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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找错人了吧 靳昀:找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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靳昀:找错人了吧。【问号】【问号】【问号】
文案下面是两张照片。
一张是孟修麟在病房里,认真地看着琴键,弹折叠钢琴。
一张是孟修麟自拍。他在镜头里做鬼脸,分了一半镜头给躺在床上睡着的靳昀。
那是孟修麟趁着靳昀睡着,拿靳昀的手机偷偷拍的。
孟修麟盯着屏幕,手指不受控制地颤抖。
他张着嘴,吸进一大口气,胸口酸胀的感觉被画出轮廓。
沉重的身体靠在座椅上,别过头,目光空洞地看着沿途的街道。
“哥,你逼他的吗?”
孟哲庭沉默片刻,说:“没花钱。”
沈雨宁回来的时候,护士正在查房。
夹杂着呕吐的声音,病房里一片手忙脚乱的。
“侧过身,对,没事的,吐出来就好了。”
沈雨宁心一紧,却只能在一旁干着急。
“医生,怎么回事啊?”
这片病房里住的人都是非富即贵的,医生才不和你客套,皱着眉说:“都说了要静养要静养,就你们这间房,天天跟菜市场似的,进进出出进进出出,病人情绪激动就这样。”
沈雨宁赔笑:“好好,抱歉啊医生,我们会注意的。”
“跟我抱歉有什么用,再这样下去,病情反复,有你们后悔的。”
沈雨宁不再说话,鼻腔一阵酸涩。
……
医生走后,靳昀无力地瘫在床上。
受了重伤的人躺在床上,就像一只手无缚鸡之力的猪,就是可以任人摆弄,随意宰割的。
在孟哲庭打开病房门走到靳昀面前的时候,靳昀心里的这种感觉更甚。
住院三天,他清瘦了许多,五官和下颚的线条都更加明显了。这些天,医生明令禁食,他全靠吊营养液撑着。三番五次地吐了,这时面色白得吓人。
靳昀眼睛里盛着水光,目光涣散地盯着天花板。胸腔随着呼吸一下一下地起伏。
很疼。
身体里的骨头好像在响。
一阵一阵的钝痛撞击他的头部,胸腔。
似乎还有心脏。
终于,他无法克制地哭了出来。
声音被他死死堵在喉咙里,像卡了一把很钝的刀。
沈雨宁眼眶也红了。她很想说一些安慰的话,可靳昀已经听过太多“都会好起来”之类的话了——像一张天价支票,被折了,揉皱了,带在身上许多年了,却始终等不到兑换的那一天。
那话听起来都让人想吐了。
于是她走到靳昀的身边,握住了那双很冰的手。
这场车祸是一场从天而降的无妄之灾。
因为他不愿妥协,不愿成为他人的摇钱树。因为他心善,收留了一个父母双亡无家可归的男孩——
所以是他来承受这场无妄之灾。
他为了寻找男孩的下落濒临死亡,到头来才发现是男孩隐瞒了身份。
这场车祸,也是男孩家人对他报复。
而按下阴谋旋钮的人,是在过去一千多个灰暗日夜中,支撑着他前进,给予他希望光亮的人。
是他在病痛中最期盼想要见到的人——他也说着想要他去死。
他怎么能这样对他呢……
……
靳昀颤抖着哭出声,大口喘气,让疼痛刺进他的骨头里。他说:“我...我再也不要见到他们了.......”
