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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没用的 后悔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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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平秋被送进了ICU,肋骨断了三根,脾脏破裂,右眼眶骨折。他在重症监护室里躺了将近两个星期,醒来后的第一件事不是报警,不是找律师,而是让人把病房里所有反光的东西都收走了。
他不敢看自己的脸。
不是因为毁容,而是因为每次看到镜子,他就会想起那双眼睛。那双在天台上、在坠落之前、笑着看向陆执的眼睛。那笑容里没有恨,没有怨,甚至没有任何控诉的意思,只有一种他无法理解、更无法面对的、近乎慈悲的温柔。
沈平秋这辈子欠过很多人,但林箐陌是他唯一一个还不起的。
他是在林箐陌死后才知道一些事的。比如林箐陌被他标记之后,连续一个月都在吃大剂量的抑制剂,把自己的内分泌系统搞得一团糟,医生警告他再这样下去可能会永久丧失生育能力,他只是点了点头,说“知道了”,然后继续按照自己的节奏减药。比如林箐陌在婚礼前三天,一个人去了温哥华市中心的一家纹身店,在左边锁骨下方纹了一行字,用的是中文,很小,纹完就用遮瑕膏盖住了,没人发现。比如林箐陌婚礼当天的早餐是一杯黑咖啡和半片吐司,他吃得很慢,吃完了把盘子端到水槽里洗干净,擦干手,然后对着厨房的窗户站了很久,没有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这些事情是沈平秋后来从各种人口中零零碎碎拼凑出来的。每知道一件,他就觉得自己脸上的伤疤更疼一些。
他对林箐陌做的事情,他比任何人都清楚。最初是见色起意,后来是移情作用,再后来是一种卑劣的、无法克制的占有欲。林箐陌越是不理他,他就越想把这个人牢牢地锁在身边;林箐陌越是冷淡疏离,他就越觉得自己在驯服一匹桀骜不驯的野马,有一种畸形的成就感。他给林箐陌买最贵的衣服,带他去最好的餐厅,在人前做足了体贴入微的姿态,所有人都夸他是个好alpha,只有他自己知道,那些东西林箐陌一个都不想要。
林箐陌什么都不想要。
这个认知让沈平秋感到恐惧。一个人什么都不想要的时候,就意味着她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了。一个没有什么可以失去的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人。
可他还是没有收手。
易感期那次,他不是完全失去理智的。他在去找林箐陌之前就知道会发生什么,他甚至为此提前做了准备——关掉了手机,支开了助理,选了一个没有任何人打扰的时间。他想得很清楚,只要标记了林箐陌,这个人就一辈子都逃不掉了。他不在乎林箐陌愿不愿意,因为在他的世界观里,omega的意愿从来不是需要考虑的因素。
他标记了林箐陌。
林箐陌当时没有叫,没有说话,没有反抗。他只是在一切都结束之后,慢慢地坐起来,垂着眼睛,把被扯开的衣领一颗一颗地重新扣好。他的手指在发抖,扣了好几次才扣上最上面的那颗扣子。然后他站起来,走到窗边,背对着沈平秋,说了一句让沈平秋至今想起来都脊背发凉的话。
“你满意了吗?”
