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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激战*宣言 ...

  •   “再走一天我们就离开科曼人的土地了,火光会把你送到奇瓦瓦,那儿有白人的官员和政府。”火光拨火的时候对我说道。在经历了四个漆黑的夜晚,他生起了篝火,我们又吃上了热乎乎的烤肉了。
      “为什么送我去那里?”
      “……”
      “我不想去,”我非常讨厌他的爱理不理:“我不知道那个地方,我不认识那里的任何人,我没有钱,我……”
      “火光有金子,可以给你。那里有白人,你应该到那儿去。”他打断了我的话,“女人对成年战士做出的决定没有反驳的权利。”
      又来了!满口女人、女人的,就算是女人,我也有权做主自己的事情!
      “我不是你们部族的女人,不需要你的安排。再说一遍,我不是白种人!奇瓦瓦我也从没听说过,我不去!”我站起来冲他大声的吼。
      他停住了手中的活,又上上下下打量了我好久。
      “你不是红种人女孩,也不像黑人。”
      我叹了口气,也许人种的事情跟他解释不清:“黄种人,不是白人、不是黑人、不是红种人,我是黄种人懂么?你看,我的肤色比白种人黑,但也比黑人白……”
      “火光不需要女人教导!”他好像有些恼火了,“明天就去奇瓦瓦,这是我的话,Howgh!”
      Howgh是印第安语中表示强调的一个词,意思相当于“阿门”、“一言为定”、“就这样定了”、“不再改变了”。这是我后来知道的。
      讨厌的白人!讨厌的奇瓦瓦!讨厌的火光!!!这个专横的男孩,他不要以为他是所有人的主宰!他能做的我一样能做!凭什么看不起女人?我要让他知道!我顺手拿起他靠在树上的长猎枪,有种感觉,我能够很熟练的使用它。
      “我要射那棵树的第三根分枝,你看好了!”
      瞄准、射击,一声巨响,五十多米之外的老树的那段树枝折断了,掉了下来。是的,我绝对用过枪,可并不是这种,比这种好得多的。脑海中出现了许多画面,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宽阔的房间;远处急速飞动的物体;我手中形状奇怪的枪;……瞄准、射击、瞄准、射击、瞄准、……
      火光一把从我手中抢过他的枪,他气的脸都有些发青了。
      “你怎么敢摸我的枪!”他大声的喊,接着他好像很后悔这一冲动的表示。
      “这里并不是绝对的安全,枪声回引来不必要的麻烦。”他平静的指责道。
      我错了,不应该贸然的开枪,其实我也没想到枪的声音会这么大。经管如此,我还是为自己在他的面前露了一手而觉的得意非常。
      我们又向火堆里添了些柴,便谁也不说话了。如果他明天还是决定去奇瓦瓦,我也不会让他把我扔在那里的。突然间,我看见他慢慢的,尽量不引人注目的紧缩身体,他右脚收回,膝盖抬起……事后他告诉我当时他发现了对面的灌木从中有人向他举枪,于是想用子弹打中那人。
