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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鸥飞与黑色花纹的小鱼 有秘密 ...

  •   鸥飞坐在窗旁,手里端着一杯茶,茶已经凉了,他没喝,只是端着,目光落在窗外。五月,紫藤花谢了大半,只剩几串还挂在廊下。倒是墙角的几株玫瑰开得正好,紫红的花瓣在午后的阳光里薄得透光。风从半开的窗户灌进来,带着草木和泥土的气息。
      去年,鸥飞告别长公主就走了。这一年里,鸥飞出门找神药了。听说鸥飞回来,红毛也来找他。见鸥飞看向窗外愣神,红毛问:“鸥飞,你之前说去找药,找到了吗?”
      鸥飞沉默了片刻,把茶杯放在旁边的矮桌上,说:“找到了。”
      “什么药?”红毛问。
      鸥飞说:“鱼,半石山的,黑色花纹的小鱼。当地人叫它‘醒神鱼’,说是能治嗜睡之症。”他顿了顿,“我在路上拿牲口试过,至少没毒。”
      红毛问:“那你给她了吗?”
      “给了。她没要。”
      红毛皱起眉,问:“为什么不要?”
      鸥飞顿了顿说:“啊,这个,她还是担心这有毒。她吃过好多药了,早就对治好病失去信心了。”
      红毛说:“好吧。”
      命运的礼物标好了代价,而且不像其他商品,如果价格过高,顾客可以不买。命运的礼物是不能被退货的。鸥飞并没有向红毛透露全部内容。
      1646年十月,鸥飞出发了。第二年五月,鸥飞回来了。他带回的东西不多:一本写满了的笔记簿,后来被整理成游记,在京城里印了几十本,卖得不算好,但有人愿意读;一匹鲛纱,浅蓝紫色的,泛着月光石般柔和的光泽。那匹纱很轻,轻到像不存在,摊开在手上的时候几乎感觉不到重量。他把这匹纱送给了长公主。长公主没有推辞,收下了。后来那匹鲛纱被做成了窗帘,挂在她的窗上,代替鸥飞陪伴她。
      他还带回了两条鱼,装在琉璃缸里,换了三次水,一路小心地捧进王宫。那天长公主的精神不错,她靠在床头,头发没梳,披散在肩头,浅蓝色的卷发在从窗口漏进来的光里泛着柔和的光。
      鸥飞把琉璃缸放在床头柜上,弯下腰,轻声说:“这是半石山的神药,它可以治你的病。我拿牲口试过,至少无毒。试试,也许能治好呢。本来我带了三条,其中一条被用来做实验了,所以剩了两条。”
      长公主说:“不用了。”
      “醒来多好啊。”
      长公主说:“是你找我谢恩,你得让我满意。”
      鸥飞转了转眼睛,想了想,告诉长公主:“好的,我懂了。”
      当初,老国王废长立幼,立小公主莉莉为继承人的理由是大公主病弱。如果她病好了,那就尴尬了。
      鸥飞没再说什么,继续讲冒险故事:“你知道吗,南边的森林里有只大狐狸……“
      旁边的侍女提醒道:“你已经讲了两遍了,而且她也睡着了。“
      鸥飞合上游记,说:“继续睡吧,睡觉多好啊。“
      后来鸥飞还是劝动了长公主吃下了一条鱼。过程比想象中简单,他只是又去了一次,坐在窗台边的矮凳上,看着缸里那两条已经养得肥了一圈的小鱼,过了片刻,他转过头对长公主说:“你不必好了,但你可以试一试。试完了,还是不好,那就是命,我认了。”
      长公主过了很久才点了点头。一条鱼被熬成了汤,不腥,甚至有一丝回甘,她喝了两口,搁下碗,说:“你讲个故事吧。”
      鸥飞就开始讲,讲他在半石山遇到的狂风,讲那个鹰钩鼻老渔夫手心的厚茧,讲山涧里的水有多凉。她听着听着,又睡着了。但那之后,她的精神确确实实好了一些,醒着的时间从半个小时变成了一个小时,从一个小时变成了两个。有一次,鸥飞从她的窗台上取回那本游记时,她叫住了鸥飞。她说:“我无心争夺王位。但如果公开我病好了,会有大臣想要拥立我做傀儡,以满足私欲,国家又会动乱。所以我会装病,你一定不要让这事传出去。”
      鸥飞点了点头,说:“我保证不会泄密。”
      毕竟,那群乱臣贼子会让长公主被自愿。他们未必服从这个有主见的女王,他们更想要软弱的傀儡。即使王位继承以老国王遗嘱为准,哪怕公开长公主病好了,法理上还是撼动不了她妹妹的王位。但是那只是法理。然后就会是叛乱,平叛。如果莉莉赢了,刽子手又要磨剑了;如果乱臣贼子赢了,莉莉会被病死于狱中,乃至被贬为篡位者被正式处决也不是没可能,她的同伴也会遭殃,不知该逃到哪里。不管谁赢,对于平民都是苦难,所以这真说不得。
      剩下的那条黑色花纹的小鱼被放生了,放回了王宫花园的池塘里。有人说曾在夏天看到过它,背上那道墨迹般的花纹在清澈的水里格外显眼,游得不快,绕着荷叶的根茎慢慢转圈。但后来池塘的水变浑了,就再也没人见过它了。没有人知道它是不是还在,就像没有外人知道长公主病好了。
      顺便一提,鸥飞的游记里提到过蘑菇精灵。它们住在森林深处,头上顶着五颜六色的菌盖,会发光,会说话,会半夜跑到旅人的营火旁跳舞。有人问:“这种蘑菇吃了会中毒吧?”
