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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鬼宅的第一位客户 林默是 ...


  •   林默是被一阵敲门声吵醒的。

      准确地说,是被阿福叫醒的。阿福穿墙进来的时候她正梦见自己在一家螺蛳粉店里排队,前面只剩三个人,锅里红油翻滚,酸笋的香味飘满了整条街。她深吸一口气,正要跟老板说“多加腐竹”——阿福的声音就飘了进来。

      “小姐,醒醒。有人敲门。”

      “让他排队。”她把脸埋进被子里。

      “小姐,不是包子铺。是委托人。一个瘦瘦小小的姑娘,站在门口,看起来好几天没吃饭了。她问你这里是不是帮人打官司的地方。”

      “让她排——”林默猛地坐起来,头发炸得像鸟窝,眼睛还没完全睁开,嘴里已经开始往外蹦字,“等一下。委托人?什么委托人?”

      “一个小姑娘。她说她找林姑娘。说这里可以帮人讨公道。”

      林默眨了眨眼。又眨了眨眼。然后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穿着一件皱巴巴的旧中衣,袖子上一块昨天修灶台留下的泥印子,手指甲里还有没洗干净的草木灰。

      “……阿福,昨天包子铺老板娘是不是说把退婚的事传遍了半条街?”

      “是。老奴估计这姑娘就是听了消息找过来的。”

      “从退婚事件到律所开业之间没有任何过渡环节,传播链条的逻辑链缺了一环。”她一边把脚塞进鞋子,一边飞快地嘟囔,“正常路径应该是退婚的消息先被围观者扩散,扩散过程中有人对我的‘规则’产生了需求联想,然后才会转化为咨询行为——算了。”

      她站起来,用手指胡乱梳了两下头发,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皱巴巴的衣裳。“来不及换了。先开门。”

      院门外的台阶上,坐着一个小女孩。

      大概十二三岁,头发枯黄,脸很瘦,颧骨高高凸起,眼睛又大又黑,像一只受了惊的幼兽。她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麻布衫子,袖口磨出了毛边,裤腿短了一大截,露出两条细得像麻秆的脚脖子。赤着脚,脚趾头因为紧张而蜷缩着。

      她听到门开的声响,猛地站起来,往后退了一步,像一只随时准备逃跑的小野猫。她的手里攥着半块馒头,馒头上沾着灰,看起来是刚从什么地方捡的。

      “你……你就是林姑娘?”她的声音又细又怯,像是很久没跟人说过话了。

      林默低头看着她。看了大概三秒。然后她蹲下来,和那个小女孩平视。

      “我是。你是谁?”

      “我叫小秋。”

      “谁告诉你来这里的?”

      “昨天……昨天在街上听说的。卖包子的老板娘说,有个林姑娘,在林府把城主少爷和青云宗的仙子都说倒了。她说那个人会帮人讨公道。她说你住在梧桐巷,门口有棵歪脖子槐树。”小秋攥紧了手里的馒头,声音越来越小,“我天没亮就来了。在门口坐了很久。不敢敲。刚才阿福爷爷从门缝里看到我,他飘出来问我找谁,我说找林姑娘,他就进去叫你了。”

      “你找我什么事?”

      小秋张了张嘴。她的嘴唇干裂起了皮,嗓子里发出的声音像是被什么东西堵住了。然后她的眼圈忽然红了。

      “我爹是外门弟子。他被人抢了田。”

      她说完这句话就停住了,像是在等林默的反应。可能是等一句“外门弟子的事我管不了”,也可能是等一句“你没钱就别来找我”——她说她去过执法堂,去过族长那里,这两句话她都听过。

      林默没有说这两句。

      “进来说。”她站起来,推开门,侧身让出一条路,“你吃饭了没有?”

      小秋摇了摇头。摇完头,肚子就叫了一声。很响。在这安静的老巷子里,像是有人敲了一下闷鼓。

      “正好。我灶台上煮着粥。”林默转身往厨房走,走了两步又回头,“对了,你怕鬼吗?”

