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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 14 章 拦不住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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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之后,像触动了什么开关,接二连三开始出事了。
江家在三柳铺码头有好几个仓库,最大的几个存储的是棉纱和布匹。阪龙商会眼红这些货已经很久了,几次三番派人来谈,想低价收购,都被江凌誉拒绝了。
四月三号夜里,码头突然起了火。
火从仓库西北角悄无声息烧起来,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烧得很旺了。码头上的工人拼了命地救火,可那晚风太大,火借风势,越烧越猛,折腾到天亮的时候,五个仓库烧掉了三个半。里面的棉纱和布匹统统化成了灰,江家损失不可估量。
江凌誉得到消息匆匆赶到码头,只有片片焦黑的废墟了,他瞧着满地狼藉,脸色铁青。
码头的管事陈先生跪在地上,冒着汗汇报情况:“江少,火是从外面烧进来的。我们的人仔细看过了,西北角的墙根底下有好几处被泼了洋油。这明显是有人故意为之!我们防不胜防啊。”
“看到什么人了吗?”
“没有。夜里太黑了,巡夜的兄弟说好像看见了几个黑影,闪的太快了,追过去什么都没有,以为自己花眼了。”
江凌誉没再问。他走到西北角,蹲下身从地上捏起一把烧焦的棉纱残片,放在鼻尖闻了闻。确实是洋油的味道,混着焦糊味,刺鼻得很。
“是阪龙商会那些外国人干的。洋油是军用货,市面上买不到。能在三柳铺码头搞到军用洋油的,只有他们。”
“那咱们怎么办?”
江凌誉笑了一声:“怎么办?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当天晚上,江凌誉就召集了几个心腹在书房商议。讨论的相当激烈,火药味十足,时不时有人激动拍着桌子直嚷嚷。江凌誉倒淡定,可出口的每一句话,都让书房里的人安静一瞬。
郑君端着茶盘在门外站了很久,不知道该不该进去。他正犹豫,门开了,阿四从里面出来,脸色不善。“看什么看?该干嘛干嘛去,别在这儿杵着碍事。”
郑君正要走,书房里传来江凌誉的声音:“让他进来。”
阿四不情不愿让开路。
郑君端着茶盘走进书房,里面坐了五六个人,烟雾缭绕,气氛凝重。他低头,大气都不敢出,小心布茶。
放完最后一盏茶,他听见坐在角落里的人说了一句:“码头上的事好办,可阪龙商会外国人那边虎视眈眈的,光靠咱们几家能行吗?”
江凌誉看他一眼,吐出一口烟雾:“人手不够就找。码头上的人不够,就从别处调。家里在租界外头还养着二十几号人,该是派上用场的时候了。”
“那些人是老爷子养的,你能调得动?”
“调不动也得调。”江凌誉把烟蒂狠狠按灭在烟灰缸里,沉声道,“江家的东西,不是谁想动就能动的。外国人动了我的码头仓库,我就动他们的储藏。他们烧我三个半,我要烧他们六个。一分不欠,一毫不差。”
众人神色阴晦。
郑君端着空茶盘退出去,他站在走廊里,心跳得厉害。
少爷刚才说的那些话,句句带着刀锋。他从没见过少爷这副模样,沉睡的猛兽终于被惊醒了似的,露出了藏在优雅外表下的锋利爪牙。
郑君心里一半是害怕,怕少爷去犯险,怕少爷有不测。一半是某种他不敢深想的情感,他发现,少爷不止是那个冷冰冰端坐在云端上的少爷。少爷有血有肉,有脾气有手段,有人敬他一尺他还人一丈,有人欠他一分他追到天涯海角也要讨回来。
