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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阎王帖 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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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钰二十岁那年,遇到了一个人。
那天他像往常一样在医馆里看书,门忽然被推开了。一个女人闯了进来,浑身是血,手臂上一道发黑的伤口,一看就是中了毒。
他抬起头,看见她的脸。
不是多好看的一张脸。方脸,浓眉,嘴唇有点厚,眼睛倒是很亮,像山涧里的水。她站在他面前,喘着粗气,却没有一点慌张的意思。
“你是常大夫?”她问。
“我是。”
“我中毒了,能治吗?”
她说话的方式很有意思。不是求他,不是命令他,而是在问一个事实——你能治吗?能就治,不能她就走,不多说一个字。
常钰看了她一眼,又看了她手臂上的伤口一眼。
七蛇毒,入骨三寸,再过五日,神仙难救。
但他能救。
他应该开价。他应该让她欠他一个人情,这是他的规矩,从不破例。可是当他开口的时候,说出来的话连他自己都没想到。
“能救。但我有个条件。”
“说。”
“你留下来,替我做三件事。”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说这个。三件事?他以前从来不让人“做事”,他只要钱,或者要命。做什么事?他不需要任何人替他做事。
可是他说出口了。
而且他不想收回。
那女人犹豫了一下,然后点了头。
“行。”
常钰垂下眼,手指不动声色地动了几下。三味粉末,无声无息地落入了她喝药的碗底。
不是要害她。
只是——
他说不清。
也许是因为她的眼睛太亮了,亮得让他想多看一会儿。
也许是因为她说话的方式太干脆了,干脆得让他觉得有趣。
也许是因为她浑身是血地站在那里,却没有半点狼狈的样子,像一棵被风吹弯了腰却没有折断的树。
也许只是因为她闯进来的那一刻,门外的风吹进来,吹动了他手里的书页。
翻到了一页他没有看过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