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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若如初见 长河落日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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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河落日圆。
苍鹰盘旋在雁行山上,羽毛熠熠发光,爪喙还残留着猎物的鲜血。它遥遥领先下方的马群,不时长啸一声,打个旋儿俯冲而下,又在将要落到马背上时再度腾空,玩得不亦乐乎。
肆意狂奔的马群在山坡上踏出一片飞尘,鬃毛如翻涌的草浪,将风远远甩在身后。忽然,为首的棕马慢了下来,口中呼出一大团白烟,化作水珠洇湿鼻尖。
它前方不远处出现了一条红色的河流,似火烧云编织的飘带,蜿蜒在这片灰绿色的大地上。时值四月,河上浮冰渐渐消融,河水漫过岸边的草地,尚未苏醒的泥土里竟开出了鲜红异常的绛颜花,开在岸边堆积的累累白骨之上,在落日余晖的映照下显得妖冶至极。
“啪!”
一道鞭响在马群头顶炸开,马儿们知趣地退了几步,远离河岸,扭头向南飞奔。
此河名曰“不归”,是古战场遗留的血河,除了每年太平节的祭奠仪式,牧民们很少来此放牧,此地阴气极重,就连草原上最嚣张的狼群都不愿踏足这一带。
不归河以北几十里是大晟西北最后的关隘——歧安关,关外草地渐荒,鬼哭似的阴风裹挟着尘沙,吹卷万里。西戎的部落就潜伏在荒原中,在千疮百孔的巨石城后,对不归河以南的草原虎视眈眈。
虽被叫做“西戎”,它却不靠近长雲山以西的西岭,而是和北冥相连,位于大晟西北草原的北部,其南北两端相隔极远,分属于不同的文明。南部荒漠部落与大晟相持了近百年,时战时和,荒原盛产稀有石矿和奇珍药草,与西北草原偶有互市往来;而北部大漠部落则异常神秘,部落蛰伏在一片银白色的沙漠深处,从不与外界往来,只能从南部人的口中听到他们的传闻。
据说那里有西王母宫遗址,泾水沿岸的绿洲也曾是一片富饶之地,繁华程度不亚于当今的大晟,北部部落常居于此,甚至还往北拓展了更多的领土。但不知从何时起,北部部落渐渐销声匿迹,只留下一些带不走的奇珍异宝,和数不尽的神秘传说。
如今居于西戎北部的大多是被流放过去的南部人,仙门和魔教中也有好奇者想去一探究竟,却都一去不回。
苍鹰毫无顾虑地飞过了不归河,在如血残阳中盘旋了几圈,落到歧安关城墙上,理了理羽翼。它不懂什么是关隘,在它眼里,过了这座高墙就没有丰富的食物了,尤其是冬季,连一片老鼠干都没有,它借着城墙的坚石磨了磨喙,不屑地飞回不归河以南的草原。熬过了物资最匮乏的寒冬,历经了几场鏖战的血洗,此刻的草原又回归了安宁。
整片西北草原被曲源江及其支流划分出了几十个大大小小的牧区,贺启明的军队常年驻守在歧安关,只有在战事不那么吃紧时,会来不归河以南的犁河牧区打理修整。贺云霜与阿娘就住在这片牧区。黄昏时分,毡帐内飘来阵阵食物的香味,薛怀盈看着女儿“咕嘟咕嘟”地将一碗热牛乳喝进肚子里,笑意温婉:“阿霜最近怎么突然爱喝牛乳了?”
贺云霜从比她脸还大的碗里抬起头,抹了把嘴,声音清脆坚定:“喝牛乳可以快快长高,阿霜想长高,长到小月哥哥那么高,骑更大的大马!”
薛怀盈揉了揉她的脑袋:“这话若是被你那匹小白马听了去,它会伤心的。”
贺云霜吐了吐舌头,不好意思地垂下脑袋,阿爹确实给了她一匹小白马,不过太小了,根本跑不快。哼,阿爹分明就是在打发她,她想要的是阿爹和小月哥哥骑的那种高头大马,骑上去痛痛快快地跑上几圈,那才叫快活!
