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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故人再逢未明面 ...


  •   白首峰,峰顶常年积雪,盛夏时节也留了一尖银妆素裹,故而起名白首。
      另一种说法里,这名字的由来,乃峰顶的瑞池仙水。那里四季温暖如春,开着无数莲与雪。不是赤红若火焰,便是纯白如新雪。喝一口泉水,延年益寿到白首。吃一颗莲子,终生肌肤如玉。嚼一段荷藕,则残者生四肢,健者强五体。
      只不过……和所有长着翅膀的故事一样,没有人能证实它的真假。
      但,不管这古老美好的传说是否属实,山上下来的雪水清澈滋润,养草养马养人,乃是人人可见的事实。百年基业的寒家马场建在白首峰下,绝不是什么偶然。
      —— —— —— —— —— ——

      马场离山有一段距离,故而寒二管家除了派了个认路的老手随行,还遣了两个小厮随他们一起。那两小厮的任务,便是在到了山路不宜行马的地段后,就近找了猎屋轮着班看着马宿营,等着任何方一行人等下山。

      领路的老手姓寒,名伯弓。祖上几代都是寒家家仆,忠心耿耿,所以被赐了主家的姓。除了是个老练的猎手,他还会些拳脚功夫,在凭照料马匹的本事吃饭的寒家马场上地位不低。四十不到的年纪,一手粗茧,打猎套马一把好手,爬起白首峰来更像是逛自家后院一般。
      一路逛来,这不善言语的精壮汉子对任何方十分敬重。大夫本来就是让人尊敬的行业,特别是医术高明的。加上对主子的忠恳,在他眼里,能治得寒家三小姐宿疾的大夫,那跟山神爷,实在没什么区别。所以,任何方问他些山里的事情,他是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纯天然呐——”任何方蹲在溪边,就差趴到地上去了。他掬了几把水,咕嘟咕嘟喝了个痛快,又抚了把面,由衷感叹道。
      任骉莫名其妙,眨巴眨巴眼睛,不解其意。
      任森见怪不怪,转开了目光,只是眸子里浮起一分难得的笑意。
      任鑫则拿出水袋,等任何方起身后,到上游几步处,挑干净没水草的地方,灌了个满,一副公子爱喝就备足的理所当然。
      还有个寒伯,在一边看得憨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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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方前世虽然登过比这山更高的雪峰,却没有喝过这样的水。污染已经全球化,两极的生物体内有非天然的物质,最高峰又怎么能逃过酸雨脏雪。任何方宁愿相信跨国企业的饮水质量,也不会相信白皑皑的雪和表面看上去一样干干净净。他当初选择来这里,不能说没有这层考量。作为一个疲于人世的登山者,他的梦想,与其说是在人文科技的帮助下俯瞰四方,不如说是在遗世独立的纯净山野里忘却某些不想记得的东西。
      自从策划多年的事落了幕,任何方有些行为在任森任骉任鑫眼中看来,慢慢开始接近他的年龄。其实任何方也就是恢复了些前世无事在身时候的作风,毕竟此世的世俗风情保守,少年常常老成自抑。而他受的教育熏陶绝大一部分属于后西方文化精神,和中国古代传统内敛的表达方式南辕北辙。
      而眼下,他身上虽然带了三种毒,却只要保证用药不断就无碍。医术在身,无求与人,身后又跟了三个尾巴勤勤恳恳忠心耿耿地打理杂物,以他的性格而言,的确没有什么好计较了。至于以后做什么,任何方并无考量。香火两字的意思他是懂得的,因此而生的束缚却是没有的。如今这样晃悠一辈子也不错。要是什么时候剩下的这三个手下也成家立业了,他在隔壁搭个小屋,买两个仆人,三天两头过去轮流蹭蹭饭,这般的日子亦是可以的。
      至于收入……没钱了,看看诊就成。
      ——如果目前赚的那些用完了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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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以,苦学三艺十二年,秘谋弑君八载,如今,大事已成,师门已出,对于任何方而言,再没有什么能轻易烦得了他。武林动荡,天下乱世,这种事,让他视而不见并不困难。欧洲历史上的黑死病,非洲长期以来的贫苦,间接直接地见识过那些天灾人祸,加上曾经的经历,他变得不易悲天悯人。
      除非,那人和他自身,有直接的关系,亲近的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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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晚,寒伯弓领了任何方他们,在不到半山腰的一个浅浅的山洞前歇了。
      任何方一边走,一边听寒伯弓讲春荒时节,野猪下山拱田找吃食的事,此时听得正有趣,挥挥手让任森任骉他们去忙活柴火,打理路上顺手猎的几个野味。寒伯弓敬重任何方,顺带把他几个徒弟也供上了,多少有些坐立不安,呐呐着想先收拾了地方再继续讲,任鑫陪在原地,清出一片地方,堆了层草铺了层油布才让任何方坐下,同时一句“咱三个先是公子手下,后是门徒,杂事惯了的”把寒伯弓按了回去。
      寒伯弓想想,这方大夫高兴是最要紧的,粗犷豪迈的山里汉子没那么拘礼,看看貌似年未弱冠的模样,兴致勃勃的任何方,也就坦然。
