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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铁皮青蛙 和悠悠重逢 ...


  •   林向晚朝小卖部门口看过去,只见一个留着齐耳短发的年轻女孩走了进来。

      她把一个有一丝裂纹的瓷盘搁在餐桌上,脱下沾着泥点子的深色外套,随意地挂在门口。

      “妈,今天厂里有个做坏了的盘子,我看着还挺好的,就拿回来了,你可以用它装菜。”

      “哎,悠悠!”见女孩走进门,陆艳红快步迎了上去,把手里还拿着鸡蛋的林向晚推到了她面前,“你看看,谁回来了!”

      程悠悠顿时瞪大了眼睛,原本一身的疲惫似乎在此刻消失了,脸上满是兴奋之情。

      “小晚?你怎么回来啦!好久不见耶!”程悠悠热情地拉着林向晚的手,上下打量着她,“以前你就很漂亮,现在更好看了!”

      林向晚也打量着程悠悠——她几乎和三年前一样,一点儿没变。不如说,程悠悠打从她们第一次流着鼻涕在村口里见面的时候起,就没变过。

      四五岁的时候,父亲第一次把她从家里带到落叶村村里,让她去和其他小朋友玩。

      她从小在村外长大,没有去上过村里的幼儿园,所以完全不认识村里的小孩。她还记得那一天的沙坑里,好几个小孩蹲在一起,他们的中心站着一个留着短头发的小女孩。

      那个小女孩手上拿着一只铁皮青蛙,一拧发条,青蛙就在沙地里往前跳,一跳一个小坑儿。

      其他小孩都围着短发女孩,争先恐后地要借她的玩具玩。

      林向晚站在沙坑边缘,小手指绞在一起。她没有带什么好玩的玩具,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和他们一起玩。

      就在她低下头不知所措的时候,一只铁皮青蛙蹦到了她的脚边。

      林向晚愣愣地抬起头,只见那个短发的小女孩朝她挥了挥手,脸上咧开了一个大大的笑容,露出缺了一块的门牙。

      “你也玩玩看吧~”

      小林向晚一听到这话,心情顿时由阴转晴了。

      她立刻弯下腰,学着女孩刚才的样子,用力拧了好几圈铁皮青蛙的发条。

      “啪嗒、啪嗒、啪嗒!”

      铁皮青蛙一下一下地,朝孩子们的方向跳过去。

      那天傍晚,父亲把林向晚放在了自行车的后座上,准备回山脚下的家。

      “等一下!”

      就在他们要出发的时候,那个短发女孩跑了过来,松垮的小凉鞋在地上吱嘎作响。她凑到了自行车旁边,踮起脚尖费力地把铁皮青蛙塞到了林向晚的手里。

      林向晚疑惑地眨了眨眼:“嗯?你是要借我玩吗?”

      小女孩笑得灿烂:“嘻嘻,送给你啦!我爸爸妈妈是开小卖部的,那里有很多青蛙呢!”

      “哇塞哇塞!真的吗?谢谢你啦!”林向晚的眼睛一下子亮了,爱不释手地把玩着这翠绿色的小玩具。

      对于那时候的小孩子们来说,这个铁皮青蛙绝对是最最新潮的时尚单品。

      “嗯嗯!”小女孩点点头,趴在自行车后座的小栏杆上,紫葡萄似的大眼睛看着林向晚,“我想和你当好朋友!我叫程悠悠,你叫什么呀?”

      “我叫林向晚。”

      悠悠和小晚的故事,从那时起正式开始了。

      程悠悠晃了晃她的手:“小晚,想什么呢这么入神?”

      林向晚回过神来,她笑着轻轻拥抱了一下程悠悠,抬手抹去她脸上沾着的泥:“没事,我这次请假回来休息几天。你刚从厂里下班么?”

      程悠悠大学学了陶瓷专业,毕业后就去了县城的陶瓷厂里工作。

      “对呀对呀!好累的!每天从早到晚都是拉胚塑形,一个这么点儿大的杯子,我得保证它正正好好100克,多了1克师傅都会让我重拉!”程悠悠抬手比了一个小杯子的造型,鼓着腮帮子抱怨道,“你说是不是很过分!”

