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古言
现言
纯爱
衍生
无CP+
百合
完结
分类
排行
全本
包月
免费
中短篇
APP
反馈
书名
作者
高级搜索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2、第一章 榆树烧 周 ...
周明远后来跟人说过,他这辈子喝过的好酒,都是在十六岁以前喝光的。说这话的时候他已经快八十了,头发全白,手也不稳。他脸上带着笑,但那笑不是高兴。那笑是从很远的地方飘回来的,像卡岔河上秋天早晨的雾,薄薄的,罩在水面上,太阳一出就散了。
十六岁以前,他不知道什么叫好酒,也不知道什么叫苦。那时候他只知道一件事——冷。
吉林榆树的冬天,冷得让人什么都不想,只想活着。
雪是从十月末开始下的。先是细碎的雪粒子,打在脸上像沙子。然后是大片大片的雪,无声无息地往下落,一落就是一整夜。早晨推开门,天地间白茫茫一片,分不清哪里是地、哪里是天。卡岔河冻得结结实实,冰面上裂开一道道口子,像人手上冻出的皴。河边的柳树裹了一层冰壳,风一吹,咔嚓咔嚓地响。
周家烧锅的烟囱是冬天里唯一冒热气的地方。
烧锅在榆树县城东二十里,卡岔河边上,地名就叫周家店。说是“店”,其实是座三进的院子。前院住人,后院烧酒。院子里从早到晚飘着一股酒糟味——酸中带甜,热乎乎的,闻久了上头,闻惯了却离不了。长工们赤着上身在大甑锅前忙活,蒸汽弥漫,人影模糊。方圆百里都知道,“周烧锅”酿的“榆树烧”,用的是卡岔河的水,黑土地上的红高粱,老窖泥发酵,不掺一滴水。
掺一滴水,坏三代名。这是周敬堂挂在嘴边的话。
周敬堂,人都叫他“周烧锅”。不是掌柜的,不是周老爷,就是“周烧锅”。这名号既是称呼,也是招牌。到后来,“周烧锅”成了这块地方的地名,外人问路都说“往周烧锅那边走”。
周敬堂这人,个子不高,背微驼,一双手伸出来全是老茧。他不光管账,还亲自下窖。他说你不碰粮食,粮食就不认你。他这双手供出了一个留洋的儿子,这事在榆树县传了好一阵。
周明远生于光绪三十一年,公元一九〇五年。他是周敬堂的独子。
他关于童年最早的记忆,是酒糟的味道。
春天卡岔河开冻,河边的柳树冒出鹅黄的芽。院子里的大甑锅整日整夜地烧着,白色的蒸汽从后院升起来,和河上的雾气混在一起。他蹲在甑锅边上,看长工们光着膀子搅料,汗珠子掉在锅沿上,嗞的一声就蒸发了。
秋天高粱熟了,一车一车的红高粱从地里拉回来,堆在场院里,像一座一座的小山。他躺在高粱堆上,看云从头顶飘过去,快得像被人赶着走。父亲站在场院门口,手里拿着账本,跟收粮的佃户一个一个地对数。他远远地听见父亲说:“老李家今年减一成,他家人口多,不够吃。”
冬天是最有意思的时候。新酒从甑锅里淌出来,第一碗照例要敬天,第二碗敬祖宗,第三碗——父亲递给他。
“尝一口。”
那是他第一次喝酒。辣,从喉咙一直烧到肚子里,眼泪都呛出来了。父亲哈哈大笑。
“再尝一口。别咽,含着。”
他含着那口酒,过了一会儿,舌尖上辣味退了,泛起一股甜。那是粮食的甜,干干净净的,像秋天晒在高粱地里的大太阳。