      “……怕。”

      “那先跟你说一下——厨房里有个鬼。他是我的管家,叫阿福。脾气很好,就是喜欢哼歌。哼的歌不太成调,你忍忍。另外他会穿墙,你要是看见他从墙那边冒出来,别怕,他不是故意的。他就是习惯了。”

      小秋站在院子里,表情从“紧张”变成“困惑”又变成“反正已经这样了”。她攥着那半块馒头,跟在林默身后,穿过长满荒草的院子,跨过厨房的门槛。

      厨房里,阿福飘在灶台旁边。晨光从他半透明的身体里穿过去,在地上投下一片淡淡的灰影。他朝小秋微微欠身,语气温和得像是从前在林家迎客:“小姑娘别怕,老奴不害人。饿了吧?粥快好了。”

      小秋站在门口。她看看林默,看看阿福,又看看那口正在冒着热气的铁锅。锅里的粥咕嘟咕嘟地翻滚着,米粒被煮开了花,表面上浮着一层薄薄的米油。灶台歪歪扭扭的,砖缝里还在往外冒细烟,整个厨房弥漫着一股混合了柴火、稀粥和辣椒酱的气味。

      她低下头,用手背飞快地擦了一下眼睛。

      “……谢谢。”声音小到几乎被灶膛里的柴火声盖过去。

      小秋喝了三碗粥。

      第一碗几乎是倒进去的。她端着碗,埋着头,嘴唇贴着碗沿,稀里呼噜地往嘴里灌,烫得直抽气也不肯放慢速度。林默坐在她对面,把自己那碗粥推了过去。“慢点喝。锅里还有。”第二碗的速度慢了一些,她开始用勺子舀,一口一口地咽,像是终于确认了这碗粥不会被人抢走。第三碗喝到一半,她忽然停下来,低头看着碗里剩下的粥,肩膀开始发抖。

      “我爹——”她的声音从碗沿后面闷闷地传出来,“我爹两天没吃饭了。他腿被打断了,下不了床。我把馒头带回去给他,他不吃。他说他吃过了。但家里米缸是空的。”

      厨房里只有灶膛里柴火的噼啪声。

      林默没有说“别哭了”或者“没事的”。她站起来,走到灶台前,拿勺子把锅里剩下的粥全部刮进一个粗陶碗里。然后她打开腌萝卜的罐子,夹了两根萝卜放在粥上面,又从碗柜里翻出那个缺了角的盘子,从里面拿了一块昨晚剩的冷烧饼。

      “阿福。你现在去一趟城南外门弟子宿舍,第三排最里面那间。把这个送过去。”

      阿福看着那碗粥和那块冷烧饼,张了张嘴。他想说“老奴是鬼不是送外卖的”,但他看了一眼小秋,又看了一眼自家小姐,然后把这句话咽了回去。

      “老奴这就去。粥用不用热一下?”

      “鬼能热粥吗?”

      “不能。”

      “那就这样送。到了之后跟他说,这是他闺女帮他讨的——不是施舍,是预支的代理费。”林默把碗放进一个竹篮子里,递给阿福,“送完就回来,别在那儿哼歌。”

      阿福接过篮子,飘了出去。

      林默重新坐回小秋对面。她没有拿出本子,没有拿起炭笔,只是把手放在桌上,十指交叉,语气和刚才说“粥快好了”时一样平常。

      “说说你爹的事。从头说。”

      小秋的爹叫陈大壮。

      名字听起来很壮,但人已经瘦得脱了相。他以前是万剑宗的外门弟子——不是正式拜师的那种,是交了灵石、领了功法、在宗门周边的田地里种灵稻的那种。修真界把这种人叫“外门佃户”。他们算宗门的人,但不算宗门的弟子,每个月要交七成的灵稻收成给宗门,剩下的三成自己留着。

      “三成够吃吗?”林默问。

      “不够。所以爹还给宗门做杂活——修围墙、搬灵石、清理灵兽圈。攒下来的碎灵石都用来换米了。但日子还是能过的,至少饿不死。”

      直到上个月。

      外门执法堂的赵长老看上了陈大壮那块田。那田不大,但位置好,旁边就是灵渠,灌溉方便,土质也比别处肥。赵长老说宗门要收回那块田,作为补偿,给了二十枚灵石。陈大壮不肯收——二十枚灵石连田里一季的灵稻收成都抵不上。他说他可以换一块田,但补偿得按规矩来。

      “然后他们就打他了。”小秋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很平。不是冷静,是把所有力气都用来忍住不哭之后那种空白的平。“打了两次。第一次在田埂上,用戒尺打的,说他违抗宗门命令。第二次在他去执法堂讨说法的时候,用鞭子抽的。腿是第二次打断的。打断之后赵长老说,二十枚灵石你爱要不要,田反正归宗门了。我爹说不要灵石,要田。赵长老就让人把他抬出执法堂,扔在了大门口。”

      林默没有插话。她在听。她的背挺得很直,两只手交叠着放在桌上,右手拇指无意识地摩挲着左手虎口。这是她在思考时的习惯动作。

      “田现在呢?”

      “荒着。赵长老说田已经归宗门了,但他没让别人种。爹说他在等——等衙门把田契改好,田就彻底是他的了。”

      “田契现在在谁手里?”

