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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第 30 章 弟亮不负备 ...

  •   高端的权谋,往往只需要采用最朴实无华的手段方式。

      白帆睁着一双清澈的虎目,半天才反应过来,眼前的男人扯出大义,是想要拐带他投奔刘备。

      刚刚孙权与诸葛亮两人打的机锋,白帆一句也没顾得上听。横竖有系统积极录音,他一门心思干脆都放在观察诸葛亮身上。

      被后世不断神化,“多智近妖”的诸葛亮,也不过是一个鼻子两个眼睛一张嘴巴。无非长得比白帆预想中的,要更高大些,更年轻些,更帅气些,更……强壮些。

      目前为止,白帆认识的人物里,倒没有一个是弱不禁风的。

      “看来根本用不着我费心思接近哪方阵营,大家都会主动来向我示好啊!”

      白虎惬意得眯起眼睛,轻轻摇晃尾巴,任由未来蜀国丞相抚摸他的毛发。

      时刻留心白虎这边动静的孙权,很快就发现了小白的异状。

      相处日久,孙权渐渐熟悉老虎习性,明白这是小白感受到愉悦,完全放松警惕时才会摆出来的姿态。

      小白很少主动亲近一个陌生人。这使得孙权对诸葛亮更生探究之心。

      “孔明与小白说了什么悄悄话,不妨也让孤听听?”

      “亮不过一时好奇,询问白虎能否听懂人言罢了。”

      诸葛亮坦然起身,仗着白虎说不了人话,胡诌了个理由想要搪塞过追问。

      孙权自是不信。

      讨虏将军挑了挑眉,一双灵动的黑眸在白虎与青年之间来回梭巡,似乎是不满自己的爱宠,这么快就与外人有了小秘密。

      白帆得意过头,也存了想在诸葛军师面前显示能耐的心思。见一手将自己养大的小心眼铲屎官不依不饶要讨个说法,于是他蹭蹭几步踱到书案边,挥爪拖过卷宣纸摊开在地,又熟能生巧地咬过一支蘸墨的毛笔。

      搁嘴里几番调整笔杆角度的白虎,顶着旁人惊奇的目光,簌簌往纸上写下一个歪歪扭扭的“伍”字。

      紧接着,白虎咬着毛笔仰头指了指诸葛亮,随即点了点地上的“伍”字,最后虎口一松,毛笔应声而落。

      白虎扒拉笔锋转向自己,意思再明白不过:

      诸葛亮想拉虎虎入伍,随其一同投奔刘备。

      没有办法,虎虎我啊,就是这么受欢迎!

      压低了声音的虎啸欢快地在房子里来回乱窜。将军府众仆被主家的金钱攻势折服,勉强学会克服这点子困难,能在来客面前做到面不改色端茶送水。

      炫技过一番的白帆,心满意足地看到卧龙先生瞳孔地震。

      无论诸葛亮再怎么聪明,也料想不到老虎竟然能够熟练运用人类工具。

      遍览过兄长书信,诸葛亮自以为做足了准备。在他看来,一只可以与人类沟通的祥瑞,已经足够神异了。

      哪想这只白虎的智识,堪比十岁学童!

      这样忠诚而聪慧的瑞兽,难怪孙仲谋舍不得伤害。

      孙权抚掌大笑,对着同样看呆了的鲁肃好一通炫耀:

      “孤早就说过,这个小滑头肯定已经学会用毛笔写字了,你们偏还不信。”

      半是抱怨半是卖弄过白虎的古灵精怪,孙权又当着诸葛亮的面,显摆起自己与白虎是如何亲近。

      少年将军并没有因白虎写明真相即刻翻脸,反而缓下脸色,不复方才的横眉冷目:

      “孔明想要游说小白投奔刘豫州?巧了,孤也想留孔明在吴郡一住。”

      两人几经磋商,孙权口头上给出抵御北面的承诺。

      虽与诸葛亮商定共抗曹操,但吴郡一时半会儿的,也不可能立时出兵。

      更何况因着刘琮倒戈,原本勉强答应与荆州结盟的许多老臣,又故态复萌冒出反对意见来。

      吴地的将领不会因卧龙初出茅庐的一番雄辩,就无条件地改变立场,愿意豁出身家性命,对八竿子打不着的刘姓宗室出手相帮。

      非亲非故的,凭什么要舍弃安稳,与已经吞并荆州的曹操别苗头呢?

      只有一开始就旗帜鲜明极力主战的孙权斡旋其中,得到朱治程普等旧部支持,又联合鲁肃吕蒙等少壮派,压下众议,决意再度亲身前往柴桑。

      暂居吴县的短短数日,诸葛亮接触白虎越发频繁,也越发重视起这只能书人言的瑞兽。

      孙权乐见其成,只是私下独处时,背着人向白虎毫不留情地将刘备嘲弄过一通:

      “他刘玄德懂个屁的养虎,也敢觊觎小白,派个说客来摇唇鼓舌?”