贺云霜是在年节时,跟着阿娘随互市的商队来到草原的。这是她长到五岁,头一次来到离家这么远的地方,一路上遇到了好多新鲜事儿,她不仅感受不到路途的疲惫,反而整日兴高采烈地四处乱窜,见她这般开心,薛怀盈便也由着她疯玩。
薛怀盈虽为贺启明的妻子,却不曾改姓,有人猜测是因为薛家在朝中势力庞大,也有人打趣说是她性子强势,夫家害怕她。而贺启明本人听到这些传言,只摆了摆手,一笑了之:“贺家不兴这些旧俗。不过阿霜将来若是觅得良婿,还是随阿霜姓‘贺’吧。”
此话一出,街坊邻居再没人敢打贺云霜的主意。
年节时边关遥海镇在闹社火,街上到处都是舞龙舞狮的队伍,伴随着太平鼓激昂的鼓声,人们穿着花袄踩着高跷,踏在满地喜庆的爆竹红纸上,走街串巷。
贺云霜在阿娘的帮助下也踩上了高跷,她光顾着欣赏高处的风景,没注意脚下的坑,一个趔趄摔了个狗啃泥。薛怀盈正要上前抱起她,却见她自己扶着墙又踩上了高跷,这回走了半条街才摔下来。
高跷挺高的,她摔得不轻,身上也沾满了灰,却乐呵呵地跑来抱住阿娘问自己刚才走得是不是很厉害。
“嗯,我们家阿霜是天底下最厉害的小孩。”薛怀盈擦了擦她脏兮兮的脸,笑道。
贺云霜沉浸在阿娘的夸赞里,一路蹦蹦跳跳,乐乐呵呵。直到来到驻军区,贺云霜才发现自己一点都不厉害,她不能像阿爹那样骑马射箭,明明草原那么那么大,她却不能想去哪就去哪,整日闷在毡帐里,无聊到和牧民小雅姐姐送来的小羊羔聊天。
但是小羊羔听不懂人话,只会朝她吐口水,贺云霜也朝它吐了回去。如此反复,小羊羔终于忍无可忍,懒得再搭理她。
不过贺云霜总是能找到好玩的。草原和中原不同,这里更加辽阔,更加自在。在年幼的贺云霜眼里,草原是一片可以呼吸的湖底,长长的绿草如水草般随风翻涌,大大小小的爬虫如螃蟹和乌龟般藏在草里,湛蓝的天空是湖面,洁白的云朵是鱼群吐出的泡泡,到了夜里,漫天星星就成了飞舞在湖面上空的萤火虫,在更加遥远的地方朝她眨眼睛。草原的夜晚总有萤火虫飞来飞去,闪闪发光,阿娘说,它们是降落到人间的流星,只有小孩子能听懂它们说的话。
阿娘又在做什么呢?贺云霜不知道,阿娘连为什么要来这里都不告诉她,还一边用糕饼分散她的注意力,一边反问道难道不是她一天到晚念着想要见阿爹,所以她带她来见阿爹了。贺云霜啃着阿娘做的红豆酥,绞尽脑汁,将信将疑。
不过她确实见到阿爹了。那天贺云霜醒来没有见到阿娘,出门四处寻找,就看见一个高大的男人蹲在草地上看蚂蚁,仔细一看,居然是阿爹。
蚂蚁们齐力搬着一只蜘蛛的尸体从他脚边路过,无论他怎么阻拦,蚂蚁总能想到办法绕开他设下的关卡,贺云霜瞪大眼睛,正看得津津有味,忽然被阿爹抱着举了起来。
阿爹脸上又添了新的疤痕,发际线也高了不少,她又像以前那样骑在阿爹脖子上,听他绘声绘色地讲故事。阿爹说年前打了胜仗,还打到了一伙走私禁品、贩卖奴隶的商队,救下来的奴隶有些去了牧区,有些入了军籍,有个叫司逍空的家伙喝酒打架都特别厉害,一来这儿就喝趴了一片弟兄,随他打了好几场胜仗,二人还拜把子结成了兄弟。
阿爹一讲起这些事就特别高兴,一点也停不下来,就在贺云霜快要打哈欠的时候,阿爹突然说那司逍空还有个亲弟弟,也在驻军区,只比她大四岁,俩小孩没事可以一起玩玩。
一听到有了新玩伴,贺云霜顿时两眼放光,连忙问阿爹什么时候能见到他。
于是当天下午,贺云霜在河边放羊时,就看到一个眉清目秀的洗刀少年。
那少年身形强壮,目光如草原狼捕食般警惕,至于贺云霜为什么想到“眉清目秀”这个词,是因为她的小羊羔居然没朝他吐口水,阿娘说她总是玩闹得脏兮兮的,小羊羔看不下去了想帮她洗脸。小羊羔却没有想要帮这个少年洗脸,说明他还算干净,自然也称得上“眉清目秀”。
见贺云霜走来,那少年下意识向后退了一步,右手紧紧握住刀柄,似乎有些害怕。贺云霜不解,以为是自己没同他打招呼的缘故。
“你好,你的绿眼睛好漂亮呀!我叫贺云霜,取自‘云腾致雨,露结为霜’,你可以叫我云霜。”
她朝少年伸出手,想要同他握手,却见他又退了一步,将洗好的长刀抱在胸前,怯怯道:“我……我叫司逍月,逍遥的逍,月亮的月,是这里的奴隶。”
“奴隶?”贺云霜瞪大了眼睛,见他不是在开玩笑,便用稚嫩但清脆的声音一字一句道:“那从今天起,你不是奴隶了,你是我的新朋友。”
“朋友?”
