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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番外一 姜涔的独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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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姜涔。
我的青春里,走过了一场葬礼。
而躺在那里的两个人,都与我血脉相连。
黑暗是密不透风的网,将我牢牢裹在其中。我听见耳边反复回响着“滴——滴——滴——”的声音,单调、机械,迟缓,声音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又像是紧贴着我的耳膜,一下下敲打着我仅存的意识。
那是我自己的心跳,微弱却固执地跳动着,宣告着此刻我还生理性活着。
我还能感觉到脸颊贴着微凉的布料,鼻尖萦绕着消毒水的刺鼻味道,可我就是挣脱不开这副僵死的躯壳,像被活埋在无边的黑夜里,连指尖都无法动弹分毫,只剩意识清醒地受着煎熬。
我无法睁眼。
就在这无尽的困顿里,破碎的记忆突然毫无征兆地侵袭而来,瞬间淹没了我。
刺眼的强光,和刺耳的刹车声穿透我的大脑皮层。
我看到那辆失控的大卡车如同巨兽般冲撞过来,下一秒,我看着妈妈和姐姐,还有旁边的几个路人,那辆被男人推着的婴儿车,像是被狂风卷起的落叶,飞了起来,划过一道绝望的弧线,重重落在了很远很远的地方。尘土飞扬。
猛地,一股极致的恐慌与剧痛从心底炸开,我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挣扎,沉重的眼皮终于掀开了一条缝,刺眼的白光瞬间涌入眼眶,模糊了病房的轮廓,可耳边那单调的心跳声,和脑海里挥之不去的飞散的身影,却死死缠在我身上。
下一秒,窒息感毫无预兆地攥紧了我的喉咙,我开始喘不过气。
我的身子不受控制地动起来。我张着嘴,大口大口地徒劳喘息,像一条离水濒死的鱼,四肢不受控制地抽搐起来。
监护仪立刻疯了似的尖啸起来,滴滴滴连成一片刺耳的长音。
有人扑过来按住我。
“血氧掉了!”
“按住她,别让她乱动!”
好几只手用力压住我的肩膀和胳膊,我好疼。我的眼皮被掀开,有光照进来,有人把冰凉的面罩扣在我脸上,氧气猛地灌进来,带着刺鼻的气味,呛得我更想咳。胸口被用力按压着,耳边全是急促的脚步声、器械碰撞声、医生短促的指令,混着我自己粗重破碎的喘息。
我还是喘不上气。
恐惧从骨头里往外冒,眼前反复闪着人飞起来的那一幕,我想挣扎,想尖叫,却只能在束缚里大口大口地徒劳呼吸,眼泪不受控制地往下淌。直到又一支冰凉的针管扎进手臂,一股麻木感顺着血管蔓延上来,狂跳的心脏才慢慢松了一点。
我昏过去了。
极致的创伤耗干了我所有气力,意识沉在黑暗里,噩梦反复撕扯,我以为我已经死了。
直到我站在真正冰冷的母亲和姐姐身前,才恍然明白——我竟如此不幸,还活着。
我送了她们最后一程。
看着两个小盒子缓缓入土,风卷着纸钱灰落在我肩头,像一场不肯散去的冷雨。
我感觉到骨髓里透出的寒意,而灰是烫的。
我就站在坟前,一动不动,直到天色彻底暗下来,暮色裹着寒意将我整个人吞没。
我也睡了过去。
再清醒时,我感觉到手腕上的输液管凉凉的。
白色的天花板,白色的墙壁,床边监护仪依旧规律地“滴滴”作响,难道刚刚是一场梦?
我张了张嘴,想叫妈妈,可喉咙发不出一点声音,只有眼泪突然就掉了下来,顺着眼角滑进衣领,凉得刺骨。
下一秒,脑子里毫无征兆地炸开那道刺耳的刹车声,刺眼的远光灯突兀地闯进我的视线,我清清楚楚看见大货车冲过来,妈妈伸过来想护我的手,姐姐被撞飞时翻飞的衣角,还有地上蔓延开的、混浊不堪的血。
“啊——!”
我终于发出声音,是撕心裂肺的尖叫,我开始抽搐起来,手脚疯狂地乱蹬乱挥,一把就想去扯手腕上的输液针,我看到大货车冲了过来。我坐起身,身体不受控制地发抖,喘着粗气,眼睛瞪得通红,脑子里全是她们惨死的样子,愧疚和恐惧死死攥住我的心脏,疼得我快要窒息。
“妈!姐!”
