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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11 章 重返太子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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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车叮呤咣啷,拼着快散架的老骨头,硬是准时准点,把全体国民平安送到了目的地。
时隔11年,郑家文再次踏上太子港的土地,内心有些激动,有些惆怅,倒不是出于自身,而是对眼前丝毫没有改善的生存环境,感到可惜。
通往贝琼城的道路要经过本市最大的贫民区,□□,他们乘坐的是黎贝专属司机驾驶的防弹车,能抵抗先进武器的高档轿车,一出现在铁皮屋入口,立刻吸引了大量的乞讨者,他们中大多是半大小孩,两眼无神,机械般追着车窗跑,在车子降速的空隙,趴上来敲玻璃,嘴里呜呜啦啦说着什么,但郑家文听不见,因为隔音。
黎贝闭着眼,像有感应似的,遥控降下车帘,车内霎时漆黑一片,彻底与外界隔离。
路上到处是炮弹留下的深坑,还有地震,飓风带来的坍塌,尽管司机已经格外神勇,依旧避无可避地踩了几个急刹。
郑家文看不到车外状况,也无法预判,每次都被作用力带着左右摇摆,这次更夸张,他要不是系着安全带,恐怕要甩出前窗玻璃。
黑暗里突然伸出一只胳膊,横在他的胸前,抵消了一些冲力,但同时也带来了尴尬,因为按照正常逻辑,别人主动示好,提供帮助,是个人都知道要说“谢谢”,可偏偏,旁边这个他已经赌咒发誓再也不搭理了...
郑家文纠结了一会,决定跟随本心,装死到底。
盘山路开了约半个小时,车子熄火,到地方了。
郑家文解开安全带,却被黎贝阻止,安静等了几分钟后,车门从外面打开,眼前围着一圈穿制服的小伙子,像堵墙一样把他卷进了大门。
这是郑家文第一次参观黎贝的家,毕竟在他离开太子港那年,黎贝和爱玛还是一对落难兄妹,居无定所。
没想到啊,10年弹指一挥间,黎贝靠自己的手段,拥有了这样豪华的一座府邸。
“嗳,怎么没见到爱玛?”郑家文脱口而出后,恨不得咬掉自己的舌头,不是不跟这个家伙说话嘛?
真是没出息。
黎贝不敢笑的太大声,轻轻回答“还没放学。”
一楼格局主要用作保姆间,司机房和吃饭,郑家文直接跟着女佣来到三层,
四个房间,除了黎贝和爱玛的,剩下两间里郑家文选了阳台外面有椰子树的。
他们这次走的匆忙,完全临时起意,随身行李能省则省,衣服鞋子都是穿了好几天的,郑家文叫住女佣,告诉他自己要去去晦气。
对方立刻进浴室准备,临走时还告诉他,干净衣服在柜子里。
郑家文伸了个懒腰,这一路飞机大巴换牛车的,颠簸中还得时刻提心吊胆被人骚扰,现在终于有个片瓦遮身,不用跑来跑去,他立刻放松下来。
但...保险起见,他还是检查了门锁才放心大胆脱衣服。
女佣可能是照顾爱玛的生活起居顺手了,给他的浴缸里也撒了满满的花瓣,手边还备有牛奶和浴盐,如果再来个手劲大点的老师傅,郑家文觉得,简直完美。
这间浴室设计的很巧妙,在半圆弧的基础上,凿了两个落地窗,天气好的时候,仰光正好洒进来,就算阴天下雨,也能视野清明地眺望远方,郑家文拨了拨水面上的花瓣,立刻有香气飘来,他闭上眼睛,身心舒畅地叹了口气。
也许是舟车劳顿,也许是紧绷的厉害,神经一旦松懈,困意瞬间袭来,不知不觉他开始打呼。
思绪飘回了十一年前,他因为冲动,失手把大人物的独苗打残废的那一天。
舅舅得知消息,根本没有时间找他算账,一回来就翻箱倒柜,扔给他一个背包,指挥小弟送他走。
没有人告诉他要把他送去哪儿,司机只负责开车,把他转交给船老大后,交代了一句“暂时别回来”就消失了。
