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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连撞 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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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元朗,一个难得清闲的周末午后,天色晴朗,风里带着初冬的凉意。
初一难得排开了满满的工作日程,抽空来买点东西。她惦记着母亲爱吃的老婆饼,想着这附近有间开了几十年的老字号,便特意绕道过来,打算买两盒回去。
或许是周末的缘故,铺子里人来人往,生意兴隆,柜台前挤满了游客与街坊。还好她跟老板娘还算相熟,很快就说好要买几盒。
但当她好不容易挤到玻璃展示柜前,一眼便瞧见架上仅剩的最后两盒老婆饼,伸手正要拿,另一只手也同时探了过来。
她微微一顿,侧首望去。
来人一身休闲装扮,身形高大,眉眼间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随性,看起来不像是会跟人计较的人——她这样想着,语气便自然而然地带上了几分理所当然。
她没有收手的意思,等着对方自觉退让。
那一瞬间,她瞥见对方唇边浮起一抹玩味的笑意。“我好像比你先碰到。”他说,语气带着几分戏谑,“不多不少,也就零点零几秒的差距。”
换句话说,他没打算让。
初一皱了皱眉,语气不疾不徐:“我已经跟老板谈好了,这盒是我的。”这是天经地义的事,她不明白他有什么好争的。
她瞥了眼身后,饼铺老板娘一脸尴尬,陪着笑,一副不知该如何是好的模样,显然是被这场突如其来的争执给难住了。
“但你还没付钱,对吧?”他状似认真地反问,“换句话说,交易还没完成呢。”
初一在心底冷笑一声。
“根据香港《货品售卖条例》,买卖双方就货品及价金达成合意,即构成有效的买卖合约。我方才已与老板确认价格,老板亦已应允出售,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约业已成立。”
她顿了顿,从容地补上一句:“换句话说,先生,你现在争的,是一件已经不属于你的东西。”
说完,她不再理会他脸上错愕的神情,径自由他手中抽走那盒老婆饼,转身便要走。
饼铺老板娘在一旁陪笑补了一句:“成经理,确实初律师刚刚有说好……”
被叫“成经理”的男人,随即低低笑了一声,像是恍然大悟——原来是律师啊?
“你这是威胁我吗?大律师?”他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带着几分不服气的调侃。
初一脚步一顿,回眸淡淡扫他一眼:“我不是大律师,大律师和律师是有区别的。”
她语气里添了几分不耐,“但只要稍微懂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应该有商品合约的意识。你若不服,大可以去法院试试看,看看法官会怎么判。”
她本就没打算跟这样一个陌生人多费口舌,倒是没料到,这人非但没有讪讪离开,反倒饶有兴致地打量起她来。
“强势的女人,从不认输吗?”他问。
强势?她不过是清楚自己要什么,并且坚定地去争取,从不迟疑罢了。
如果这也叫强势,那她认了。
“随你怎么说。”她懒得再与这没风度的男人纠缠,付了帐,提着装好的老婆饼,步履从容地走出店门,再没回头。
这是她与他的初次相遇。她知道他姓成,他知道她是一个律师。
而且初一还有一个认知,这人看着随性洒脱,实则嘴上功夫了得,半点亏都不肯吃。
但第一回合,她自认大获全胜,只是气氛委实算不上愉快。
……
第二次相遇,是在半个月之后。
那日是周六下午,初一带着外甥女到商场楼下的超级市场买东西,才刚转身挑选架上的物品,回头却见小丫头已经拆开了一包薯片,正抓着往嘴里塞,吃得眉开眼笑。
“哎,你怎么——”初一皱眉,正要开口教训,一道熟悉又带着几分揶揄的声音突然从旁边传来。
“初律师,你带着的这位小妹妹在未付款前擅自打开商品包装,这可是不诚实取用财产的行为,你知道吗?”
初一循声望去,一怔——竟又是他!那个在元朗饼铺与她争过老婆饼的男人。
真是冤家路窄。
她皱眉,下意识将外甥女护在身后,语气不悦:“小孩子不懂事,我马上会照价赔偿,你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吗?”
“大惊小怪?”他慢条斯理,故意板起脸孔,一副煞有介事的模样,“根据《盗窃罪条例》第九条,任何人不诚实地挪用属于他人的财产,意图永久剥夺其拥有权,即属犯盗窃罪。
虽然赔偿可以事后弥补,但既然已经拆封使用,你说,这算不算已经构成了取用的事实?我想只要稍微懂一点法律常识的人,都应该有商品合约的意识吧?初律师。”
他的表情玩味十足,还会用之前她说过的话堵她,分明就是故意的。
初一在心里翻了个大白眼,这人倒还挺会现学现卖。
她冷冷回敬:“你倒是懂点法律条文。但你恐怕漏掉了关键——盗窃罪的成立,必须具备‘不诚实’与‘永久剥夺’的意图。小孩年幼无知,且我方即时表示愿意足额赔偿,根本不构成犯罪故意,你若真要拿法条来吓唬人,麻烦先弄清楚构成要件,免得闹笑话。”
她这话说得不留情面,谁知对方非但没有恼怒,反倒饶有兴味地上下打量她一番:“没想到,堂堂大律师,也会纵容小孩犯罪?”