我疯了一样挣扎着,有人死死按住了我。
我还在拼命扭动,喉咙里挤出破碎又嘶哑的哭喊,脑子里全是刹车声和血光,好像有团火在炙烤着我。
我听到了父亲的嘶吼。
监护仪尖锐的警报声还在响,脚步声越来越近,护士和医生已经冲到了床边。
我忽然浑身一软。
力气像被人瞬间抽干,挣扎猛地停住,胳膊垂了下来。
脑子里轰鸣渐渐退去,只剩下一片空白的麻木。
再醒来不知道是几天后,我被转入了精神科。接下来的日子,我像个没有意识的木偶,机械地配合着每一个指挥。
这里的窗户都装着细密的护栏,门随时会被护士推开。我大多时候只是躺在床上,数不清的药片被我吞下去,然后睁着眼发呆,脑子里偶尔会闪过车祸的片段。夜里还是会惊醒,浑身冷汗,尖叫着坐起来,但我开始能控制自己了。
后来,我去了大伯家,那里没有关于母亲和姐姐的任何东西,也没有人理我。
偌大的房子里,我像个透明人,安安静静地待着,不添乱,也不被在意。
我知道他们怕我死在这里。
于是没过多久,我回了学校,带着我那藏在VC和VE瓶子里的无数药片,和小心翼翼不敢让人发现的精神病。
我还是时常会有活不下去的念头,感觉做什么都没有意义,于是我就开始吃我的“VC”,然后继续埋头学习。
我是以专业第一的成绩考进来的,学习不错,但我埋头学习并不是为了继续当第一。
我这样做有两点原因。
一:在学校学习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埋头学习可以避免掉很多多余的相处。
二:人在看到别人学习的时候,会降低自己的声音。
第二点对我来讲尤其重要,因为我们的宿舍对我而言绝不是安全的地方,过分的吵闹会让我精神紧绷。
那时我跟她们还不算熟,校外军训又没跟她们分在一个连,基本等于没怎么见过面。
单靠校内军训那几天凑一块儿,我对其中跟我一个班的三人有了一个初步印象:
一个直来直去,谈了个校外男友,每天热闹得像自带喇叭,叫王雨桐。
一个性格柔软,没什么主见,但很好相处,叫詹书瑶。
还有一个,整天不是嘻嘻哈哈就是蒙头睡觉,或者站着睡着,所以大家管她叫“觉皇”。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比我更像个精神病人——毕竟,能经常毫无预兆突然自己笑出声的,一般人真干不出来,后来才知道她自己在心里给自己讲笑话。
而这里最让我害怕的,就是这个“觉皇”。
“觉皇”名叫齐辞,辞别的辞,生着一张秀气清冷的厌世脸,却偏偏极爱笑。她喜欢各种户外运动,这在女生里并不常见。所以她的肤色偏小麦色,又非常爱臭美,每晚在椅子里疯狂地涂她那张脸。但我觉得她应该挺白的,因为她的亲哥哥也在我们学校,长相白净,给人以玉面书生的感觉。
我本无心留意任何人,对她自然也不例外。而且相对看来,我跟她关系最为平淡疏离。但这并不是因为我讨厌她,而是我害怕她。
她的情绪很容易高涨起来,笑起来毫无顾忌,总会让我的心脏砰砰跳,有时候我都担心她会把我吓得发病。
这可是我的秘密,谁都不能知道。
慢慢的我发现她是个“大心脏”,看着就像没什么能真正放在心上,事实也的确如此。
如果说别人来这里是为了努力学习,为了大有可为的前程,她给我的感觉是,只要能活着顺利毕业,就已经是顶顶了不起的事了。
齐辞和她的哥哥是完全相反的两种人,就像我跟我的姐姐。
我的姐姐是温柔安静的女生,却是体育大学的长跑冠军。一直到她死掉,我都没有追上过她。
而我,曾经活泼,但也只是曾经了,我想,我再也活不过来了。
而齐辞的哥哥,学习刻苦,踏实沉稳,让人很难想象双胞胎妹妹的性格几乎截然相反。
我本想跟她们完全分隔开,做个不讨喜的怪人,避免跟她们过多相处。可是“觉皇”在未经我允许也不征求我意见的情况下,单方面不同意我这样做。
秉持着“一个都不能少”的铁血原则,硬生生把我们宿舍拧成了一股绳。
一开始我还是抗拒的,有时候觉得她真的有些烦,她给我一种有自知之明,但又“那又怎么样呢”的样子。这种厚脸皮的精神在往后的相处里展现的淋漓尽致。
不过她这个人也挺有趣的,比如她形容我们食堂的带鱼:这鱼可真够自律的,除了丫挺的刺儿就剩下皮儿了。
是,她这个人偶尔会吐脏话。
她的数学极好,工程制图也不错,原则上来讲是个很适合拿奖学金的人,可她其他科目实在太差了,尤其是她讲英语的时候,我甚至觉得她像个文盲。但她粤语讲得很好听,混上她独特的嗓音,这肯定要归功于她狂热得痴迷于各种港片,包括她的妆容都是港风类型,可她才二十岁嘛。
拜她所赐,大一的国家奖学金,也就是我的生活费,差点与我失之交臂。
她竟敢在期末考试给全班传她的高数答案!