郑家文一头雾水,当时他还没反应过来事情的严重性,只觉得舅舅小题大做,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浑身是胆,傲气骨气都是顶峰,既然不让他回来,那他就干脆跑远点好了。
在他的计划里,反正金陵城也待腻了,正好就当出远门散心,什么新马泰,英法俄,反正他的护照有一百多个国家免签,挨个玩个遍都行。
结果出乎意料,谁成想,船老大是怎么安排的,反正最后他被人塞进货轮船舱,一路漂洋过海,扔在了太子港。
郑家文命大,躲过了船舱里恶劣环境下滋生的各式细菌,一个多月的水土不服,虽然瘦了不少,但等他重见天日时,好歹胳膊腿都健全,真是奇迹。
船舱开启的刹那,他清楚记得,扑面而来的不是食物的香甜,而是腐朽混合着奇怪香料的熏人臭气。
那股奇怪的味道,他每次做噩梦都还会想起,直冲脑门,令人发晕,他的随身包就是在他脚步漂浮的时候,被人抢走的,等他反应过来去追的时候,小毛贼已经跑得无影无踪。
那时候他身无分文,要饭都因为语言不通融不进丐帮,饥寒交迫的时候,天使降临,他遇见了被家族排挤孤身闯荡的吴哥。
为了一天三顿的炸鸡,郑家文干起了免费劳动力,采买,掌勺,上菜,收银,关店,清理,一条龙服务,全他一个人上。
吴哥当时正值人生低潮期,心灰意冷天天嚷嚷着要上吊了结自己,但自从郑家文来了以后,他是饭量增加了,笑容变多了,精气神也充盈起来,两人搭伙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某天打烊回家的途中,撞见一群小黑孩吊着个瘦不拉几的白皮猪,起哄要给他扔海里喂鱼。
吴哥遇到这种事儿能躲就躲,眼不见为净,但郑家文没忍住,他现在每天吃炸鸡,力气多到没地儿使,毫不费力打跑这群瘪三,救下了白皮小孩。
当然了后来这个孩子,就赖上他了,三番五次到炸鸡店舔着脸赊账,好在吴哥不介意,纯当做善事,一只羊是放,两只羊也是赶,最后干脆把兄妹俩一起养了。
回想起当时瘦的像根排骨的黎贝,牵着一头卷发虱子跳蚤捉不完的爱玛,郑家文忍不住笑出了声。
要是故事能一直定格在那时候,该多好啊。
黎贝蹲在浴缸旁,安静地看着郑家文的睡颜,一条腿麻了就站起来换一边,不声不响,生怕打扰他做美梦。
“梦里都是谁啊?笑的这么开心。”
他忍不住心里嘀咕。
直到水温渐渐冰凉,郑家文开始哆嗦,冷不丁打了个喷嚏,猝不及防和一双大眼睛四目相对。
“你怎么进来的?”
他记得门是锁的啊。
黎贝失望地站起身,跺了跺脚,答非所问“吃饭了。”
郑家文看着他出了浴室,然后带上房门,才敢从水里爬起来,哆哆嗦嗦穿上衣服,他又来回试了几次“没坏啊...”
走到二楼就闻见了扑鼻的黄油香气,虽然他吃不惯本地食物,但充饥要紧。
坐在小客厅的餐桌上,他心不在焉地盯着女佣,希望她手脚能再麻利点,他要饿过劲了。
这时候门口传来汽车声。
爱玛放学了。
“家文哥哥!”
蓬松卷发,像个小兔子似的蹦进来的,正是黎贝的妹妹,爱玛。
郑家文先还笑着应答,接着意识到不妥,赶紧纠正她“怎么叫哥哥了?咱俩这年纪,该叫叔叔啦。”
爱玛放下背包,提着小裙摆哒哒凑过来,小声报告“我哥哥说的,叫叔叔不礼貌。”
虽然小姑娘到现在也没弄懂,叫叔叔为什么就不礼貌了?但没办法,他哥哥发话了,不敢不听。
郑家文也想知道,黎贝能怎么把叫叔叔不礼貌这事儿解释明白,当然他也只敢私下说说,真要开口问还是算了吧。
就像他房间的锁一样,恐怕要永久成谜了。
他下意识把眼光转向爱玛,勾勾手,俩人越靠越近,头挨着头,说起了悄悄话。
黎贝下楼的时候,看到一大一小,两个偷笑的家伙,心情突然很好,脚步都轻快起来。
但,当他晚上试图如法炮制,再次钻进郑家文的房间时,笑容又立刻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