      ……
      ……
      “好聪明的野猪!”任何方听完,憋了半天,出来这么一句。
      “嘿,这野物不油滑几分,哪里在这山上呆得下去。”寒伯弓不由一乐,“不过比狡猾,那些绿眼的狼才算得上真是狡猾呐。”
      “怎么说怎么说?”
      “就拿这野猪和狼来说吧。少时跟爹爹上山,亲眼见过两条狼在公猪母猪守着的眼皮底下,叼去了小猪崽。”
      “啊?”任何方声音里满是不敢置信。
      “先头一回,那公狼呲牙裂齿冲着离母猪最远的一只小猪崽去。当下公猪挑着两根獠牙迎了上去。那狼引着公猪不远不近地在林子里兜溜,野猪冲得快,可比不上狼机灵。那母猪在原地守了半天,四下望望,终于耐不住跑去去一同拱那公狼。公狼一见两只都来了,怯了,不小心扎了东西,跛着条腿退进了林子深处。两只猪一左一右追了半天,把那狼赶出了自己地盘,兴冲冲正要回窝里,听到猪崽嚎叫,慌了,跑回去一看,嘿,少了一头。方大夫,你猜,这是怎么着?”
      寒伯弓讲到兴起,没了那份拘束,卖了个关子。
      “我想想,不是有两条狼么,另外一条潜在猪窝附近吧?”
      “没错!”寒伯弓一拍大腿应,“我和爹趴在下风坡头上看得清楚,那另外一条先头在水里洗了半天,又在草里打了半天滚,而后从下风处,深草里,贴着地面,匍匐过去,就守在野猪窝边呐。”
      “那条引猪的狼,也不是真的跛了吧?”
      “是呐,装的。两条狼凑一块啃那猪崽的时候,好着呐。”
      “声东击西,惑敌诈退,伏兵在后。”任何方托着下巴乐乎,“我算是知道写兵书的为什么一个个都往山里住了,供人现抄的妙计遍地都是啊。那,后来呢?”
      “那两条狼啃完一只猪崽,哪里就饱了,又一溜小跑回去找那野猪的茬……”
      ……
      ……
      这边一个说的精彩,一个听得有趣,那边任森拾了柴回来,心底暗自无奈摇头。
      他可还记得去年入冬,任何方令他们去跟老猎户打狍子,不要毛皮不要逮活的,只是要让他们再长些心眼。
      如此的主子,哪里会对山兽野物的事一无所知了。
      感情是把寒伯弓当说书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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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妖?”任何方一愣。
      “是呐。”寒伯弓朝西北方比划了下,“草原上的狼比山里的狼更多,冬天没得吃,常常是一大群一大群的。那狼妖带着它们来去,它早已修炼成人形,不过两眼依旧荧绿。去年冬天不知怎么地,它闯进于家,吃了偏院里一个小妾,连毛带发一丝也没有剩。于家家主逮了它,找了好多道士都没有收伏,反而伤了不少人,被它逃了。咂咂,作孽啊。”
      “……”任何方默然。当初那些来自高端异文明的“他们”向他保证过没有什么灵异之事,如此说来,这背后,必然有隐情。“于家,是寒三小姐以后的夫家吗?”
      “正是正是,这北边的于家堡,和寒家庄门当户对。那于家二公子对三小姐又是情深义重,如此良缘,不多见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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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娶个病榻缠绵的人过门和情深义重有什么关系。又不是一夫一妇。
      任何方心下不以为然,只是面上并无表露。
      当日,于二公子焦躁之情确实无疑,但是他为何焦躁却不一定寒伯弓想的那种简单理由。比如,妻子娘家的雄厚背景对于想要继承家主之位的人而言,会是十分重要的助力。尤其,对次子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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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骉料理的山鸡野兔已经开始飘香。
      他去水边洗了趟东西,回来新添了一条两臂长腕粗的蛇。
      寒伯弓见了,乐呵呵剥了它皮,似乎打算做个弦乐音箱部分的绷皮。任鑫则替任何方收了蛇胆毒牙毒囊。
      不是剧毒,不过好歹属于能入药的东西。
      剩下被理得光溜溜的蛇肉,现下正烤在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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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再过几刻就可以用饭,任何方朝他们打了个招呼,循着水声而去。
      任森起身跟在后边,任骉任鑫也欲跟随。任何方朝他们俩摆摆手,示意一个就可以了。
      其实若不是知道三个都留下实在有难度,任何方哪里会在去洗澡时候留着任森这条尾巴。
      任森自然而然地走在前面几步,随手斩开没腰齐胸的灌木长草,连带探路。
      任何方看看平常总是跟在自己身后的手下沉稳的背影,微微一笑,耸耸肩。
      这里未到半山,常有人过夜,加上刚才任骉已经走过一次,倒也隐约有条小径通往水边。
      —— —— —— —— —— ——