      这是跪射,只适用于一种特定的场合,如果发现了一个隐藏的敌人,在对方开枪前,一定要杀死对方。举枪瞄准,就会被对方看见,所以必须采用跪射。跪射就是在射击时由膝盖确定瞄准的目标和方向,把小腿伸出一段距离,使大腿正好平放在地上,延长线经过膝盖的上部,对准射击的目标。用一只手,即右手举枪托,放在大腿上,正好放在刚才说到的那条方向线上。然后垂下眼帘,使对方看不出注视的方向,这样当然难以瞄准,但由于不能直接通过目光,只能间接依靠透过睫毛的余光,另一只眼睛也不能闭,这样才不会引起对方的怀疑。接着动动右手,头转来转去,同时与同伴们谈笑风生,尽一切力量使窥视者看不出他们已经暴露了。如果枪托位置摆的正确,就可以扣扳机了。
      为了不引起同伴的异常,跪射者不能把打算告诉别人,否则他们的态度、神情、眼色的变化会使敌人产生怀疑。这是最难的射击方式,上千名优秀的射手接受跪射训练,也没有几人能击中目标,在晚上就更加的困难了。这需要长年累月的训练,还要有先天的禀赋。
      这是我后来从火光的弟弟那儿得知的事情,当时我只听见他的枪响了两声,对面的灌木从中先后发出两声喊叫。接着对方也开枪了,他滚到一边,子弹落了空。他扔下了枪,拔出了刀子,三个科曼人迎面向他扑了过去。他一侧身,让开了第一个人,右手一刀刺进了第二人的右胸,左手抓住了第三个人的右手,狠命的攥,痛的那人丢掉了刀,随后又迅速抓住他的左肘向上顶,接着直起身,用力一撞,那人被甩了出去。火光飞快的骑在那人的背上,同时第一个人又再次出刀扑了过来……接下来的事情我没时间再注意了,因为我发现还有第四个人,他朝我身边绑俘虏的地方冲去。不能让他救下俘虏,现在是三对二,不算已经被火光刺死的那人,但实际上是三对一,因为完全没有人把我当成对手。是的,如果成为五对一,就没希望了。握紧了腰间的匕首,我别无选择。
      冲上前去,我的刀扎进了那人的背脊,他大吼一声,转过脸来,我拔出刀,飞快的割断了他的喉咙。鲜血狂涌出来,映衬的他脸上黄底黑条纹的战彩愈发的狰狞,他带着惊骇的眼神坠入了永恒的黑暗。不知道为何,没有太多的恐惧,只是浑身热血沸腾。杀人的感觉没有什么特别,好似过去也曾经发生过类似的事情。我是个杀手?还是个罪犯?准确的枪法,杀人的果敢,预言般的梦境,作为黄种人的我,出现在白人和红种人彼此仇恨的土地上,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战斗结束了,火光把那两个被打昏的科曼人也绑了起来,然后以一种复杂的眼神注视着被溅了一身鲜血的我。
      “我不想杀他,可没有其他的办法阻止他释放俘虏,你看,我根本不可能像你那样和他搏斗的。”我试图向他解释杀人的理由,又或是向自己解释,不喜欢自己这种没有罪恶感的心理。
      他一言不发,走到灌木从中,拖出了两具尸体,是一开始被击毙的那两个科曼人,我惊讶的发现两人都是被子弹击中了眉心。现在死了四个,俘虏了四个,火光挖了个大坑,以便埋葬所有死去的人。篝火旁是缴获的战利品,在印第安人中有种说法,战利品越多,这项英雄业绩也就越大。所以我现在看到的是两把长猎枪,七把刀,我不知道应该按什么样的标准衡量它的多寡。
      火光填上了最后一点土,掸掸身上的灰尘,走到了篝火边,他拿起一把枪,递给了我。
      “这是你的。”
      “哦,我可以拥有它吗?”