不过好在她上课总是昏昏欲睡,导致大家都不敢抄。不过非常遗憾的是,她确实考满了,而我,差五分。
分数出来后,整个班级都痛哭流涕,因为这门课,我们班挂了13个人,仅有5人超过了90分。
至于奖学金为什么会成为我的生活费,主要是因为我的父亲很快投入到了他的新生活。我在大一的暑假搬了出来,只留下了几身深色的衣服,主要是姐姐的,我的大部分衣服都留在了那里,五颜六色的不再适合我。
还有一双妈妈最喜欢的高跟鞋。
我尽量把这些都塞到了行李箱里,准备带到学校去。
我有一个很好的邻居,王阿姨和陆叔叔待我极好,王阿姨和我的母亲在过去的时代有过过命的交情,她恰好没有女儿,所以把我和我的姐姐都当做自己的女儿看。
她的儿子大我四岁,大我姐姐两岁,叫陆池平。在我姐姐有生之年,是我姐姐的男朋友。
我很感谢陆家对我的一切帮助,在我的继母到来后,他们给予了我无限的包容和爱护。
我也很感谢陆池平,他从未忘记我的姐姐。
就这样,我活成了那种暑假不回家、寒假回来租房子的大人。
好在我的父亲还没有完全丧失良心,我的精神病药还都出自母亲的遗产。
事已至此,暑假我只能留在学校。为了不显得太扎眼,我就一头扎进各种比赛里。等到寒假,宿舍不让住了,我就只能回来。其实也可以在学校附近租个房子,可我想离妈妈更近一些。
等到再开学,宿舍就被我当成家了。我那爱睡觉的室友像一阵没规矩的风,我总要时刻注意着她跟我之间的距离。
好在床上有床帘挡着,我每天要吃的药都躲在帘子里面偷偷吃下。对外虽说可以搪塞成维生素,可我心里总怕露馅。
尤其是她,向来不按常理出牌,我真怕哪天她笑嘻嘻凑过来,伸手跟我要一片“维生素”补补。
我好像很久都没有笑过了,直到那天,教皇跟我说:“生姜,你笑起来真好看。”
没错,这个人就是这样,她不吝啬夸赞,而且绝对真诚。
我曾听她跟她妈妈说“妈,我想你啦。”说到这个。她家里应该是个很温馨的家庭。她经常会在宿舍里跟家里人通电话,而我羡慕不来,每次都只能戴上耳机,把音乐声音调到最大才不会让这种幸福刺激到我。但说来也怪,后来从何时开始,她就不在宿舍里接打任何家庭电话了,她会到走廊里的公共电话回拨回去。
对此,我默默感谢着她。
这个人有一个很固定的生活模式,就是每周五晚上准时喊上同一个男生宿舍的四个男生上网吧通宵打游戏,第二天迷迷糊糊回来睡一整天。
对于这种行为,起初我真的很唾弃。
要知道这个学校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考上的,而她的这个状态,让我觉得被她挤下去的那个名额真够倒霉的。
忘记说了,她是倒数第一的成绩考进来的,她最好的哥们张启明,倒数第二,张涛,倒数第三。这都是她这个游戏圈子里的得力队友。
不过慢慢的我发现,她身上真的有一些闪闪发光的地方。
比如她每天极其嗜睡,却从不落下任何一顿早餐,也不会落下任何一个晨跑,这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
她的交际能力极强,还可以“厚颜无耻”地对着陌生人撒娇,以至于我们宿舍的早操本都被她盖好了。
她会和宿舍一整个楼层的人见面打招呼,而她们并不认识,她就是这么友好。
她很仗义,如果非要我用一个词去形容她,我觉得当是“侠女”。
她会为跑进食堂被保安拿木棍驱赶的流浪猫出头,也会为我这个流浪的人出头,而当时我们完全不熟。
这件事起初我是一概不知的。是王雨桐后来同我讲起,我才知晓。当初母亲去世,我请假离校的那段日子,有男同学在背后恶意揣测我,是她主动站出来,替我挡住了那些闲言碎语,我听说椅子都甩起来了。
就是这样一个迷迷糊糊的女孩,闯入了我闭塞已久的心房,等我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这份情谊已不再是单纯源于感谢时,日子已经过了很久,我也早已深陷其中。
我试着去寻找喜欢的原因,发现这份心动无章可循。
我借着性别的天然优势,很容易就靠近了她,或者换句话说,我只要不拒绝她,她那厚脸皮的自来熟性格自然而然就会靠过来。可到后来才明白,那并不是优势,反而是我最无力的软肋。
但当时我并没有发觉自己对她的感情是源自于喜欢。
我只是觉得这个人身上,有能照亮我的地方。或者说,有我能利用的地方。
她总是厚脸皮而不自知,总是叽叽喳喳地说很多,会给予每个人同等的笑容。她心很宽,不记仇。但这都不是我能利用她的原因。真正的原因是我发现她有些怕我,这种怕导致她对我还有所收敛,但她又控制不好力度,所以就变成了,我对她的态度会控制她的力度。
