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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心意 马大夫缕了 ...

  •   马大夫缕了下胡须:“表姑娘并无大碍,只是气血不足。女子太早生育,对身子极为有害,表姑娘过个一两年再考虑婚事,才更有助于生产。”
      这话说得直白,林乐诗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听了这话,林乐诗略有些尴尬。陆行知却浑然不觉有什么不妥,认真地跟马大夫说:“可有法子医治?”马大夫:“县令莫慌,姑娘这不是大问题,只是需要长时间调理。我先给姑娘开个方子,等吃了半年,我再来给姑娘诊断。”陆行知:“有劳大夫,青川,跟着大夫去抓药。”青川拿出一个银锭子,马大夫连忙推辞:“使不得使不得,太多了。”青川说:“大夫,一定要好好医治我们姑娘。”马大夫听他这么说,便不再推辞,将银锭子收入袖中,郑重道:“县令放心,草民百年中医世家,一定会把姑娘调理好。”
      青川领着马大夫出去开方抓药,暖阁只剩林乐诗、陆行知、立春三人,林乐诗还在因马大夫的话而脸红,陆行知坐在对面,目光落在炕桌上,半天没有动,似乎在想什么事。立春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悄悄用胳膊轻轻碰了一下林乐诗,对着桌上的瓷瓶努努嘴,林乐诗立马会意,对陆行知说:“世子,我给你上药。”
      陆行知抬起头,没有伸出手,反而认真地看着她。林乐诗被他看得不知所措,和立春对视了一下,正想说些什么岔开,却听陆行知开口道:“刚出长安时,我给林大人写了封信,告知他我会照顾好你,让他和林夫人无需担忧,等到了高昌再作打算。”
      他顿了顿,目光落在她脸上,声音比方才轻了些,却更笃定了:“可眼下你还要调理身子,林姑娘恐怕还要在高昌多待些日子。”
      林乐诗听出他的话,轻声应道:“我听马大夫的。”
      陆行知脸色温缓下来:“我再给林大人写封信。”随即准备下炕。
      林乐诗急忙拽了他的衣袖,说道:“不着急,手上先上药。”陆行知看着她乖巧的样子,点点头,轻轻地说:“好。”
      陆行知伸出胳膊,放在炕桌上。林乐诗打开那只青瓷药瓶,用指尖沾了一点药膏。药膏如珍珠般润滑温和,泛着淡淡的草药香气。她俯下身,低下头,将指尖轻轻贴在他手背上,一点一点地晕开。
      陆行知修长有力的手如今布满了冻伤的痕迹,每一道裂口都在提醒她这些日子他受的苦。她涂得很慢,很仔细,温暖细腻的指尖沿着他手背上的纹理,从指节到虎口,一处都不肯落下。
      陆行知的心也被晕开,不同于内心的柔软,他的身体反而绷得越来越近,整个人犹如他战场上用的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他忍了又忍,终于把射箭那股劲儿给忍了下来。
      立春看着这样的画面,自家小姐低着头认真涂抹世子的手,世子低着头认真看着自家小姐,悄悄退出去,站在走廊上,听着暖阁内,林乐诗和陆行知说着什么,看着正往西边沉下去的日头。
      高昌的落日和长安不同,长安的落日总是被层层叠叠的屋檐和宫墙挡着,只能从缝隙里漏出几缕金红;可这里的落日是敞亮的,天边一片开阔,像是谁把一整匹绯红金橙的绸缎铺在了天尽头。远处的天山被映成了淡紫色,雪顶在余晖里泛着微微的粉光。
      虽然天气凌冽,但是还是立春忍不住叹了一句:“真想日日看到这样的风景。”
      “看什么风景?”来生从厨房出来。自从来到高昌,后院的事一直都是来生再跑前跑后,虽然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但是办事稳妥,嘴甜腿脚麻利,相处久了,立春倒把他当亲弟弟一样,何况她有一个和来生年纪相仿的弟弟,,看着来生忙前忙后的样子,便总想起自家小弟。
      立春亲切地说:“高昌的风景啊,真美好,和长安完全不一样。”来生起了兴趣:“高昌好看的地方多着呢,改日,我带表小姐和姐姐逛逛。城北有个土坡,不算高,但站在上面能看见天山。天气好的时候,雪顶金灿灿的,比画还好看咧。”
      “你家祖祖辈辈都是高昌人吗?”立春收回目光,好奇地打量他。
      “听我爹说。从高祖开始就在高昌生活。”
      “你家住在哪里?”
      “城西南角,靠近城墙根的一条窄巷子里。”来生伸手朝那个方向遥遥一指,“巷口有棵歪脖子老桑树,挺好认的。”
      “家里都有什么人?”
      “我爹早年跟着商队,后来受了伤,落下病根,腿脚不方便,便在隔壁郎中开的医馆打杂,我娘做些针线活,我妹妹十一岁,跟着我爹在医馆打杂。”
      “你什么时候来县衙的?”
