笑,也有一丝他看不透的东西。皇帝是想用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逼他知难而退,还是真的想给他一个机会?
他不知道。但他只知道一件事。
他等这一刻,等了十二年。从六岁在御花园里遇见那两个女孩开始,他就在等这一刻。他在等自己长大,等自己变强,等自己有资格站在她们面前,说出这句话。
他跪在那里,对着满朝文武,对着高高在上的皇帝,一字一句地说:
“臣,领旨。”
这四个字,说得斩钉截铁,像是在战场上刺出的那一枪。有去无回,有死无生。
宴会散了之后,他没有直接回将军府。
他去了御花园。
御花园还是老样子。假山还是那座假山,荷花池还是那片荷花池,只是秋天了,荷花都谢了,剩下光秃秃的莲蓬杆立在枯黄的水面上。凉亭的纱帘被秋风吹得飘来飘去,灯笼换成了新的,但形状和当年一模一样。
他站在凉亭里,看着满池残荷,忽然想起了很多年前。那时他六岁,第一次在这里遇见沈清漪。她坐在石凳上,穿着鹅黄色的衫子,抬头看着他,问他是谁。他说在下顾长宁。她笑了一下,那个笑容让他觉得整个御花园的花都开了。
后来沈明嫣跑过来,叉着腰问他叫什么名字。他说了,她就绕着他走了一圈,像在打量一匹新买来的小马驹。然后她说,我叫沈明嫣,下巴扬得高高的,眼睛亮晶晶的。
那是十二年前的事了。十二年,从六岁到十八岁,从爬假山的小男孩到打胜仗的少年将军。这十二年里,他父亲死了,三个叔叔死了,他在边关的风沙里熬了三年,用枪尖挑了第一个敌人的喉咙,带着五百人冲进山谷烧了粮草营,折了七十个兄弟,他手腕上系着的丝绦从新的变成了旧的,又从旧的旁边系上了新的。
一切都在变。只有御花园还在。只有她们还在。
“你在这里。”
一个声音从身后传来。他回头,看见沈清漪站在月亮门那边,手里提着一盏灯笼。灯笼是纱的,上面画着几笔淡墨的兰花,烛光透出来,把她整个人笼在一团柔光里。她还是穿着那件鹅黄衫子,和白天站在城楼上时一模一样。
三年不见,她更好看了。好看得让他不知道说什么。他想说的太多了,想告诉她边关的风沙有多大,想告诉她马瘸子教他如何在靴子里垫干草,想告诉她西凉骑兵的马比大晟的马矮,想告诉她每天晚上他都会看那封写着“边关风大,早晚多添衣”的信。但话到嘴边,却成了:“这么晚了,怎么还不歇息?”
沈清漪走进凉亭,把灯笼放在石桌上。灯笼的光在夜风中微微摇晃,把她的影子投在凉亭的柱子上。
“宴席散得那么早,”她轻声说,“就知道你会来这里。”
她在他旁边的石凳上坐下。两只手交叠放在膝上,脊背挺直,姿态端庄。但他注意到,她的手指在微微蜷缩——她其实没有那么平静。
过了一会儿,她轻轻说了一句话。
“你瘦了。”
他愣了一下,笑了:“在边关,吃不好。”
沈清漪没有说话。她只是从袖子里拿出一样东西,放在石桌上。
是一包桂花糕。
油纸包得整整齐齐,上面还贴着一张纸条,纸条上画着一只歪歪扭扭的乌龟,旁边写着几个字——“打赢了也要吃甜的。”
字迹还是歪歪扭扭的,像是握笔的人一辈子都改不了这个毛病。
“明嫣本来想自己来送的。”沈清漪说,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但她被嬷嬷拦住了,说她白天在城楼上喊话太失仪,罚抄《女诫》。她让我转告你——抄完《女诫》再来找你算账。”
“算什么账?”