他觉得,这才是真正的江凌誉。不是被他小心翼翼仰望着的完美无瑕的神像,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棱角,让人望而生畏又心向往之的人。
郑君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心里某个角落忽然塌了下去。他确定他喜欢的不只是那张脸,不止是那个人。他喜欢少爷身上的所有,他的冷漠,傲慢,他的凌厉、他藏在骨子里无人能及的骄傲。所有的所有,他都喜欢。
郑君觉得自己快疯了。喜欢少爷这件事,本身就是一种逾越,可他竟然还敢越陷越深,还敢发现少爷的另一面,还敢因为那一面更加心动,这不是疯了是什么。
可疯了又怎样呢?他这辈子,能为自己的感情疯一场,也不算白活了。
郑君做了一件很不郑君的事。
那晚,江凌誉带人出门的时候,他偷偷跟了上去。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跟上去。江凌誉出门前什么也没说,换了一身低调的便装,带上几个人走了。郑君在后院看见他们出门,惊骇极了,他知道少爷去干什么。外国人烧了江家的码头,少爷要去报复,去烧他们的仓库,那可是要命的事儿。
郑君挣扎起来,理智告诉他应该老老实实待着,他可管不起这事。可身体不受控制跑了,他翻过后院矮墙,沿着少爷离开的方向,一路追了上去。
他没追上。
焦躁的胡乱转圈,他在三柳铺码头附近的一条小巷子里,远远地看见了火光,是虹口方向。
浓烟滚滚,火光烧红了半边天。郑君远远看着,心纠在一处。他等了很久,夜风刮过来,一股子水腥味和火焰燃烧的焦糊味。码头上人声、哨声、救火车的警笛声,乱成一团。
他一晃眼,看见了几个人影暗中疾步走来。
郑君一下子缩回巷子深处,他借着路灯微弱的光,看清了走在最前面的那个人,是江凌誉,他脸色苍白,额角有一道浅浅血痕,衣领上也沾了些灰噗噗。
郑君的心落了回去。太好了,少爷没事,完好无损。他正想悄悄溜走,假装自己从来没有跟出来过,眼角余光瞥见巷子另一头有几道人影,他仔细一看,不得了,那些人手里各个拿着大棍棒,杀气腾腾跑过去,堵死了江凌誉的去路。
郑君暗叫,不妙。
“江少,这么晚还在外头溜达,不太好吧?”为首的那个大光头在路灯下闪闪发亮,露出一张嚣张的脸。
郑君认得他,这人叫马骝儿,也是虹口一带的地头蛇,平时和刘升称兄道弟穿一条裤子的。他这是替兄弟报仇来了。
“让开。”江凌誉一点都不想理他们。
马骝儿嘿嘿嘿笑,手里的棍子往地上一杵:“让开?江少烧了我们老板的储藏,拍拍屁股就想走?天底下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你们老板?”江凌誉微微挑眉,“你是说阪龙商会的外国人?还是日本人?”
“什么外国人日本人的,老子就是拿钱办事,给钱就是大爷,是亲爹。今晚这事,江少总得给个交代吧?”
江凌誉睨他一眼:“什么交代?江家码头被烧的时候,怎么没见你们来跟我要交代?”
马骝儿也不再废话,一挥手,身后的几个人朝江凌誉围了上来。
郑君躲在暗处,干着急。他家少爷身边只带了两个人,而对方有七八个,各个手里都有家伙。打起来的话,少爷肯定要吃亏。
他自己又是个没用的下人,手无缚鸡之力,冲出去只会给少爷添乱,他应该跑的,去喊人来。
可他看见那几个人朝少爷围过去的时候,身体又先于脑子动了。
“住手!”
马骝儿等人愣了一下,转过头来看着这个冲出来的少年。所有人都没想到巷子犄角旮旯里还藏着一个大活人。
江凌誉也愣了一下。
他看着家里仆人郑君从巷子深处跑出来,站在他面前,张开双臂,护崽的老母鸡一样把他挡在身后。“你们别过来!巡捕房的人马上就到了!不想吃牢饭你们就快滚吧!”
马骝儿哈哈大笑起来:“这是谁啊?别不是江少养的小情人吧?吓唬谁呢,就你这身板,还敢出来挡老子们的路?兄弟们,给我打!”
