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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猫爪在下(1) 教会这头野 ...

  •   路清嘉穿到这个陌生的世界已经三年了。

      她身上依旧穿着当初的衣服,趴在草丛里,等待猎物的经过。

      咻咻、咻咻……狡猾的野鹿并没有轻举妄动,而是停在了离她稍远的地方。

      那个位置,除非路清嘉投掷长矛,不然绝对攻击不到,但——那又是一处陡坡,如果一击未中,猎人不仅极有可能失去武器,还会面临与它赤手搏斗的局面。

      人类手无寸铁时,面对野兽胜算极小,所以猎人绝不可能冒险。

      野鹿算盘打得很好,它甚至发出了哟哟的轻鸣,故意往陡坡的位置走了两步,口嚼着草叶,黑白分明的眸子蔑视着路清嘉。

      路清嘉却露出了得逞的笑容,她吹了声口哨。

      响亮的哨声如鹰击长空,野鹿汗毛骤起蹬腿便跑,一个巨大的橘黄色身影从陡坡下窜出来,快准狠锁死了它的退路,在野鹿哀鸣之际,路清嘉一跃而起,削尖了的长矛刺入野鹿的颈动脉。

      她抬手按住野鹿的脑袋,用力扩大伤口,全身压在它的身上,不让它挣脱。

      同一时间,一个巨大的虎爪也按在了鹿的身上,伤口中的血液在虎爪大力挤压下泵了路清嘉一手,野鹿不甘地咽下最后一口气,森林之王喉间滚动的呼噜声在路清嘉身后响起,属于肉食性大虎的野蛮气息,唇齿间的血腥味……齐齐向路清嘉涌来。

      路清嘉屏住呼吸,极速转身,对上一双缩成针尖大小的兽瞳。

      足足有巴掌长的虎牙银亮雪白,舌头上带着倒刺,就要碰到路清嘉。

      “诶、等等,清——啊!”

      路清嘉抬手就是一巴掌:“脏老虎!吃完肉不刷牙,嘴皮子都没舔干净,不准过来舔我!”

      宽大厚实的虎掌变成骨节分明修长有力的手掌,只穿着兽皮裙的青年跪坐在地上,捂着自己的脑袋欲哭无泪:“都没舔到也要被打吗……我是过来帮忙的!你看!我帮你压着它了。”他只是看路清嘉头发有点乱了,忍不住想帮她打理一下……好吧,趁机舔舔又怎么了!他们老虎就是爱到处舔舔的!

      他指着死状凄惨的鹿,邀功似的把屁股往上压了压,望着淳淳流血的伤口,偷偷咽了一下口水。

      “闻着真香呀。”

      汐风猛地抬头,难道他把心里话说出来了吗。

      路清嘉抱着手臂仰了仰下巴:“你是这样想的吧,吃吧,鹿血对你有好处。”

      汐风舔了舔嘴巴,有些扭捏:“我没带碗出来呢。”

      “怎么还讲究起来了,直接喝,这次我不管你。”路清嘉指着鹿的脖颈,“别浪费了。”野鹿的血液中含有大量的微量元素,对于老虎这种肉食动物的身体很好。

      汐风靠近了一些,却还是没有下口,慢吞吞地说:“你都是弄熟了放碗里吃的,我也要那样吃。”

      好好的一只老虎,怎么变成学人精了,路清嘉抬起手,汐风脑袋上的耳朵立马趴平。

      “我跟你不一样,我不能吃生的,算了,给你做个碗。”路清嘉捏着他的圆耳朵,叹了一口气。

      她折下一张宽大的树叶,三两下就叠成一个简陋的容器,塞到汐风手里,汐风开心了,捧着碗去“吃饭”。

      那碗折得不算小,汐风却能轻松拿住,手掌轻轻一压鹿血滋出来,他手忙脚乱地用碗接住,急性子的虎等不了多久,刚满了个底就忍不住凑上去喝掉,到最后跟直接把脑袋凑上去咬也差不多,但汐风就爱手里有个碗的感觉,吃得满脸都是血。

      路清嘉已经习惯了,她坐在旁边等他吃完,汐风一边撕咬着鹿的脖颈,一边问路清嘉:“为什么不肯让我帮你狩猎,这种鹿我一天能给你猎十头。”

