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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书:掌心之疼
我是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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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被这个家,用整整两条命的重量,托举着长大的。
我是在县城长大的,家里的日子,比乡下宽裕得多。母亲在医院做大夫,父亲在厂里做技工,两人的工资加起来,供我一个人念书,绰绰有余。小时候的记忆里,母亲的手总是很轻。她给我梳头,轻得像是怕碰碎了什么;她给我系鞋带,蹲下身子,一根一根地理顺鞋绳,比给病人缝合伤口,还要更耐心几分。
我上头有两个没能留住的姐姐,这事儿我很小就知道,只是那时候不懂其中的分量,只当是家里人时常挂在嘴边的、有些悲伤的旧事。直到后来我渐渐大了,才明白,我这具身体里,装的不只是我自己一个人的份额。
母亲对我,疼得近乎苛刻。我若是咳嗽一声,她能整宿整宿地守在我床边;我若是考试差了几分,她倒不恼,只是紧紧地把我搂进怀里,像是失而复得一般。我从小没干过什么家务,没吃过什么苦,日子过得顺顺当当,也因此,念起书来格外用功——这份用功,不完全是我自己天生的,多半是不忍辜负母亲那份小心翼翼的疼爱,攒出来的。
这份用功,一路把我送进了很好的大学。
大学四年,我几乎是拼了命地念书,成绩年年名列前茅,是系里公认的“好苗子”。我心思单纯得很,脑子里除了功课,几乎装不下别的东西——直到大四那年,一场毕业前的联谊活动上,我遇见了他。
活动是在系楼的礼堂里办的,人来人往,热闹得很。我原是不太爱凑这类热闹的,去了,也不过是站在人群边缘,随大流鼓鼓掌。可那天,我总觉得有一道目光,落在我身上,落得很久,也落得很稳。我循着那目光望过去,看见一个陌生的男生,正望着我,眼神里带着一种我从没见过的专注——不是寻常男生看姑娘家那种打量的眼神,倒像是,他早就认得我,只是这一回,终于让他找着了。
我心里说不清是什么滋味,只觉得那眼神有些不同寻常,便匆匆移开了目光,没再多看。后来才知道,他是隔壁系的,学的是机械,跟我素无交集,那天不过是替同学来撑场子,谁承想,一撑,撑出了这么一桩事。
往后没几日,他竟托了共同的同学,转交给我一封信。信写得工工整整,说是活动那天,一眼就注意到我,说不清为什么,只是很想,能有机会认识我。字迹不算漂亮,却一笔一划,透着一股认真劲儿,倒不像时下有些男生,写情书爱堆些华丽辞藻,他这信,朴素得近乎笨拙。
我看完,只当是年轻人一时兴起,没太放在心上,随手就把信收进了抽屉。
他却没有就此打住。往后的日子,他隔三差五地写信,有时候是一页纸,有时候只是短短几行,写的话也不算多花哨,无非是些校园里的琐事——今天食堂新添了道菜,图书馆新到了一批书,操场上的梧桐叶又落了一层。信写得平平常常,却写得极勤,像是铁了心,要用这份不慌不忙的坚持,磨出个结果来。
我起初是拒绝的,拒绝了不止一回。那时候我心里,其实还存着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挑剔——他个子不算高,模样也算不上出众,班里同学私下议论起他,都说这人“老实是老实,就是不起眼”。我那时年轻,虚荣心还没被日子磨去过棱角,心里隐隐觉得,若真谈起恋爱,总要找个能让自己觉得体面、走出去有面子的人,他这样的,不是我心里那杆秤上,第一眼就能相中的分量。
有一回他鼓起勇气,当面问我,愿不愿意跟他相处看看,我摇了头,说得也直白:“我们不合适。”
