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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水灯 她走在前面 ...

  •   第四年秋天,桂州发了一场水。

      连下了六天的雨,雨是一盆一盆往下泼的。天和地之间像挂了一张灰白色的水帘,三步以外的东西都看不清。

      漓水的支流从山里灌下来,裹着黄泥和断枝,水位一夜之间涨了三尺。江水漫过堤岸,淹了城南低处的几排民房。有人在半夜被水声惊醒,光脚踩到了地上才发现水已经没过了脚踝。

      沈约早上推开旧书库的门,院子里积了半尺深的黄泥水。引水渠的水溢出了渠沿,漫到了裴衍办公间的门槛前。她赶紧把书架最底层的纸卷搬到隔板上面。有几卷来不及了,泡了水,纸软得一碰就烂。她蹚着水把条案抬高了两块砖,又把那个装着弹劾稿底的牛皮纸袋从最靠里的那格取出来揣在怀里,一直等到水退了才放回去。

      水在第三天退了。退水之后地面上留了一层黄泥,粘在砖缝里怎么也冲不干净。空气里有一股腥臭味,死鱼、烂草、泡过水的木头混在一起的味道,太阳一晒就更重了。

      然后纠纷来了。

      渔民丢船的案子更多。有人在下游捡到了别人的船,说是自己从水里捞出来的,按本地的规矩,水里捞的东西就是自己的。但沈约查了《杂律》,得阑遗物满五日不送官者,坐赃论。她把法条抄了一份贴在州衙的告示板上。贴了三天以后,有四条船被“主动归还”了。

      高处住的人家院墙被冲塌了一段,低处的人在洪水中跑进高处的院子避难,水退了不肯走。

      裴衍每天天不亮就蹚着泥出门。靴子上的泥干了又湿,湿了又干,靴面裂出了一道道口子。

      他在州衙的案桌上一天审十几桩纠纷,审到天黑,回来的时候声音都哑了。沈约在旧书库里把灾后可能用到的法条一条一条翻出来。《田令》关于水冲田界的处理办法:以旧册为准,旧册不存者以邻证为据。《杂律》关于得阑遗物的条文:满五日不送官者,坐赃论。《户婚律》关于暂借屋宅的规定:因灾暂借者不得逾三月。

      她把这些法条的原文、疏议、和她自己的适用建议写在一起,装进那个小竹篮里,每天送去裴衍办公间的窗口。

      有时候他正在审案,竹篮就搁在窗台上等他。有时候她送去的时候他刚好抬头,两个人隔着窗棂对了一下视线。他不一定立刻看,但她不去的时候他会让差役骑马来取。

      有一天差役跑来说裴大人问今天怎么没送。

      沈约说今天的案子她没查到对应的法条。差役走了,过了一刻钟裴衍自己走过来了,站在旧书库门口。她问你过来干什么,他说你查不到我也想看你写的别的东西。

      她说什么别的东西,他说随便什么。她把手边刚写完的一页校注撕下来扔进竹篮里。他接住了,拿走之前把竹篮里她放的那个陈皮拿出来搁在她桌上。说你自己留着泡水喝,别浪费在我这儿。

      有一个孩子。七岁,叫阿藤。父母在洪水里没了,他们住在江边最低的那排房子里,水来的时候夜里三更,来不及跑。阿藤被隔壁的老渔夫从屋顶上捞起来的时候浑身泡得发白,嘴唇紫的,灌了一肚子黄泥水。

      老渔夫把他翻过来控了水,拍了半天背才听见他哭。没有亲戚认领他,县衙的处置办法是把无主孤幼送去府城做杂役。杂役就是给衙门劈柴挑水扫地打杂,管一顿饭,不管别的。七岁的孩子去做杂役,做到十五岁要么被编进力役,要么流落街头。

      沈约在县衙的走廊里见到了阿藤。他蹲在墙根底下,穿着一件不合身的大人衣服,袖子卷了好几层还是盖住了手,只露出指头尖。他的头发乱蓬蓬的,脸上有两道干了的泥痕,没人给他洗过。

      她蹲下来问他叫什么,他说阿藤。她问他认不认得字,他看了她一眼。眼睛很亮,但里面没有什么表情。然后低下头,用手指在地上的泥里画了一个字。歪歪扭扭的“孝”字。笔画顺序不对,“子”字的竖钩写反了,但能认出来。

      他说是他娘教的。上次祭祖他在灵牌上写错了一个字。写成了“考”。他娘打了他一巴掌,然后蹲下来握着他的手把“孝”字写了十遍。只教了这一个字。教完以后他娘说你只要记住这个就够了,别的字以后慢慢学。