      林向晚被她逗笑了,程悠悠果然还和从前一样。从小时候起,她就喜欢做手工,班上女孩们的发夹和头箍都是她用滴胶做的。

      在听说有陶艺专业的存在之后,她果断选择跨越大半个中国考去了景市的大学,开始了和粘土为伴的生活。当初义无反顾的劲儿还历历在目,这才多久就开始叫苦连天了。

      “做瓷器不是你梦寐以求的工作么,怎么这么快就到倦怠期了?”林向晚打趣道。

      程悠悠扁了扁嘴:“一天要拉一百多个一样的胚,再喜欢都得倦怠!要是能回到小时候就好了,只要给我爸妈干点小活,就能拿着一团泥玩儿一整天。”

      “我听到,有人想帮我们干活?”

      小卖部门口,传来了一道浑厚的声音。

      程悠悠的父亲——程启回家了。这个五十多岁的中年男人穿着一件老头背心和一条灯笼裤,裤脚扎进了胶鞋里。

      鞋面上全是脏污,可他没让一点脏污碰到小卖部的地板,而是小心地把鞋放在了门外。

      “爸,你还嫌我上班不够累呀!”程悠悠吐了吐舌头,随后把林向晚拉了出来,“爸你快看,小晚回来了!”

      程启笑了一下,脸上的皱纹全都簇在了一起:“哟,晚丫头从大城市里回来了。已经过了多少时候,得四年多了吧?”

      “是三年啦,程叔叔。”林向晚纠正道。

      “对,对,是三年。”程启乐呵着点了点头,“叔老了,日子都过糊涂了,总感觉你出去很久了。”

      林向晚抿了抿嘴唇。不止程叔这么觉得,她自己也有这种感觉。离开落叶村后,日子变得很漫长,比她儿时坐在木屋里看着向日葵转变方向的时候还要长。

      “回来了?”拿着锅铲的陆艳红从厨房里探出头来,“货批得怎么样?”

      程家小卖部里的这些零食蔬果饮料没有固定的供货商,都是程启每周从县城批发来的。

      虽然货源不稳定,但这也让小卖部的货品变得灵活了很多。小孩们想要城里的新玩具了,或者老叔们想抽什么新烟,程启都能跟着需求批发来一些。

      程启点点头:“哎,批来的我都给放仓库了。就除了鲜牛奶没买着,最近不道为啥,这附近的牛都不乐意产奶。”

      听到这话,林向晚有些怔愣。

      县城里的牛不愿意产奶,今天小黄小白也护着蛋不想让人拿,最近村里的家畜到底怎么了?

      听说在自然灾害发生之前,动物们都会先有一些异常的举动,难道说落叶村要地震了么?

      看到陆艳红端着菜从厨房里出来,林向晚将奇怪的想法从脑子里赶走——落叶村这里几百年来都没有地震过,可能只是最近气候太干燥了,动物们不太舒服。

      “阿姨,我来帮您。”林向晚迎上去,接过陆艳红手里的黄瓜凉皮。

      陆艳红笑着把菜递了过去:“小晚真会来事儿,留下来一起吃饭吧!”

      林向晚摇了摇头:“不麻烦了,我家里还有番茄,待会儿回家做番茄炒蛋吃就行~”

      就在她说这话的时候,一股熟悉的香味飘到她的鼻尖,又瞬间飘走了。

      她回过头,只见程悠悠正端着一碗土豆茄条,朝她面前晃了一下又拿远了些,然后又冲她晃了一下。

      “你干什么呢悠悠!”林向晚好笑地朝她翻了个白眼。

      “哼哼,你最喜欢的土豆茄条,不留下来我们可就吃完了喔!”程悠悠坏笑着把菜放到了桌上,故意放得离林向晚远了些。

      林向晚的睫毛颤了颤,唇角不禁上扬了一个小弧度。

      没想到他们还能记得这件事。

      她很喜欢地三鲜的味道,但她不吃青椒,所以父母就把地三鲜改良成了“地二鲜”。之前程家有一次去“山野味”吃饭的时候,陆阿姨看到桌上的土豆茄条觉得奇怪,就问过她一嘴,后来便记住了这件事。

      她在当网红探店的时候吃过无数美味佳肴,每一道的制作工艺都相当复杂,不是用了365天坚持草饲且听音乐长大的牛肉,就是浇了在外国窖藏了上百年和英国女王晚宴同级别的红酒。