再也不要见到。
再也不要有任何的联系。
直到看到路两旁排排杵着的嶙峋秃树,孟修麟才反应过来,孟哲庭没带他回家,带他回的是老房子。
那是银杏树——保佑家宅兴旺,幸福安康的树。
孟修麟有好久没有回来了。自他七岁,母亲艾嘉允去世,父亲孟翊中以“凶宅不吉利”为由搬出去之后,他就不在这儿住了。
一年中,他大概回老房子两次,不做什么,只是和孟哲庭一起理理后院的花。
每次来,孟哲庭都有意将车都停在后门。
这次,车在前门停下。
多年未见记忆中熟悉的庭院,孟修麟的脚步不自主地顿住。
他似乎眼花了,他看到了好多红色的血。
他揉了揉眼睛,低头认真地看着地上——没有血。
只有一大片盛开的水仙花。
记忆中似乎没有。
老房子里平常没有人,只有阿姨来定期打扫,所有的陈设都保持着十年前的样子。
十年,足够把一些记忆和悲伤冲得像塑料袋一样薄了。
客厅灯亮起的那一瞬,被尘封已久的记忆一帧一帧地在孟修麟的脑海里闪回。
他的脚步变得沉重,不太想往里走。
孟哲庭一直没说话,往楼上走。
孟修麟知道他哥带他来这一趟的目的和意义何在。直到孟哲庭的背影消失,他才跟上去。
二楼,推开艾嘉允的房间门,孟哲庭果然在那里。
这是艾嘉允的房间——不是孟翊中和艾嘉允两个人的房间。
艾嘉允怀上二胎之后,就和孟翊中分房睡了。
孟哲庭坐在沙发上。
自上次孟哲庭为了处理跨国官司飞欧洲之后,两人已经有将近两周的时间没见过面了。
孟哲庭似乎瘦了。
年近三十,身上那种稳重成熟愈发有了味道。
冷冷的人在这间崇尚极繁主义的房间里有些格格不入。
“哥。”
孟修麟轻轻喊了一声,站在门口不敢动。
等他哥亲自来问话的时候,对整件事情的了解程度必定已经超过了百分之八十。
尽管快两周没见孟哲庭,但他的日常——见了谁,去了哪里,做了什么,都会被保镖和助理事无巨细地汇报给孟哲庭。
他哥特别聪明。
因此,孟修麟的心里的这一点害怕,包含着很多的心虚。
孟修麟并不反感孟哲庭这样有一点过度的管控——这可是孟哲庭在意他这个同父异母的弟弟的表现,是他被兄长保护和爱着的表现啊。
而且,孟哲庭是一个挺开明的家长。只要孟修麟不触碰底线,不去接触圈子里那些乌七八糟的人和事,孟哲庭都不会干涉他。
……
孟哲庭抬起头,盯着孟修麟看。
他看了许久,眼神里的东西很复杂,似乎是试图从孟修麟的脸上找到某个人的影子。
孟修麟被他哥看得有些木,急中生智,自己主动开口:“哥,我惹事了。”
孟哲庭还是没说话,孟修麟知道那是让他坦白的意思。他不敢隐瞒,避重就轻地把整件事情交代了一遍,包括楼梯间的恶作剧,还有那个他脱口而出的表白……
孟哲庭沉默良久,问他:“还记得妈是怎么死的吗?”
语气平平,没有情绪。
却正正好好敲在孟修麟的头上,让他瞬间从像梦一样的十天中抽离出来。
孟修麟永远都记得,那是夏天,他正在院子里荡秋千。
艾嘉允挺着肚子站在他旁边,一边夸他,一边拿着相机为他录像。
“等弟弟长大了,我就带着弟弟一起荡秋千!我们能飞得很高的!”孟修麟说着,又往前伸了伸腿,荡得更高了些。
艾嘉允正要说好,看门的保镖来传话,说有朋友来看她,但保镖没见过人,没放人家进来。
临近中午,太阳很大。孟修麟踩着摇曳的树影跟在艾嘉允的后面。
站在门口的女人很像妖怪。
她烫着棕色的卷发,眼睛一圈都画了黑色,嘴也涂得很粉,像中毒了。玫红色的短裙,细高跟鞋,手上拿着一个小包,趾高气扬地站在那里。
“我们玩捉迷藏好不好?你先去找地方躲起来,妈妈一会儿来找你。”艾嘉允转过身,摸了摸他的头。
“好!”孟修麟犹豫了一瞬,却应得很开心,“这次你肯定找不到我!”