      沈约那天没有送资料。

      她跟裴衍说了阿藤的事。裴衍听完沉默了一会儿,说县衙的处置是照规矩来的,杂役是孤幼的标准去处。她说她知道,他说那你打算怎么办,她说她想试试能不能找到别的办法。他看了她一眼,把手边的公文推到一旁,把那套残缺的《唐律疏议》抄本翻出来。他说《户婚律》的那一卷没有缺,她接过去,翻到了她想找的那一页。

      她在旧书库里坐了一整个下午,从脑子里把《户婚律》关于孤幼收养的条文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搬。这条法条她以前从来没有用过。在长安没碰到过这类案子,她记得条文的大意,但具体措辞有两处拿不准。

      她默了一遍,划掉重写。又默了一遍,改了三个字。第三遍默完她在条文下面做了详细的适用标注:孤幼年不满十岁、无亲族收养者、可由官府拨付寄养。“寄养”这个词在桂州从来没有人用过,县衙的书吏可能根本不知道有这条法律。

      第二天她把草案递到了县衙。草案写了三页。第一页是法条原文和疏议,第二页是她拟的适用方案,第三页是一份州学寄养学生的申请格式。这个格式是她自己编的,《户婚律》里没有现成的。县令翻了半天,问她这条法律以前有人用过吗。她说她没见过先例。县令把草案压在镇纸底下,说我想两天。

      她等了五天。第六天县令派人来找她,说可以办。但不是收养,收养需要宗族同意,阿藤没有宗族了。名目写的是“暂附学籍”,官册上的表述含含糊糊的,但至少阿藤不用被送去府城劈柴了。他的名字被录进了本县当年的附籍申报里,算是有了一个身份。

      不完整的身份,但比没有强。

      阿藤进州学的那天沈约去送他。州学在城北,一个旧院子,院墙上爬满了青藤。和他的名字一样。院子里有一棵桂花树,树干上刻着往年学生的名字,刻痕已经被树皮包住了一半。

      阿藤站在门口不肯进去,她蹲下来问他怎么了。他低着头说里面的人他都不认识。她说你在村子里也不是认识所有人。他想了一会儿说那不一样,在村子里他有娘。她没有回答这句话,她把他的衣袖又卷了一层,拍了拍他的后背。他走进去了,走了三步回了一下头,又转回去了。

      中元节那天晚上,桂州人在江边放水灯。满城都是烧纸的烟味和香烛的气味。街上走着一家家人,手里提着灯,有的是纸扎的莲花,有的就是一截蜡烛插在木板上。小孩子跑来跑去,踩着石板上的水渍打滑,笑声从巷子里传出来。

      沈约在城南渡口买了一盏最小的纸灯,巴掌大,竹篾扎的骨架,糊了一层薄纸,中间插一截短蜡烛。卖灯的老妪问她要不要大的,大的飘得远。

      她说不用,小的就行。她蹲在江边的石阶上把蜡烛点着,灯纸透出一圈暖黄的光。她把灯轻轻放在水面上,灯底沾了水晃了两下,差点翻。水流把它推稳了,灯转了两个圈,慢慢往下游漂。

      裴衍站在她后面。江面上已经漂了上百盏水灯,远远近近的光在水面上晃,连成一条碎金的路。有几盏灯靠在一起,光连成了一团,亮了一下又散开了。

      旁边有人在说放水灯是给死人的。沈约蹲在石阶上看着水面。

      她说:“是给没死的人的。”

      她看着水里的灯光一点一点漂远。有几盏灯被浪头打翻了,烛火灭掉,纸壳在水面上瘪下去,很快就被水吞掉了。

      “长安这个时候是不是也在放?”

      裴衍说应该是。

      她又看了一会儿。远处的灯光已经变成了一片模糊的橙色。江风从水面上吹过来,带着一股湿漉漉的水草味。她站起来,弯腰把挽起来的裤管放下来。裤脚沾了泥,贴在小腿上,凉的。

      “回去有没有饭吃?”

      “米已经泡了。”

      她走在前面。

      “饿死了,你今天泡米泡得太晚了。”

      裴衍跟在后面,她走了几步回头看了他一眼。他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盏没有放出去的水灯。灯没有点,拿在手上,纸壳在风里轻轻地响。

      他看见她回头,把灯往袖子后面藏了一下。她没有问他为什么没放。

      他们走过渡口,走上石板路。路灯稀疏,两个人的影子被最后一点余光拉得很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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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每天18:18更新哦~ 预收一本,《提刑官别查了》 女扮男装 刀笔吏 X 提刑官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