      “在爹手里。是当年进外门的时候宗门发的——上面写的是‘永佃权’,爹说这个意思是田永远是我们家的,只要交收成就行。”

      “永佃权。”林默重复了一遍这三个字,然后低头,从袖子里掏出那本青布封面的小册子,翻开。她的炭笔在纸面上飞快地划过,字迹潦草得只有她自己能认——陈大壮。万剑宗外门佃户。永佃权。赵长老——外门执法堂。两次暴力行为。戒尺+鞭打。腿部骨折。田被占用,田契尚在被害人手中。补偿二十灵石未实际支付,被害人未接受。

      她写完最后一个字,笔尖在纸上顿了一下。“你爹手里还有没有别的证据?比如田契以外的东西——缴租子的收据、宗门发的文书、跟赵长老说话时有谁在场?”

      “收据有。每月交灵稻的时候宗门会给一张收条,爹都压在枕头底下。”小秋想了想,又补了一句,“打他的时候,第一次在田埂上,好多外门弟子都看见了。但没人敢作证。”

      “为什么?”

      “因为赵长老管着所有外门弟子。得罪他,田就没了。”

      林默点了点头,在本子上又补了一笔:证人——多名外门弟子目击第一次暴力行为,但不愿作证。证言获取存在实际困难。

      她把本子合上,站起来。灶膛里的柴火已经烧得差不多了,余烬里还跳动着几簇小小的火苗,把她的影子投在满是裂缝的墙上,忽长忽短。

      “小秋,我接下来跟你说的话,你听清楚。”

      小秋抬起头。

      “你爹这个案子,能打。但不是现在——先说你爹的伤。腿断了几天了?有没有找医修看过?”

      “找了。但医修说要三枚灵石才肯接骨。我们没有三枚灵石。”

      “林家欠我的财产今天应该会送过来。收到之后,我跟你一块去请医修——腿先治好,再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是正式的证据,比目击证人的证言更可靠。”林默顿了一下,“在此期间,我需要你做一件事。这件事非常重要。”

      “什么事?”

      “把你爹枕头底下那些收据全部找出来,按日期排好。还有田契——原件不要动,找张大纸照着抄一份,抄完把原件放回去。让你爹回忆一下这两次打他的是同一个人还是不同的人,如果是不同的人,尽量记清楚每个人的长相、身高、口音。他说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证据。”

      小秋愣愣地看着她,然后用力点了点头。

      “然后呢?”

      “然后立个案。”林默重新坐下来,翻开小册子的空白页,在纸的最上方写下几个字——

      案卷号:第001号
      案由:田产纠纷及故意伤害
      委托人:陈大壮(代理人:陈小秋)
      被告:万剑宗外门执法堂赵长老
      立案日期:清河历三百二十二年三月初四
      备注:修真界第一桩正式立案。

      “好了。”她把这一页转向小秋,“从今天起,你爹的案子正式进入调查程序。”

      小秋看着那页纸。她不认识几个字,但她看到了自己的名字,看到了她爹的名字,看到了林默把那张纸从本子上撕下来,折好,放进一个旧信封里。

      “这个给你。不是让你拿着去告——现在时机还不成熟。是让你知道,你和你爹的事,有人记下来了。不是说说而已的那种记,是立了案的那种记。”

      小秋接过信封。她低头看着那个信封,手指在纸面上轻轻摩挲着,像是在摸一件很贵重的东西。然后她站起来,朝林默深深鞠了一躬。

      “谢谢。”

      “不用谢。这是正常流程。”

      “我是说——”小秋直起身,眼眶还是红的,但嘴角努力地往上弯了一下,“谢谢你给我爹送粥。”

      林默沉默了片刻。然后她低头,从袖子里掏出那本小册子,翻开新的一页,写了几个字。阿福凑过去看。

      待办事项(新增):
      ⑨收林家的钱。
      ⑩请医修去小秋家(骨折,可能需要手术,先问清楚医修收不收灵石还是只收现银)。
      ?去找包子铺老板娘,让她叫上她家那口子和老王——对了她的灵鸡案子还没立案,明天一块办了。
      ?

      “小姐,第十二条是什么?”

      “还没想好。”林默合上本子,“先去看田。”

      万剑宗的外门田产区在清河城以北,是一片被灵渠分割成无数小块的水田。三月正是春耕时节,田里本该是绿油油的秧苗,但小秋带她走到最靠灵渠的那块田时,林默看到的是一片荒草。

      “就是这块。”

      林默站在田埂上。风吹过荒草,发出沙沙的响声。灵渠的水还在流,清澈见底,水面上漂着几片枯叶。田埂另一侧连着好几块外门弟子的田,有人在弯腰插秧,有人挑着担子从田埂上走过。他们的目光扫过林默和小秋,又迅速移开,像是看见了什么不该看的东西。

      林默蹲下来,拔了一根草,放在手心里看了看。“小秋,你爹上次种的是什么?”

