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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初识 omg,提 ...

  •   然后灵魂散了,慢慢飘回瓷娃娃里。我观察了一阵周围,安静的只能听到艾莉丝的喘气声。见没有其他动静,我上前把瓷娃娃拿在手上,手电筒照的它的嘴巴刺眼的红。这个瓷娃娃和我看到的其他不一样。红衣服旧的发暗,像凝固的血。嘴巴温柔地笑着,但是因着嘴唇红的如朱砂,反而有些阴冷的诡异。翻到底面,和上次见到的瓷娃娃一样,印着“清光緒泉州德化窯嬰戲”,唯一不同的便是旁边还写着“桃枝”二字。是用朱砂写的,不是烧制。
      我记得,"桃枝"在民间信仰里是辟邪的意思,桃子本身就属阳,桃枝更是道士画符常用的法器材料之一。一个光绪年间的德化窑瓷偶,底部被人用朱砂加写了"桃枝"两个字,是陶瓷主人叫桃枝还是这个陶瓷是用作辟邪保护的?但是解释不通里面为什么会有个溺童煞。看来得找到这个泉州林氏,才能知道了。
      我和艾莉丝打道回府,走在哥谭特有的昏黄路灯下,我给她解释这是什么东西:“这是溺童煞,有小孩子死了但是怨气不散,成了煞气。这个小女孩附身在这个瓷娃娃上,所以导致这一批的瓷娃娃都有影响。每个瓷娃娃都有可能引起人听到小女孩的哭声,但是我今天找到了主体,其他瓷娃娃都碎了,主体的灵魂也受伤回到瓷娃娃本体,估计哥谭不会再有这些哭声了。”
      艾莉丝拿着笔疯狂的记录着,偶尔看看我,偶尔看看瓷娃娃。“对了,刚刚你录像没录到我的脸吧。”我盯着她,我不是太想让我的脸出现在校园版灵异版本或者出现在各大论坛。我才刚刚来哥谭,一切低调低调。
      艾莉丝摇了摇头,带着有些可惜的语气:“没有,我只拍到了你的背影,甚至你和小女孩说话时我也没有拍到这个诡异,你把它挡的严严实实。我只能用里面的一些截图做写作用了。”
      我耸了耸肩,继续说:“之后的事就由我来想办法,有娃娃的消息我会第一时间告诉你。”艾莉丝看着我,她知道说的是这个瓷娃娃的来历和里面的灵体的结局。她没有说话。反而对我露出灿烂的笑容。“那接下来就靠你了。”
      我回到宿舍,仔细研究瓷娃娃,出了不同于别的的外貌,我注意到瓷娃娃底下有个空洞。我把电筒光照进去,发现里面有一处有暗影,不是烧制留下的瑕疵,因为太规整了。我拿着镊子小心地夹出来,是一个被卷成细筒的卷纸。
      抽出来的是一张卷了不知道多少年的薄纸,纸已经发脆发黄,展开的时候边角碎了一小块,但上面的字迹仍然清晰可辨,是用毛笔写的繁体中文,笔迹秀气而端正,每一个字写的极为认真,像是在写一封寄不出的信。
      纸上写的是一段话:"此红衣女童名喚阿桃,生於同治十三年,殁於光緒六年,得年六歲。阿桃為吾女弟,幼時隨吾母赴泉州渡頭接遠親,不慎落水而殁。後吾家請德化窯匠人依其容貌燒製此偶,寄其魂於其中,以桃枝為記,令其永伴家人左右,不受孤魂野鬼之欺。凡我林氏子孫,無論身在何處,此偶所在即為阿桃之歸處。若有朝一日此偶落入外人之手,請務必將其歸還林家後人,吾妹年幼膽怯,不敢獨行太遠。"
      落款是一个名字,林秀英。
      我把纸张放在桌上,细细的摩擦着。想了很久。我决定找到林家后人,把这个瓷娃娃放到她该在的地方。
      我在小绿书发了一个寻人贴,说有百年前的旧物被我无意买到,现想要把这个东西还给原主人。果然网友的力量就是最强的。他们通过大量分析和泉州本地人出现,确定了现在泉州杨家已经于50年前搬到了哥谭。感谢小绿书网友的热情支援。
      林家既然在哥谭,那就方便了很多。我给艾莉丝发消息,让她帮我查一下林秀芝在哥谭的住址记录。如果林家还有人留在哥谭,阿桃就应该回到她的家人身边,如果没有,我会做法给她超度。
      窗外的夜空里蝙蝠灯依旧亮着,光束穿透云层投在天幕上的轮廓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清晰锐利。我把阿桃的瓷偶用封禁符重新包好放在枕头旁边——不是要镇压她,是保护她,因为这个六岁的小女孩已经离开家人太久了,久到她已经忘记了怎么说话,只能在水手巷和公寓走廊里留下一串湿漉漉的小脚印,试图告诉每一个能看见她的人:我还在这里,我想回家。