一个壮汉一拳砸在郑君的腹部。郑君啊一声,断线风筝一样飞了出去摔在地上,胃里直泛酸水,他干呕好几下,眼泪和鼻涕一起流了下来。
可他咬牙爬起来了,晃晃悠悠站起身,嘴角还挂着胃酸,重新挡在江凌誉面前:“别……别过来……”
“小鸡崽儿,找死!”那壮汉抬脚踹在郑君胸口,郑君又飞出去。这回他后背撞在墙上,磕到了后脑勺,眼前金星乱冒,耳朵嗡嗡作响,一瞬间有些神志不清。
可他居然又爬起来了。
再挡在江凌誉面前时,郑君已经站不稳了。他双手捂着肚子,身体弓得像一只虾,连呼吸都带着血沫。可他还是站在那里,恶狠狠盯着面前那些人。
“你他妈还不滚?不怕死啊!”马骝儿有些发毛了。
郑君说不出话,只能摇头。
他回头看了江凌誉一眼。
他当然害怕,可他不舍,这一眼里有“我可能再也见不到你了”的绝望,还有莫名其妙的满足,能为了少爷死在这里,是他这辈子最大的荣耀。
江凌誉对上他的眼睛,立刻变了脸。
“够了。”
他把郑君拉到身后:“你站在这里,别动。”
他转过身,对着马骝儿那帮人。
后来的事儿郑君记得不太清楚了,他那时候有点磕坏脑子,记忆断断续续的。他记得有混战,江凌誉亲自动的手,每一拳每一脚都带着狠劲。这哪里是坐在太师椅上优雅从容的贵公子,分明是一头被激怒的猎豹。
远处传来巡捕房的警笛声,马骝儿那帮人已经倒下好几个,剩下的人架着伤者落荒而逃。
江凌誉喘着气,衣服下摆被撕破了一道口子,嘴角也破了皮,他转身查看郑君,郑君整个人已经快站不住了,脸上青一块紫一块,嘴角还在流血,身上全是灰土和践踏的脚印子。
他努力扯出一个笑:“少爷,你没事……太好了……”话没说完,他就瘫倒在地。
江凌誉一把扶住他,手臂环过郑君的腰,把他撑住。郑君靠在他怀里,意识开始模糊,嘴角的笑却越来越大。“少爷……”
江凌誉有些生气:“闭嘴,谁让你来的?”
“我让我自己来的。我……我怕少爷出事……”
江凌誉冷笑了一声:“怕我出事?你一个连自己都保不住的废物东西,还怕我出事?”
郑君被臭骂了,可他一点也不难过。他不傻,他察觉到少爷扶着他的那手很用力,怕他倒下去的用力。
“少爷……对不起……”
“对不起什么?你又没做错什么。”
郑君热泪盈眶,泪混着血,把江凌誉的衬衫袖子洇湿了一小片。少爷没再骂他自作主张,没骂他不自量力,少爷说他没做错事。
江凌誉终于不耐了,“别哭了,别哭了,我带你回去。”
那个夜晚,那条小巷,是郑君这辈子走过的最长的一段路。
江凌誉扶着他,一步一步走回江公馆。他迷迷糊糊看见路灯把他们两个人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在青砖地面上交叠在一起,看起来亲密极了。
郑君知道自己不应该这样想,可他忍不住。他靠在江凌誉的肩上,觉得自己这辈子值了,就算明天死了也值了。
回到江公馆的时候,天已经快亮了。江凌誉把郑君交给赵叔,转身要走。郑君叫住了他:“少爷,您的伤……也要处理一下。”
“管好你自己吧。郑君......”
“嗯?”
“你今晚上的事,以后不许再做了。”
郑君垂下眼帘,轻声说:“知道了。”
可他心里说的是,下次,我还会挡在少爷面前的。一千次,一万次,我都会挡在少爷面前,因为他这条命,早就是少爷的了。
这之后,江家和阪龙商会日本人的梁子算是彻底结下了。
码头上的明争暗斗越来越激烈,双方你来我往,互不相让。江凌誉亲自坐镇三柳铺,带着一帮人把码头守得密不透风。日本人几次三番派人来挑衅,都被打了回去。
可江家的损失也是实实在在的。仓库里的货烧了大半,后续的订单交不出来,客户一个接一个地跑掉了。江怀远四处借钱周转,尝尽了心酸,从前那些交际应酬称兄道弟的朋友,一个个都翻了脸。有的一口回绝,有的狮子大开口要利滚利的利息,还有的干脆避而不见。
世态炎凉,人心冷暖,在这乱世里表现得淋漓尽致。
江凌誉把这些都看在眼里。他没像父亲那样四处求人,他在做其重要事,得抓紧时间把江家的资产一点点地转移出去,变现、隐匿、藏到没人能找到的地方。
郑君不懂这些。他眼见着少爷越来越忙,每天早出晚归,脸色越来越差。有时候他半夜起来,瞅一眼,看见少爷书房的灯居然还亮着,窗户上映着他孤独的剪影,郑君心里揪着疼。
江凌誉额角的伤口是自己处理的。其实只是一道浅浅的擦伤,用碘酒抹了两天就结了痂。江凌誉毫不在意,连镜子都没照过。可郑君在意,他每天远远地看着那道痂,从深红色变成淡粉色,最后脱落,露出下面新生的皮肤,等到那道伤彻底好了,郑君才松了一口气。可他自己却留了病根,脑子时不时就疼几下,耳朵里也总嗡嗡响,听声儿总听不太清。
五月的时候,江凌誉打算出一趟远门,去天津处理一批被扣在港口的货。
郑君站在大门口,心里万般不舍,想着这次少爷要走多久?路上会不会出事?天津那边安全吗?可千万别再像上次两个月才回来。
“你这孩子,又魔怔了?”赵叔一边拽回他,一边数落,“少爷只要出一趟门你就在开始在门口站岗,一站站半天,少爷要是出趟国你是不是要在门口站一年?”
