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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专利局的秘密   周朗第 ...

  •   周朗第二天早上九点半就到了国家知识产权局。

      他没穿西装,换了一件深灰色的夹克,看起来像一个来办业务的普通企业法务。这是他跟老孟约好的“低调模式”——老孟是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的资深审查员,姓孟,五十六岁,头发比周朗还少。两人认识六年了,交情不深不浅,正好适合办这种事。

      老孟在一间小会议室里等他。桌上摆着一杯绿茶——龙井,但不是明前的,叶底有点碎——和一个牛皮纸档案袋。

      “周律师,这份档案按规定不能外借。”老孟推了推眼镜,目光越过镜片看着周朗,“我今天给你看,是看在我们这么多年的交情上。你在这里看,不能拍照,不能复印,不能带走。你能记多少,是你的本事。”

      周朗点头,双手接过档案袋,像是在接一份圣旨。

      档案袋里是飞通科技诉华微电子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全部材料。周朗一件一件地拿出来,按照顺序排在桌上:请求书、证据目录、证据副本、华微的答辩意见、华微提交的反证、合议组发出的口头审理通知书、口审记录、最后是审查决定书。

      他先从请求书看起。

      飞通科技的请求书写得很标准,典型的专利律师手笔——先陈述事实,再分析法律,最后得出结论。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创造性。飞通认为,华微的专利技术方案相比于两篇现有技术文献的结合是显而易见的,因此不具备创造性。

      周朗翻到证据部分。飞通提交了两篇现有技术文献:证据1是IEEE的一篇论文,标题很长,讲的是滤波器设计的某种新结构;证据2是日本专利JP2018-123456,涉及功率放大器的线性化技术。

      他看得很慢。不是因为看不懂,而是因为每个细节都要在脑子里过一遍。

      证据1的公开日期:2019年2月15日。

      证据2的申请日:2018年3月2日;公开日:2019年1月10日。

      而华微专利申请日是2018年9月20日。

      周朗在心里算了一下:证据1的公开日晚于华微的申请日,不能作为现有技术。证据2的申请日早于华微的申请日,但公开日晚了四个月——根据中国专利法,现有技术的公开日必须在申请日之前。申请日当天公开的不算,申请日之前没公开的也不算。

      证据2的公开日比华微申请日晚了将近四个月。也就是说,它也不能作为现有技术。

      周朗把这段信息默记在心。程序错误。这是飞通的一个致命漏洞,但华微的代理律师在答辩中竟然没有抓住这一点?还是他们抓住了,但合议组没有采纳?

      他继续看华微的答辩意见。

      华微的代理律师是方达律所的一个合伙人,姓林,在专利界挺有名。林律师的答辩意见写得很漂亮:先解释了技术的先进性,然后论证了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最后提交了一份实验数据,证明华微的专利产生了“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

      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这是克服创造性缺陷的杀手锏。意思是:虽然你的技术方案跟现有技术有些像,但你的方案产生了本领域技术人员预料不到的好结果,所以还是有创造性的。

      周朗拿起那份实验数据。

      信达测试。盖章、签字、数据表格、结论。

      他的目光停在“信达测试”四个字上。然后他掏出手机,打开一个很久没用的企业信息查询App,输入“信达测试”。几秒后,结果出来了:

      信达测试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法人代表叫刘某某。股权结构:嘉禾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70%,另一家小公司持股30%。

      嘉禾资本。华微电子第二大股东,持股12%。

      周朗没有露出任何表情。他只是把手机收起来,继续翻档案。

      最后是合议组的审查决定。

      合议组认为,虽然飞通提交的两篇现有技术文献的公开日期存在一定问题,但考虑到华微的专利技术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区别不足以构成创造性,且华微提交的实验数据存在关联方嫌疑,因此决定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

      全部无效。

      不是部分无效,是全部。

      周朗在心里骂了一句。他用的是无声的骂法,嘴唇都没动,但老孟似乎感觉到了什么,端起茶杯喝了一口,目光移向窗外。

      决定的最后一页,有一行手写的铅笔字,字迹潦草得像是写的时候很犹豫:

      “本决定基于现有证据作出,不排除专利权人存在隐瞒关联信息的可能。”

      周朗把这句话默念了三遍,记在心里。

      “孟老师,看完了。”他把所有材料按原顺序放回档案袋,双手还给老孟。

      老孟接过档案袋,没有检查——他知道周朗不会少放东西。“你有收获就好。”

      “孟老师,我能不能问一句,这行铅笔字是谁写的?”

      老孟看着他,眼镜片后面的目光带着一种“你在明知故问”的意味。

      “合议组组长写的。”老孟顿了顿,“但这句话不在正式决定书上,是草稿。正式的决定书没有这行字。”

      周朗点头。他懂了。

      合议组内部有分歧。有人认为华微可能有问题,但没有证据,所以只能维持原判,但留了个心眼。

      “谢谢孟老师。”

      “你没来过这里。”

      周朗走出国知局大楼,阳光很好,但他没心情感受。他站在台阶上,给沈既明发了一条长消息:

      “三件事。一,飞通的现有技术证据日期有问题,不能作为现有技术。二,华微的实验数据来自嘉禾资本关联的实验室。三,合议组有保留意见,怀疑华微隐瞒了关联信息,但最终没有采纳。”

      沈既明回复得很快:“回来再说。另外,帮我约一下方达的林律师——就是华微原来的代理律师。我想问他一个问题:为什么没有抓住飞通证据日期的问题?”

      “你怀疑他故意放水?”

      “我不怀疑任何人。我只怀疑我没有证据的事情。”

      周朗看着这条回复,无奈地摇了摇头。他把手机揣进口袋,叫了一辆网约车。车来了,他拉开车门,坐进去,对司机说:“衡权律所。”

      司机是个话多的人:“您今天去国知局办事啊?我听说那边效率可慢了,我上次拉一个客户……”

      周朗戴上耳机,假装在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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