      “灵稻。每年三月插秧,八月收割。”

      “赵长老是什么时候说要收田的?”

      “二月初。刚好是插秧之前。”

      林默把那根草放在田埂上,拍了拍手上的土,站起来。她看了看荒田,又看了看灵渠,最后把目光落在田埂尽头立着的一块石碑上。石碑上刻着三个字:永佃田。下面还有一行小字:清河历二百一十七年立。

      “阿福,你能查一下永佃权在万剑宗的规定吗?算了,你是鬼,查不了。我自己去查。”她转向小秋,“万剑宗的宗门规章在哪里能查到?”

      “在执法堂的公告栏里贴着呢。但爹说那是给内门弟子看的,外门弟子不能进执法堂。”

      “不能进也要看。”林默从袖子里掏出小本子,在陈大壮那一页又补了一笔,“改天去一趟。先去接你爹看腿。”

      林默回到鬼宅的时候,院门口多了个人。

      不是什么坏人,也不是什么大人物。就是昨天早上那个包子铺的老板娘,姓孙,人称孙大娘。她站在歪脖子槐树底下,左手拽着自家男人——一个愁眉苦脸的中年汉子,右手拉着隔壁卖豆腐的老王——一个更愁眉苦脸的瘦高个。三个人看见林默回来,同时露出了一种“终于等到你了”的表情。

      “林姑娘!你可算回来了!”孙大娘三步并作两步迎上来,“昨天说好的,今天上午——我把我家那口子带来了,老王也来了。那只该死的灵鸡还在家里养着呢——要不咱们现在就开庭?”

      “等一下。”林默举起一只手,然后从袖子里掏出那本青布封面的小册子,翻到最新一页,在“待办事项”上又添了一笔。

      阿福飘在她旁边,看着那条新条目,沉默了一会儿。

      “小姐。”

      “嗯?”

      “你今天早上立了第一个案子,去看了案发现场,还安排了一个骨折的伤者就医。现在是午饭时间。你确定要在吃午饭之前再开一个庭吗?”

      林默想了想,把本子合上。

      “先吃饭。吃完饭开庭。孙大娘——你带什么吃的了吗?”

      “带了!”孙大娘从包袱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打开,里面是四个还冒着热气的肉包子,“刚出锅的!趁热吃!”

      林默接过肉包子,咬了一口,眼睛眯了起来。她转头对小秋说:“这是肉的。比昨天那个素的好吃。你一会儿带两个回去给你爹。”然后又转头对孙大娘说,“开庭之前先说好——你的灵鸡案,案由是买卖合同纠纷,标的额五灵石,属于民事案件。按照我的收费标准,基础代理费是标的额的两成,也就是一枚灵石。但考虑到你是第一个主动上门咨询的客户,给你打个五折,收半枚灵石。可以接受吗?”

      孙大娘二话不说就答应了。她家那口子在旁边小声嘀咕了一句“半枚灵石能换四十个肉包子”,被孙大娘一巴掌拍在后脑勺上。老王在一旁看着,默默往后退了半步。

      “那就这样。吃饭,然后开庭。”

      林默坐在歪脖子槐树下的石墩上,手里拿着咬了一半的肉包子,膝盖上摊着那本青布封面的小册子。阳光透过树叶洒在本子上,把那些歪歪扭扭的字迹照得发亮。院子里荒草还没除干净,灶台还在往外冒细烟,招牌连个字都还没写。

      但她嘴里塞着肉包子,腮帮子鼓鼓的,翻开本子的新一页,在最上面写下了几个字。

      案件编号:002。案由:灵鸡买卖合同纠纷。

      然后她抬头,对阿福说:“帮我把那张缺了角的桌子搬出来。开庭了。”

      阿福想说“小姐招牌还没挂”,但他看了一眼院子里坐得满满当当的人——啃包子的孙大娘,揉后脑勺的孙大爷,还在往后缩的老王,抱着空碗舍不得放下的小秋——他把这句话咽了回去。

      “老奴这就去搬。”

      鬼宅的第一次正式开庭,没有招牌,没有法槌,只有一张缺了角的桌子,一个歪歪扭扭的灶台,四个肉包子,和一个把法典写在旧年画背面的女人。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鬼宅的第一位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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