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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Chapter1.朱砂 被湿润空气 ...

  •   Chapter1.朱砂
      一个月以前我将自己的简历发至「bronze」的联系网,以求一份工作自我包养,无奈没有一个人肯雇用我,无奈之下,我一头栽进软软的床铺里,搓搓绵绵的被子,看着星光灿烂的天花板。小小的房间里,有些拥挤,却十分温暖。我拢拢被子,钻进去。抬手把可以映射天空的古董灯拿过来,转动它,看星星环行。
      咔—烂了。
      房间里只剩下电脑银幕发出的暗淡光芒。郁闷无处可发,整个人成了腌渍过的黄花,除了无聊地倒在床上,插上耳机,什么也不想做,什么也做不了。我蜷在被子里发呆发了很久,直到被闪烁的信号灯打断。
      物品被数据化,变成海量的信息从远方被传送至我的邮件平台,重新具化。我收到的是一封枣色的信和一只胖胖的罐子,里面装满了朱砂。我打起精神,拆开信件,流畅漂亮的手写字映入我的眼帘:
      桃都:
      FACTORY609,609店,欢迎你的加盟。
      已为你准备了房间。凭附带瓶子入内,牢记。
      歌钟.
      之后出现了一座小城的投影,全玻璃的建筑群,围绕着一栋波浪房顶的主楼,主楼上站满了栩栩如生的雕塑。FACTORY609,百年前战争时期的敌后堡垒,战争结束后应用于商业发展,现为世界上最繁华的经济中心之一。
      信还附带了车票,我拿着信呆了很久,才猛地反应过来,是一封雇用信!我看着烂掉的星星灯,突然为他的悲壮牺牲感到一阵开心——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啊!我跳起来把它砸进垃圾桶,光着小脚丫在房间里窜着,整理行李。
      我看看静静躺在桌上的朱砂罐子,忍不住偷笑,我想,我应该买一盏新的灯了!
      第二天早上,我整装待发,临行前看看镜子,梳起的金发,还算白皙的皮肤,被自己精心刷过的睫毛,长长翘翘,下面是一双绿色的眼睛,配上淡淡的唇色,感觉超好。

      到了车站,因为太早,雾很大人很少。登上首发列车,和列车一起穿过大雾,走过田野,开过荒地,经过城市。被湿润空气过滤过的风,是温柔的手,把风景拂动。我原来住的城市区离工厂很远,这一趟车愣是从上午坐到下午。
      太阳落下,一切几乎被定格。列车使进一座树林,这些树长着银蓝色的树干,还发着淡淡的光,如同梦境。大树一颗颗拔地而起,像一把把伞,遮住了天空,仿佛这座林子都可以听到我的到来似的。
      半夜才到,坐得屁股痛,下了车跟抽了疯似的,颠着走了好几步。

      一抬头,我震惊。
      楼房位于道路的两旁,而我站在一座小桥上,桥下流淌着清水。黑蓝交错的花从水中探出头来。我顺着桥走向城的深处,主楼坐落在前方,在夜晚的灯光下,不可思议的繁华。

      我刚走进去,就有一群警卫想要拦住我,一个穿蓝衣服的向我走来,我急急忙忙掏出罐子,唰地抽出来,气势磅礴,把他逼退好几步。我脸开始发烫,估计特别红。
      “我我我,这这。”完了,口齿不清条件性发作。
      他回过神来,看看我的罐子,又盯着我看了看,说:“原来是桃都啊。不要紧张,店铺在六楼,只有一家,你出电梯就可以看见。”他指指电梯的方位。我哈了几个腰,说了几个谢谢,低着脑袋冲进电梯。他怎么知道我是桃都还一副熟得不行的口吻如果我矢口否认他会不会拿起机枪扫死我啊还有我为什么害怕被人看见简直傻透了!
      我悔恨地出了电梯,好不容易才平静下来,结果我一看四周差点又炸了。
      从这里可以看清这栋楼的中间是空的,好几层楼都有平台伸出,像极了花瓣。从任何一个角度看都可以看见七层楼。房顶是波形的,一盏像树根一样的灯垂落,一座旋转的木梯绕着灯一直爬到屋顶,而内部的装饰全是木制的。
      我一边痴呆一边走进六楼唯一的店。木柜雕花,檀香萦绕,珠帘层层分割,形状各异的罐子堆满这间店,柜子上,木架上,像葡萄一样一串串挂在屋顶上的,且每个罐子里都有不同颜色的砂。整间店散发着一异样的美,仿佛有深色花在角落里绽放。

