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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骨血 那天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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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之后,他们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某种不可逆的变化。
不是质的飞跃,不是量的累积,而是一种缓慢的、无声的、像冰川移动一样微不可察但势不可挡的推进。
宋昼开始主动触碰程砚白了。
有时候是在程砚白做饭的时候从身后抱住他,把脸贴在他的后背上,闷闷地说一句“今天吃什么”;有时候是在程砚白写作业的时候把脚伸过来,冰凉的脚趾钻进他的裤腿里,贴着他的小腿,然后露出一个狡黠的笑;有时候是半夜醒来,发现程砚白还没有睡,就伸出手指在他的手臂上慢慢地写字——写“睡吧”,写“别熬了”,写一些无聊的、没有意义的、只是想到就写出来的碎句子。
程砚白记得那些句子。
“今晚的月亮很圆。”
“药好苦,不想吃。”
“你睡觉打呼噜。”
“今天的牛奶是甜的,你是不是换了牌子?”
“下雪了。”
每一个句子都像是从宋昼心里长出来的,带着他特有的语调和温度,像一朵一朵不起眼的、但开得极其认真的小花。
程砚白把它们都记在心里,用只有自己知道的方式,一朵一朵地摘下来,夹在记忆的书页里,压成永不褪色的标本。
他想,如果有一天宋昼不在了,他还有这些东西。
但他不敢想“不在了”这三个字。
因为每次想到,他的心就像被人从高处扔了下去,坠落的过程很慢,慢到他能看清沿途所有的风景,但最后着地的瞬间,什么都碎了。
宋昼的手在第三个月有了明显的好转。
他能用左手握住水杯了,虽然还有些不稳,但不会洒出来了。他能用左手按住琴键了,虽然力度不够,但能发出声音了。他甚至能用左手和右手一起弹一小段最简单的《小星星》——左手按和弦,右手弹旋律,虽然断断续续的,但那是他三个多月来第一次用两只手弹琴。
程砚白坐在他旁边,听到那两个声部同时响起的瞬间,眼眶红了。
“你听到了吗?”宋昼转头看他,眼睛里有一团小小的、燃烧的火,“两只手。两只手!”
程砚白点了点头,说不出话。
宋昼笑了,笑得像个孩子,露出了两排整齐的牙齿,眼睛弯成了月牙形。他伸出双手——两只手——抱住了程砚白,左手用力不够,右手拼命地使着劲,把程砚白勒得有些疼。
但程砚白没有说疼。
因为这种疼,比世界上任何一种疼都要好。
那是爱。
是沉甸甸的、实在的、有血有肉的、会让人喘不过气的爱。
程砚白想,这就是他想要的生活了。
不需要大房子,不需要好车,不需要任何世人眼中“成功”的东西。只需要这十五平,这架破钢琴,这扇照不到太阳的窗户,和这个用尽全力才能弹出一首《小星星》的人。
但有些人是不配拥有幸福的。
不是因为命运不公,是因为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人,他们存在的意义就是摧毁别人的幸福。
宋博远就是这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