      但京城的风尚从来不需要逻辑。
      那年秋天,金花边美术馆旁边开了一家帽店,店主是个二十来岁的年轻人,不知道从哪儿听说了蘑菇精灵的故事,连夜赶制了一批蘑菇帽:帽檐宽大,帽顶圆鼓鼓的,染成红色、黄色、蓝色、紫色,上面还缝了白色的小圆片,模拟菌盖上的斑点。
      一开始只是几个年轻姑娘戴着好玩。后来不知道哪个贵妇人出席了某场宴会,头上顶着一顶鲜红色的蘑菇帽,立刻成了全场焦点。第二天,蘑菇帽断货。
      第三天,卖蘑菇帽的店门口排起了长队。
      第四天,街边的小摊上也摆满了蘑菇帽,有贵的有便宜的,有戴的也有不戴但挂在包上当装饰的。
      第五天,有人开始戴两个蘑菇帽,一大一小,叠在一起。
      第六天,保守派开始批评:“这是崇洋媚外!这是不务正业!这是把脑袋当菜地!”
      第七天,保守派里有人被发现在帽子里偷偷别了一朵小蘑菇胸针。
      风尚这种东西,来得快,去得也快。到了冬天,蘑菇帽就不流行了,取而代之的是“卡皮巴拉围巾”:把围巾两头做成卡皮巴拉的头和屁股,围在脖子上,像一条毛茸茸的、没有腿的卡皮巴拉趴在你的肩膀上。
      这股风尚是红毛带起来的。他从黛比的游记里读到卡皮巴拉那一段,觉得“此物极呆,可作朋友”这句话很有意思,就让妹妹芬儿用剩下的毛线织了一条。芬儿织好了,红毛戴着出门买菜,被路人看到了,追问在哪儿买的。
      红毛的餐馆因此多了一项副业:售卖卡皮巴拉围巾。他至今没想明白,为什么一条围巾能比他做的烤鱼还受欢迎。
      一个深秋的傍晚,红毛和芬儿正准备打烊,冰冰来了。她站在门口,问红毛:“还没关门?”
      “正要关,”红毛放下扫帚说,“随便找地方坐吧。”
      红毛看了她一眼。她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羊毛外套,没有围巾,脖子露了一小截在风里。
      “你等一下。”红毛转身进了后厨。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攥着一团毛茸茸的东西。那是一条约莫两尺长的围巾,主体是浅棕色的,一头是圆滚滚的表情呆滞的脑袋,另一头是小尾巴,四条短腿从围巾两侧垂下来。
      红毛将它交给冰冰,说:“最新流行的卡皮巴拉围巾。”
      冰冰低头看着那团毛茸茸的东西,也笑了。
      红毛解释说:“芬儿织的。本来要拿去店里卖的,我看还剩一条,就留下来了。天冷了,你没有围巾——”
      冰冰打断他的话:“你让我把这只东西围在脖子上?喂,这很滑稽的。”
      红毛看着她,说:“它很暖和。我试过了。”
      “你试过了?”
      “我围了一下午,确实暖和。”
      冰冰又低头看了看那条围巾。那只卡皮巴拉正用它那对用黑色纽扣缝成的、圆溜溜的小眼睛,呆滞地看着她。
      她深吸一口气,说:“这毕竟是你的心意呢,我先收下了。再见。”
      红毛目送冰冰回家,见冰冰还是戴上了那条围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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