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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历万乡 “踏遍万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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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晚上台的时候,酒吧里还浮着零零散散的交谈声。她今天穿了件很简单的黑衬衫,卷发松松垂在肩侧。低头调琴的时候,耳坠会跟着灯光轻轻晃动。她随手拨了下琴弦,原本还低声聊天的人群慢慢静了。
暖黄灯光从头顶落下来,木质舞台都像被烘得温热。长明坐在最靠近舞台的位置,抬头看向她。
下一刻,吉他声轻轻响起。“车攘熙熙,人来人往”,向晚唱第一句的时候,整个酒吧忽然静得只剩下她的声音。
长明安静地聆听着,她在英国看过不少live,西伦敦的音乐和当地的雨水一样,绵长而优雅。她一直觉得,真正热爱音乐的人,总会把自己的灵魂一点点揉进歌里,再当作礼物献给世界。因此每座城市的音乐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气味和坚持。而向晚的歌声里,有种独属于成都秋夜的雾蒙蒙、暖融融的人间气。长明捧着温热的饮料,忽然第一次在成都有了归属感——此心安处是吾乡。
台下响起阵阵的掌声。其中长明拍手最认真,和周围半心半意喝着酒、聊着天的人群比起来几乎有点格格不入。拍着拍着,心里却莫名冒出个念头:“作为驻唱歌手这人气也太高了。”,向晚低头笑了一下,指尖随意拨了拨琴弦。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长明总觉得,向晚刚才好像朝自己这边看了一眼。她顿时低头喝了口饮料,嗯,果然还是太自恋了。
…
“最后这首,”向晚顿了顿。“送给每一个漂泊太久的人。”
熟悉的旋律轻轻响起,长明眼睛一亮。“她住在七月的洪流上…”在那个瞬间她心里闪过了太多东西,记忆忽然倒带回刚到英国的时候。阴雨、不会亮的天、古堡般的寄宿学校。她曾在食堂因为听不懂口音愣在原地冲别人傻笑,也曾和朋友在泰晤士河边,跟着手风琴演奏家的旋律起舞。千禧桥上的晚风、伦敦夏天九点半才落下去的太阳…
她每年都去摄政街,看着圣诞灯火亮起,却始终不知道自己究竟算不算这里的人。就像后来回家时,她也已经很难再分清,自己究竟更习惯哪一种语言。
向晚的歌声很轻,却忽然把那些散落很多年的记忆,重新吹回了她面前。
唱到“踏遍万水千山总有一地故乡”的时候,向晚的歌声不易察觉的哑了一下,很快又若无其事地继续唱了下去。可再抬眼时,目光却忽然撞上了台下的长明。她那双天生显得有些冷淡的丹凤眼,此刻却恍如一泓水。只可惜酒吧灯光太暗,暗得向晚一时分不清,那到底是浮动的光影,还是她眼底的泪光。
一场唱完,向晚被很多熟人围着寒暄。“晚姐,老板娘找。”
向晚走去柜台,发现桌子上摆着她最爱喝的古典酒,一摸还是温的。长明坐在老板娘身边托着脸,笑吟吟地看着她:“恩人姐姐,请你的。” ,末了又正儿八经地加了一句:“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向晚笑了笑,“少贫。没事了吧?”长明笑着摇头。酒吧灯光昏暗,她那双丹凤眼却仍亮晶晶的,像刚才那首歌的余温,还流连在眼中。
“谢谢你的酒,你看着不像本地人。”向晚很自然地开始寒暄。
“嗯,我是广东人。”
“噢?吃得惯?”
“喜欢麻辣的。我是成都毒唯!”
“小声点,”,向晚扬了扬下巴,“那边有个重庆人。”
长明一下笑弯了眼。
玻璃杯里的冰球轻轻撞了下杯壁。
窗外夜色渐深,街边灯火隔着雨气,模模糊糊地亮着。
“刚来成都?”
“嗯。” 长明顺手转着杯子。“还没来得及到处逛。”
向晚想了想,“那你这几天有空的话,可以去九眼桥那边转转。晚上挺舒服的。”
长明抬头看她,“有导游吗?”
向晚低头笑了。
“你对刚认识的人都这么不客气?”
“没有啊。”长明顿了顿, “我只是觉得你会答应。”
向晚沉默了两秒,她转头去拿酒,耳坠却轻轻晃了一下。
“…好吧,看在你请酒的份上。”
…
“伦敦。”
跟长明聊完天,这个词不知道为什么,一整晚都没从向晚脑海里散掉。回家的路上,很多年前那些关于伦敦的念头,忽然又慢慢浮了上来。十六岁第一次挣到钱的时候,她也认真想过,要学好英语。总有一天,要去伦敦看看。
后来她一个人从攀枝花走到成都,写歌、驻唱、给人和声、熬夜改demo。
日子一天天往前赶。
再后来,那些关于伦敦的念头,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慢慢没时间想起了。
而另一边,长明回到家以后,迟迟没睡。窗外夜色泛蓝,她靠着枕头躺在床上,回想着今晚的对话。
“向晚。”
她把这个词敲进手机搜索栏里。向晚写过的歌比她本人提到的还要多。长明随便点进了一首《借山风》,前奏响起的瞬间,她就下意识坐直了些。耳机里的旋律锐利又滚烫,像火星骤然落进荒草地。
长明忽然意识到,向晚说起的那些年轻时锋利炽烈的个性从来未曾熄灭。只是多年后的今天,她已经学会了怎样不让它烧伤别人。但曲及烈时,藏不住的火星还是会从音调的起伏里向外迸发。
长明忽然有点想知道,向晚真正唱起这种歌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