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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表白 他平静的样 ...

  •   丛笙站在餐厅门口的台阶上左右张望,脚后跟抬起又放下,洁白的贝壳鞋尖沾上灰色的尘土。

      怀中捧着一束黄玫瑰,丛笙低下头,下巴蹭上娇嫩的花朵,露珠落在皮肤上,传来一丝凉意。

      这是丛笙精心挑选的。

      因为今天是个伟大的日子。丛笙母胎单身十九年,是非成败在此一搏。

      黄玫瑰的花语既可以解释为纯洁的友谊,又可以解释成等待的爱。

      进可攻退可守。

      丛笙为自己无声地点赞。

      京市,九月的太阳不再像燃烧的火炉,但闷热的天气依旧让人心烦意乱。非要熬到下一两场缠绵的秋雨,暑气的焰头才能被彻底按下去。在此之前,高楼大厦间穿梭的牛马只能煎熬等待。

      远远的一把薄荷绿的遮阳伞飘过来。

      丛笙眼睛中亮起星光,走下台阶。

      伞的边沿翘起来,露出一张粉白的脸。来人头顶发丝浓密,弯弯的形状向额前鼓起,形状像一座连绵的小山,短短的鼻子上沁着汗,圆润的下巴如同满月。

      她的名字叫姜甜。

      “天气太热了。”

      “快下雨了,国庆回来后,就彻底凉快了。”

      丛笙将手中的花捧给姜甜,接过伞。

      姜甜十分惊喜:“这是给我的吗?!好漂亮的花,谢谢。”

      丛笙撑伞看着。

      姜甜垂下头轻嗅玫瑰的香气,细白的脖颈愈加修长,粘着几缕汗湿的碎发,像湖底绿到发黑的水藻。

      丛笙眨眨眼,徐志摩的诗突然出现在脑海中。

      纵然他不想打破这宁静美丽的画面,奈何正午的太阳十分地不解风情。

      “姜学姐,我们先进去吧,外面太晒了。”

      姜糖点点头。

      两人随着服务员的指引落座。

      服务员:“需要我帮您把花暂时收起来吗?”

      姜甜脱掉身上的防晒衣,向服务员轻轻摇头:“不用,放在桌边就可以了。”

      丛笙预定的位置并不靠窗,可以从另一边上菜。

      服务员从善如流,掏出桌底的菜单放到桌上:“两位先看看菜单,点单的话,可以扫这个二维码。我去为二位准备餐具。”说完,服务员倒了两杯柠檬水后走开了。

      空调“呜呜”地吹出冷风,绑在风口的红色飘带随之飞扬。

      餐厅的主色调是棕色。桌椅全部是木质,上面铺着墨绿色的软垫。四面墙都贴着红砖壁纸伪装,其中一面挂着显示屏,正在播放《老友记》。从笙眼睛一扫,是菲比纠结而刺激的恋爱。

      姜甜环顾一圈下了论断:“环境不错,不像餐厅,像个bistro.”

      丛笙的眉毛微微勾起。

      当然,这可是他在大众点评上精挑细选出来的漂亮饭。

      “你喜欢就好。”

      丛笙知道漂亮饭的味道可能不太好。但是今天是表白的日子,他宁愿要氛围感,也不想吃的满脸汤汁然后表白。

      毕竟,他已经失败了十二次了。

      丛笙是P大金融系大一(或大二)的学生。因某些原因,他迫切想进入到一段亲密关系当中。入学短短一年,他已经对不同的人进行了十二次表白,结果均以失败告终。

      这是他的第十三次尝试。

      俗话说:“再一再二……不能再十三。”

      丛笙藏在桌下的拳头悄悄握紧,下定决心不要做悲剧(被拒)十三郎。

      将桌上的菜单推到姜甜面前,丛笙说:“看看要点些什么?”

      姜甜接过菜单:“好。”

      姜甜是大三汉语言文学系的,是丛笙在社团认识的。那时丛笙刚从上一段因自己会错意而导致的单恋中解放出来。

      第n次受情伤的丛笙选择离开伤心地——吉他社,转头加入隔壁的配音社。

      在这里,丛笙遇到了姜甜。她的热情大方很快抚平了丛笙的创口,也让丛笙坚信,这次一定是爱情!

      “我要一个黑巧布丁船再加一杯冰拿铁。”姜甜弯下嘴角,向丛笙解释:“天气太热,不想吃正经饭。”

      丛笙点了点头,然后又点了半只烤鸡,一份拼盘小食和一盘金枪鱼沙拉。

      服务员上完菜,桌子上五彩斑斓。黑的黄的绿的,除了不让人产生食欲外,氛围感简直拉满了。

      丛笙从服务员那里获得一副刀叉,沉默地将烤鸡切好。

      “学姐,把盘子递给我。”

      姜甜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听到丛笙的声音,猛然回过神,两人的视线正好撞上,不到一秒,她迅速地低下头躲开。

      丛笙接过盘子,总感觉姜甜有什么事情要对他说。他直觉两人要说的事情是相似的,不禁喜上眉梢。

      漂亮饭吃两口就饱了,除了甜品和饮料外其他的东西都没怎么动。

      姜甜时不时捻起一根薯条送到嘴边,双眼直愣愣地盯着盘子。

      丛笙酝酿一番,率先开口:“学姐,我想......”

      “丛笙,我......”

      姜甜慢了半步,但恰巧也在此时开口,两人正好撞上,把彼此未说完的话全部堵了回去,脸蛋都红红的。

      丛笙的两条胳膊并在一起,扶在膝上。为秉持良好的绅士风度,他谦让地说:“学姐,你先。”

      姜甜的脸变成熟透的红苹果,期期艾艾地开口:“丛笙,你能介绍我和周聿白认识吗?”

      说完,姜甜的头扎下去,小脑袋快要缩进脖领子,像是用掉了所有勇气。

      乌黑的发顶顶在丛笙眼前,像一轮月食。

      光明正大表达对别人的喜欢已令她足够害羞,更何况是向另一个男人请求。

      但姜甜没有其他办法。周聿白已经从P大寝室里搬到外面住,平常只有上课的时候能碰到他。但很多课程周聿白已经申请免修,因此他在学校的时间变得更短。

      况且,姜甜是人文学院的,周聿白是数学科学学院的。两人根本没什么交叉的课程,她总不能旷掉自己的课去上数院的课,只是单纯为了偶遇。

      况且专业跨度太大,不说姜甜去了什么也听不懂,光是旁听的举动都显得过分刻意。

      姜甜想保持些矜持。听人说,许多男生不喜欢女生太过主动,理由是他们喜欢追逐的快感。姜甜不明白当狗有什么快感,但她表示尊重,可直觉上又感觉周聿白不是这样的人。

      还好,她听说丛笙和周聿白大一的时候是室友,两人形影不离。后来,周聿白搬出学校,丛笙转专业到光华,但关系应当不错。过来人说,丛笙脾气很好而且乐于助人,凡是找他帮忙的女生,都会不厌其烦地把联系方式推送过去。

      嗯?丛笙怎么不说话?

      姜甜抬头看向丛笙,他平静的样子像一尊古希腊雕塑。

      丛笙心中的柏林墙轰然倒塌,他知道自己破防了。良久,丛笙听到自己在说话,声音像从牙缝间挤出来的。

      “我稍后把你的名片推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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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下本要开的朝堂文《状元妾》,感兴趣的小天使可以点收藏吗?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