      新鲜的血液刺激着汐风体内的兽性,他的瞳孔缩成细细的形状,尾巴在身后一摇一摇,明显给自己吃兴奋了,路清嘉挥挥手,汐风把头凑过来,路清嘉抬手,一撑,眼皮被扒到最大。

      汐风:(I = I)→(OwO)

      竖瞳变成圆圆的瞳孔,汐风暖黄色的眼睛在阳光下像一块浸了蜜的琥珀,却没人敢说它不具震慑力。

      “十头不够的话我还可以猎二十头。”汐风炫耀又求炫耀一样说。

      ……气势完全垮掉,看起来越发傻了。

      “你猎够你吃就行了,我可以自己抓。”路清嘉松开手,汐风又在那里追问:“为什么嘛!”她用自己磨出来的刀去割鹿的肉:“因为我们不一样。”

      “你只会说把这句话。”汐风不满,他也不吃了,丢了被啃了一半的鹿脖子,像个跟屁虫一样跟在路清嘉身边,“我是公的你是母的,我们当然不一样,难道是我猎的鹿肉没有你的好吃吗?”他满心疑惑,都快把自己说委屈了。

      “你想回归自己的族群吗”

      “你找到回去的办法了?!”汐风蹦起来,“路清嘉,我们可以有更多的家人了!”

      “我看到了一个兽群,应该是你的家族。”路清嘉语气并没有他那么激动,她抬起头,看弯下腰眼睛亮晶晶与她对视的老虎兽人。

      汐风长得很高大,在她面前却很乖,行为举止像个小孩子,那么大一只老虎了,打猎回来她不先夸夸他,都要闹脾气。

      “那我们快去找他们呀,你到时候还跟我住好不好,我天天给你打鹿肉!”汐风抱住路清嘉,近一米九的个头撒起娇来信手拈来,“吃兔肉也可以呀,你上次种的菜我都有好好看着,我们拿菜叶子钓兔子吧。”

      他已经开始幻想起未来的美好生活了,他每天把路清嘉舔醒,然后跟她一起去菜园里照顾小菜们,然后让路清嘉骑在他身上,他们一起去山林,他负责打猎,路清嘉就可以一边晒太阳一边做那什么……弓箭?

      山里有很多路清嘉喜欢吃的野菜,兔子鸡仔也不少,他都很擅长抓,她想带一些回来养着也可以,他发誓这一次绝对不会半夜对着它们流口水的……

      “我不打算加入。”路清嘉说,她清点了一下今天的收获,确定够自己吃一周的,而后站起身,把汐风从自己身上扒拉下去。

      汐风的脸垮下来了,他叼着自己的尾巴,沮丧地问:“为什么呀?”

      “因为我们不一样。”路清嘉还是那句话。

      “哪里不一样!路清嘉,你就是不想要我了!!”

      路清嘉看着跑走的老虎,叹了一口气。

      她扒拉了两下鹿角,思考剩下的部分要怎么带回去,斑斓巨虎又匆匆跑回来,叼起野鹿尸体和她打包好的肉块就走,空气中还有他委屈的呜呜声。

      汐风把兽肉带回洞穴了,那她也没什么好干的了,路清嘉把长矛捡起来,掩盖了一下血的痕迹,慢慢向“家”走去。

      路清嘉不知道怎么跟汐风解释。

      她是一个人类,而他是一头老虎。

      三年前,她大学毕业,即将出发去非洲草原旅游见识世界广大,然后,飞机遭遇乱流,一睁眼一闭眼穿越了。

      一望无际的深山老林,手无寸铁,没有食物水源,唯一值得慰藉的是,自己穿了外套和长裤,脚上还有一双高帮的马丁靴。

      怎么知道是异世界而不是坠落到雨林里了呢……以路清嘉的理智来说,她从飞机失事这种级别的事故中生存的概率是百分之零点一,唯一活下来的可能就是穿越了。

      其次,她原本的世界是不会有两个太阳三个月亮的。

      更不会有能变成人的野兽——不过这一点也是后来才发现的。

      那时的路清嘉看着天上太阳,一遍一遍地数,眼泪不受控制地留下来。

      她要在这完全陌生的地方一个人活下去。

      但野外求生谈何容易,异世界的树木高大,雨水充沛,一天能有四个季节,动物们的攻击性倒是不强,路清嘉遇到过几只小松鼠,它们还有胆子围着路清嘉跑,路清嘉跟在它们身后,吃了些它们会吃的果子,她盯着一个方向,一直走,却怎么也看不到这片森林的尽头。

      夜晚的时候,大雨瓢盆,她的衣物被雨水打湿,身体失温,又冷又饿,硬撑了一天,还是撑不住了,幸运的是在昏迷前找到了一个山洞,顾不得干不干净,拿棍子敲击几下确定没有蛇后,就倒在了地上。

      手无寸铁的人类大脑昏昏沉沉间,听到了树枝发出被重物踩断令人胆寒的吱呀声。

      那声音是从山洞里面传来的,并且越来越近。

      是野兽吗,还是野人?