      不一会,潺潺的水声就到了眼前。
      天气晴朗,一弯月亮下,一条亮亮的缎带淌过低处。

      任何方侧头看看任森,后者不待吩咐,已经背对水守到了一边。
      三下五除扒光衣服,摘了面具,任何方“扑通”一声投入水里。他当然看不到,背对着溪的任森,闻声眼神一动,往下压了压视线,专注地开始研究自己脚边的野草。
      脸上的易容并不怕水,当下任何方在凉凉的溪涧中游来游去,泡了个不亦乐乎。
      要是没有看到下游浅水弯里,岸边丛生的山苇根旁,大片浮萍绿藻上,那半张面具,任何方会在水里玩多久,还真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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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处水势平缓,任何方往下游游了会,正打算游上去,瞥到了山苇水里的根旁边,一块浅色的斑驳的东西。
      不知道是什么,可以肯定不是山里长出来的。
      溪水不深,没胸而已。任何方划水过去,捡起那东西一看,就明白了。
      是半张面具。不同于他自己戴的青铜打造,手里的是用兽皮、布料、软木一起做成的面具。支撑的软木被利器横横劈成两半,面具上还沾了已经干涸的血迹。
      —— —— —— —— —— ——

      “我们往上游走走。”任何方上岸,将捡来的面具扔给任森,利索地套上衣服。
      任森接住一看,顿时了然,不发一言,递还东西,起身往上游而去。
      任何方把洗过的头发往脑后一束,胡乱一绑,扬手招来一边树上打盹的枭,跟着任森,一边将面具凑到枭面前。
      虽在水中浸泡良久,多少还有些佩带者的气息,何况上面还沾了血迹,枭或许能帮上些忙。
      不料这次,黑背枭冲着那半张面具,竖起了全身的羽毛,收缩了脖子,准备随时给它来上狠狠一喙。
      ——沾了什么气味吗?这鸟,早就不怕人血味了。
      挑挑眉,瞄了一自己肩上躁动的枭,缓缓将那半个面具收到怀里,任何方若有所思地把五指修长,灵活有力的右手,轻轻搭到了湜匡冰凉无光的剑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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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溪水潺潺,四周,草根下,夏季各种虫子卖力地唱着。山风吹过,枝叶沙沙作响。其间有小野物的声音。草间簌簌作响的兔子,松耗子。涧旁索索而动的青蛙,□□,水蛇之类。枭和山猫声音从树间传来时,那些小响动便消停一会会。
      这原本宁静的山里夜晚,现下却令人不安。
      —— —— —— —— —— ——

      任森忽然停了脚步,在一丛小灌木前蹲伏下身,极小心地碰了碰枝条上的某处,捻着食指和拇指凑到面前手指嗅了嗅,皱眉,续而又舔了舔,神色顿时凝重起来。
      任何方走到他身边四下打量了下,并不见异常,轻搭在剑上的手不由握住了剑把。
      他们四周很安静。和远处的鸣声形成诡异的对比。
      任森站起,和任何方背靠背而立。
      两人均察觉到了。
      风里有股淡淡的血腥味。
      不是飘散后稀释在空气中的淡。
      而是……
      —— —— —— —— —— ——