      我正盯着这房子出神,有一阵声音传来,咚咚的,像是光脚走路时发出的。
      一只红色的蝴蝶掠过我的视野。
      我急忙冲出去却不见人影,见鬼似的。我刚转身回屋,还没有走几步,就有一只手搭上我的肩头,我抛了它就往里跑,糟!衣角被挂住我侧身滑下,右半边麻掉,还没恢复我就弹起来。还来不及出脚就被抓住,我闭紧眼,动都不敢动。
      “桃都?”
      我回头,是那个穿蓝衣服的人。
      “我带你去房间,坐了一天的车你也累了,行李我帮你拿吧。”
      我愣了好久才说:“喔,谢谢。”

      我看看他,黑色的头发,宝石蓝的眼睛,有些黝黑的皮肤,高高帅帅。
      “我是列特,你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对了。”他转过头来:“你住在对面的房间。”列特的头发在灯光折射出幽蓝的光。
      我点点头,跟他进了房间。
      一个词形容:总统套房。
      我有点受宠若惊:“这里?”
      “嗯。不喜欢?”
      “就是有点太大了,我比较喜欢小……算了。”
      “喔,你等一下。”他出去了,我呆。
      一会他就回来了:“桃都,跟我来吧,他带我进了隔壁的房间。绒布的深红毯子,这也是一个长长的走廊,在走廊的左面有一扇门,他打开门让我进去,我还想再看看深处是什么,可惜没开灯一片漆黑。黑暗中发出细微的声音,我仔细听听一切又归回沉寂。我跟他走进去,一个小小的房间,我正惊叹,他又说:“这个套间是城主的,我给他说你不喜欢大房间他就说有一间仓……房间空着。呃,只要你晚上不太吵就可以了。”
      我才反应过来,“城主?”
      “嗯,没关系的,他很忙你几乎不会见到他。明天你就去上班,资料在店里,他应该都准备好了的。”
      “谁?”
      “歌钟。”
      “喔,好,谢谢。”他笑笑,向我道了晚安后就走了。
      我收拾行李,结束了以后躺在床上发呆。一会儿,邮箱进了新邮件,我打开,一封简短的信:
      「Welcome.」
      明天10:00,辛苦了。
      歌钟.
      第二天一大早我就到了店铺,城里还没什么人,而开店的估计还在睡。
      屋顶上投下水波的纹路,冰凉冰凉,就像身处水族馆。店里没有开灯,也像泡在水里一样。我走到柜台前,看见玫瑰星云形状的存钱罐,星星还在运动,星团膨胀又收缩,很神奇。星光组成一句话:购买物品后请将钱投入此中,价格不定由您自己决定。这里卖东西居然很无人售票车,而且价格还自己定,有这么做生意的么,我无语。

      我往里探了一下,看见珠帘后有一个房间,我一走进去灯就亮了起来,这的玻璃罐子也是挂在屋顶,不同颜色的彩砂装在粗瓷缸里。有两张木桌,我走近,其中一张上刻着我的名字,还放了一叠泛黄的纸。
      我翻翻那叠纸,是工作介绍,大体介绍了工厂,还有这家店。这店里卖的有香气的罐子叫「杜衡」,杜衡指的是一种香草,我的任务就是卖罐子,我不用收钱,不用准时上班,而工资却可以按时发到我手里,综上所述:
      我进化为了一只标准的米虫。

      工作的第一天,没有人来买东西,我横在店里没人理睬。
      第二天,有一个穿着绿拖鞋的红发美女来了,拿了罐子没有付钱,她的紫色眼睛把我电了个焦透。
      第三天,没有人来,我扳着手指数了几千遍。
      第四天,一群身着黑衣的勇猛大哥杀气腾腾地冲进来,搬了好几桶罐子,塞给了我一张面额大到我下巴掉落的支票,气势汹汹地走掉,吓得我下午都吃不下饭。列特以为我病了塞了我几十种不同的药,急得像丢了儿子。
      第五天,一些漂亮大姐挽着男友,进进出出来来走走。
      第六天,列特叫我不要工作了,拖了我出去聚餐,说是为了庆祝我的到来。
      第七天,休息,工资发到我的信用卡上。
      署名歌钟的信我再也没有收到过。我要我问过列特歌钟的事,他总是告诉我再过一段时间就知道了,没有什么结果,也就懒得管了。

      一天,我趴在收银台上发呆,突然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出去看,没有人。声音从下面传来,我从栏杆那往下看,一个褐色头发的女孩在一楼叫我,她穿着淡紫色的裙子,风扬起,如同一只娇媚的妖异蝴蝶。我匆匆答应,坐着电梯跑过去。
      她过来,高跟鞋在地板踩出清脆的回音。她拉住我的手,好像有多话要说,但她只张开软软的粉色双唇:“我会一直相信你,就算我离开这里。”她深色眼睛像是钻石点成的,明亮美丽。说罢留下了一个涣散的剪影。
      我站了很久。
      我很郁闷。