      路清嘉勉力抬起眼皮,只看到了遮天蔽日的黑影。

      黑影向她扑来。

      路清嘉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块柔软的皮毛上,腿很疼,不能移动,似乎骨折了,手上、脸上,都有种紧绷又痒的感觉,那皮毛似乎质量不太好,爱掉毛,她呼吸的时候,发现有一搓柔软的兽毛粘到她的鼻尖上。

      但很快,路清嘉发懵的脑子清醒过来了,因为她看到,身下的皮毛,在动。

      一起一伏,像极了呼吸。

      她缓慢地扭过头,一个巨大的兽首近在咫尺。

      瞳孔如灯笼,利齿如匕首,黑黄相间的皮毛隐隐发着红光,斑斓巨虎舔了舔嘴巴,似乎能将她整个人吞下去。

      她心脏骤停。

      一个断腿的人类,一个很久没吃上饭的老虎。

      这就是路清嘉与汐风的初相识。

      -

      她没有被吃掉。

      她在试图控制一头老虎。

      她成功了。

      -

      三年,路清嘉花三年时间,教会这头野兽怎么与她和谐共处。

      第一年,她从他身上学会了兽族的语言,汐风也在努力说话,终于在第一年即将结束前互通了名字。

      第二年,汐风会写字了,他写出来的第一个文字是她的名字。

      作为奖励,路清嘉也在木板上写了他的名字,汐风用爪子把那两个字刻深,每天都枕着睡觉。

      第三年,他们像对真正的同伴一样,一起狩猎,一起睡觉,去哪都要黏着,也正是这年,汐风变成了人形。

      第四年,路清嘉终于找到了森林的边缘。

      她看到了很远的地方,有一群兽族,跟汐风长得很像。

      汐风是兽群遗落在外的孩子,这件事她很久之前就知道了,他脑子里那点传承记忆仅仅能让他不至于连话都不会说,但除此之外,就是个彻头彻底的大傻子。

      大脑皮层完全没有被知识污染过,捕猎全靠本能,不会交朋友,也不会絮窝,对家庭、家人的渴望却强烈得可怕。

      路清嘉一直怀疑,汐风基因变异了,老话都说一山不容二虎,汐风却能因为孤独硬是连她是个人类的事都不在乎了,整天跟她待在一起。

      汐风很强,但也正因如此……

      路清嘉坐在石凳上沉思,一直背对她默默生气大老虎挪着尊臀小步移过来,离得近了才虚张声势一般把头往旁边一扭,一屁股坐到路清嘉身边,张口就是嗷嗷:“路清嘉!”

      有些老虎对自己的体型真没有半点认知,路清嘉差点被他挤扁,身后是石墙,眼前是虎毛,那颗比她身体都大的虎头还别别扭扭地看着她:“……你怎么不说话?”

      她都快岔气了还说什么话?!

      路清嘉沉住气,一把把汐风的脑袋端起来丢到旁边的石头上。

      橘色虎皮卷枕着大石,呲溜地打了个滚,震惊又委屈地看着她。

      看起来非常不聪明。

      ……就算最强的傻子也是傻子。

      没有同类,所以毫无常识,只是因为自己发呆没理他,他都能把自己气到,一点森林之王的样子都没有。

      昨晚还因为吃鱼被鱼刺卡了,咪咪呜呜地仰着肚皮找她帮忙。

      身为人类的她无法教导他更多关于兽人的知识,现有的生存技能不足以支持汐风长久地生活下去,正好,他渴望家人,外面也正好有一个兽人家族。

      他们和汐风一样,耳朵圆溜溜带着梅花点,纯白色尾巴尖。

      路清嘉猜测,这就是汐风原本的家人。

      他回到自己的兽人家族。

      而她,也想离开这里,往外面走走。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猫爪在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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