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7、大结局 结为夫妻的 ...

  •   两人没走到翊卫司水牢,半路看到翊卫司的马车,赶车的是娄献。

      “师父。”温乘歌急忙撩开车帘进去。师父显然梳洗过、特意换了身干净的长袍,但半年前还满头黑发如今却是灰白掺半,长袍下的瘦如枯枝的手腕有被锁链拷过的痕迹。
      “师父。”温乘歌鼻子一酸,险些要掉泪。
      “乘歌,师父没事。”温如风露出慈爱的笑容,道:“娄献已经和我讲了。那孩子不错,师父为你们开心。”
      “师父,先别说了。”温乘歌难得觉得有些难为情,微微低下头,道:“先回家,吃饭,师父都瘦了。”
      陆敛没进去打扰两人,接过娄献手中的缰绳,赶马车回宫。路上,温乘歌将月牌的事说了下,温如风听后没有言语。
      快到东宫时,温乘歌低声道:“师父,我不做刺客了。”
      “最好。”温如风轻声说道。见温乘歌低头不语,轻轻拍了拍温乘歌的手,温声道:“你放心,师父在为摘星楼效命三十余载,在楼主那里有些薄面在,为师定会让你清清白白离开摘星楼的,此后,你就安安心心与那少年做对幸福夫妇。”
      “师父,”温乘歌隐约感到些不安,抬眸轻望着师父,恳求道,“你留在这里,和我们一起。”
      “乘歌,”温如风慈爱地看着温乘歌,道,“师父太迟了,师父没有安享晚年的资格。十五年前你跪在雪地里求我收下你时,是为了有口吃的,活下去。之后,你对我说你想成为刺客,是想偿还恩情。乘歌,师父对你的恩情,你早已还过了。这十五年的师徒陪伴,比什么都珍贵。”
      温乘歌眼眶一红:“师父……”
      温如风摸了摸温乘歌的脸颊,面带笑意道:“幸而你的手上未曾沾染鲜血,一切都来得及,为师很感激。”
      温乘歌默默垂下头,在心中道:“不是的,师父,我杀过一个人。”
      即便他一直抗拒,不愿承认,但事实就是如此:他和江行野是同一个人。
      当江行野的记忆越来越清晰的出现在他的脑海中时,他再无法否认这一事实:他曾经或本将毒杀了陆敛。
      在陆敛如亲身经历一般的梦境里,是他用一杯毒酒取了他的性命。只是他太幸运,陆敛给了他赎罪机会。

      马车缓缓停下,陆敛朝马车内说道:“乘歌,师父,到家了,下来吧。”
      看到温乘歌睫毛带着水汽从马车里走出来,陆敛慌张上去扶着温乘歌,道:“乘歌,你怎么了?是……师父出事了吗?你别慌,我马上叫太医……”
      “没事,”温乘歌轻轻摇头,打断陆敛,“师父没事。”
      陆敛看到温如风从马车里出来,面容慈爱。
      “师父没事,”温如风道,“等你们成婚后,师父想回燕雀山养老,不能在这里陪你们了。乘歌舍不得师父。”
      陆敛轻舒口气,转对温乘歌道:“没事,等你想回去看师父了,我就陪你回去。”
      温乘歌低低“嗯”了一声,对师父哑道:“说好了师父,我成婚之前,你不能偷偷走掉。”

      两人的成婚之路很曲折。
      首先是陆敛的身份,陆敛他爹虽然同意了婚事,但却不许两人大操大办,原因是:陆敛是储君,婚事是国事,不能仅凭个人喜好决定,身为一国储君大张旗鼓娶男太子妃,显然会引起民愤。故而陆敛他爹提议两人没必要非要举行仪式,能白头偕老才是最重要的。
      对于这个提议,意外地是温乘歌同意了,可陆敛反对强烈,理由如下:若是旁人不知道,那他怎么算是有名有份?万一温乘歌又不认账怎么办?!总之,陆敛坚持、一定、必须要举办婚礼,要名正言顺、明媚正娶!
      于是,他求到了母后跟前。
      皇后积攒了十九年的母爱正值爆发期,手一挥,着人给陆敛他爹传话,不给敛儿办婚礼,他甭想踏入慈宁宫一步!
      于是,陆敛他爹二话不说屈服了,但同时又聪明的想到了另一个解决法子:婚可以结,但不能在东宫办。
      也就是说,两人可以结婚,但陆敛不能以太子的身份。
      陆敛他爹这么说,自然不是要废了他唯一的儿子的储君之位,而只是在明面上要给百官和百姓说的去过。至于等陆敛登基后该怎么办,陆敛他爹表示:这不是他的事,谁离经叛乱娶男皇后,谁去解决这个难题。
      陆敛听完,一刻也没有迟疑,当即决定要嫁给温乘歌,并要求为温乘歌尽快提亲,同时给温乘歌拨了一万两经费。
      温乘歌拿着,不,望着一院子白花花的两银子,一时竟无处下手。最后,经由盛蓼提醒,提亲第一步,是要有房子。
      遂在经过苦苦思索和精打细算后,决定还是用那个据说风水不好、被他烧了一半但买都买了不能浪费的宅子当新房,不过不挂“陆宅”挂“温宅”。
      只是那宅子一半破旧一半焦黑,要做新房,就要翻修一遍。陆敛觉得太耗时,心里不太乐意,但也不敢和温乘歌说,怕逼急了人又撂挑子了,只好耐心地、日复一日地、催促工部加紧速度,尽早完成翻修。
      因掉用了工部的人,又得益于盛蓼的大嘴巴,四品以上的文武百官都知道了这门婚事的新娘是当朝太子,闹到御前,但被天子一句“他爹和他娘准了,关你们何事?”赶了回去。
      这之后,有见风使舵的聪明官员转头给温宅送去乔迁贺礼。温乘歌统统收下,转手送给师父玩。
      就这样忙忙碌碌稀里糊涂地到了次年初,房子总算修好了。万事俱备,只欠敲锣打鼓迎接两位新人入住。

