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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 10 章    克 ...


  •   克拉克小姐——不,现在我已经可以直接叫她谢尔达了——真是一位渊博的淑女。我指的不是学识上的渊博,而是生活上的。我上辈子除了在学校上课,就是在医院治病,窗外的风景对我来说只是遥远而模糊的背景,我摸不到,甚至没有时间去好好欣赏。而弗朗西斯、欧文这种天天被关在宅邸里的贵族公子,哪知道树上鸟窝的形状、如何巧妙地赶走廊下的蜜蜂、用什么样的鱼饵更容易钓上鱼、怎样用新摘的草莓做草莓酱呢?明妮更是在修道院里只能听到修女们祷告的声音,陪伴她的,只有庭院里的那棵孤独的大树。

      等到她讲累了,忍不住端起茶盏喝的时候,弗朗西斯沉不住气地问她:“克拉克小姐怎么知道这么多?明明你也是贵族啊。”

      糟了!我虽然也很好奇这个问题,但是敏锐地察觉到这背后肯定有些不寻常的理由,拼命地给弗朗西斯使眼色。看到我挤眉弄眼的样子,弗朗西斯似乎也知道自己闯祸了,一下子尴尬了起来。但是希尔达却仍然笑吟吟的:“我很年幼的时候就被父亲送到乡下的外祖母那里了,我外祖母确实是个平民。”

      明妮的眼神中透露出一丝了然:“是因为您的发色吧?”

      谢尔达意外地看向明妮,似乎对她的敏锐十分惊讶:“布朗小姐……”

      “叫我明妮就好。”

      “明妮说得没错,我父亲是金发,我母亲是红发,都是贵族的发色,但是我出生后确是和我外祖母一样,是棕褐色的头发。殿下应该知道,这种发色在贵族里几乎没有的。”

      我顿时对克拉克公爵印象下跌一百个百分点。

      “不过我也算因祸得福吧,不然我怎么知道这么多有趣的事呢?在乡下,我还可以跟着医生学习医术哦,要不是以前学过,我今天大概也是束手无策吧。”

      我真的越来越敬佩谢尔达了,忍不住好奇地问道:“那天你去红玉大街,也是甩开仆人去散步吗?”

      明妮顿时嚷道:“什么时候的事?殿下!您居然趁我不在偷偷出去玩!万一遇到危险怎么办?”

      弗朗西斯拍了拍胸脯:“没事的,我陪着姐姐呢?”

      “你居然也在?”

      欧文笑眯眯地举手:“我提议的。”

      毕竟还不太熟,谢尔达对于他们这样的互损还不太适应,于是岔开话题讲起了那天的事。

      “啊,是我的女仆。她服侍了我很多年,那几天突发疾病,请来的医生给她放血却一点用都没有,我按照我从书上学到的方法,用了点猛药试试,运气不错,把她救回来了。”

      “太厉害了!”我忍不住嚷嚷道,“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这样厉害的人!”

      显然很少有人这样直接地夸她,她高兴得脸颊红扑扑的,烟灰色的眼睛里跳动着喜悦的火花,却只轻咳一声,拿起桌上的茶杯喝了几口,掩饰自己的喜悦。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谢尔达,你刚才说你在乡下经常骑马,那明天你和我一起骑马怎么样?”

      “咳咳——”谢尔达差点呛到,她疑问地看向我们,发现我们说的是真的以后,愉快地笑了起来。

      “我很乐意,殿下。”

      第二天,我穿着昨天的那身骑装登场了,大抵是昨天已经有人见过的缘故,虽然有人窃窃私语,却没有爆炸性的效果。真正爆炸的时刻来自于狩猎开始。

      一般的皇家围猎,所有男性成员都要骑马去打猎,而女性成员则在大本营的高台上等待即可。但是今天,领头士兵牵来了三匹马。人们议论纷纷,第三匹是不是给欧文的,借此来表明他未来王夫的身份。欧文却泰然自若地走向后排的骏马,在大家愕然的表情中摸了摸马头。