不是质问,不是控诉,只是一个单纯的、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疑问句,像是在问一个做完恶作剧的小孩“你开心了吗”一样。那种彻底的、不带任何情绪的平静,比任何歇斯底里的哭喊都更让人毛骨悚然。
沈平秋那时候没有回答。如果他回答了,他会说“不满意”。因为标记了林箐陌之后,他才发现,他要的从来不是林箐陌这个人本身,而是林箐陌身上那个不存在的、他死去的白月光的影子。可林箐陌不是那个人,林箐陌是林箐陌,是一个独立的、完整的、有自己思想和感情的人,而这个人从来没有一刻属于过他,哪怕在标记之后也没有。
这才是最让他崩溃的。
林箐陌死后,沈平秋把自己关在房间里整整一个月。他反复翻看林箐陌留下来的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可翻的,林箐陌的东西少得可怜,几件衣服,几本书,一台笔记本电脑,仅此而已。电脑里有一个文件夹,名字是一个日期,沈平秋点开之后才发现,那是林箐陌和陆执在一起的那一年。里面有照片,有聊天记录的截图,有一些沈平秋读不懂的、零零碎碎的只言片语。所有这些东西指向同一个人,一个他永远无法企及、永远无法取代的存在。
陆执。
沈平秋一直知道林箐陌心里有别人。他只是不知道那个人对他的影响有那么深,深到林箐陌宁愿死,也不愿意带着别人的标记活在这个世界上。
婚礼那天,林箐陌在台上没有看陆执一眼。沈平秋注意到了,他甚至为此感到一丝窃喜——你看,他连看都不看你,他现在是我的了。可后来他才明白,林箐陌不看陆执,不是因为不在乎,而是因为太在乎了。他怕自己看一眼就会心软,心软就会回头,回头就会把陆执拖进更深的泥潭。
他是在保护陆执。
连最后一刻都在保护。
沈平秋躺在ICU的病床上,望着惨白的天花板,忽然觉得自己这辈子活得像个笑话。他以为自己是猎手,到头来才发现自己不过是命运棋盘上的一颗棋子,被用来摧毁两个原本可以很幸福的人。他的存在没有给任何人带来过真正的快乐,包括他自己。
他想起了那行林箐陌锁骨下方的纹身,很小的一行字,遮瑕膏盖住之后几乎看不出来。他是怎么发现的呢?是有一天晚上,林箐陌洗完澡出来,衣领没有整好,露出了一小截锁骨,那行字恰好从遮瑕膏的缝隙里透出来。沈平秋凑过去看清楚了那行字,然后整个人像是被一盆冰水从头浇到了脚。
那行字写的是——“陆执的。”
不是“陆执的omega”,不是“陆执的爱人”,就是简简单单的三个字,“陆执的”。好像只要这三个字在,他就永远属于陆执,不管他身在何处,不管他被谁标记,不管他穿着谁的婚服站在谁的身边。他的身体可以被占有,他的自由可以被剥夺,他的生命可以被摧毁,但有一件事情是任何人都无法改变、无法夺走的——他是陆执的。从十四岁那年的第一次心动开始,到二十三岁这年从天台上坠落为止,他始终都是陆执的,一天都没有变过。
沈平秋当时什么都没说,只是把那行字重新用遮瑕膏盖好,然后转过身去,假装什么都没有看到。他已经没有立场说什么了,从他把林箐陌按在身下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失去了所有质问的资格。
他现在躺在病床上,肋骨碎裂的地方还在隐隐作痛。医生说他的脾脏恢复得不太好,可能需要二次手术。他不怕疼,怕的是那种空洞的、无处不在的、让人无处躲藏的虚无感。林箐陌的遗像摆在床头柜上,黑白色的,是沈平秋从林知意那里要来的。林知意起初不愿意给,后来不知道听说了什么,忽然主动联系他,把照片送了过来,临走时对他说了一句话。
“我儿子欠你的,他已经用命还了。现在是你欠他的了。”
林知意的语气很平,没有哭,没有闹,甚至没有怨恨。她只是陈述了一个事实,然后转身走了,留沈平秋一个人站在病房里,手里拿着那张黑白色的遗像,站在暖气片旁边,却觉得浑身发冷。
是啊,他欠林箐陌的。欠他的自由,欠他的尊严,欠他一个没有被玷污的身体,欠他一个可以自己选择去爱谁的权利。这些东西他这辈子都还不清了,因为林箐陌已经不在了,他连道歉的机会都没有了。
那时候陆执已经不再和任何人提起林箐陌了。
不是忘了,是不敢。
他试过一次。那天晚上宋棠来家里看他,两个人坐在阳台上喝酒,月亮又圆又亮,挂在城市的天际线上,像一枚冰冷的硬币。陆执喝到第三杯的时候忽然开口说:“宋棠,你知道林箐陌最喜欢吃什么吗?”
