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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尖没入心口时,是凉的。血涌出来,才觉出烫。
我倒在雪地里,看见商玦的白衣上溅了红。他握剑的手很稳,稳得不像一个刚刚杀死毕生挚爱的人。可我知道他在抖——隔着那层冰冷的铁,他的心跳比我的快得多。
向闫这个名字,曾是商玦最信任的人。
我七岁投奔商氏,编造身世,扮出天真,练剑拼命。因为商家灭我满门,而我要亲手讨债。可我没算到他会对我笑,会把水囊递给我,会在深夜替我掖被角,会在醉后枕在我膝上说“向闫,别走”。
我开始怕了。怕计划成功,怕他死,怕我恨的人真的消失。
但我还是动手了。偷剑谱,泄行踪,下毒药,离间长老。每一件事都用他十二年的信任做赌注。直到我在他书房暗格里留下那封信——灭门之仇,不共戴天。
我想让他杀了我。活着太疼了。
他没有。他只是笑着说:“那就好,我还以为你从来不在意我。”
从那以后,我们像两头困兽,咬得彼此血肉模糊,却谁都不肯松口。他把我从悬崖边拉回来,又亲手关进地牢。我砍断他师弟的手,他当众揭穿我的身份。
最后一次对决在雪山。他的内力早被我下的毒侵蚀殆尽,而我拼尽全力,也不过是想在他剑下多撑一刻。
“商玦,”我倒在他怀里,血从嘴角溢出来,“你的手抖了。”
他哭着说,那封信他第一天就看见了。可他一直在等——等我收手,等我不恨了,等我说出那句话。
我说不出口了。
“商玦,我恨了你十九年。可爱你,比恨更久。”
他的泪砸在我脸上,比血还烫。雪还在下,不知道会下到什么时候。
剑出鞘,恩怨了。谁晓。
我只求来生与你共华发。可今生,已经来不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