这样对我而言真的很好,我可以不用担心她突然跑到我身边分享各种她觉得好笑的事而停不下来,有我在的时候,她在宿舍的声音也会刻意收敛一些。我发现,我的病情好些了。至少,没有再想过去死。
但也没想好如何活着,所以我每天除了闷头学习,就是去操场跑步,想象着姐姐还在我的前面带着我。除了这个,我也不知道该干什么。离开了学习和奔跑,我怕死亡的念头又起来。
后来跟她们相处的渐渐融洽,我很感谢她们没有抛弃我,真的非常感谢。
以表谢意,我开始在期末临考前给她们恶补功课。真叫一个累,詹书瑶学习还算不错,稳稳当当的,补起来一点不累。王雨桐就不一样了,她家境非常好,总想着出国,所以对待学习并不认真,但好在有学习能力,应试能力不错。最让我头疼的是这个叫齐辞的家伙,就像我发病时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一样,她也控制不住她的大脑,经常我讲着讲着她就自动休眠了,我很生气,拜托能不能给我点尊重!
可是她跟我说她真的控制不住,我一说话她就想睡觉。
她总是很容易道歉,跟别人总是嬉皮笑脸的道歉,但对我却很诚恳。
所以我也不得不原谅这个笨蛋!
谁让她替我出过头呢,我也不想亏欠她任何,所以我拼死拼活,让她顺利通过了所有考试。
后来她让我跟她打羽毛球。
因为我有一个球拍,是我姐姐的,而我的那个落在了家里,我也没打算带走。
论羽毛球我姐姐从来打不过我,这点我敢肯定,我在羽毛球上有绝对的天赋。这也是我在跑步之外,唯二擅长的一项运动了,也是唯一擅长的一项球类运动。
而齐辞,我可以说她打的球跟她真是一个样子,没脑子。
这让我又一次感慨,同时从一个肚子里生出的两个人,怎么天壤之别。
她的哥哥是学生会的干事,又因为长得白净帅气,很多女孩子追求。而她......实在活得太过随意,她的梦想是当个流浪汉。
真搞笑,跟我换换让她试试。
她的力气在女性里面,一定算大的。杀球的力量很大,但由于没有脑子,所以接她的球并不需要跑动很大,甚至都不太需要跑动。而我向来不喜欢不惧挑战的事情,所以我只防守。
虽然我的球技并没有因为每周打一次羽毛球而上涨多少,但防守能力绝对是有突破的。
杀她一球我都觉得玷污了我的球技。
但也只是当时。
正如我说的,我确实不清楚自己对她的感情是什么时候改变的。
但后来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那份优越感,慢慢变成了舍不得,舍不得杀她的球。
只是她打羽毛球,那是真笨呐。
我从来不敢想追求她,我这样的人,哪有资格去惊扰一个如此明亮的人。
我只是悄悄喜欢着她而已。见到她就足够开心,见到她笑,我便满心欢喜;人海里总能一眼找到她;看她睡得迷迷糊糊,头磕到桌子上时,我心里一阵发紧,只想伸手替她轻轻揉一揉。
也许那时就不一样了。
我本可以伸手替她揉一揉的,都是女孩子,这样亲近一点又能怎样呢。可我不敢靠近,我难以接触别人,我更害怕别人突然触碰我。
所以在我明确说过之后,室友们都自觉和我保持着肢体距离,就连向来迟钝、像听不懂人话的齐辞,也都照做了。
每次靠近她,我都怕得要命。怕自己一时失控,怕这份心意太过突兀,怕她会被我吓到。
我从没想过我会对一个完全不爱读课外读物的人产生任何兴趣,可对她我却情不自禁。
在认清自己心意之后,我开始试着认真生活,努力活得像个正常人。可惜我终究没能拿捏好和她相处的分寸,一场误会过后,她便彻底躲开了我。
那种滋味很难说清,大概就是失恋吧。在我从未进入过任何一场恋爱前,就已经失恋了。
她躲我躲得很明显。我们不再一起打羽毛球,我晚上跑步的时段,她也再没出现过。
起初我不明白缘由,但我记得之前看见她床边的垃圾桶里扔着一团用过的创可贴。于是我就问了张启明,就是跟她经常通宵打游戏的人,才知道了缘由。
她躲我,是因为她觉得我喜欢女生,或者说,喜欢她。
这种感觉让我很痛苦。
因为我确实喜欢她。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能找男生朋友帮忙,而我唯一能求助的人,只有陆池平,让她装作我的男朋友。并且尽量减少同齐辞单独相处的时间。
于是我开始去福利院做义工,我很快就融入进去,我会手语,我的家里人都会手语,因为母亲从小就是聋哑人士。我接触到这个事情还是因为陆池平,他推荐我去的。他真的帮了我很多,我知道,他把我当成了我姐姐。而在我姐姐死之前的几秒钟内,他们还在为恋爱的事而吵架。这也是我姐姐为何没有躲过那个大货车的原因。
而他的愧疚很明显得施加到了我的身上,我看着他跟我一起痛苦。除了陪着,我们又能帮助彼此什么呢?