他听了,脸上有些黯然,却也没多说什么,只是笑了笑,说了句“我知道了”,转身走了。我原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谁知没过几天,信又来了,还是那样平平常常的口吻,仿佛先前那次拒绝,从没发生过一样。我又拒了一回,他又写了一回。这样反反复复了好几个来回,我心里渐渐生出一丝疑惑——这人图的是什么?我这样明明白白地回绝了,他却像是压根没听进去,还是那样不急不缓地,一封一封地写。
有一次我实在不耐烦,在信里回了他一句,说得有些刻薄:“你何必费这功夫,我这人挑剔得很,你未必入得了我的眼。”
信寄出去后,我心里也有些悔——这话说得太重了。谁知过了几天,他回了信,只有短短一句:“你说的我都记下了,只是我想着,喜欢一个人,本就不图她好不好脾气,也不图她挑不挑剔,只图能一直待在她身边看看,往后行不行,是往后的事。”
我拿着那张纸,看了很久。这话说得不算漂亮,却比任何花言巧语,都更叫我心里一动——原来这世上,真有人是这样想的,不问值不值得,只问愿不愿意。
——世间有一种执着,不是死缠烂打,是明明被拒绝了,却依旧记得,把日子过得体体面面,一点一点地,让人瞧见他的诚意,而不是他的委屈。这样的心意,起初我是不信的,只当年轻人图新鲜,热乎劲儿一过,也就散了。可他偏偏,一封一封地写,写了整整一个学期,从未断过。
那年冬天,我因着一件琐事,心情很是低落,一个人坐在图书馆角落,谁也没告诉。散了自习出来,天已经黑透,寒风刺骨,我裹紧了外套,正想着怎么这么冷,一转头,却见他站在图书馆门口,手里捧着一杯还冒着热气的姜茶,说是“猜你可能没吃晚饭,胃该不舒服了”。
我愣住了,没有问他怎么知道我在这儿,也没有问他等了多久——后来才知道,他是听我室友随口提了一句我心情不好,便一个人在图书馆门口,站了将近两个钟头,姜茶换了两回,怕凉了我不愿意喝。
我接过那杯姜茶,捧在手心里,暖意一点点顺着指尖,往心里钻。那一晚,我们头一回,正正经经地聊了很久。没有说什么情深意重的话,他只是安安静静地听我说,偶尔插一两句,说得极妥帖,不多不少,恰到好处。我这才发现,原来他不只是会写信,说起话来,也是这样让人觉得,舒服——他从不打断我,也从不急着替我出主意,只是听,听得认真,像是我说的每一句话,他都当成正经事,搁在心里。
我心里那点原本坚定的“不合适”,就是从这一晚起,开始悄悄松动的。
之后的日子,我们开始试着相处。说不上是轰轰烈烈的心动,倒更像是,两个人一点一点地,往彼此的日子里,挪了个位置。他会记得我随口提过一句不爱吃香菜,往后一起吃饭,总是提前替我说好;我熬夜赶论文,他会守在电话那头,陪我说话,说到我眼皮打架,才肯挂电话;有一回我发着低烧不肯说,他从我室友那儿套出了话,愣是冒着雨,从很远的校区骑车赶过来,衣服湿了大半,人到了,先关心我有没有喝水吃药,自己倒像是没淋着雨一样。
也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宿舍里的姑娘们都开始打趣我,说我这阵子气色特别好,脸上透着一种从前没有的红润,还有人偷偷跑来问我,是不是偷偷去做了什么美容,用了什么新法子。我听着,只是笑,没说破——这红润,哪里是什么美容能敷出来的,不过是心里,头一回,装进了一个让人踏实的人。
我曾以为,天底下的爱情,都该是电光火石的一瞬间,是一眼万年的那种心动,才配得上“喜欢”这两个字。直到那年冬天,我才懂得,还有一种爱情,是这样不慌不忙、日积月累,最后,也能让人心甘情愿地,从“不合适“,走到“离不开”。
只是我那时候,还不曾想过,这份心甘情愿,究竟能扎得多深,也不曾想过,我心里那杆曾经嫌他“不够起眼”的秤,是不是真的,已经被这一杯姜茶、一场雨、一封又一封朴素的信,彻底地,校准过来了——还是说,它不过是被暂时地,搁在了一边,等着往后某个不经意的时刻,重新拿出来,再称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