“记住了,”父亲说,“好酒不是辣的,是甜的。辣的是火,甜的是粮。火走了,粮还在。做人也是一样。”
他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那年他十二岁。
周敬堂识字。在榆树县,地主识字不稀奇。但周敬堂不光识字,还信“新学”。他书房里有《新民丛报》和《东方杂志》,有一本翻旧了的《天演论》,还有一套商务印书馆的《最新国文教科书》。这些东西在榆树县没有第二个人订。县里的邮差每次送报来,都要多骑二十里路,抱怨说周烧锅的报纸比县衙门的公文还厚。
他自己没上过新式学堂。他父亲——周明远的爷爷——是个老派地主,信的是“耕读传家”,但也只让儿子念到《四书》就停了。周敬堂一辈子都觉得,自己见识不够,吃了没文化的亏。所以他跟儿子说:“念书,不是为做官。是为了明白事理。不明白事理,有再多地也没用。”
周明远十二岁那年,被送到奉天念书。
奉天是东三省最热闹的城市。有火车站,有电灯,有日本人开的洋行,有俄国人开的面包房。街上跑着有轨电车,叮叮当当的,比榆树县的骡车快十倍。他从榆树到了奉天,才知道世界比卡岔河大得多。
头一年冬天他从奉天回家过年,穿着学校发的制服,站在院子里,用新学的英文跟长工打招呼。长工们嘿嘿笑,说少爷说的话跟洋人一样。父亲从甑锅那边走过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眼。
“进屋。”
晚饭后,父亲照例让他尝新酒。他喝了一口,皱了皱眉。
“怎么?”
“爸,”他把碗放下,“今年这酒,好像苦了一点。”
周敬堂愣了一下,自己也端起来喝了一口,咂了咂嘴。然后他把碗放下,看着他。
“不是酒苦。是你舌头变了。”
“舌头怎么会变?”
“你在奉天吃了别的东西,你的舌头就不是原来的舌头了。一个人要是见过了外面的世界,回来再喝家里的酒,就觉得苦了。这不怪酒。酒还是原来的酒。”
他低下头,没接话。
“明远,你将来是要出去的。出去看看,看人家怎么做酒,看人家怎么种地,看人家怎么过日子。看完了,要是还愿意回来,爸把这个烧锅给你。你要是不愿意回来——我也不怪你。但有一条,你得记住。”
“什么?”
“做人得干净。你爷爷传给我一句话:掺一滴水,坏三代名。酿酒是这个理,做人也是这个理。”
他又点了点头。
那年他十二岁。从奉天回家过年的那几天,他每顿饭都吃得很慢。临走那天早上,母亲给他装了一罐子腌酸菜,用油纸包了几块粘豆包,塞进他包袱里。母亲没说什么话,只是把包袱系了又系,生怕路上散了。父亲站在院门口,什么也没说。
“爸,我走了。”
“走吧。”
他坐上骡车。车把式甩了一鞭子,骡子迈开步子。他回头看,父亲还站在院门口,背微驼,身上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棉袍。雪花落在他肩膀上,他也不拍。那个画面在他记忆里停了很多年——灰色的天,白色的地,一个黑色的瘦小的人影,站在两个红灯笼下面。灯笼被风吹得晃来晃去,那个人影也晃来晃去。
一九二一年,周明远十六岁。周敬堂决定送他赴美留学。