      我把被子拉上来裹住自己,闭上眼睛,听见窗外那只乌鸦又叫了一声,声音从橡树枝上飘过来,穿过哥谭夜风的咸腥味和远处港口隐约的汽笛声,落在窗台上。
      艾莉丝速度很快,第三天就带着地址找到了我。林秀英最后一条公开记录出现在两年前的东区华人社区选民登记表上,地址就在东区老工业区边缘的一栋老年公寓里,距离我在水手巷第一次遇到溺童煞的地方步行只需要十二分钟。我当即决定带着艾莉丝前去拜访。
      林秀英住的地方是座公寓,叫做“和谐老人之家—1997年建”,公寓外墙是灰扑扑的水泥色,夹在一排排轻工业厂房和一家华人超市之间。公寓没有电梯,楼梯里充满了中药和旧物味,说不上难闻,但是确定是纯正老房。
      林秀英住在3楼尽头的一个房间,门上还贴着退色的春联和发灰的“平安是福”,我在门口犹豫了片刻,但还是敲了敲门。门内安静了一阵,然后传来一阵缓慢的。拖着的脚步声。门吱呀一声开了一条缝,露出一个苍老的眼睛。
      “你是林秀英女士吗?”我用中文问道,声音比平时更加温柔,因为她让我想起来悠悠小院隔壁的一个老太太,因为别人敲门声过大而摔了一跤。
      林秀英看了我一眼,然后缓缓的把门打开。她比我想象中的老,大概有85岁,头上的头发已经全白了,别着一个黑色夹子,衣服是洗的发白的碎花衬衫。
      我进到屋子,拿出瓷娃娃和她解释了我找她的原因。她拿着瓷娃娃沉默着,手一遍又一遍地抚摸着瓷娃娃。
      过了好一会儿,她开始讲述她的故事。“阿桃是我姑婆——我曾祖母最小的妹妹,六岁那年掉进泉州渡头的水里淹死了。我太祖母哭得瞎了一只眼,后来请德化窑的匠人按照阿桃的样子烧了一只瓷偶,又请林家祠堂的主事道士做了一个仪式,把阿桃的魂请进了瓷器里。那是光绪年间的事,到现在已经快一百四十年了。”
      “我50年前搬到哥谭,临走前她在祠堂突然消失,我们找了好久,可还是不见踪影。没办法,我们的船要出发了,只能停止寻找。没想到现在能在这里看到她。”
      她的眼眶没有红,眼泪没有掉下来,只是那双手覆在瓷偶头顶上轻轻摩挲着,手指的每一条皱纹都在微微发抖。那个颤抖不是哀伤——至少不只是哀伤,而是一种等了五十年才重新摸到这个唯一留存了她小姑婆一丝气息的瓷器的老人在那一瞬间所承载的、所有用语言无法描述也不必描述的东西。
      我看着她出神的眼睛,想着她的话。林家人一直陪着这个瓷娃娃,桃枝便没有远离家人。可不知道什么原因桃枝不见了,可能是偷盗,也可能是别的。但好在,桃枝终于还是回家了。
      林秀英问我怎么拿到的桃枝,我只说了个大概,没说是因为溺童煞发现的,隐瞒了我道士的身份。艾莉丝在一旁疯狂的记着,又问了林秀英一些问题。我想她的文章已经写的差不多了。
      我和艾莉丝坐了一会儿便离开了,公交车上,艾莉丝感叹:“真是缘分啊。相别50年,还能在异国他乡相遇。”我点了点头。没有继续说话,偏过头看向窗外。“我打算把这篇写成灵异寻亲的报道,多感人啊!相隔50年,依旧重逢。我相信我的报道会大火的。”艾莉丝一种很有干劲的样子。我也在期待他的报道。当然最好把我抹掉。
      当然没有把我抹掉,但是艾莉丝把我的名字换了一个,照片也只有背景,所以报道出去也不知道是谁。但是这不妨碍她的火爆,已经在各大论坛上了榜首,校园报也抢的火热。
      我看着校园报上的图片,皱了皱眉,这个背影把我拍的有点胖。差评。
      我没有在关注后续,我继续上着我的课。对于桃花劫,我现在都不知道人在哪,想斩断也没法。
      这学期两周后,我选了一门叫“比较神话学与都市传说”的课。
      选这门课的原因很简单:我的专业必修学分还差三个,而这门课的时间刚好卡在周三下午,和我其他的课不冲突。我仔细看了下课程内容和老师。别的不说,我对蝙蝠侠这个都市传说还是很有兴趣的。
      我坐在靠墙的第四排位置,收拾文具的时候旁边预约一个人。我没有抬头看他,继续收拾我自己的东西。