      “姐姐,紧张吗?”弗朗西斯悄悄问我。

      我没有回答,因为我确实在紧张。

      父亲一马当先,坐上了最前方的宝马,紧接着,我和弗朗西斯并肩走了出去,骑上了另外两匹。

      议论声瞬间爆开!大家纷纷议论我居然要骑马围猎,简直不可理喻!怎么能有女子进马场?完全是匪夷所思!……父亲调转马头严肃地看着周围的人,在他冷峻的目光下,议论声渐渐变小。

      “阿蒂玛是我的女儿,是帝国的公主,完全有资格参加狩猎。”父亲的声音像洪钟一般,在这片原野上荡开,“以前女眷不参与,只是她们身体弱或不感兴趣,从来没有说过贵族女性不能参与。”

      大家碍于父王的威严,不敢作声,估计在私下交换着不赞同的眼神。

      “上马!”父王断喝一声,此时贵族们才纷纷上马。我看到谢尔达轻巧地跳上了一匹高头大马,看上去游刃有余。

      显然父亲也注意到了:“那是谁家的姑娘?骑术真不错。”

      谢尔达冷不丁地被点到名,赶忙大声回答:“回陛下,我是克拉克家的谢尔达。”

      “不错,克拉克勋爵教女有方。”说完,父亲调转马头,领头冲了出去。我和弗朗西斯也赶快跟上。

      我在树林里让马慢慢地走着——我的技术还达不到打猎的水平,父亲让我亮个相的目的已经达到了,我在树林里逛一会儿回去就可以。反正弗朗西斯也不会打到猎物,我们俩猎物都为0的话,我就不丢人。

      弗朗西斯和谢尔达一左一右地陪着我。

      “姐姐,你要不试试?我记得你的箭术很不错呢。”弗朗西斯不死心地怂恿我试试。
      “哎呀,你又不是不知道,马背上一晃,我的准头就变差了,有一次差点为了射箭,把自己摔下去了。”

      谢尔达说:“那殿下就让马停下射试试,反正我们有时间。”

      我就这样被赶鸭子上架,在树林里试射了几次。终究是兴致缺缺,不一会儿我就催着他们一起向林子深处走去。

      突然,弗朗西斯激动又紧张地压低声音呼唤我:“姐姐!姐姐!你看!是鹿!”

      他说的没错,一匹小鹿正在溪边喝水,我有点不忍心,但想想如果射中的话,对父亲的计划和我的野心都是莫大的帮助,我还是举起了弓箭。

      我瞄准了小鹿的身体,聚精会神地盯着它。

      好的,我要放手了。我在心里默默地说。

      就在箭离弦的那一刻,我的心带着我的手颤抖了一下,箭偏了,射中了小鹿的腿。

      弗朗西斯高兴地跳下马,招呼着不远处的侍卫来捉住它。

      我看着想要起身却因为腿部血流不止而只能在原地无助悲鸣的小鹿,发现我还是做不到。

      我叫住了弗朗西斯:“让侍卫小心地把它抬回去吧,我要给它治伤。”

      “诶?为什么?”弗朗西斯不解。

      “反正是我的猎物不是吗?我觉得这只小鹿很可爱。”

      弗朗西斯也没有多问,招呼着侍卫开始抬鹿。

      一旁一直没说话的谢尔达此时出声了:“殿下,这样更好。”

      她对着我笑了。

      ☆☆☆☆☆☆☆希尔达·克拉克☆☆☆☆☆☆☆

      贵族的骄傲总是体现在一些奇奇怪怪的地方,比如头发。我从来没觉得我棕褐色的头发有什么不好,就像我喜欢喝的咖啡的颜色。但是长大以后,我才知道这颜色就是我不被父亲喜爱、以体弱多病被送到外祖母家的原因。

      虽然我是和外祖母一起长大的,但是我却从来没有觉得自己缺少了什么——我需要的爱外祖母加倍地给了我。而且外祖母住的村庄很漂亮,有田地可以去玩耍,有森林可以去探险,骑马的话,半个小时能到一座小山。村里的人也很照顾我,虽然我从血缘上我算个勋爵的女儿,但是抚摸我的头、教我医理的是当地的医生,喂我吃刚出炉的面包的是面包房的夫妻,让我骑大马的是从田里回来的农民。