这件事在榆树县传了很久。周烧锅供儿子去留洋,留洋是什么?就是坐船去洋人的国家,念洋人的书,跟洋人说话。有人说不值得,花那些钱干什么?有人说周敬堂疯了,一个儿子,送那么远,还指望他回来?也有人说,周烧锅这是在给自己铺后路——世道要变了,不识字的地主早晚要吃大亏。
议论归议论,周敬堂谁的话都没理。他卖了一百亩地,换了银元,换成美金,交到儿子手里。
“这些钱,够你四年。”
“爸,用不了这么多。”
“穷家富路。在外面不能让人看不起。”
临走那天,周敬堂送他到奉天火车站。从榆树到奉天,骡车走了一整天。一路上父亲没怎么说话,他也没说。到了火车站,父亲站在月台上,背微驼,手背在身后,跟站在甑锅前一样。周明远忽然发现父亲老了。头发白了一半,脸上的皱纹深得能夹住一粒米。他想说点什么,又不知道该说什么。
“爸,我走了。”
“走吧。出去看看。”
周敬堂顿了一下,又说:“看完了再回来。回来想接着烧酒也行,想干别的也行。但有一条——做人得干净。”
“知道了。”
火车开了。他把脸贴在车窗上,看着月台上的父亲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黑点,混在人群里,再也分不清。月台上的人散了,父亲还站在那儿。火车拐了一个弯,看不见了。
那是他最后一次看见父亲。
一九二六年冬天,周明远从美国写信回来说,明年就能拿到学位了。父亲回了一封信,很短。信里说:家里一切安好,不必挂念。安心念书。信纸是榆树县街上买的毛边纸,上面还沾着一点酒糟的气味。他把信折好放在枕头底下,想着明年夏天就能回家了。他想象过回家的样子——坐上火车,到了奉天,再换骡车,走一整天,远远地看见周家店的红灯笼,父亲站在院门口,背微驼,还是那个样子。
但父亲没能等到他回家。
那时候军阀混战,奉军和直军在榆树县附近打了一仗。周家烧锅因为院子大,被乱兵占了三天。地契被抢了,银元被分了,粮仓被烧了。周敬堂拦着不让他们拆甑锅,被人一枪托砸在胸口上,吐了血。没有大夫,没有药。那时候县城里的药铺早关了门。拖了半个月,人没了。
信在路上走了三个月。
周明远收到信的时候,正坐在哥伦比亚大学图书馆里,准备最后的论文答辩。那天的阳光很好,从高大的窗户里照进来,落在橡木书桌上。他拆开信,看了第一行,把信放下。然后他又拿起来,从头到尾看了一遍。看完,把信纸折好,放进口袋,继续看书。一个字都没多说。
旁边一个中国同学问他怎么了。他说没事。
他考完最后一门,拿到学位,收拾行李,上了回国的船。
船走了四十天。四十天里,他有时候站在甲板上看太平洋的落日,有时候躺在船舱里盯着天花板发呆。海是灰的,天也是灰的,分不清边界。他想哭,但哭不出来。哭不出来才是真难过。
他带回来的箱子里有历史学的学位证书,有英文版的《国富论》,有一本翻旧了的《独立宣言》。但这些都没有用。他不知道回来能干什么。他只知道一件事——他再也没有家了。
他到榆树的时候是一九二七年春天。
卡岔河还在淌。河边的柳树还在发芽。但烧锅没了。
院子的墙塌了一半。后院的甑锅被人搬走了,只留下一个焦黑的灶台。灶台上落着一层薄薄的雪,春天了还没化。酒糟味散了,什么都没有了。他站在院子里,站了很久。雪从墙头上吹下来,落在他的肩膀上。他没拍。
有个老佃户路过,认出了他。
“明远?是明远吗?”