      我郁闷地回到店里,却闻到一大股酒味。
      我走进工作间——酒味散发出来的地方,看见一个束着黑色头发的红衣青年坐在桌子上,酒水涛涛倒出,落入他的口中,打湿他的衣领。他抬手用袖子擦擦嘴。
      黑发遮住右眼,左眼中氤氲着雾气,瓜子脸,牛奶肤色,脸上有因为喝醉而染上的潮红。红衣上有精致的盘扣,他光着脚,懒懒地晃着腿。
      “桃都。”泉水般清澈的声音,他微微眯起眼,跳下来。
      他一步步走向我,拿着酒瓶在在我眼前晃了晃,我立刻捂住鼻子,他呵呵笑了。我反应过来扯了他的衣服,把他往外拖,却拖不动,恼羞成怒,气血淤积!“不要在这里喝酒!出去!臭死了!”见他笑得更欢了,我踢了他一大脚,他晃晃便躲开了,力使空了我差点摔了一大跤。
      “杜康之乐。”他瞥了我一眼,眼睛弯弯“不喜欢?”他执起酒瓶砸到地上,酒水溅了到处:“杜衡之欢。”
      神奇的事发生了。酒蒸发了,酒味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漫天朱砂粉末,扑面而来的玫瑰香气。我呆呆地看着他,他笑得邪气而秀美。
      “被吓到了?”他踩在碎片之上,看得我的小心肝一颤一颤的。“知不知道我为什么聘用你?”
      还不等我开口,他又说:“因为你笨。”
      我脑充血,简直想吐他一脸的口水。他拉住我的手,把我往外面拖,显得特别兴奋“别人把你当根草,我把你当个宝!”
      “放放放!”我的反抗完全不起作用。而他一出店门就迎上一盆冷水。

      列特把盆放下:“这里这么忙,还在这里玩。”
      他甩甩头发,把水甩了我和列特一身:“我是来找桃都的。你来干涉我干嘛?”
      “你都把她吓死了,瞧他的脸,跟死鱼似的。”列特跟他说话一点都不客气。
      列特又说:“桃都,他有没有自报家门?”我摇摇头,顺便瞪了落汤鸡一眼。突然脑袋一空:“他是歌钟?!”
      列特扶扶额头,叹口气。落汤鸡慢慢说:“无云把酒歌沧海,一朝钟鸣梦无垠。”然后他无限婀娜地回头:“特特,一个月不见,我想死你了。”他扑过去蹭蹭,我看见列特打了寒噤。
      “你带桃都去买几件新衣服好不好?我累了。她穿得跟大妈似的。”他转身往前走去。

      “列特,他在哪里?”我朝歌钟的背影吐吐舌头。
      “先去找城主报道,再回房间睡觉。”
      “我就问他住哪?”
      “你隔壁。”他指指城主房间的隔壁,那个总统套房。
      “因为你不住他就搬进去了。”我深深吸了一口气。

      之后列特带我去逛街,因为拿的是歌钟的卡,所以我和列特毫不犹豫的刷爆了它。

      等我回去,差点吐血,我的旧衣服全部被扔到了外面,歌钟还在把旧东西一件件往外搬。
      我冲去拨开他的手,“你干什么乱动我的东西?”
      “这么旧,留着干什么?”
      “要你管!!”我看他就像看见了混世大魔王,巴不得现在降临个神仙姐姐两脚踹飞这个混帐小子。
      “你喜欢旧衣服?”
      “什么?!”
      “那为什么总是穿旧的呀?”他的表情像个小孩儿。过了一会我才反应过来,该死的有钱人。
      我看着他锲而不舍,实在无语到了极点。
      “喂。”
      “嗯?”
      “帮我收收吧。”我百般无奈地看着歌钟,东西太多了,他是打了什么鸡血有能耐把东西全部翻出来?他呆子一样看了看我,弯下腰来收了几下,就直起身子冲进他房间里的厕所,我才想起来他喝了很多酒,现在一定是在耍酒疯。
      我把新衣服放进柜子里。隔壁有冲澡的声音,一会儿他挽着头发出来,有几缕头发贴在牛奶的皮肤上,他看着我,眼睛亮晶晶的,他说:“我帮你收。”搞得好像不是他丢出来似的。不过,看样子应该是酒醒了。
      我看着他收东西,他会偶尔抬头问我这个要不要,原来他的左眼角边,长了一颗与眼齐平的痣,发现我在盯着她看,他抬起小脸来:“怎么了?”
      我说:“脸上脏。”
      他眯起眼睛露出一副狐狸精的样子说:“眼睛里是你。”
      他的黑色眼睛里装了我的倒影,我避开他的眼睛说:“有一颗痣。”
      “美人痣。”
      “自恋。”
      他听了呵呵笑,洗脑魔音。

      等他走了以后,我趴在桌子上看瓶子散发淡淡光芒。晚上我做了一个梦,歌钟看着我笑得妖艳万分,他的弯弯笑眼里载满我自己灿烂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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