      “他知道如何给老虎剔牙,如何替老虎修爪,如何为老虎洗漱,知道小白你最喜欢吃什么肉吗?”

      “何况他现在自身难保,哪来的钱财,能养得起白虎?”

      当着白帆的面细细数落过刘备的非分之想,孙权郑重了神色,蹲身半跪,直视那双平静无波的虎瞳:

      “小白,你要记住,你是神兽,你合该受万民供养。”

      “你千万不要想不开,去跟光会嘴上说得好听的穷光蛋过苦日子。”

      白帆……当然不会想不开去过苦哈哈的流浪生活。

      野外体验过几回,认清自己生存能力的白帆很识时务。

      要不是孙权一日三餐大鱼大肉供应着,他早就听从系统的建议,跑路去邺城享受了。

      【想要得到最顶级的供奉,宿主更应当选择曹魏。】

      “哎呀,我也不是这么物质的虎啦……”

      拖延得越久,白帆也开始踟躇起来,思考一些原先没有注意到的,更为现实的问题。

      他现在有些犹豫的是,其他阵营的老大会不会也像孙权这边一样,对待虎充满人情味,且允许他有极大的行动自由。

      浑然不觉白虎心中纠结的孙权,未雨绸缪对小白贬低过一通荆州势力,转头又找上诸葛瑾请他帮忙。

      几天观察下来,孙权见识到诸葛亮的能力,欣赏他的才智与胆识,自然想要把人留在身边。

      “孔明与卿同出一脉,且胞弟跟随兄长,于道义上理所应当。还请子瑜替孤留下孔明。”

      孙权说得有理有据,考虑到诸葛亮另择其主会面临的道德困境,连找补的说辞也想得十分体面。

      原以为向来顺从他心意的诸葛瑾会一口答应,不想面前的男人竟摇了摇头。

      “臣弟已经失身于人,与那刘豫州定下了君臣的名分,绝不可能再生二心。”

      男人丰神俊朗,措辞委婉,三言两语便替自家弟弟陈明了心意。

      第一回招揽人才失败的孙权无可奈何,被诸葛瑾恭敬送出家门时,还在惋惜。

      向外走了几步,他又有些不甘心地折返回来,拉住诸葛瑾的手恳切道:

      “真的没有办法了吗?”

      说这话的时候,青年专注望向他的臣子,眼里满是不舍。

      孙权很懂得什么时候该示之以柔,无论是对外,还是对内。

      诸葛瑾不忍心拒绝孙权的请求,却不得不坚持原则:

      “至尊能想象臣弃您而去的光景吗?臣弟终归是要回到刘豫州身边的,就像瑾一定不会离开您一样。”

      知道不能强人所难的孙权,这才打消了念头。

      半个月后,住进鄂县的刘备接到吴郡传来的消息。与此同时,孙权也率张昭、秦松等一众人马来到柴桑。

      白虎照例随行。

      众人刚刚登岸,就听见岸边有一个年轻女子在放声歌唱。

      女人唱的不是吴地常见的小调,反而是气势雄壮的秦风: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候在岸上迎接至尊的徐盛挠了挠脑袋,有些吃惊明明驱赶过女人一回,周围也布置了防卫,为何她又会突然出现在这儿。

      面对讨虏将军的问询,徐盛实话实答:

      “这女子是菰城人,自称郑妪,以相人为业,颇有些殊异。”

      一个年轻女人,却自称老妪。

      孙权来了兴趣,遣人将郑妪招至面前,问她为何在此处歌唱。

      “我一见周郎便倾心,因而愿意在大军出征前,为他献唱凯歌。”

      “你怎知公瑾将要出征?”

      “若不是为抗曹公,至尊又怎会亲身来到柴桑呢?”

      自周瑜带头称呼孙权至尊,众人都觉得这个称谓很有气势,彼此讨论过一阵,军中就渐渐流行起这种说法。

      及至攻打江夏,各种传闻随战事传回吴郡,民间也跟着军伍里的习惯叫开了。

      孙权有些赞赏郑妪的战略判断,明知故问:

      “哦?你认识孤?”

      “不识。我只识您眉宇间隐隐有帝王气,思来想去,此地也唯有孙家仲谋身负紫微。”

      明明可以从出行阵仗、衣着服饰,以及跟随的白虎入手分析,可偏偏郑妪对这些显而易见的线索避而不谈,只说男人将来会成就帝业。

      出门在外,猝不及防被一个陌生女人相面夸过一通,孙权不由心情大好。

      泠泠江风拂面,青年畅舒一口气,对女人眨了眨眼:

      “好心告诉你吧,公瑾更喜欢健硕高长的女子,如果能扛起几袋米,那就最好不过啦。”

      明知眼前的青年是在戏谑,被他的笑容感染露出一点笑意的女人,望着同样俊逸的少年将军,心想:

      可惜吴主只会宠爱柔顺美丽的女子。

      不然如果是他喜欢长得那样高大健壮的,那她去练些力气出来,也未尝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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