“是我。王叔。”
“你爸——”老王张了张嘴,又闭上了。乡下人不擅长说这些。最后只说了句:“你爸在那边坡上。”
周敬堂的坟在卡岔河边的坡地上。坟头矮矮的,旁边长了些野草。墓碑是一块青石,上面刻着“周敬堂之墓”,字是找人凿的,凿得很深。
周明远在坟前坐下。
风从河面上吹过来,带着水腥味。远处卡岔河的水哗哗地淌着,和多年以前一样,和几百年一样。什么都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死而改变。水还是淌,地还是长庄稼,别人家的烧锅还是冒着烟。世界对一个人的苦难,从来都是漠不关心的。
他坐了一下午,什么话都没说。天快黑的时候他站起来,拍了拍裤子上的土。
“爸,”他对着那座矮坟说,“你的酒,我喝不着了。”
然后他走了。
他没有留在榆树。榆树没有他的家了。他去了哈尔滨,后来又去了奉天,在东北大学谋了个教书的差事。教历史。
他把父亲那张黑白照片放在宿舍的桌子抽屉里。照片上的父亲穿着长衫,站在甑锅前,背微驼,眼睛盯着镜头,表情很严肃。他不常拿出来看。偶尔拿出来,看一会儿,放回去,关上抽屉。
他教书教了两年,暗中给组织做事。东北大学里不止他一个地下党员,他入了党,但不算是积极的。他执行任务,传递情报,从不迟到,也从不主动请缨。组织上的人觉得他可靠,但也不特别亲近。他不爱说话。开会的时候坐在角落里,轮到他发言他就说几句,说完就闭嘴。没人知道他以前是什么样的人。没人知道他喝过洋酒,见过纽约的摩天楼,在百老汇听过爵士乐。
他把自己藏起来了。
他把心里的东西也藏起来了。他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相信什么。他想起父亲说过“做人得干净”,但他不知道怎么做才算干净。这世道脏了,人也脏了,到处都是血和泥。他在东北大学的课堂上讲中国古代史,讲秦汉的统一、盛唐的开放,底下的学生有的打瞌睡,有的在看窗外。他看着那些年轻的脸,心里想,这些人将来会怎么样?会不会有一天,日本人打过来,这些人也要去死?
一九三〇年春天,组织上给了他一封调令。南下上海,接头上海地下党交通员。对方代号“惊蛰”。
他把调令看了两遍,折好,放进贴身的口袋里。
上海。他没去过。但他听人说过那里的样子——灯红酒绿,鱼龙混杂,是冒险家的乐园,也是革命者的战场。他不觉得兴奋,也不觉得紧张。他只是觉得自己像一颗棋子,被一只手从这里推到那里,不知道下一步会落在哪里。
但他还是去了。没有什么理由,就是得去。
他收拾了那只旧皮箱,里面装着几件换洗衣服、一本英文版的《史记》、一张父亲的黑白照片。然后在一个三月末的早晨,登上了南下的火车。
火车汽笛响了。窗外是东北平原最后的残雪,灰蒙蒙的,正在化。远处有炊烟升起来,不知道是谁家的烧锅。他把脸贴在车窗上,看着那炊烟越来越远。
再见了,榆树。
他想起父亲站在甑锅前的身影。想起父亲说好酒不是辣的,是甜的。想起父亲在那个冬天的早晨,站在雪地里,指着白茫茫的田地对他说——
“明远,咱家这些地,早晚要分给种地的人。”
那时候他十六岁,听不懂这话。后来他在美国读到“平等”这个词的时候,忽然想起来,父亲当年说的,其实是一个意思。
但父亲没能等到那一天。他把那个意思带进了一座矮坟里,埋在卡岔河边的坡地上,埋在野草底下。
火车往南开,雪越来越少。出了山海关,窗外变成了灰扑扑的平原,没有雪,只有黄土。
他靠在座位上,闭上眼睛。
他不知道,在上海,有一个代号叫“惊蛰”的人正在等他。他也不知道,那个人的出现,会把他从一场漫长的冬天里叫醒。
就像惊蛰那天,春雷乍动,万物复苏。
下一章
上一章
回目录
加入书签
看书评
回收藏
首页
[灌溉营养液]
昵称: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你的月石:
0
块 消耗
2
块月石
【月石说明】
打开/关闭本文嗑糖功能
内容: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查看评论规则>>
作者公告
这本书写了很久。我是吉林榆树人,小时候听老人讲,老周家开过烧锅,后来烧锅没了,人散了。我记了很多年,想把它写下来——不是写家史,是写那些被时代碾过去、却还站着的人。 于是有了周明远和沈月红。一个家破人亡的东北青年,一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山东女子,在上海相遇,相爱,最后她死在苏区,他替她活了一辈子。写的是革命,也是爱情。革命不是口号,是具体的牺牲。爱情不是花前月下,是一曲山东梆子,唱破了一个音。
……(全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