找人装男朋友这个事情很见效,我猜齐辞是觉得愧疚了,但很抱歉,我也没办法说出实话。于是慢慢的我们又重新变回了正常的同学关系。
起初我刚去福利院的时候,就觉得这些孩子一定会很喜欢齐辞。我也说不出个所以然,全凭感觉。
我的病情并没有因为按时吃药而得到好转,依旧需要每两周去学校附近的医院打一针,再领回半个月的药量。
这对我来讲是每个月最难的两天。因为我必须像小偷一样,不被任何人发现。于是我只好麻烦陆池平,在我每次从医院出来的时候,帮我看着点人。
我这样做真的不多余,因为齐辞这个人除了每天三顿饭和周五晚上准时准点去通宵打游戏,其他事情都是毫无章法可言。指不定哪天她可能买了双好看的鞋,然后出来走走,就走到了六院门口,顺便看到了我。我觉得按她这么爱说话,可能不需要一天时间,大家就都知道我去六院了,市最著名的精神病院。
我在学校犯病的次数是屈指可数的,这当然主要归功于我按时吃药和打针,但大四我开始减少药量了,每个月也只需要打一针,而这件事主要归功于齐辞。
我最严重的一次犯病,是在大三的暑假,我去参加了准研究生导师的一个项目,类似于夏令营,但我选择每天回我学校的宿舍住。好巧不巧,她竟然也回宿舍住,对此我表示很疑惑,她实习的地点离我们学校单程大概要1小时40分钟。
她的实习公司没有提供宿舍,但我觉得至少以她的家庭条件,在公司附近找个合租总是没问题的,这样通勤未免太过折腾。但我也挺开心,因为每天能见到她,还能跟她独处一室,这对现在的我来讲是很大的恩惠。
我的另外几个室友,要么回家了,要么跟各自的男朋友出去体验生活了,齐辞是宿舍除我以外唯一的单身。
不过我再也不敢轻举妄动了,于是我跟她很和谐的相处着,甚至每天晚上我们会彼此报备一下行程,毕竟已经是假期了,安全是第一位的。
直到那天,她没有报备行程,而且还夜不归宿,手机还关了机。
那天我本来约了从小一起长大的小曼姐姐吃饭,她去台湾念书后,我们一年也难得见上一面。后来她听说了我妈妈和姐姐的遭遇,趁着这次来北京的机会,便把我叫了出去,让我跟她住一晚,好好陪陪我。也是这一晚,我第一次以令我心动的女孩这个身份,同别人提起齐辞。
就是那天,我联系不到齐辞了,于是我回了宿舍,但宿舍没有人。我不知道呼了她多少次,她都不回。
也就是在这天,我发病了。
我的脑子里先是一阵尖锐的空鸣,然后眼前的屋子开始翻转,耳边全是杂乱的蜂鸣声。
我控制不住地去想齐辞。
她怎么不回电话。
她怎么还没回来。
是不是出事了。
是不是死神又要从我的生命里把我最重要的人带走。
念头一冒出来,我的心脏就开始狂跳,呼吸开始困难,手脚控制不住地发抖,浑身发冷,指尖发麻,眼前一阵阵发黑,所有理智都在往下坠,只剩下最原始的恐慌——我怕她出事,我怕她离开,只要她平平安安,我付出什么代价都行。
那些破碎的想象不受控制地往脑子里钻,声音、影子、窒息感,全都混在一起。我不敢叫,不敢哭,不敢让任何人听见。
我强撑着最后一点神智,第一时间冲到门边,用不住颤抖的手把房门死死锁上,才跌爬着回到床边,在衣兜里慌乱地摸索那瓶VE。
没错,比起死,我更怕她知道我是个精神病。
那次,也是我第一次对她发火,我本不想如此。
