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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夺城2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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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城里响起了女人的惊叫,还有小婴儿的哭喊生,老约翰厌恶地回头看了两眼:“你再不改改这种情况,第一城你占不久。”老约翰和伯恩商量好了,快一年的时间,这里没有一个吃人怪出现,说明这里是最安全的地方。没有随时能够要命的吃人怪,他们就不能再不把女人当人,没看到城外那些田地吗,上面劳作的全是女人。
“放心,他们只是发泄一下,我跟他们说好了,等拿下第一城,每个人奖赏两个女人。”伯恩指着远处耸动身体的男人:“这里的女人都是次等货,等会他们只能从外面选一个女人,那些没有乱找女人的男人就会感谢我。”
“有那么多女人吗?”老约翰竖起手指头数了数,奴隶和劳工加在一起还剩下三十多个,那些女人除了生孩子死掉两个,其余人全部活得好好的。
老约翰看着格兰德带着水手出现在城外:“那些男人还是杀掉的好。”他知道好几个水手娶了老婆,那些女人——只要水手还活着,那些女人的心就会偏向他们的男人,就像伯恩,总是能从他以前的女人手里得到额外的食物和关照,他可是听到好几个女人说要和伯恩结婚。
“你,你,还有你,”伯恩站起来,他一把扯过在女人身上耕耘的男人:“拿下第一城,多少美人你不要,现在要这个老女人?去,你们几个去拦住那个格兰德,我要他的脑袋。”
伯恩知道格兰德是女城主塔利亚的丈夫,他还是想要娶女城主塔利亚,那么格兰德必须死。伯恩一连指了七八个奴隶,这几天他们一直割麦子,镰刀使得非常顺手。这是一种长柄镰刀,割麦子一刀就是一大片,杀人更是方便,那个格兰德只有一把胳膊长的剑,他还来不得靠近就会被镰刀割伤,一人一刀,伯恩一定要格兰德的命。
“头,放心。”男人们提起裤子,扛着镰刀往外走。
老约翰在墙头四处张望,他最害怕安玛,那个女人一头白发应该很显眼才是,怎么他哪里也看不到?老约翰看了一眼跟在格兰德身边的几个男人和孩子忍不住说:“那些孩子们怎么办?”那些孩子大多和奴隶们沾亲带故才能活下来。
“杀掉。”伯恩冷酷地说,“孩子可以再生,那些孩子被第一城引诱过,不再是我们的孩子了。”
老约翰没有说话,他拉过几个老男人叮嘱了几句,然给他们跟着先头那些人一起阻击格兰德。伯恩不以为然地摇摇头头,他们一共才二十多镰刀,老约翰这一安排,镰刀立刻少了一半,那些没有武器的男人连厨房的刀都拿了出来。
老约翰远远看到齐鲁达那个永远笑眯眯的男人拉住格兰德,他指着城墙说着什么,身后跟着田地里干活的女人。老约翰将伯恩拉到身边:“现在就看你的了。”那里有好几个伯恩的相好,她们想要和伯恩结婚,自然会站到伯恩这一边,老约翰要伯恩策反这些女人,伯恩总是说已经说好了,到时候女人一定会站到他们这一边。
城墙下十多个奴隶高举着镰刀拦住城门外,锋利的镰刀反射着红日照下来的光。伯恩想了一下对老约翰说:“你守好这里,任何人靠近城墙,就把墙砖扔下去砸死他。”
这是他们早就制定好的计划,城墙最上面的转头下面只有一层浅浅的淤泥,用力一推就可以推下去一块,十多个没有镰刀的奴隶各自据守一段城墙,他们手里拿着大块泥砖,只等第一城那些人靠近。
伯恩走下城墙,他同样扛着镰刀,身后跟着两个男人拿着从厨房找来的绳索。只要他们愿意做奴隶,伯恩想,他也愿意留他们一命,格兰德除外,他必须死。
老约翰在城墙上看着大摇大摆走出去的伯恩,他一直看不明白伯恩是怎么回事。伯恩是老约翰逃难第二年碰上的,那时候伯恩已经带着十多名打手,一下子控制住老约翰的队伍,取代老约翰成为领头人。那时候伯恩队伍里大半还是男人,女人被他们绑起来,晚上暖床,吃人怪来了就丢给吃人怪。他们走一路抢一路,后来有了老约翰不断给他出主意,行事才渐渐有了章法。
老约翰的父亲是贵族私生子,他一生都惦记着他的贵族父亲和红日城贵族奢靡的生活。老约翰从来没有见过这些,他只能从父亲的只言片语中想象贵族的生活。那时候他总是问父亲为什么要离开红日城,父亲就会责怪祖母,那是一个特别漂亮又聪慧的女人。