初一懒得再跟他纠缠,看了他挂在胸前的名牌一眼,写着【市场部经理成家安】心里默默记下。
然后抱起外甥女,径自走向收银台,将薯片一并结了帐,头也不回地留下一句:“以后麻烦你先弄清楚状况再来找茬,成先生。”
第二回合,不分胜负,气氛依旧算不上愉快。但她记住了,这个爱找她麻烦的男人,叫成家安。
只是初一没有想到,这个总在她意想不到的场合冒出来、一开口便是法条对峙的男人,往后竟还会一次又一次地,闯进她的生活里。
……
第三次相遇,则是两天后,一个深秋的傍晚。
那日初一打麻将,一时手气不顺,竟输给了老同学——成立业。这位老同学素来爱开玩笑,当场提出输牌条件,他们都是律师不玩钱,成立业开出的条件便是:
陪他回一趟围村,充当他敷衍家族逼婚的“假女友”,好让家中长辈暂时死心。
初一本不欲应允,奈何“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况且不过是装装样子,应付一顿饭的功夫,便咬牙答应了。
谁知计划赶不上变化,成立业临时被公司急事绊住,托她先行一步,说自己随后就到。
于是,初一便这样孤身一人,提着礼品,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围村外那条僻静的小径上。天色渐暗,四周静得只闻虫鸣,她心里正犯着嘀咕,忽然一道黑影从路旁的草丛中猛地窜出,朝她狂吠着扑了过来!
“啊——”她惊叫一声,本能地后退,脚下一个踉跄,几乎摔倒在地。
说时迟那时快,一道人影疾步上前,一把挡在她身前,厉声喝止:“阿旺,走开!”
那只恶犬似是认得来人,狺狺叫了两声,悻悻然掉头跑开了。
初一惊魂未定,胸口犹自剧烈起伏,抬眼一看来人——竟又是他!
围村的天色昏暗,路灯稀疏,她起初没能认出来,直到那道熟悉又带着几分揶揄的嗓音响起,她才恍然。
“怎么,又是你?”成家安挑眉,语气里带着几分看好戏的意味,“大律师,你可真是阴魂不散。”
她定了定神,怒气未消,一时也顾不上思考眼前人为何会出现在此,脱口便道:“你放这只狗在村口咬人,是打算负什么责任?”
成家安一怔,随即失笑:“这狗是村口伯伯养来看门的,又不是我养的,你想告谁?”
“谁养的不重要,重要的是,若因你未尽妥善管束之责,导致他人受到惊吓甚至受伤,依照香港《狂犬病条例》及相关《动物守则》,动物的实际管有人或占有人,负有妥善管束之责,若因疏于管理而致他人受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她扬起下巴,语气不容置疑,“而你,方才不正是那只狗的‘管有人’吗?”
“我?”他简直哭笑不得,“我不过是路过顺手赶跑了它而已,怎么就成了‘管有人’?初律师,你这顶帽子扣得未免太快了些。”
“你是这个村的人,对这只狗的习性、活动范围,理应有所了解,却任由它在村口游荡,惊吓路过的行人,这本身就是一种疏失。”她仍是不肯退让分毫,眼神锐利,“若我刚刚真被咬伤,你说,这笔帐该找谁算?”
成家安看着她这副得理不饶人的模样,倒也生出几分佩服——这女人,还真是走到哪里都要讲道理,讲法条,半点便宜也不肯吃亏。
“行了行了,”他抬手做了个投降的姿势,语气里带着几分无奈与好笑,“算我错了,下次见到这只狗,我一定亲自向它转达初律师的警告。”
“你少油嘴滑舌。”初一瞪了他一眼,这才想起自己此行的目的,也顾不上再与他计较,径自整理了一下被吓得凌乱的衣领,“你知道这个地方吗?成立业的家在哪里吗?我与他有约,天色不早了。”
成家安闻言,脸上的笑意微微一僵。
成立业,是他大哥的名字。
他心念一转,忽然想起近来家中长辈的确一直在为大哥的婚事操心,逼得成立业四处物色人选,应付家里的催婚攻势。莫非,眼前这位处处与他作对的律师,正是大哥找来敷衍家人的那位?
想到这一层,他心里说不清是种什么滋味,面上却不动声色,语气淡淡地道:“认识,跟我来吧,我带你过去。”
他侧身让路,率先往围村深处走去,脚步却比方才沉稳了几分,眼底那点戏谑的笑意,也悄悄敛去了大半。
初一像是没察觉出他态度的细微变化,只当他是给面子,带路而已,便提着礼品,跟了上去。
夜色渐浓,围村深处灯火依稀,祠堂方向隐约传来人声。初一心中虽仍存着几分对这场“假戏”的抵触,脚步却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几分。
而走在她前头的成家安,垂眸看着脚下还没铺好的石油路,唇边噙着一抹说不清是苦涩还是无奈的笑意。
这三场交锋,谁胜谁负,他们都分不清。
只知道,从今夜起,但他直到,她与这个处处针锋相对的女人之间,恐怕再难撇清关系了——尤其是,当她即将踏入祠堂,见到那个真正等着她的男人。
那个男人,是他的大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