宋棠没有说话,安静地等着。
“他最喜欢吃糖醋排骨,”陆执的声音很轻,“我妈——林知意做的糖醋排骨很好吃,但他每次都不好意思多吃,总是夹一两块就放下筷子了。后来我就每次吃饭的时候多夹一些放在他碗里,跟他说我吃不完。他一开始还会推辞,后来就习惯了,会主动把碗递过来,眼睛亮晶晶地看着我。”
陆执说到这里的时候笑了一下,那笑容在月光下显得很脆弱,像是随时都会碎掉。
“他那个眼神我记了一辈子,”陆执说,“碗递过来的时候,他的手指会碰到我的手指,凉凉的,骨节很分明。我就想把这双手一直握着,握到它变暖,握到它不再发抖,握到我再也不用把它放开的那个时候。”
他的声音开始发颤了。
“可是我没有做到,宋棠。我没有做到。”
阳台上安静了很久,久到宋棠以为陆执不会再开口了。然后陆执用一种几乎是气音的声音说了最后一句:“他最喜欢吃糖醋排骨。他走了之后,我再也没有吃过这道菜。”
宋棠当晚在陆执家的沙发上睡的。他躺在沙发上,听着卧室里偶尔传来的细微声响,那些声响不像哭声,更像是某种小动物在黑暗中蜷缩着身体、试图把自己藏起来时发出的窸窸窣窣的声音。宋棠没有起身去看,因为他知道陆执不需要安慰,陆执需要的是一个人待着,待在那个只有他自己才能进入的、装满林箐陌的世界里。
宋棠是在大二那年认识陆执的。
那是一次商业模拟竞赛的分组,他和陆执被分到了同一个小组。起初他对陆执的印象很普通——成绩好,话少,长得不错,但整个人冷得像一座冰山,谁靠近都会被冻伤。宋棠是个自来熟的人,尝试和陆执搭了几次话,每次都以失败告终。他以为陆执就是这种性格,也没太在意,只是客客气气地维持着同学关系。
直到有一天,竞赛进行到了最关键的时刻,他们的方案被评委指出了一个大问题,整个小组都慌了神。宋棠注意到陆执坐在角落里,表情没什么变化,但他的手在桌子底下攥得紧紧的,指节发白,嘴唇抿成了一条线。他看起来不是在紧张,而是在忍耐,像是在拼命压制着什么要从体内冲出来的东西。
会议结束后,宋棠在洗手间找到了陆执。陆执正撑着洗手台,低着头,肩膀在微微发抖。他的信息素失控了,浓郁到整个洗手间都弥漫着雪松的味道,那味道里裹挟着一种宋棠从未在alpha身上感受到的情绪——不是愤怒,不是恐惧,而是一种深入骨髓的、无处排解的悲伤。
宋棠没有问“你怎么了”。他只是走过去,打开水龙头,把一块毛巾浸湿,然后递给陆执。
陆执接过毛巾,盖在脸上,过了大概十几秒钟,他的肩膀停止了颤抖。他把毛巾拿下来,转过头看了宋棠一眼,那双幽蓝的眼睛里满是血丝,但表情已经恢复了平静,像是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过。
“谢谢,”他说,“抱歉吓到你了。”
“没事,”宋棠说,“我见过比这更吓人的。”他没有说的是,他见过他妈妈在爸爸去世后的第一个月里,每天晚上都会在梦游中走到阳台上站着,他爸爸曾经最喜欢站在那里抽烟。他不觉得陆执奇怪,他只是觉得陆执很疼。
疼到他不知道该怎么开口,疼到他的身体比他的嘴巴更诚实,在每一个不经意的瞬间泄漏出那些被压抑得太久的情绪。那种疼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好的,甚至不是一年两年就能好的。有些伤口是不会愈合的,它们只是结了一层薄薄的痂,下面还在流着血,碰一下就疼得要命。
宋棠那时候不知道陆执在疼什么。他只是觉得,这个看起来什么都不缺的alpha,心里一定有一个很大的洞,大到所有的风都从那里灌进去,把整个人吹得空空荡荡。他决定不追问,只是安静地待在陆执身边,在他需要的时候递一杯酒,在他失控的时候递一条毛巾,在所有人都觉得他很正常的时候,默默地做那个唯一知道他不正常的人。