第二天见到她平安回来的那一刻,我几乎要冲上去抱住她,想吻她,想把所有的担心和恐惧全都告诉她。可一想起她之前刻意的疏远与躲避,我便再也不敢靠近分毫。
于是我只能板起脸,故作严厉地斥责她,用这种笨拙又强硬的方式,表达我的在意。
于我而言,这世上已经没有什么,比她平平安安更重要了。
从这以后,我大学生涯里就再没有这么剧烈的犯过病。
从这时起,我发现我爱上她了。
这是一件很痛苦的事,也是一件很幸福的事。
大四,我们的最后一年。这之后,她就要离开我了。
我有点慌了,我不敢想这一年之后,我该怎么办。
我想陪她走,哪个城市都可以,天涯海角都可以。
可是她迟迟找不到工作。
可是我迟迟找不到借口。
于是,我用尽最大的勇气,去抓住最后的时光。
我开始不由分说地帮她修改简历,陪她努力搞课程设计,因为我们是一个组的,只要我弄出来了,大家就都过了。
而毕业设计的时候,我也努力的去找了她的方向的老师,这很容易锁定某个老师,因为我们专业这个方向上的老师还是比较少的。关老师起初拒绝了我,让我去找另一个偏算法的老师,而我最后还是以一个蹩脚的借口留了下来。
毕业前最后一届运动会,我依旧报了三千米。
她总问我,为什么偏偏选三公里。
起初是为了姐姐,如今,只是想让她多注视我一会儿。
偏偏不凑巧,比赛前一晚我来了例假。
第二天,正是每个月痛经最厉害的时候。更巧的是,天从一早就阴沉沉的,却始终没下雨,直到三千米跑到第三圈,雨落了下来。
她一早就去面试了,可她说过,会赶回来看着我比赛。
我咬着牙拼命撑着,可力气很快就被抽干,双腿像灌了铅一样沉重。雨水噼里啪啦砸在身上,没一会儿就把衣裤浸得透湿,紧紧贴在身上,冰凉刺骨。
冷风钻进我绞痛的小腹,疼得我瞬间蜷了一下,竟然感觉好冷。
脚下的塑胶跑道被雨水泡得发软,袜子吸饱了雨水,黏腻地裹在脚上,额前湿发贴在脸上,视线模糊,呼吸也跟着乱了,冷风混着雨丝呛进喉咙,又涩又疼。
我还在机械地往前跑,心里只想着她会来,我可不想让她看我的笑话。可身体已经撑到了极限,小腹一阵阵抽痛,眼前阵阵发黑,连维持匀速都变得格外艰难。
就在意志力快要崩塌的那一刻,我听见她喊我的名字。一股莫名的力气涌了上来,我只想让她看见我足够强大。
我咬牙冲破极限,硬撑到了最后。
实话说来,从一开始选择报名,就是为了奔向她,然后紧紧抱住她。
拥抱她的那一刻,所有的疲惫都奇迹般烟消云散,可我好不容易克服掉的恐惧,才换来这样贴近的机会,我怎么舍得草草收场。我贪恋地将她拥在怀里,把大半卸下来的力气都轻轻靠在她身上,任由雨水顺着发梢滑落,鼻尖埋在她发间,呼吸着属于她的气息。我的手臂不自觉收紧,贴着她湿透的衣料,清晰地感受着她柔软的曲线,随着呼吸轻轻起伏。
冰冷的雨水裹着彼此温热的体温,混在一起晕开,我什么都顾不上,只想这样抱着她,就这样紧紧相拥。
很幸福吧?结果第二天,这个混蛋东西就给我送情书。
别人写的。
想到这个我就来气。
她对于感情真的很迟钝,她的异性缘很好,但也由于异性缘太好,男生很难把握她到底喜不喜欢自己,因为她对谁都是一样的,所以她单身到现在。
不过我也好不到哪里去,起初我以为张启明喜欢她,后来才发现,是王超一直偷偷喜欢着她。
但是!