      他却突然给我打招呼:“嗨,同学。我是提姆·德雷克,你也是选修这门课的吗?”说实话,我觉得他的打招呼方式很无聊。不过哥谭人这么热情我还是回了他。
      “你好。我是李华湑。”我有些高冷,和他握了个手后就面部表情的刷着手机。
      授课教授姓哈特曼,全名奥古斯都·哈特曼,六十多岁,哥谭大学人文学院资历最老的教授之一,专攻都市传说与现代社会心理学的交叉研究。
      他的第一堂课在投影仪上放了一张蝙蝠侠的夜间巡逻照片,照片拍得很模糊,只能看到一团黑色的影子从屋顶上掠过,然后他用一种极其严肃的学术语气说:“本课程的核心案例,就是哥谭市的蝙蝠侠现象。为什么一个穿着蝙蝠战衣的义警会在这座城市存在这么多年?为什么他的形象会从一个都市传说逐渐演变为哥谭文化的一部分?他的存在对哥谭市民的集体心理到底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问题——我们将用一整个学期来回答。”
      哈特曼的教学风格极其独特。他不是那种照本宣科的教授,他是那种会让你在第一节课就觉得“这个人大概一辈子都在等一个机会讲这些事”的教授。他讲到蝙蝠侠的起源时,没有用任何官方资料或新闻报道,而是从犯罪巷谋杀案的旧报纸开始,从哥谭警局的早期档案到阿卡姆疯人院建院的历史背景,一步一步推导出蝙蝠侠出现的必然性。他的理论是:蝙蝠侠不是一个人,而是一种“城市集体无意识的具象化”——哥谭市民对正义的渴望太强烈了,以至于这种渴望本身催生了一个象征符号,而那个戴着蝙蝠面罩的人只是恰好填补了这个符号的空缺。
      我听的津津有味,我想蝙蝠侠可能是一个蝙蝠精,不然怎么会有这么超出常人的能力。我忘记了自己也是人类而且不一般。
      提姆戳了戳我,问道:“你对蝙蝠侠感兴趣?”我别了他一眼:“你不感兴趣你选这课?”提姆讪讪一笑,心想:我选择这课还不是为了接触你。
      没错,虽然艾莉丝的报道没有任何我的消息,但是蝙蝠家有蝙蝠家的信息渠道。他们轻而易举地查到了这件事的灵异之处和我这个解决人的信息。哥谭来了个道士,这个讯息对守护哥谭到眼里容不得一点沙子的蝙蝠家注意到了。提姆·德雷克正好在哥谭大学读大四,接触目标更加方便。
      下课后提姆想要加我的联系方式,我同意了。毕竟他真的很帅,通信里有一个帅哥,看朋友圈会很快乐。
      接下来的日子,在课上题目依旧和我坐在一起。而我也对蝙蝠侠从课上了解的越来越多。至少我知道了了他应该大概是个人。
      这天讨论主题是“蝙蝠侠与东亚民间信仰中的守护神比较”,哈特曼在PPT上放了一张日本武士盔甲和一张中国门神年画的对比图,然后抛出了一个问题:蝙蝠侠在哥谭市民心中,到底更接近“复仇者”还是“守护神”?他点名让我回答,因为我那时候在和提姆说话。
      我站起来,想了想,说到:“守护神在东亚民间信仰中的核心功能不是消灭邪恶,而是“在场”。神像被供奉在村口不是为了主动出击去降妖除魔,而是为了让村民在每天路过的时候知道这里有一个东西在看护着他们。蝙蝠侠投射在哥谭夜空上的那个标志在功能上和村口的神像没有本质区别,它不是武器,是信号。他告诉每个看到的人,你没有被抛弃。但是我不确定蝙蝠侠本人是不是有守护神的想法。”
      教室沉默了几秒,哈德曼教授推了推眼镜。问我是不是有实地调查的经验。我回答是,说我自己从现在道场长大,对守护神会有更多的了解。
      一个月后,我和提姆熟了起来,至少我们可以一起在中午吃超级好吃的洋葱辣酱热狗。但是我还是对他大跌眼镜,原因是我在校园论坛看到一个帖子,“提姆·德雷克连续一个月出现在校园”,看到好朋友的讯息,我毫不犹豫的点了进去,没想到啊没想到,我的同桌竟然是韦恩集团的少总裁。
      现在我看他的眼神变了,一种看钱堆子成人的感觉。至少我挺穷的,毕竟哥谭花销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章 初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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