后来陆执在某个喝醉的夜晚,断断续续地把林箐陌的事情说了出来。宋棠听完之后沉默了很久,然后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说了一句让陆执记了很久的话:“你是我见过最倒霉的有钱人。”
陆执当时就笑了,不是那种客套的笑,而是真的被逗乐了的那种笑,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宋棠分不清他是在笑还是在哭,也可能两者都有。他只是把纸巾盒推到了陆执手边,然后安静地坐着,等着,像一盏不会熄灭的灯,在那些最黑最冷的夜里,为陆执提供着微弱的、但始终存在的亮光。
林箐陌的信被陆执锁进了书房的保险柜里。
保险柜是陆执专门买的,指纹加密码双重验证,里面只放了三样东西——那封信,林箐陌的学生证照片原件,以及一枚很普通的银戒指。戒指是很久以前陆执偷偷买的,打算等高中毕业的时候送给林箐陌,算是一个承诺。戒指的内侧刻了两个字母,L和L,陆和林,执和陌。他没来得及送出去,林箐陌就走了,这枚戒指就一直躺在他书桌的抽屉里,落了一层又一层的灰,直到有一天他终于鼓起勇气把它放进了保险柜,让它和那封信、那张照片一起,成为他生命中最后三件还带着温度的东西。
他有时候会把保险柜打开,把三样东西一样一样地拿出来,在桌上摆好,然后坐在那里看着它们,一看就是几个小时。他不碰它们,只是看,像是在看一件易碎的、珍贵的、这个世界上独一无二的艺术品。实际上在他看来,这三样东西确实比这个世界上任何一件艺术品都更珍贵,因为它们是林箐陌还活过的证明,是那段短暂而明亮的时光残留下来的、被时光冲刷过无数次之后依然没有被磨灭的痕迹。
那封信他已经读过不知道多少遍了,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烂熟于心。他甚至能从那些字迹的轻重缓急中读出林箐陌写下这些字时的心情——开头“哥,”那两个字的笔画很重,像是在下定决心之后用力写下的第一笔;中间写“我喜欢你”的时候,笔画明显变轻了,像是写到这几个字的时候还是会害羞;最后写“箐箐”两个字的时候,收尾的笔画有一点微微的上挑,那是林箐陌写字时的一个小习惯,说明他写完这封信的时候,心情是平静的,甚至是带着一丝释然的。
他是在平静中写下这些字的。
这个认知让陆执心痛,但也让他感到一丝奇异的安慰。至少林箐陌最后的时候不是害怕的,不是绝望的,他是有准备的,是做好了所有心理建设之后才做出那个决定的。他不是被逼到绝境之后仓皇失措地跳下去的,他是很认真地、经过深思熟虑地、在保持清醒和自我意识的情况下选择离开的。这是林箐陌自己的选择,他尊重这个选择,哪怕这个选择让他用余生来承受这种撕心裂肺的疼痛,他也尊重。
因为这是林箐陌唯一一次为自己做的选择。
在他短暂的一生里,他被命运摆布,被人心利用,被亲情绑架,被暴力困住。他从一个酗酒家暴的父亲身边逃到一个冷漠疏离的继父家里,从一个不属于他的国家辗转到一个不属于他的城市,从一个不爱他的人手里辗转到一个把他当替身的人怀里。他的一生都在被动地承受,被迫地接受,被推着走,被拖着走,被逼着走,从来没有真正地、主动地选择过什么。
只有这一次,他选择了自己的终点。
陆执觉得,这大概是他能为林箐陌做的最后一件事了——尊重他的选择,然后带着这个选择造成的伤口,活下去。
活很久很久。
久到他终于可以在另一个世界里,再次握住那双凉凉的、骨节分明的手,把它暖热,再也不松开。
时间是一种很残忍的东西。
它不会因为任何人停留在任何时刻,不会因为任何悲伤放慢脚步,更不会因为任何人的不舍而倒流。它只是一往无前地走着,把所有人推向一个又一个明天,不管你想不想要那些明天。
