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原则上不允许,刑法重罪;仅两种极窄例外。
法律依据是 1940年 《刑法典》,到1982年没改:只有 ①母亲生命受威胁 ②□□致孕 两种情形免责,其余一律按刑事犯罪论处(孕妇和施行者都刑责)。
1982年 feminism 团体刚在选举中把堕胎议题带上桌面(如女律师 Romy Medeiros da Fonseca 在巴西律师协会年会宣讲非刑化),但国会没通过任何放宽法案,军政府末期+天主教会强力施压(参议员公开说「在天主教祖国不能合法化堕胎」),所以法律上纹丝不动。
实操层面:地下堕胎普遍、妇幼死亡率高,但合法渠道几乎只有上述两种情形,且医院常因医生良知拒绝、流程卡顿,所谓「合法例外」执行很差。
后续变化:2012年最高法院才追加「无脑儿(anencefalia)」为第三种合法情形;至今未全面合法化。
1982年,天主教官方立场:人工避孕(避孕套、避孕药、宫内节育器、结扎等)一律不许;只有「自然计划生育」(按女性生理周期避开排卵期)在「有正当理由」时可允许。
教会法层面的分界(1968《人类生命》通谕 + 1981《家庭》劝谕,1982年完全有效)
禁:保禄六世1968年《Humanae Vitae》第14条明令禁止——人为中断受孕可能的一切行为:避孕套、口服/注射避孕药、杀精剂、IUD、输精管/输卵管结扎,统统算「严重违背道德律」。
许:同通谕第16条开了一道缝——若因健康或现实困难需拉开生育间隔,可用「安全期/自然节律法」(观察排卵期、在不育期同房),这不算切断性行为的生育指向,故被允许。
1982年叠加:若望保禄二世1981年《Familiaris Consortio》第29–32条再次确认上述立场,1982年他还在多次讲话里重申「避孕在任何情形下都严重不法」。
教会高层紧跟罗马:巴西主教团配合军政府亲生育政策,公开反对一切现代避孕,也阻挠公立计生项目(1983年PAISM才算政府首次半放开)。
但信徒层面早跑偏:1980年代初巴西城市里避孕药、避孕套在私人渠道能买到,城市化+电视小说把禁忌冲淡;实际生育率已从六七十年代的6+降到1980年约4.0,主要靠私下用现代方法,只是教徒不跟神父说罢了。
国家法:1982年巴西没有禁止个人使用避孕药/避孕套的《民法》(那是不信教也管不着的私域),政府只是不公开推广;避孕工具流通靠私人市场,不靠公立体系。
关于迪尔玛的信仰问题
迪尔玛不是活跃守规的天主教徒,也不是教会意义上的「好天主教徒」;她有天主教文化底色,但政治人格是左翼无神论/世俗主义,晚年对圣母有情感式敬畏。 中文百科写「信天主教」是按出身和户口本式标签填的,严格说不准确
政治与自我认同上:左翼世俗主义者,常被归为无神论/不可知论。她17岁加入□□组织、后来进地下游击队反军政府,父亲是保加利亚共产党移民,本人长期持马克思主义立场。2010年大选时媒体明确写她「是无神论者」,英文资料也多称她「respects all religions but does not believe in any」。她执政期推行世俗主义、支持同性恋权利、反对教会干涉堕胎立法,和福音派、保守天主教会对着干。
晚年个人倾向:带感情的天主教民俗信仰。患淋巴瘤后,她公开说崇敬巴西主保阿帕雷西达圣母(Nossa Senhora Aparecida),选举期间去朝圣地摆姿态,属于「文化天主教+个人寄托」,不是定期告解、守教会伦理的虔诚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