“她说你回信里画的乌龟太丑了,侮辱了她的乌龟。”
顾长宁笑出了声。他打开油纸包,拿起一块桂花糕放进嘴里。糕还是那么甜,甜得牙根发酸,和当年一模一样。他边吃边看着灯笼里跳动的火苗,觉得御花园的秋风没有边关那么刺骨,吹在身上软绵绵的,像是有人在帮他拂去铠甲上的灰尘。
沈清漪坐在他旁边,安静地看着他吃。灯笼的光把他们的影子投在一起,像是靠得很近,又像是隔了很远。她没有问他朝堂上的事,没有问他真的要去灭西凉吗,没有问他那一句“臣领旨”是不是逞一时之勇。她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不问。
他吃完了两块糕,把油纸包重新包好,剩下的舍不得吃了。他把油纸包收进怀里,和那两封信放在一起。
他站起来,走到凉亭边上,看着满池残荷。枯黄的荷叶耷拉着,茎秆弯成各种奇怪的弧度,在月光下像是谁用墨笔画了一幅歪歪扭扭的画。
他想起自己在金銮殿上说出的那四个字。臣领旨。那是一道不可能完成的圣旨,但他领了。在他说出那四个字的瞬间,整个大殿都安静了,他听见自己的心跳声,听见旁边老御史倒吸冷气的声音,听见身后的同袍攥紧刀柄的摩擦声。
现在他站在这座凉亭里,看着月亮倒映在枯荷之间的水面上,忽然觉得自己可能是个疯子。他只是一个十八岁的少年将军,打了一场胜仗,就想灭西凉,娶两位公主。这听起来像是说书人编的话本,茶馆里的看客们喝着茶嗑着瓜子听个热闹,听完了说一句“扯淡”。
但他是认真的。他一定要做到。
“你真的要去?”沈清漪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她的声音很轻,像是怕惊扰了什么。
“嗯。”他没有回头。
“西凉很远。西凉王城更难打。大晟一百年了,没有人打到过那里。”
“我知道。”
沈清漪沉默了一会儿。灯笼的光在风中摇曳,把他们两个人的影子都映在凉亭的柱子上,影影绰绰。
“那你要回来。”她说。
他转过身看着她。月光照在她脸上,她的眼睛里有灯笼的光,也有他的影子。
“你上一次也说会回来。”她的声音还是那么轻,“你做到了。这一次,也要做到。上一次你用了三年,这一次三年不够就五年,五年不够就十年。不管多久,我等你。”
然后她从袖子里拿出一条鹅黄丝绦。那条丝绦是崭新的,和白天抛下来的那条不一样——这一条更细更软,像是贴身的物件。她把丝绦系在他腕上,和她白天送的那条并排系在一起。三条鹅黄丝绦,一新一旧一更新,在他腕上排成一排。
“拿着。”她低头看着那三条丝绦,轻声说,“回来娶我。”
他攥紧了拳头,感受着手腕上那三条丝绦的温度——一条是旧的,一条是新的,一条是更新的。三条丝绦都系在同一个手腕上,都系着同一个人的心意。
“好。”他说。
声音很轻,但很坚定。
就在这时候,一个身影从假山后面跌跌撞撞地冲了出来。
是沈明嫣。
她穿着一身皱巴巴的裙子,头发散了一半,脸上还有墨迹——大概是被罚抄《女诫》时沾上的。她冲进凉亭,大口喘着粗气,手里还攥着一支毛笔,笔尖的墨都干了。
“我抄完了!”她宣布,然后指着顾长宁,“你——你在阿姐面前逞英雄了是吧!要灭西凉是吧!好!我也——”
她顿了一下,脸涨得通红,半天才憋出后半句。
“我也等你!”
沈清漪轻轻笑了一声。顾长宁也笑了。凉亭外,秋风卷起满池残荷,枯黄的荷叶沙沙作响。月光把三个人的影子投在一起,两道纤细,一道挺拔。
这是承运八年的秋天。桂花开了又谢了,萤火虫早已不见了踪影,荷花池里只剩下残荷败叶,御花园的石凳被秋风磨得冰凉。他十八岁,她十七岁,她十六岁。他们都不知道,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在御花园的凉亭里一起看月亮。
但他们不知道的事,还多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