      “我其实也跟着我爹在医馆打杂,去年县衙招杂役,掌柜的,就是隔壁那个郎中,让我应征,说在县衙比在他的医馆有前途,张德大人看我勤快机灵,便把我留下了。”
      立春看着脸色黢黑,但是眼睛清亮的来生,想起有一年夏天陪小姐去庄子避暑时,管家养的那只全体通黑的小土狗,很可爱机灵活泼认主。
      “你等等。”立春转身去了自己房间,过了片刻,拿着一个小盒子出来,递给来生,“这是平日里小姐赏给我的首饰簪花,我也戴不了许多,你拿给妹妹戴,小姑娘正是开始爱美的年纪。”来生急忙推辞,脑袋摇得跟拨浪鼓似的:“姐姐,这可使不得,表小姐之前给了我一锭银子,我怎么好意思再要姐姐的东西呢?”
      立春板着脸说:“不拿我当姐姐?你日后好好替小姐和县令做事,不会少你的好处,明白吗?”
      来生接过,傻傻地笑着说:“姐姐放心,只要用得着我,我一定义不容辞。”立春笑道:“好了,天马上就黑了,你赶快回家吧。”
      一夜好眠,陆行知醒来的时候,天光刚从窗纸的缝隙里漏进来,还没有完全亮透。他对着床顶发了一会儿呆。
      在柳沟村这些天,每日只睡一个时辰左右,忙到没时间想林乐诗刚到高昌是否习惯。陆行知醒来对着床顶发呆,不知是药膏管用还是抹药的人用心,手已经不疼了,这几日,虽然不像之前受伤那般剧烈的疼,但是细细碎碎的疼也是让人难受。房间里不知熏的什么香,总归是林乐诗精心挑选的,好闻得很,当然,不知道是香好闻还是选香的人用心,他只是觉得,这味道让他不想起床。
      陆行知从来没有这么舒坦过,从来不赖床的他,醒来后,躺在床上不想起,细细闻着香,慢慢感受双手的愈合。
      “吱——”
      陆行知听见对面西厢房的开门声,接着便听见,一个女声在轻轻地低喃着什么。他立马坐了起来。
      后院的早膳依旧是立春做的,做了林乐诗爱喝的桂圆红枣粥,一碟馕饼,还专门给陆行知做了羊肉粥,这是林乐诗在敦煌发现的,陆行知爱吃羊肉。
      来到高昌也快十日,刚来便赶上雪崩,现在好不容易能得空收拾这座后院,而且马上又要过年,林乐诗收拾院子的热情更加高涨,林夫人是操持后宅的一把好手,林乐诗跟在身边也耳濡目染。
      吃早膳的时候,她便和陆行知商讨着要做什么,一边吃饭一边有一句没一句地想到什么说什么。立春看着这场景,彷佛看见林大人和林夫人,自家爹娘的样子,妻子柔柔地说着,丈夫微笑地听着。
      “找个当地的厨娘,既能做高昌特色,又能做长安的饭食。”她把盛好的粥放在陆行知面前。“还得买个小丫头,帮着立春干些杂活。青川要跟着你跑公务,得再买两个小厮,最好能会些拳脚功夫。”
      像是想到什么一样,林乐诗倾身靠近陆行知,低声说道:“我昨天跟你说的奸细,你可不要掉以轻心,千万不要危及你的安稳。”看着她认真的样子,陆行知笑着点头。
      “你的手也要注意,我给你做好了手套,太赶时间,做工不够精细,你先戴着,等我今儿再给你买一双。”林乐诗从炕上拿出一双手套,递给陆行知。
      手套是深褐色的麂皮面的,指尖和虎口处她特意多加了一层,耐磨。腕口延长了两寸,刚好覆过腕骨,用一根细皮绳系紧,灌不进一丝风。内里衬着白叠布,贴肤的那一面她磨了又磨,怕他骑马握缰时会磨红。
      陆行知握着手套,还没戴上就已经感觉到了温暖。
      “你昨晚熬夜做的手套?”正在喝粥的林乐诗抬起头,点点头。温热的粥熏得她小脸红扑扑的,娇俏可爱得紧,陆行知赶紧低头喝了一大口羊肉粥,有点烫嘴,但没有自己的心烫。“以后莫要熬夜了,身体要紧。”
      “你的手得注意保暖。”放下粥,林乐诗乖乖地看着陆行知,眼睛下面的一抹乌黑,也难遮掩她的愉悦。
      “以后都要这么惦记着我好不好?”当这句话从陆行知的脑子中冒出来时,他好似变成了他爹的样子,他曾经觉得很没出息的样子——娘亲照顾自己和妹妹的时候,爹会胡搅蛮缠,一边和娘亲一起照顾他们兄妹,一边又非要和自己抢娘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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