孟修麟跑到院子里转了一圈,藏在树后又跑回客厅,躲在窗帘后。最后,他又跑到阁楼里,把自己装在艾嘉允用来放旧物的大箱子里。
他闷在箱子里难受,在阁楼里乱翻,找到了几本写完的本子。
那是艾嘉允的日记本。
孟修麟七岁的时候已经认识很多字了。他看得懂,日记记录的是和他成长有关的点点滴滴。
“今天发现麟麟开始长牙了。两颗破‘土’而出的小牙齿,感觉像雨后的春笋一样生机勃勃呢……”
“今天是我今年最难忘的一天!好吧,今年还有一周就要结束了,不然或许还有更难忘的一天。麟麟会说话了!麟麟开口说的第一句话是妈妈!.....从前我总是恐惧成为一个妈妈……宝宝,你知道吗,你是上天赐给妈妈最好的礼物……”
……
新的水渍和旧的水渍一起把纸打湿了,有些字都花得看不清楚。孟修麟揉了揉眼睛,才想起时间已经过去了好久,妈妈还没找到他。
妈妈有点笨,肯定找不到他。但他不想等妈妈来找他了,他现在迫不及待地想见到妈妈,给妈妈一个大大的拥抱。
他跑下楼去,却没看到妈妈四处找他的身影。于是,他大声地喊着“妈妈”,跑到大门口——那里也什么都没有,只有红色的血迹。
是妖怪把妈妈带走了!
他吓得放声大哭,死命地喊妈妈——这次轮到他找不到妈妈了。
空旷的家门口,只剩下他和一摊安静的血迹。
他想,那就坐下来等一等妈妈吧。等一等,说不定妈妈回来的时候还牵着弟弟。
他等了很久,久到眼睛被泪水糊住,鼻涕在脸上风干成薄薄的一层膜,在脸上黏得乱七八糟的。
什么也没有。
没有妈妈,没有弟弟。只有哥哥来牵起他的手。
十九岁的孟哲庭把他从地上抱起来,沉默了很久,问他,愿不愿意跟哥哥走。
孟修麟哭得有些困了,点了点头。
那时的他还太小,并不懂这个点头意味着什么,也不懂孟哲庭那句询问的重量。
他花了很多年的时间才明白,那句询问的重量足以支撑起一个新的家,足以为他劈开一个只属于他的宇宙……
孟修麟许久未答,孟哲庭问他:“不记得了吗?”
孟修麟看着孟哲庭,抿了抿唇:“记得。”
“是被网红害死的。”
这是他哥想听到的回答。
“嗯,既然知道,为什么还要和一个网红扯上关系。”
就是这么一个瞬间,孟修麟和靳昀关系的性质发生了改变。
孟修麟冲动表白的对象,可以是一个演员,一个歌手,或是圈外的医生,律师,再或是别的什么职业的人。总之,不能是一个网红——和孟翊中明目张胆出轨,上门来闹离婚,害艾嘉允流产去世的女人同一个职业。
这怎么看都像是一个逃不开的诅咒……
抛开艾嘉允的死不谈。孟修麟一直觉得网红是一个很莫名其妙的职业——没有任何代表作,却能获得许多人的追捧和喜欢。
众生平等的普世观念并不适用于每个人,更也不适用于他们这个阶层的人。
孟翊中喜欢的那些女人,也让他们对网红这个职业有了比世俗更大,更深的偏见——那是熔化的钢铁,是焊死在心里的东西。时间越长,硬度越高。
但这也不能怪他们傲慢。用经验做出判断也算人的保护机制。况且,他们的周围有太多太多那一类人。
艾嘉允的死,对于他们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一场毫无预兆的天灾,让他们原本葳蕤蓬勃的幸福家园坍塌,变得满目疮痍。
尽管时间会重建家园,但那块无法被开垦的荒地会永远被留在那里。
因此,孟修麟对靳昀不坚定的厌恶,是一种遗忘,更是一种背叛。
可孟修麟还是要说——
“哥,他和他们不一样的。”
“哪里不一样?”孟哲庭没给他思考的时间。
“就……就是很不一样。”
孟修麟一时语塞,说不出来。
孟哲庭忽然笑了一声,虽然是嗤笑,脸上却没了刚才的沉郁。像一个普通的家长,开始对自家早恋的小孩进行情感教育。
“是你的喜欢,让他变得和别人不一样。”
孟修麟醍醐灌顶,但又觉得这话有点不对。
房间里高饱和的颜色有很多,太明媚,太跳脱,像是在宣示着房间主人的领土主权。让人感觉那个自信张扬,审美独特的时尚主编就在他们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