陆执的明天来得又快又狠。
林箐陌坠楼后的第三个月,陆远洲安排了一场相亲。对方是某地产集团的大小姐,alpha,比陆执大两岁,长相出众,能力超群,是那种站在任何场合都会成为焦点的女性。陆远洲的意思很明确——陆氏需要更强有力的盟友,和地产集团的联姻是最快的方式。
陆执坐在咖啡厅里,面前是一杯冷掉的美式,对面是那位alpha小姐。她正在说着什么,语速不快不慢,笑容恰到好处,每一个表情和动作都精准地踩在社交礼仪的标准线上。陆执看着她,脑子里想的是另一张脸——那张不会说漂亮话、不会做标准微笑、只是在被问到“你好吗”的时候轻声说“没事”的脸。
alpha小姐注意到他的心不在焉,礼貌地停下来,歪头看了他一眼:“陆先生,你是不是不太想来?”
陆执顿了一下,然后说出了一句让那位小姐当场变脸的话:“对不起,我有爱的人了。虽然他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但他还在我心里。我不会再和别人在一起了。”
话说完,他甚至有些后悔。不是后悔拒绝这门亲事,而是后悔自己用了“他不在这个世界上了”这个说法。他说出这几个字的时候,才真正地、彻底地意识到林箐陌已经死了。不是“离开了”,不是“出国了”,不是“暂时见不到了”,是死了。死了就是再也回不来了,再也不会有新的消息,再也不会有新的回忆,不会有一封信、一条消息、一通电话,什么都不会有了。他拥有的只有那些旧的、已经定格的、再也不会增加的东西,像是被冻在琥珀里的虫子,永远保持着一个姿态,不会变老,不会改变,但也不会再有新的生命力注入。
那天晚上他回家之后,在书房里坐了很久。他没有开保险柜,只是坐在椅子上,看着窗外被城市灯光映成橘红色的夜空,想着林箐陌在温哥华看到的那些天空是不是也是这样子的,想着他在那些漫长而孤独的夜晚,是不是也这样坐在窗前,想着几千公里外的某个人,想着那个人现在在做什么,有没有好好吃饭,有没有好好睡觉,有没有偶尔也会想起自己。
然后他拿起手机,翻到林箐陌的微信头像。头像是默认的灰色轮廓,朋友圈是一片空白,最后一次上线时间停留在五年前,也就是林箐陌刚出国不久的时候。陆执不知道是他的微信被注销了,还是他换了号,又或者他只是再也没有打开过这个软件。无论是哪种可能,都让陆执觉得那条通向林箐陌的路被彻底封死了,连一条缝都没有留下。
他点开输入框,手指在屏幕上停了很久。
然后他慢慢地、一个字一个字地打出了一段话。
“箐箐,我今天去相亲了。我没有答应。我跟她说我有爱的人了,虽然你不在这个世界上了,但你还在我心里。这是我第一次跟别人承认这件事,说出来之后我觉得好受了一些。不是因为不难过了,是因为不用再藏着了。你一直都知道我有多喜欢你,但别人不知道。现在有人知道了,虽然不是你想要的那种知道的方式,但至少这个世界上又多了一个人知道你存在过,知道你很乖,很好,很好看,值得一个人用一辈子去记住。”
“我不知道你能不能看到这段话。也许你已经在另一个世界了,也许你什么都感觉不到了。但我还是想告诉你,我今天看到了一棵很好看的树,叶子是红色的,很漂亮,我拍了张照片,想发给你看。你以前不是最喜欢拍这些吗?枫叶,夕阳,咖啡上的拉花。我当时不懂,觉得这些都是很普通的东西,有什么好拍的。现在我懂了。你不是在拍风景,你是在拍你想和我分享的那些瞬间。”
“箐箐,我好想你。”
消息发出去之后,屏幕上弹出了一个红色的感叹号。
对方已开启好友验证,您还不是他(她)的好友。