      但温乘歌迟迟不提成亲的事。

      新宅修好五日了,陆敛每日睡前各种暗示温乘歌可以搬家了,可温乘歌闭口不谈成亲,因而他的心情由激动期待满满成了失落不安,但他又不敢催温乘歌,只是每日郁郁寡欢,沉默不语。
      温乘歌在接回师父后本不想去国子监上课的,但耐不住盛蓼长达月余的苦口婆心的规劝——主要是盛蓼说服了师父,再三表明他只有上学接受教育,才能走上正途,只好听从师命每日都去国子监上课,故而他没发觉陆敛的失落。
      最后还是师父看出了两人的心思,一锤定音为两人定下婚期,七日后,即二月初二。

      婚期定下来之后,温乘歌既没有表现的开心,也没有表现的不开心。婚礼的诸多繁琐事都由皇后、师父操办,他仍旧每日去国子监上学,成亲的日子也照例地不紧不慢地来临,没为任何人放慢或加快脚步。

      婚礼很热闹。到了这天,京中大部分人都知道这婚事是当朝太子的,观者如堵、万头攒动,然都被挡在了温宅门外。

      在正堂观礼的人除了陆敛的父母、温乘歌的师父,仅有盛蓼和朝中的几个大臣。
      拜完天地拜高堂。两人先给陆敛的父母敬茶,再给温乘歌的师父敬茶。温如风接过茶盏,望着温乘歌许久,抿了一口,道:“师父无憾了。”
      温乘歌跪在地上,郑重磕了一头,道:“徒弟等师父回来。”

      当晚,温如风离开了京城。温乘歌坐在屋檐上,看到他师父身体轻盈地像蝙蝠,消失在夜色中。
      “师父为什么要走?”陆敛坐在温乘歌身旁,说道,两人身上还穿着拜堂时的婚服。
      弯弯的月牙悬挂夜空,散发出朦胧微弱的月亮。

      “不知道。”温乘歌遥望着师父消失的方向,说完过了良久,又说道:“和娘一样吧。”
      陆敛侧头望着温乘歌:“娘怎么了?”
      “师父说过,良心未完全泯灭的人,是不适合做刺客的。”温乘歌道,“因为一旦你的手上沾染了无辜之人的血,每当你开始觉得幸福时,灵魂就会感受到百倍的痛苦。师父和娘一样,不允许自己幸福。”

      早春的虫鸣声断断续续,夜鸮声从远方传来,两人沉默不语,安静地听着带着冷气的风声从耳畔吹过。

      良久后,陆敛站了起来,朝温乘歌伸出手:“我们去把师父找回来吧。”
      温乘歌抬头看向陆敛,眸中流出疑惑。
      陆敛目光平静,但坚定道:“爹能把娘带回来,我们也能把师父带回来。我们去找师父,跟着师父去云游,如果师父想赎罪,我们就帮师父去赎罪,直到师父觉得自己可以安享晚年,和我们一起回家。”
      温乘歌眸光闪了闪:“那爹娘怎么办?”
      “爹娘身体康健,”陆敛露出笑容,“等我们在师父跟前尽孝后,再回来给爹娘尽孝不迟。”
      温乘歌拉着陆敛的手慢慢站了起来,从房顶俯瞰挂灯结彩、喜气洋洋的宅邸。夜色已深,下人们多已就寝,宅邸在经过白日的热闹后,在夜色中归于沉寂。
      脚下是他们的新房,房内的红蜡烛的灯光透过门窗玻璃照到屋前,将地面照得一片红。
      “要不要去和爹娘说一声?”温乘歌道。
      “这么晚,还是别去打扰爹娘了,”陆敛嗓音带着笑意。
      “也是,别看到什么不该看的了。爹也够厉害的,听说酉门女子自幼就会服用会让一种让女子不孕的汤药,但娘竟然生下你了。”
      “说不准等我们回来还会有个弟弟妹妹。”
      温乘歌笑了,点点头,道:“那我们留个字条?”
      “不。”陆敛眨了眨眼,道,“我们就突然消失,让他们谁也找不到。”
      “那……”温乘歌抓着陆敛的手,抬头望着陆敛,探询道:“现在就走?”
      陆敛微微垂眸:“嗯,师父跑得快,晚了就追不上了。”
      温乘歌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那新婚夜怎么办?”毕竟他知道陆敛等了很久。
      陆敛眼中升起笑意,道:“从今之后的每天都是,我们的时间还很长。”

      结为夫妻的这一年,他们才十九岁。往后岁月漫长,江湖侠客、朝堂帝后、平凡夫妇……他们拥有很多选择。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27章 大结局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