这个词对司逍月来说似乎有点陌生,他反复嚼了几遍,突然摇头道:“可是,还没有人让我解脱奴籍,按照我们的习俗,解除奴籍需要主人亲手送给奴隶一件饰品。你可以送我一件吗?”
这人怎么一来就讨要礼物呀?贺云霜噘了噘嘴,又想起阿娘曾提到过的“见面礼”这种东西,这就是大人世界交朋友的规则吗?有一瞬间她忽然觉得自己也像个大人了,便学着阿娘的模样故作沉稳道:“好吧。”
回到帐内,她四处翻了翻,拿出了她最宝贝的一只盒子。盒子里都是她这一路上捡到的漂亮石头,她认真挑选了一番,目光落在一小颗天青色碎玉上。她有些舍不得,这可是这盒子里最漂亮的小石头,是她在河边晒了一整天太阳,直直捡到月亮都升到半空才挑出来的。也正是因为在夜里捡到,她发现这颗玉石居然能在黑暗里发光,像一只永不熄灭的萤火虫,幽幽绿光和司逍月那双深绿色的眼瞳很配。
贺云霜咬着指甲,纠结了许久,最终忍痛割爱,选定了这颗天青色碎玉。她为其磨去棱角,又从阿娘那里借来细绳,亲手串了条简陋的手链送给司逍月。
“你自由了,这下我们可以做朋友了吧?”
司逍月接过手链的手都在颤抖,看起来有些不可思议,有些难以置信,道了句谢后突然扭头跑走了,留贺云霜在原地莫名其妙。
交个朋友有这么难吗?要知道,她在榆丰城时,和同龄的孩子都能打成一片,大家一起捏泥巴演泥人戏,一起上树掏窝下河叉鱼,练得一身“好本领”,怎么到了这儿,连个能一起玩的人都没有呢?
说到泥人戏,她好久都没玩了。从前她和小伙伴们经常演仙门和魔教打架的故事,她最爱扮演游侠,背着长弓骑着大马四海为家的那种,仙魔不打架的时候就自由自在地闯荡江湖,打起架来就去帮帮仙门的忙,以小树枝为箭,把那些魔教的泥人刺个遍。当然这只是她的梦想,她现在连弓都拉不开,更别提射箭了。
叹了口气,贺云霜随即又将这些事抛之脑后,拉着阿娘去曲源江支流叉鱼。在同龄的伙伴中,她叉鱼技术最好,总是安安静静地守在原地观察,然后抓住时机飞速出击,再抬手,树枝上便多了条活鱼,速度和力道都恰到好处,阿爹见了,夸她有练剑的天赋。
练剑做什么?能叉到更多的鱼吗?贺云霜不懂,只知道阿娘特别擅长烤鱼,烤出来的鱼肉又香又嫩。不过草原上的食材没有中原那么丰富,鱼肉烤得柴柴的,吃起来也一般。
入夜,贺云霜闷闷不乐地喝着牛乳,她本来就不喜欢牛乳的腥味,又想起白天发生的几件事,更加郁闷了。就在这时,厚重的门帘突然被人拉了拉,伴随着一个熟悉的声音:“云霜,你在吗?”
“不在!”贺云霜嘴上赌气,却拉开了帘子。
映入眼帘的是司逍月的抹额,抹额上系的天青色碎玉在夜里幽幽发光。司逍月就这样站在满天星星之下,在草原的夜风中,朝她一笑:“谢谢你。”
贺云霜惊讶道:“怎么做成抹额了?很好看嘛。”
“戴在手上,别人看不见,我想让所有人都看见,”司逍月挠了挠头发,有些不好意思,“总之,以后我就是你的奴隶了,以此抹额为证,我会誓死跟随你,保护你。”
“是朋友!”贺云霜认真道,“我也会保护你的,我打架可厉害了!以前在榆丰城,我把那群揪女孩子头发的坏蛋揍了个遍,以后要是有人欺负你,我就帮你打他。”
说罢,她攥紧拳头朝空气挥了挥,司逍月笑道:“好,听你的,是朋友。可我年纪比你大,会骑马,会射箭,还会用刀,还是我来护着你吧。”
听到“骑马”和“射箭”,贺云霜眼里露出一丝羡慕,却仍倔强道:“这有什么,以后我也会长大,我也能学会,还是我来保护你。”
“我保护你吧。”“我保护你!”
贺云霜同他争执了半天,直到帐内传来阿娘催她睡觉的声音,她才消停:“那说好了,以后,永远,我们都相互保护。”
“嗯,永远。”司逍月与她拉勾:“拉勾上吊,一百年不许变……”
两个孩子的笑声随着波涛起伏的草浪飘得很远,很远,篝火噼啪作响,奶酒倾洒在地毯的绣花上,毛毡陈年的气息被炙烤得越发浓厚。
很快,笑声就和歌声融为一体,被风沙裹挟向漫无边际的黑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