陆执盯着那个红色的感叹号看了很久,然后笑了一下。他想,也好,这样就不用担心这些话会打扰到林箐陌了。反正他也不会回复了,反正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人能回复他了。他只是在对着虚空说话,对着一个永远不会再有回应的账号说一些早就该说但没有来得及说的话。
他从那天晚上开始,养成了一个习惯。
每天晚上睡觉之前,他都会给林箐陌发一条消息。从来没有人回复,永远都是那个红色的感叹号,但他不在乎。他把这当成一种仪式,一种不需要任何人见证的、只属于他和林箐陌之间的秘密对话。他会在消息里告诉林箐陌今天吃了什么、天气怎么样、路上看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有时候还会发一些随手拍的照片,街角的猫,黄昏的云,路边摊上卖的一串糖葫芦。
就像林箐陌曾经在温哥华做的那样。
他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填补那些年他们之间错过的所有风景。
春去秋来,花开花落。
陆执的头发比以前长了一些,他没有去剪,因为林箐陌说过他头发长一点的时候更好看。他的白头发比以前多了,二十四岁的年纪,鬓角已经能看到几缕银丝。他瘦了很多,不是因为吃得少,而是因为他的胃出了些问题,医生说是长期压力过大导致的,需要好好调养。他没有好好调养,因为他觉得这些东西都不重要,他的身体只是一个容器,用来盛放他对林箐陌的思念,至于这个容器什么时候会坏掉,他不太关心。
他依然每天准时出现在公司里,依然处理着那些复杂的商业谈判和报表,依然在董事会上给陆远洲长脸。陆氏集团的业绩在他手中一年比一年好看,外界对他的评价一年比一年高,“小陆总”这个称呼已经从一种略带调侃的称呼变成了对他能力的认可。所有人都觉得他前途无量,觉得他会在三十岁之前成为整个行业最年轻的CEO,觉得他的人生就像一条铺好了轨道的列车,正朝着一个既定而光明的终点疾驰而去。
没有人知道他每天晚上都会对着一个永远不会回复的账号说“箐箐,我好想你”。
没有人知道他钱包里那张泛黄的学生证照片被他用手指摩挲了多少次,直到照片的表面都变得光滑发亮。
没有人知道他的锁骨下方纹了一行字,和林箐陌纹在同样位置的、同样内容的那行字,“林箐陌的”,三个字,很小,纹完了就用遮瑕膏盖住,从来没有让任何人发现过。
他们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也难怪,因为他们从来不知道林箐陌的存在。在他们的世界里,陆执是一个完美的商业精英,一个冷酷无情的决策者,一个不需要任何感情也能活得很好的人。他们不知道的是,陆执早就不是陆执了,他只是一个披着陆执皮囊的、靠回忆和执念支撑着的人形空壳,他的灵魂早就跟着那个穿着白西装的omega一起,从那栋大楼的天台上坠落了下去,碎成了一地再也拼不回来的玻璃碴子。
他是一个活着的鬼魂。
在一个没有林箐陌的世界里,慢慢地、无声无息地、一天一天地腐朽着。
直到有一天,腐朽也变成了一种温柔。
因为那是他仅剩的、还能感受到的事情。
那枚银戒指,陆执最终没有放进保险柜里。
他把它戴在了脖子上,用一根黑色的细绳穿着,贴身戴着。戒指贴着胸口的位置,每次心跳都能感受到那一点冰凉的触感,像是在提醒他,他的心脏还在跳,还在为某个人跳着,哪怕那个人已经听不到了。
他有时候会在洗澡的时候把戒指取下来,放在手心里,借着氤氲的水汽和昏黄的灯光看上面刻的那两个字——L和L。两个L,一个已经走了,一个还留在这里,被困在没有尽头的思念里,不知道要走到什么时候才是终点。