      任何方和任森几乎同时抬头,三人左右高的树杈上,一对黄绿色的小灯笼正直直盯着他们。
      伴随着一声低吼,一条的黑影扑了下来,被任森出鞘的剑一逼,与半空一扭腰错力,落到了前面十几尺处。
      “墨云豹!”任森出声示警,同时护着任何方,拔剑在手,迎着豹子略屈身戒备。
      “这玩意怎么会在这里。”任何方不满地□□了句。
      不是缺食的冬季,这种矫捷凶残的猛兽在半山下的林子实在难得一见。
      想到什么,再次抬头打量了下这头畜生刚才栖息的树杈,任何方的眼神动了动,松开了握剑的手。

      那里,树杈间,有一具尸体。
      —— —— —— —— —— ——

      这边,墨云豹低低地吼着,一边倒退着往丛林里去。畜生有些地方比人敏感,它晓得自己根本不是眼前这“两头”的对手,何况它已经饱了,所以虽然被打搅了饭后小憩,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公子?”要不要留下它?
      “要。”任何方道,顿了顿,自己不知为何,解释了几句缘故,“尝过人肉味的野物,不会再怕烟火味,会把人当作一般的猎物,较容易袭击人。”因为熟悉,了解了人的弱小,没了未知产生的畏惧。何况,特别是冬天饿急了下山的时候,捕捉这类猎物对猛兽而言算不上有难度。而且,人肉的味道对于它们来说,比起其他的野物而言,也还是过得去的。
      任何方说完,歪歪脑袋,想了想,自己是哪里看到这些资料的?
      百科全书?动物世界?好像都不是……

      任森点点头,而后,他动了。
      那豹子压着嗓子低低吼了一声,迎了上来。

      承认自己的记性有些退化,任何方习惯性地耸耸肩,跃上树杈,查看那具尸体。
      不是他不管不顾任森,而是实在没有必要。
      那头畜生若不是自知跑不过任森,恐怕早就溜了。
      眼前这具尸体被那豹子开膛破肚将心肝等嫩滑的内脏吃了个干干净净,大腿上臂等处也撕咬得一塌糊涂。任何方翻了翻此人尚算完整的手掌,断定这是个练家子,而且是有几分功夫的哪种。细细查看了一遍,又捻亮火折子再看了一遍,却无法找到影响他自卫的伤在何处。
      有一点是肯定的,豹子不啃死尸。此人重伤后又遇到了猛兽,故而这般下场。只是本地山里人多少知道些威慑野物的法子,不会这么鲁莽。
      正蹙眉思量,却听到身边一阵压抑下去的作呕。

      任何方稍愕,没有看任森,道,“我们继续往上游走找找,面具不是这个人的。”
      话音未落,他率先下了树。
      不是头一次见死人。只是被野兽作为食物的人尸惨不忍睹,有这样的反应也正常。若不是当年有解剖尸体的经历,自己也会差不多。
      任何方淡淡想着,沿溪前行。
      —— —— —— —— —— ——

      他们又走了两三里,爬上一个小瀑,在古木下的长草中找到了那个人。
      那人看上去已经昏迷,另半个面具依旧扣在脸上,露出的部分并无什么丑陋可怖的伤疤。
      伤势很重,粗略包扎过了,倒是简陋的条件下能达到的较为妥帖的处理。
      任何方扫了眼四周,安抚了下愈加不安的枭,蹲下身子,切了会他的脉,而后揭开他面具翻了翻他眼睛。

      “回去报个信。”任何方吩咐,一边捏开那人下颚,取了颗回春丸丢在那人嘴里,而后顺着他咽喉让他咽下去。“本地的事,叫马场上的人处理。”
      “是,公子。”任森应,因为刚才的失态,尚有些自觉失职的愧然。
      “记得和他们预先打个招呼,别把人给吓到了。”任何方又道,而后掏出随身的伤药,开始重新处理那人的外伤。肩胛上一箭因为运气不错,未伤及筋骨,虽然前后穿透,拔了倒也无大碍。不过胸前一刀,左腿一刀比较严重,另外尚有大大小小的伤口十来道。
      分明是被人追杀的。

      他身后,任森眼里闪过一抹异色——别吓到了,就是说反应过剧算是正常的……
      ——公子这话,在安慰人么?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故人再逢未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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