祖母原本是贵族庄园上的奴隶,她年轻、健美、漂亮,很快获得了贵族主人的欢心,如果只是这样,她只会成为庄园里又一个生下私生子的奴隶。老约翰的祖母聪慧,她不仅抓住了主人的欢心,还讨得贵族夫人的喜爱,把她带离庄园,一路跟着主人回到红日城城堡。其她女人生下孩子,贵族主人看也不看,但是老约翰的父亲不一样,他生得唇红齿白,深得贵族夫人欢心,他甚至能够跟着夫人的孩子一起上学。
在贵族父亲和高贵的夫人相继去世以后,老约翰的父亲依然跟着同父异母的哥哥们在红日城快活。老约翰的祖母再次做出一个决定,她看出来儿子在红日城是娶不到门当户对的媳妇,她要是给儿子娶一个乡下女人,那些贵族会立刻把他踢出去。她趁着夫人余威尚在,新的贵族夫人还没有掌权提出带着儿子搬出去,新接任的贵族和夫人很满意她识时务,给了她一大笔钱和自由的身份,随手指定了一块土地让他们去开垦。
祖母带着父亲一路向南,他们离开红日城,离开贵族的封地继续向南,一直来到无人认识他们的边陲,在一个小村庄里落脚。祖母很快开辟了一大片土地,她用带出来的钱雇佣那些村民为她劳作,渐渐成为村子里土地最多的女人。祖母又给父亲娶了村长的女儿,他的贵族身份根本经不起验证,但是善良淳朴的村民相信了他们。
老约翰自从出生就被人成为“约翰爵士”,祖母还教他认字。祖母是村子里唯一识字的女人,她甚至从贵族城堡带了几本书出来。老约翰从小跟着祖母读书,看着父亲缅怀从前,看着母亲辛勤劳作,被村民捧得高高的,渐渐养成了一个古怪刁钻的性子,他喜欢琢磨人。
天灾给老约翰的村子带来灭顶之灾,一颗火石刚好落在老约翰的村子里,老约翰侥幸逃出命来,他的家产和亲人却被大火烧得干干净净。跟着老约翰一起逃出来的几个村民跟着老约翰逃难,老约翰想着去红日城找他的贵族亲戚,结果还没走到红日城就被赶了出来,红日城来了太多难民,城里据说快没粮食吃了。
老约翰想起祖母,带着零零散散一队人向南出发,他的队伍里大多是老人,男人女人都有。老约翰不要年轻男人,年轻男人待不住,年轻漂亮的女人他们也守不住。就这么往南一路走一路逃,十来个人的队伍一会变成四五十个,一会又变成二三十个,人来了又去,老约翰队伍总保持着二十个人左右,一直到他遇到伯恩。
伯恩这个人生得高大,一身蛮力还样貌俊俏,不是小白脸那种俊俏,是一种老实夹杂着坚毅,在人心惶惶的时候特别能给人新任和踏实感。伯恩也带着一帮兄弟走南闯北,如果没有吃人怪,伯恩大约就是一个土匪头子,占着一个山头,手底下拢着一帮人,打家劫舍抢女人。可惜吃人怪没有人情可讲,不管伯恩给吃人怪送了多少食物,吃人怪看到伯恩依旧伸手就抢,没有半分好脸色给他。
老约翰觉得伯恩很有意思,他跟着伯恩好几个月,伯恩抢来那些牛羊往吃人怪面前赶,吉利哇啦试图和吃人怪说话。那个时候老约翰也研究吃人怪,吃人怪个头高大,他们不会坐,要么直直站着,要么躺着,膝盖那里好像只有走路的时候才会弯一点点,像个僵硬的石头人。
老约翰找到伯恩,他看上了伯恩一股蛮力和傻劲,他还异想天开,要和吃人怪做朋友。
伯恩这个人吧,一会傻一会精明,对人好的时候是真好,无情那也是真无情。老约翰花了好长时间摸清伯恩的性子,两帮人就这么走到了一起。
老约翰这波人年纪大,抢是抢不过的,肚子里却一肚子坏水,撺掇伯恩抢那些独门独户的,他们避开大村庄,专挑有点家产的独门院子下手,队伍就这么越来越大。随着吃人怪横行,大村庄开始联合起来,要不是伯恩他们几次被联合在一起的村子坑了,他们也不会想着往北走,这么走着走着就到了第一城。
第一城人这么少,老约翰当时就想着留下来,偏偏第一城有个女城主还有个女巫,伯恩的想法是等吃饱了把第一城打下来,老约翰看来看去没胜算,好在他们有铃兰种子,坏也坏在他们有铃兰种子,戴芬那个女人背叛了他们。被抓住的那一天,老约翰以为死定了,偏偏他们又死里逃生,伯恩那伙人成为奴隶。老约翰虽然是劳工,只是名分不同,他们和奴隶一样干活一样吃不饱,只是比奴隶少挨一些打。
冬天来了,第一城没有活给他们干,要么自愿成为奴隶,要么离开第一城。没有劳动就没有饭食,有几个趁着天气还不算太冷,离开了第一城,去南方寻找活路,剩下的男人和奴隶住到一起。老约翰再次成为奴隶,或者说成为祖母嘴里的奴隶,老约翰心里升起一股宿命感,无论他的祖母怎么逃离,奴隶就是奴隶。
老约翰站起身,他结束感怀身世,叫来两个男人:“你们去把那个女城主押过来。”伯恩有一股子蛮力,他仗着手里有刀,跑到格兰德面前拼命。老约翰才不傻,他手里大把孩子和女人,多的是人质,特别是哪个女城主。放着那么多人质不用,自己扛着刀上去打,伯恩总是仗着蛮力,一点也不会动脑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