这世上的路有很多种,有通往成功的路,有通往幸福的路,有通往平凡的路,有通往伟大的路。陆执走的这条路没有名字,没有方向,没有尽头,甚至不能确定它算不算一条路。它只是一个孤独的alpha在没有边际的黑暗中摸索着前进的轨迹,他的手指上缠绕着另一个人的信息素残留下的、若有若无的白茶味道,他的耳边回响着那个人在天台上最后说的那句被风吹散的话。
他至今不知道林箐陌最后到底说了什么。
他只记得风很大,只记得林箐陌的嘴唇在动,只记得他的眼睛里有一种温柔的、释然的、像是终于放下了什么重担一样的光。那光是他在这个世界上见过的最后一种光,比城市所有的霓虹灯加起来都要亮,比那天晚上的月亮都要皎洁,比他的整个余生都要短暂。
那光灭了。
他的世界就没有再亮过。
后来有人问陆执,林箐陌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陆执想了想,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都安静下来的话。
“他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温柔的人。”
他没有再多说任何一个字,因为他觉得不需要。就这一句话,已经概括了林箐陌的全部——他的温柔,他的安静,他的忍耐,他的退让,他一个人扛下所有却从不诉苦的倔强,他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还在替别人着想的善良。所有这些,都可以被一个词概括。
温柔。
像白茶的味道,淡淡的,不张扬,不浓烈,但一旦浸润到你的生命里,就再也洗不掉,冲不走,忘不掉了。
那是陆执一生的印记,也是他一生唯一的遗憾。
他拥有过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人,却又失去了他。
不是因为不爱,恰恰是因为太爱了。
爱到命运都觉得不公平,于是把它收了回去,留给陆执的,只剩下漫长余生的、无处安放的、永远不会有回应的思念。
那枚戒指还挂在他胸口。
那封信还锁在保险柜里。
那个人还在他心里,每一个角落,每一寸时光,每一缕风里茶里梦里醒里,无处不在,无时不在,直到时间的尽头,直到世界的末日,直到他最后一次闭上眼睛,终于可以在另一个世界里,用他已经等待了太久太久的双手,接住那个从高楼上坠落下来的、穿着白西装的、笑着的、爱他的少年。
然后轻轻地、慢慢地、小心翼翼地把他抱进怀里。
再也不松开。
再也不。
林箐陌坠楼之后的第五年,陆执在一个雨天的傍晚路过了一家花店。
花店的橱窗里摆着满满一桶白茶花,洁白的花瓣上沾着细密的水珠,在暖黄色的灯光下显得格外温柔。陆执停下了脚步,站在雨中,隔着玻璃看着那些白茶花,看了很久。雨顺着他的头发往下淌,他浑然不觉。
花店的老板是一个很年轻的omega女孩,看到他在雨里站着,撑着一把伞跑了出来。
“先生,您要不要进来看?外面雨大。”
陆执摇摇头,从口袋里摸出钱包,抽出一张钞票递过去:“请帮我把所有的白茶花都包起来,谢谢。”
女孩愣了一下,回头看了看满满一桶的花,又看了看面前这个浑身湿透的、眼神空洞的、不知道在雨中站了多久的年轻男人,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她没有多问,转身回到店里,用尽店里所有的包装纸和丝带,把那些白茶花一束一束地包好,又找了一个很大的纸箱,把它们整整齐齐地码放进去。
陆执抱着那个大纸箱走在雨里,淋着雨,一步一步地走回家。路过的行人纷纷侧目,看到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男人,湿透了,抱着满满一箱白茶花,面无表情地走在雨中,画面有一种说不出的违和感和破碎感。