      他笑了:“枪法不错,不过你仍旧是女人。”
      我自动忽略了他后面的话,只觉得他的夸奖实在令我兴奋极了。第一次看见了他的笑容,很柔和、很内敛的笑容,就仿佛是初夏的清晨,透过破裂的屋顶,照射进漆黑的房间的第一屡曙光。喜欢上了他的笑容,于是也冲着他笑了。
      后半夜的梦里,再没有看见什么。

      第二天早上,火光找到了科曼人系在林子外的六匹马,于是我们的战利品变得更加的丰盛了。昨天出现的科曼人好像是在返回部落的途中,恰巧从这儿路过的,他们先是听见了我的枪声,然后闻到了篝火的烟味,于是找到了我们。我很好奇火光是怎样知道有人窥视我们的,便直接向他提出了这个问题,出乎我意料之外,他回答了我。他说训练有素、敏锐异常的人,能看见灌木丛中两个闪着磷光的亮点,那便是黑暗中,窥视者的眼睛。
      把俘虏绑在了马背上,我们继续前进,他好像改变了主意,认为应该先回到自己的村子里去。我们穿过的地带,时而是遍布岩石的平原,时而是多沙的荒地,直到下午才看见了绿草葱郁的肥沃土地。
      地下的泉水在这里形成了湖泊,余下的水流入了下游的佩科斯河。湖岸两边是茂密的榆树、白杨、橡树,其中间插着山核桃树,树上还没有果实的影子。成千上万的蝉隐没在茂密的灌木丛中,发出短促而单调的鸣响。远处看不清模样的水鸟成群结队的在水面上跳跃似的飞翔,偶尔欢快的俯冲入水,溅起水花朵朵。湖水的颜色是深蓝的,但清澈的能看的见水底的流沙,所以印第安人称它为蓝水河。蓝水河平静无波,仿佛是天空的镜子,反射出它优雅的颜色。印第安人深爱着他们的蓝水河,多年之后,当他们被迫离开了他们的土地的时候,他们的歌曲中磨灭不了的,是对蓝水河的咏颂。蓝水河见证了他们的真诚、他们的悲哀,那深色的湖水有如红种人少女,忧郁的眼眸。
      一瞬间,我也爱上了这样的湖水,这样的蓝色。
      火光下了马,解开了俘虏们身上的绳索。
      “我们得到自由了?”俘虏之一问道。
      “是的,但必须马上离开。”
      “我们这就骑马走。”
      “不,你们的马属于胜利者。”
      “您想要战利品?”
      “当然。”火光皱着眉说,“你们犯了错,必须受到惩罚,以便于以后不再试图坐到不曾邀请你们的篝火边。火光送给了你们自由和生命,没有把你们带回部落里,让你们在刑讯柱上受苦,难道还要放弃战利品?如果是你们,你们的要求会苛刻的多。”
      那几个俘虏恼怒的说:“我们的首领灰熊是伟大的战士,他的荣誉与日俱增,他的敌人害怕他,他的朋友受他保护。我们也是英勇的战士,被阿帕奇的火光击败并不算是耻辱。现在我们不得不忍受失败,丢失马匹和武器,但是科曼人不是胆小的丛林狼,阿帕奇人杀死了我们四个兄弟,我们会在酋长灰熊的带领下拿着战斧来复仇。我们说到做到,一言为定。”说完之后,他们愤恨的走了。
      “要开战了么?”我有些担忧的问火光。
      “可能。”他的脸上看不出顾虑的神色,“从一开始就注定了。”
      “这就是你不再坚持要送我去奇瓦瓦的理由?”
      他不再回答,把马匹上的东西系紧,脱去了上衣,看样子是要游过河。
      “会游水么?”
      “会,而且水性很棒。”我得意的回答说。
      “那就跟在后面。”
      河水很凉,在夏日的傍晚,这种凉使人惬意舒适。我游水的速度很快,然而他更快,只看见他褐色的背脊在水波间起伏隐现。上岸的时候,他已经挤干了他的头发。然后他把食指和拇指伸进嘴里,半抿着嘴唇,一声响亮的口哨,对岸的黑马立刻跃入水中,系在它后面的几匹马也跟着下了水。
      太阳下山的时候,我的衣服已经干了,他的头发却还半湿,那浓密的长发像梳理过一样没有纠结,令我羡慕无比。他说还要好几天才能到家,我们的鞍袋中已经没有多少事物了,他决定明天去狩猎。
      篝火边的我兴奋的企盼着明天的到来,因为我还没有见过打猎的场景,想必会很壮观。篝火熄灭了,我进入了梦乡,在弥散着烟雾的梦境中,反复看见的是火光脖子上挂着的皮囊。鞣成了本白色的皮子,上面有精美的红色刺绣,皮囊不大,大约是一个拳头的大小。一双手不停的抚摸它,但始终不曾将其打开,里面到底是什么?最后影像消失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Secret,no tou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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