她从大一开始就疯狂帮着不认识的人给我递情书,而且把她那点不够优质的商业头脑全都用在了我身上。
她称大家为“彩云”,每每鼓着腮帮子念叨着:“朝辞白递彩云间”,我就知道她肯定又收到了什么好处,她才不会白白给人家递情书。
我很容易克制住贪婪,想来这大概与我长期紧绷的状态直接相关。我始终处在一种警觉里,每天都在担心,那阵熟悉的蜂鸣声会毫无征兆地袭来——那是我发病前,最先响起的预警。
大连的年很热闹,我出去走了走,买了一口小锅、一包盐、一瓶酱油,还有不少挂面和榨菜,又去菜市场挑了些新鲜蔬菜。
我自觉厨艺还好,只是重新搭起灶台的话,确实需要购买太多东西。索性决定,回学校之前就靠挂面将就度日。
除夕夜,我坐在空荡荡的出租屋里,房间内铺了一张床,擦了擦椅子,其他的任何东西我都没有动。因为也不需要。
陆池平让我去他家里过年,可是我有些不想再靠近原先的家,所以拒绝了。
不过还好有王阿姨,让我知道还有人真的在关心我。
我坐在窗台上,当然,这个窗户是封住的。而且东北的冬天还是很冷的,外面飘着大片的雪花,我可不想死在这种天寒地冻里。所以我并没有任何轻生的念头,此刻我完全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
我坐在窗台上,看雪,看炸开的烟花,看远处的海。
这个房子恰好也是四层,和我曾经的家一样高,只不过这里能看到海,很远很远的海。
我在等零点,虽然距离零点还有一个多小时。
十一点四十多的时候,有人敲门,吓了我一跳。
是陆池平,他拎着煮好的饺子来找我。
我本身不想告诉任何人我住在这里,但是我也知道自己的情况,如果万一有什么事情发生,我总还是不希望给人家房子弄成凶宅的。
所以我告诉了陆池平。
王阿姨非要他给我送些饺子,于是我们俩坐在餐桌旁吃着饭。我没有把电视机插上,所以春晚什么的也看不了。我想让他赶紧回家陪家里人,但是他说王阿姨让他留下来陪我,他回去了要挨说的,于是我们俩有一搭没一搭的开始聊起过去的日子。
他小心翼翼地提及我的姐姐,我告诉他没关系,我吃过药了。于是我们聊起了小时候。
我控制不住地哭了出来,在大年三十的晚上。都说不能在这时候哭的,要笑着迎接新年。可是我还是哭了出来,就像往常我想念她们时一样。
陆池平站了起来,走到我身边,轻轻将我搂进了怀里。我下意识地闪躲,往后闪了一步,却忘了自己在椅子里坐着,结果整个人摔到了地上。可还好挣脱出来了。
我知道他没有恶意,可是我讨厌肢体接触,尤其讨厌不经过允许的肢体接触。
我让他离开了,我知道我很不礼貌,可是我觉得这样我很不舒服,我没办法放松下来。还好他会尊重我。
我用力平复着情绪,发现很难,于是我打开了窗户,让冷空气进来,才慢慢好点。
但还是透不过气的感觉,于是我离开了这个屋子,到楼下去,到开阔的空间去,带着我的药瓶子。
新年来了。
等我回到出租屋的时候,已经很晚,我却发现齐辞呼了我一条消息,我激动又兴奋,把能穿的都穿上,揣着呼机就往楼下的公用电话亭跑,我回了一句“新年好,小辞”。
这是我第一次叫她除了“齐辞”之外的称呼,也是我在心里,默念了无数次的名字。
没想到她竟然很快回复了,毕竟现在已经很晚了。更没想到,她竟然想和我通电话。
这通电话过后,我真切地尝到了恋爱的滋味,心里悄悄发了芽,一点点觉得,自己好像在慢慢好起来了。
齐辞,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爱你。
之后的日子,像是被按下了温柔的慢放键,每一个思念她的瞬间,都成了滋养我的甜蜜。
终于开学了。
我们会时常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聊路上看到的小猫小狗、天边好看的晚霞,房山的雪,她的房间,她哥哥堆满旧书的书桌,小学爬过的矮墙,初中放学走过的小路,高中傍晚有风的操场,还有她从小长大、藏着她所有模样的许许多多她走过的地方,全都讲给了我。
可她从来没有问过我家里的事。
她明明是好奇心极强的人,对什么都愿意多问一句,偏偏对我的生活、我的过往,毫无探究的兴趣。这一点,让我心里总觉得怪怪的。我甚至忍不住胡思乱想,她是不是已经知道了些什么。
可除了陆池平,她再也没有接触过知道我那些不愿提起的过往的人。
想来我反倒觉得有些庆幸。
如果她真的知道了我的秘密,却还愿意这样温柔待我,那她一定是个太好太好的人。这样的人,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再一次把她吓跑了。
不过陆池平说,从未跟她说过话。
看来是我想多了。
她开始喜欢读书了,每天同我去图书馆看书,去操场跑步,一起吃饭,一起回宿舍。除了周末,几乎朝夕相伴。
而我周末要去福利院,她周末也不在宿舍,一开始我还暗自忐忑,以为她是谈恋爱了。后来忍不住问了她,她傻不拉几地问我“跟谁啊”,我哪知道你跟谁啊!要不跟我吧,哈哈。
开个玩笑,我实在是配不上。
不过她说没有,那一刻我心里悄悄松了口气——太好了。
我是不是很自私?