没有人知道那些花是送给谁的。
陆执自己也不知道。他只是想买下它们,只是想拥有它们,只是想让这些和林箐陌信息素味道一模一样的白色花朵在某个地方盛开着,哪怕它们的生命只有几天。就像林箐陌本人一样,短暂的,脆弱的,但美得让人心碎。
他回到家,把所有的花都插进了花瓶里。他的家里有很多花瓶,圆的,方的,高的,矮的,陶瓷的,玻璃的,各种各样的,都是他在林箐陌离开之后慢慢买回来的。他以前对花瓶没有任何研究,但后来他发现,把白茶花插进不同的花瓶里,它们会呈现出不同的姿态,有的舒展,有的含蓄,有的热烈,有的安静,像极了林箐陌在不同情境下的样子——有时是安静的,有时是温柔的,有时是带着一点点淘气的笑的,有时是什么表情都没有、只是安静地站在那里看着你的。
他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但他又觉得自己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过。
因为他终于接受了一件事——林箐陌不会回来了。不是“暂时不在”,不是“以后还会再见”,是彻底的、永远的、毫无转圜余地的离开。他不会再在陆执的生命中出现,不会再叫他那声“哥”,不会再把自己的碗递过来,不会再在他的信息素失控的时候安静地靠过来,用自己微弱的omega信息素去安抚那个快要崩溃的alpha。
这些事情再也不会发生了。
所有的都不会了。
陆执坐在满屋的白茶花中间,闻着那股淡淡的、几乎要消失的清香味,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他的手指抚过胸口的戒指,感受着那一点冰凉的、熟悉的触感,嘴唇无声地动了动。
然后他听到了一种声音。
那种声音他不是第一次听到,但这一次不一样。这一次他没有害怕,没有抗拒,没有试图把它压下去。他只是顺从地、安静地、完完全全地交给了它。
那是从心脏最深处传来的,几不可闻的碎裂声。
不是轰然倒塌的巨响,是细微的、持续的、像冰面在春天到来时缓慢开裂的那种声音。它不会让你当场崩溃,但它会让你在余生的每一个日子里,都带着那些细密的、无处不在的裂纹往前走。你不会碎掉,但你永远不会再是完整的了。
你是完整的,同时又是碎的。这听起来很矛盾,但陆执知道这是真的。就像他知道林箐陌爱他,就像他知道林箐陌已经死了,就像他知道这两件事都是真的,同时存在于他的生命中,互不冲突,互为因果,构成了他全部的存在意义和最深的绝望。
他爱过。
他失去了。
他活着。
他死了。
他和林箐陌之间隔着的那段距离,不是天台上那半个手掌的宽度,不是生与死的界限,不是两个世界的阻隔。而是——他还在呼吸,而林箐陌已经不在了。
仅此而已。
但就是这“仅此而已”,足以让一个人的余生变成一场漫长的、没有观众的、永远不会谢幕的默剧。他在台上演着,笑着,说着那些不是自己的台词,走着那些不是自己想走的路,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台下没有观众,或者说,唯一的那个观众已经不在了。但他不能停下来,因为这出戏的名字叫“活着”,而他答应了林箐陌,要好好活着。
所以他演。
一直演。
演到幕布终于落下的那一天。
演到他终于可以在另一个世界里,卸下所有的伪装和坚强,露出十七岁那年单纯的笑容,对那个穿着白校服的少年说——
“箐箐,我来了。”
“对不起,让你等了这么久。”
“以后不会了。”
“从现在开始,我们有的是时间。”
永远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