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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靠近   分班后 ...

  •   分班后的第一周,我发现温屿安比高一时更沉默了。

      和萧煜不在一个班,他没了那个唯一的说话对象,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最后一点支撑。上课他听讲,下课他一个人坐在位置上,偶尔去接水,来回都是一个人。

      我看着觉得有点不是滋味。

      这种“不是滋味”说不上来是什么。我就是觉得,他不该是这样的。

      第四天晚自习结束后,我在楼道里拦住了他。

      “温屿安。”

      他停下脚步,看向我,那双大眼睛里有些茫然。

      “你是不是还没找到二食堂在哪儿?”我笑嘻嘻地说,“明天早餐我带你吧,我跟你讲,二食堂的豆沙包巨好吃,比一食堂的好吃一百倍。”

      他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我会说这个。

      “……谢谢,不用了。”他的声音很轻。

      “客气什么啊,咱俩一个班的,又是一个寝室,咱们多见几次就熟了。”我摆了摆手,完全不给他拒绝的机会,“就这么定了啊,明天早上七点,我等你,拜拜,明天见。”

      我说完就跑了,没给他回绝的余地。

      第二天早上七点整,我站在寝室门口等他。

      温屿安穿着一件白色的卫衣,头发还有些湿,显然是刚洗过还未完全吹干。他看到我,嘴唇动了动,最后什么也没说,默默走了出来。

      我们并肩走在去食堂的路上,他走得很慢,步子小小的,我便也放慢速度迁就他。早晨的阳光很柔和,照在路边的银杏树上,叶子嫩绿嫩绿的。

      “你以前在家都谁做早餐?”我问。

      “……没人做。”他说,“我一般不吃。”

      我心里像被什么东西扎了一下,但面上没露出来,只是笑嘻嘻地说:“那可不行,不吃早餐怎么长个子,你看你都比我矮了,再不吃就又要往回长了。”

      他嘴角微微动了一下,像是想笑又忍住了。

      从那天起,我每天雷打不动地在寝室门口等他。景瑜和萧煜都愿意出去买早餐,所以只有我们两个去食堂,一开始他还会说“不用了”,后来慢慢变成了“今天吃哪个食堂”,再后来变成了“你今天想吃什么,我去排队”。

      我花了将近一个月的时间,才让他开始主动跟我说话。

      那一个月里,我每天都在观察他。

      我发现他吃饭的时候会先把不喜欢吃的青菜挑到一边,等到最后再皱着眉头吃掉。他发现我发现他这个习惯了之后,耳朵会红。

      我发现他走路的时候总是走在我的左边,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因为他的右耳听力比左耳稍微差一些,走在我左边能听得更清楚。

      我发现他笑起来的时候左边有一个浅浅的酒窝,但那个酒窝很少出现,像是藏在壳里的小动物,轻易不肯见人。

      我发现他上课记笔记的时候,字迹工工整整的,每一个字都写得端端正正,像在练字帖。

      我发现他会在我趴在桌上睡觉的时候,轻轻地帮我把掉到地上的笔捡起来,放在我手边。

      这些细枝末节的事情,我都记得。

      又花了两周,让他愿意在食堂跟我坐对面而不是斜对角。

      又花了一周,让他第一次在我面前笑了。

      那是一个傍晚,我刚从篮球场打完球回来,浑身是汗,在楼道里正好碰到他。他手里拿着两瓶水,看我满头大汗的样子,犹豫了一下,递了一瓶过来。

      “给你。”

      我接过水,拧开盖子仰头灌了一大口,然后长长地舒了口气,一屁股坐在台阶上,仰着脸看他:“温屿安,你真是我见过最善良的人。”

      他被我突如其来的认真吓到了,耳朵一下子红了。

      “你、你乱说什么……”

      “我说真的啊。”我一本正经地看着他,“你每次都会给我带水,明明我没让你带。你帮我占座位,帮我记笔记,我迟到了你还帮我打掩护——温屿安,我要是个女生就要对你心动了。”

      我本来是开玩笑的,想看他害羞的样子。

      但他的反应出乎我的意料。

      他没有害羞,也没有反驳。他低下头,把脸藏进卫衣领子里,过了好几秒才闷闷地说了一句:“你别乱说。”

      声音有些抖。

      我心里突然涌上一股说不清的情绪,赶紧站了起来,拍拍裤子上的灰,笑嘻嘻地转移话题:“好了好了,不闹你了,走吧,去吃饭,今天我想吃麻辣烫。”

      他慢慢抬起头,看着我。

      就在那一瞬间,他笑了。

      不是客气的微笑,不是敷衍的弯嘴角,而是真真正正的、眼睛里也有了笑意的笑。像是什么东西在他脸上绽开了,暖暖的,带着一点不好意思,又带着一点被纵容的欢喜。

      我整个人都看呆了。

      “走啊。”他说。

      “哦、哦,走。”

      我转过身去,心跳快得像擂鼓。我摸了摸自己的脸,烫的。

      完了。

      我好像……不太对劲。

      那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地想那个笑容。他的左边有一个浅浅的酒窝,他的眼睛弯弯的像月牙,他的耳朵红红的像是被夕阳染过。

      我把他笑的画面在脑海里回放了一遍又一遍,每回放一次,心跳就快一次。

      到最后我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

      我好像喜欢上温屿安了。

      不是“觉得他好看”,不是“想跟他做朋友”,是喜欢。是那种看到他笑就会开心、看到他不开心就会担心、想一直一直跟他待在一起的喜欢。

      我躺在床上,把被子蒙在头上,无声地尖叫了一下。

      完了完了完了。

      我喜欢上一个男生了。

      但我又在想,喜欢男生怎么了?喜欢就是喜欢,不分男女。

      温屿安就是温屿安,我喜欢的就是温屿安。

      想通了这一点之后,我反而睡得比什么时候都踏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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