郑君被拽回厨房,可他一直心不在焉。洗碗的时候一连打碎了两个盘子,连赵叔跟他说话他都要反应好一会儿才回答。
赵叔看着他,摇摇头:“你呀,准是上辈子欠了江家的,这辈子来还债的。”
那天晚上,赵叔给郑君讲了一个故事,郑君连忙支棱起耳朵听,因为赵叔讲的是少爷。
他坐在小桌前头,一边纳鞋底一边说:“少爷小时候,不是现在这副模样的。”
“那是哪样的?”郑君想破脑袋也想不出。
“太太还在的时候,少爷也是个活泼的孩子。江家的第一个孩子嘛,管的可严了,可小孩哪有不调皮捣蛋的呢,那时候他嘴馋就喜欢来厨房偷偷找东西吃,每次都被太太逮住,太太就揪着他的耳朵把他拎出去,罚他被书。他也不恼,笑的咯咯咯,明打明说下次还敢。”
“真的呀?后来呢后来呢?”郑君坐在赵叔对面,兴致勃勃。
“后来太太病了,少爷就变了。”赵叔手里的针线停了下来,目光悠远,“太太在床上躺了两年多,刚开始少爷天天守在床前,端药、喂饭、什么都干。老爷生意最兴盛的时候,在外头忙,顾不上家里,后来太太身体实在不好了,怕少爷难过,就把少爷骗回英国去了,不让他在跟前儿伺候。那时候他才多大,比你现在小多了。”
“太太走的那天晚上,少爷在灵堂前跪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去看他,他还跪在那儿,膝盖跪出了血,眼珠子都不会转了。从那以后,他就没再笑过了。”
郑君听得心里一阵一阵地抽痛,他那时候就觉得少爷可怜,原来背后还有这样的故事。
郑君轻声问:“赵叔,少爷小时候笑起来什么样?”
赵叔想了想,说:“他爱笑,笑起来有两个浅浅的酒窝,跟他娘一模一样。那时候府里上上下下都喜欢他,连厨娘都会心软偷偷给他多做一份点心。”
“浅浅的酒窝。”郑君念叨着,想象着江凌誉笑起来有酒窝的样子,心都要化了。少爷现在偶尔也笑,可不是嘲讽就是冷漠,和赵叔说的那种笑,完全不是一回事。
“后来就不见了。”赵叔叹了口气,“太太走了以后,少爷就变了个人似的。不爱说话,不爱理人,对谁都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再后来他又回了英国,一去好几年。回来以后更冷了,谁也靠近不了他,老爷后来续了弦,少爷跟继母关系也不好。”
郑君听完,沉默了很长时间。他想,也许少爷的冷不是天生的,是疼出来的。
一个人在最需要安慰的时候身边没有人,在最应该被爱的时候失去了最爱他的人,在最应该天真烂漫的年纪承受了不该承受的伤痛。从那以后,心就硬了,壳就厚了。
可再厚的壳,也是壳。壳里面,还是那个会被母亲揪着耳朵爱笑的有酒窝的小男孩。
“赵叔,我想对少爷好。”
赵叔看了他一眼,这次没骂他,一味叹气。“我知道,拦不住你。可你自己要有数,别把自己搭进去。”
郑君用力点点头。他心里知道,他早就把自己搭进去了。从八年前他第一次抬头看见那个少年的一刻起,他就把自己搭进去了,再也没有回头路。
到了端午时候,顾明岚来江公馆小住。照例,她对下人们和和气气的,尤其对郑君,总找各种理由让他到跟前伺候。一会儿让他去书房拿本书,一会儿让他把窗台上的花浇一下,一会儿又让他过来看看她画的画。
郑君不好推辞,只好一件一件地照做。他心里很明白表小姐的心思,他只能装傻,他什么也给不了她,一颗心早就栓在了另一个人身上,一丝一毫都分不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