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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一个被收走的杯子 陶秋宜收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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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秋宜收走周杏的牙刷,是因为刷毛发霉了。
事故后第一个梅雨季,卫生间墙缝里长出黑点,毛巾晒两天也不干。周杏的粉色牙刷仍插在蓝色杯子里,刷毛从最初的整齐变得弯曲,根部浮出一小片灰。
陶秋宜发现时,第一反应是换一支新的。
她拉开柜门,里面还有一包三支装儿童牙刷,是春节促销时买的。拆封前,她站了很久,最后把旧牙刷拔出来,连同包装未开的三支一起装进垃圾袋。
杯子洗净,倒扣在水池旁。
周叙平晚上回来,进卫生间不到一分钟就出来:“牙刷呢?”
“扔了。”
“为什么?”
“发霉了。”
“可以洗。”
“刷毛里面洗不干净。”
“她又不用。”
陶秋宜正把晚饭端上桌,听见这句话,手停住。
“所以呢?”
周叙平没有回答。他走进卫生间,把垃圾袋翻出来。旧牙刷沾着菜叶和咖啡渣,粉色手柄已经脏了。
“你要捡回去?”陶秋宜问。
他把牙刷拿在手里,最终没有洗,只重新套进一个干净塑料袋,放进杂物柜。
“发霉的东西留着做什么?”
“我没让你用。”
“它每天就在卫生间。”
“现在放柜子里了。”
“周叙平,你知道它不会再有人用。”
“我知道。”
“那为什么不能扔?”
“为什么必须扔?”
两个人站在水池旁,蓝色杯子倒扣着,杯底积了一圈没擦干的水。
“因为它会坏。”陶秋宜说。
“东西都会坏。”
“所以坏了就处理。”
“谁规定?”
“生活就是这样。”
“杏杏不在,不代表她的东西马上都要按你的生活处理。”
“我没有马上。已经两个多月。”
周叙平看向她:“两个多月很久吗?”
陶秋宜没有答。
那天晚饭谁也没吃。第二天早上,她看见杯子重新立在水池边,里面插着一支新的粉色儿童牙刷。
周叙平已经去学校。
牙刷是同一品牌,手柄图案不同。以前那支印草莓,新的是一只兔子。
陶秋宜盯着那只兔子,胸口发紧。
旧牙刷至少被周杏用过。新牙刷与她毫无关系,只因为颜色、尺寸和位置相似,就被放进她留下的空位。那不像纪念,更像一场每天早晚都要参与的假装。
她把新牙刷拔出来,放到周叙平的洗漱篮里。
晚上,牙刷又回到杯子。
第二天,她再拿走。
第三天,周叙平没有放回去,只把蓝色杯子留在原处。
没有争吵。一支牙刷在两个位置间移动三次,已经把他们想说的话都说完了。
周末,陶秋宜去超市买日用品。货架上同品牌儿童牙刷正在促销,包装换成新的卡通图案。她站在前面,想起那包没拆封的三支已经跟垃圾一起被收走。
她突然推着购物车追出去,跑到小区垃圾房。当天垃圾早已清运,绿色大桶冲洗得很干净。
她站在空桶旁边,才发现自己真正想找的不是旧牙刷。
她想证明有一件东西还能捡回来。
回家时,周叙平坐在客厅。他看见她空着手,也没有问去了哪里。
陶秋宜把新买的牙膏、洗发水分进柜子。她自己的放左边,周叙平的放右边,中间那层空下来。
“杯子怎么办?”她问。
“放着。”
“不放卫生间。”
“为什么?”
“我每天都要看。”
“我也每天看。”
“你想看,就放你的书房。”
周叙平说:“这也是她的家。”
“她不需要一个牙刷杯证明。”
“你怎么知道?”
“因为她死了。”
这句话第一次在家里被说得这么大声。
周叙平的脸一下僵住。
陶秋宜扶着柜门,声音又低下来:“她死了。杯子留在哪里,都不会让这里更像她的家。”
“那也不用把每一处都改成她没住过。”
“我没有。”
“牙刷、衣柜、书桌,你已经在看下一件了。”
“我只是不能让所有东西烂在原位。”
“你可以等。”
“等到什么时候?”
“不知道。”
“我不能按不知道生活。”
“那就按你的。”
他说完,把蓝色杯子拿走。
陶秋宜以为他会放进书房。第二天,她在厨房水槽边看见杯子,里面插着几根筷子。周叙平没有继续把它当成女儿仍会使用的东西,也没有收进看不见的箱子。
它变成一只普通的杯子。
这个处理本来接近陶秋宜想要的答案,她却觉得被冒犯。
“为什么放筷子?”
“总要有地方放。”
“这是她的。”
周叙平看着她:“你不是说杯子不能证明什么?”
“我没有说可以拿来随便用。”
“那你到底要我怎么做?”
陶秋宜说不出来。
保留,她觉得他拒绝承认死亡;使用,她又觉得他把女儿留下的东西变得太普通;扔掉更不可以,因为她已经后悔过一次。
原来不是只有周叙平把悲伤变成规则。
她也在要求每一件东西按照自己的节奏失去意义。
最后那只杯子被洗净,放进厨房最高一层柜子。谁都拿得到,谁也不会在日常里碰见。
一个月后,陶秋宜找保鲜盒时又看见它。
杯口蒙了一层很薄的灰。她把杯子拿下来,洗净,放在沥水架上。周叙平晚上回来,第一眼就发现。
“你要用?”他问。
“洗一下。”
“洗完放回去?”
“不然呢?”
周叙平没有答,拿起干布把杯底擦净。他擦得很慢,连手柄内侧都没有漏。陶秋宜站在旁边,忽然觉得他们像在照顾一个没人允许用的器官。
“要不要拍照?”她问。
“为什么?”
“以后如果坏了,至少有照片。”
“照片已经很多。”
“杯子的没有。”
“它为什么需要单独一张?”
陶秋宜被问住。她从前每天看见这只杯子,从没想过给它拍照;只有当它可能离开,才觉得必须留下证据。
“那不拍。”她说。
周叙平却把杯子放到窗边:“拍吧。”
“你不是说不需要?”
“你需要。”
“我也不知道需不需要。”
“先拍可以删。”
“先不拍也可以以后拍。”
两个人又站在一道没有正确答案的小事前。最后谁也没拿相机。周叙平把杯子放回高处,陶秋宜在柜门内侧贴了一张便签,写“蓝杯”。
几天后,她觉得便签可笑,撕掉了。胶痕却留在门板上,摸起来有一点黏。
事故后第一年,他们总在做这种事:保存以后又想丢,丢了以后又想找;把东西藏起来,又留下一个指向藏处的记号。每一次反复都让对方觉得,自己的选择被撤回。
五年后,陶秋宜在旧居喝茶时,没有看见它。她问过一句“杯子呢”,周叙平回答在厨房。
其实它一直在那里。
只是第一只被收走的杯子,从来不只是一个杯子。
它是他们第一次发现:同一件东西既可以因为周杏存在过而必须留下,也可以因为她不会再使用而必须离开。
两种选择都像爱。
放在同一个家里,却互相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