      然而,满桌珍馐,都比不上眼前这一盘菜——一个带裂纹瓷盘里,盛着简简单单的土豆炒茄子。

      “你知道的,我对土豆茄条没有任何抵抗力!”林向晚拖了张板凳,果断在饭桌前面坐了下来。

      四人其乐融融地围在一起吃起饭来。

      陆艳红不停地往林向晚碗里夹菜,程启开了一瓶啤酒自斟自饮,程悠悠则一边嚼着饭一边讲着厂里那些没捏好的陶瓷的去向。

      嘈杂声里,一旁电视的声音断断续续地飘了过来。

      “今日,全国各地有多个地方出现了植物过度生长的迹象,如果您在身边发现了异常植物,请及时上报附近的农业局。”

      电视上,菜地里的小葱长得足足有半人高,都快赶上大葱了。

      “嚯,这可真稀罕,没见过能长这么高的葱。”陆艳红感叹道。

      程启抬了抬筷子:“这是好事儿啊,说不定是科学家培育出来的新品种呢,我觉着肯定好吃。”

      林向晚的目光从电视屏幕上移开,无意间落到了自己碗里的豌豆粒上。

      “……咱们村里的豌豆,以前就这么大么?”

      她乍一看没看出来没看出来,但经过新闻里这么一提醒,忽然发现碗里的豌豆比正常豌豆都大了一圈。

      “还真是诶!”程悠悠也瞪大了眼睛,“好奇怪,要不我们先别吃了吧,明天我上班前去农业局里说一声。”

      程启舀了几颗豌豆放嘴里尝着:“我没觉着大啊,豌豆不就这样婶儿的么?”

      林向晚把豌豆炒虾仁往旁边挪了挪:“程叔,还是先别吃了吧,等明天先去农业局确认一下再说。”

      她总觉得,最近不对劲的事太多了,好像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一样。

      “好好好,听你们的。”程启也不再犟了。

      吃完饭后,程悠悠送林向晚回山脚下的家。

      两个女孩一前一后坐在电瓶车上,夜晚的凉风吹拂在她们身上,她们的头发被吹得乱飞,但谁也顾不上理,只管笑着向前冲进那片温和的夜色里。

      “晚,你家里电瓶车坏了是不是,我明天喊阿树去你家修。”

      前座程悠悠的声音顺着风向后飘了过来。

      “不用了悠悠,反正我就在这儿待三天。对了,你和梁嘉树最近怎么样了呀?”林向晚好奇地问道。

      梁嘉树是村上水电工的儿子,和她们上一个高中。

      高中毕业的时候,听说程悠悠想去读景市大学,他就也报了景市大学。但他分不够没录被取,就和程悠悠错过了四年。

      “哎呀。”提到梁嘉树,程悠悠的语气立刻黏糊了起来,“我俩你也知道……”

      “叮零咚隆!叮零咚隆!”

      她话还没说完,林向晚的手机就不合时宜地响了起来。

      是经纪人打来的电话,林向晚青筋一凸,却又不敢不接——MCN公司规定了,即使在休假期间,手机也必须保持畅通。

      她一接起电话,经纪人劈头盖脸的要求就向她砸了过来。

      “干嘛不回消息?你要造反啊!”“明天陈望舒会来近海市,我们约上了她的行程,你明天回来和她一起拍探店。”“休假又怎么了?你以为陈望舒那么好约吗?公司花了大价钱请她,要敢不来你就死定了!”

      林向晚在电话里挣扎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无法逃脱明天就要回近海市上班的命运。

      一路的枫叶风景全被这段电话给忽略了,在她挂断电话的时候,两人已经来到了山脚下小院的门口。

      程悠悠停下了电瓶车,关心地看着林向晚:“小晚,你是明天就要回去了吗?”

      林向晚万念俱灰地叹了一口气:“唉……没办法,不回去不行。可惜刚回来了一天就得走了。”

      程悠悠扬起笑容,轻轻抱了一下林向晚:“没事儿的,等我放假的时候去近海市找你玩!”

      “好!”

      程悠悠朝她wink了一下,随后调转电瓶车头开回落叶村的方向。

      看着她的背影,林向晚暗自懊恼——忘记问她和梁嘉树的事了。

      探店博主的工作像是野蛮生长的藤蔓,等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入侵了她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处理了一下工作消息之后,林向晚连箱子都懒得打开,疲惫地躺在了床上,进入梦乡。

      ……

      “小晚!小晚!快醒醒,外面出事了!!”

      第二天清晨,林向晚是被砸门声惊醒的。天还没亮透,工作铃声也没响,小院的木门却被拍得直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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