      父亲说我体弱也算是歪打正着,小时候的我经常生病。每次当地的医生——斯诺德医生被叫过来,都会笑眯眯地问我:“小姐,今天觉得哪里不舒服吗?”然后他会认真听我描述我的病情,哪怕我说有一个幽灵打我的头,导致我流鼻血,他也会认真地听完,然后再次笑眯眯地告诉我:“没什么好担心的,小姐,有斯诺德医生在。”他还会奖励喝完药的我糖果,让我对医生这个职业充满了好感与向往。

      但是女孩子一般不应该学这个的。我告诉了祖母,祖母的回答是去他的,想学就去。斯诺德医生也笑眯眯地欢迎我,于是我从九岁开始,就跟随斯诺德医生学习了。

      我以为我会一辈子住在这里,也许以后继承斯诺德医生的位置,变成谢尔达·克拉克医生也不错。但是12岁那年,一封信打破了平静。

      母亲说我已经12岁,必须要进入贵族的社交圈了,按信上的话说“是时候尽一个克拉克家族成员的本分了”。说得好像我在这里是度假,而不是因为他们讨厌我才把我扔到这似的。

      我坐上了回都城的马车,哎,我是要去做客的,那里才不是我的家!

      事实证明做客也不会比这更痛苦了。我过得十分拘束,不能骑马,不能快步走,我喜欢干的一切都被禁止了!母亲经常来看我,看得出她很想关心我,但是不知道如何下手。而父亲,我在宴会上出过几次洋相以后(说真的,我真的不懂为什么就餐每次只能切一小块,以及跳舞为什么那么难很容易踩到脚啊),他看到我就叹气。

      某天,我百无聊赖地在梳妆台前梳头发,惊讶地发现我的女仆简没有出现。

      “怎么回事?简怎么没来?”

      下人们支支吾吾地说简从昨天就开始发烧、说胡话,医生来了给她放血也没用。我立刻站起身,披着头发赶到下人的房间,许多人吓得面如土色,劝我赶紧回去,这不是我该来的地方。

      我充耳不闻,简单判断了一下,我立刻知道她需要的是对症的草药。可是我和医生阐述我的观点,他用怀疑的眼神看着我。

      “好的,小姐,我会考虑看看的。”我知道他完全没听进去,我必须要开始行动了。

      我看准了下人换班的时候,穿上便服跑到街上,挨家挨户地问,最后才找到我需要的药。

      我向店主道谢,出了门,一个小孩像风一样卷走了我的手包,狂奔而去。我忍不住大喊:“抓小偷啦!”我没有多的钱可以再买一次了,更何况药店的这味药已经被我买完了。

      我徒劳地在后面追,但是家里给的衣服太紧了,鞋子也不合脚,我完全跑不起来。却看见一位姑娘在小偷路过时立刻追了上去,提着裙子居然跑得和我在田野里不相上下!真是位女侠!在她的帮助下,我这才拿回了我的药,救回了简。

      没想到几个月后,我居然在父亲要求参加的王室狩猎会上,居然又看到了她。这次的她一身骑装,看起来英姿飒爽。威风凛凛地挡在了我和嚼舌根的贵女之间,为我辩护。我才知道女侠是公主殿下,原来公主殿下是女侠。

      她不仅没有像其他人一样觉得不懂贵族礼仪的我很奇怪,甚至觉得我的乡村生活非常有趣与奇妙。她崇拜地看着我,让我觉得有点飘飘然。她甚至邀请我和她一起参加围猎!我终于可以摆脱紧身的裙子、再次骑上马了!

      在树林里晃荡的时候,我察觉了她其实并不想杀生,但是在弗朗西斯殿下好意的催促下,她还是举起了弓箭。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没办法,人总是要区服于现实的需要,甚至是别人的眼光。

      射在了腿上。

      她决定治好她的猎物。

      啊,我怎么忘了,让女侠成为女侠的,不是她高超的技术,而是她慈悲的心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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