明明她谈恋爱一定会很幸福,可我却自私地想把她留在身边,只想独占这份靠近。
原谅我吧,就最后几个月了。
就让我安安稳稳地,再多陪她一会儿。
她忽然提了一个让我又惊又喜、几乎不敢相信的想法——想来大连走走,当作毕业旅行,让我这个本地人做她的向导。我当然非常乐意。
不过很快我就担心起来。
她应该没什么多余的积蓄,大概不会想花钱住酒店,说不定,会想来我家里住。
可是我并没有这个东西。
还没等我找借口,她就主动说她承担酒店费用,因为她一个人也是这么住。
我们一起玩儿了几天,又见了我最好的朋友小曼姐。
这几天,是我最幸福的日子。
我们一起在海边等着破晓日出,爬到山顶追了一场橘色的日落,去逛了动物园看森森,看了两场电影,在昏暗影院里靠得很近,也一起走进漫天纷飞的樱花海里。
我带她去了我的秘密基地,把她介绍给我最好的朋友。
我悄悄牵住了她的手,她说我和从前不一样了。
是啊,我现在每天只需要早晨吃半粒药就行了,连续四个多月没做过噩梦了,我好起来了。
我常常跟小曼姐提起齐辞,这次见面之后,她果然喜欢上了她。
也是,齐辞那么可爱,喜欢上她,本就是一件再轻易、再自然不过的事。
小曼姐真是煞费苦心了,可齐辞对我并不是爱情,她偏不信,因为我提起了很多事,她觉得都很特别,比如齐辞把自己的屋子讲给我。
小曼姐说,谁会给室友分享自己的屋子呢?这本来就很暧昧的关系了。
所以她想听齐辞酒后吐真言。
她不了解齐辞,这家伙的脑回路不正常。别说讲她的卧室了,她就算把她家厕所讲给我,我都觉得很正常,她就是不按常理出牌的性格。
可想而知,以齐辞的酒量,如果真喝起来,恐怕小曼姐要去医院过几天了。这家伙心大,胃大,肾功能也强大。
后来齐辞跟我说,她觉得大连给她一种恋爱的感觉,我想说,我何尝不是呢。不过不是因为大连,而是因为她。
回到学校后,日子就变得飞快了,我趁着时光结束前,带她去了福利院。如我所愿,孩子们真的超级喜欢她,而她也特别喜欢小孩子。
所以我不得不把周日去打针调到了周二。
结果发生了一件让我猝不及防的事。
在六院门口,我碰到了齐辞,而她刚从旁边的三院看了病出来,干燥症。怪不得她从来不哭。
我很愧疚,因为她问过我是不是出去约会,我否定了。我确实不是出来约会的,可她看到我的时候,我确实和陆池平在一起,他就在三院实习,顺便帮我观察六院门口的情况。
我看到她的时候,感受到了她的波动,但很快她就无所谓了,因为我回宿舍后,她甚至都没有问我为什么骗她。
如果是我,我肯定会问,因为我喜欢她。
我们的大学生活差不多到这里就结束了,我多想告诉她,齐辞呀,我这个人,对你心动好久好久了。而我肤浅的喜欢着你,却从不知道你想要什么。
可不论你想要什么,我却都真的给不了你。
正如我最爱吃的食物是海鲜,而你海鲜严重过敏一样,我可以不再吃,但你依旧过敏。
我可以改变我自己,但我永远配不上你。
最后一天,我在她早起出门前就吃了药,可是我仍旧感觉心慌,于是我又补了一整颗。
一想到踏出这扇宿舍门,往后便会与她渐行渐远,最终像无数人那样,各自淹没在茫茫人海里,我便无论如何也无法接受。
于是耳畔嗡鸣骤起,我下意识伸手抚住桌面,攥紧手边一切真实可触的东西,可眼泪还是止不住地往下落。我慌乱地想去摸药,下一秒,一具温热柔软的身躯,轻轻将我拥进了怀里。
我几乎是本能地钻进她怀里,把脸深深埋进她肩头,压抑许久的情绪彻底决堤,我拼命控制着自己的声音,但我仍旧哭得浑身发颤,而她只是一下下轻轻拍着我的背,任由我宣泄。
她没有害怕我而躲开。
不知过了多久,耳畔的蜂鸣渐渐淡去,颤抖的身体慢慢放松下来,混乱的思绪也一点点归位。
我第一次,在没有用药的情况下,稳住了一场发作。
我到底什么时候能好起来呢?
我会不会好起来呢?
我也不知道,但是我答应了她要好好生活,我就一定会好好生活。
对了,她收养了我们常喂的那只小猫,叫“平安”。
她说,她也希望我平平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