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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后记 朋友就是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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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文的开始。
我从小就有作家的梦想,只不过小时候写的东西完全不能看,就连现在我自己也看不下去。
一开始我只是写零星的随笔,一两句话,或是一段话。
后来偶尔和友人聊天,她知道我写的随笔都是那种玻璃渣子扎心脏里面的疼法,扔进去疼,拿出来也疼。
双手也会被扎的遍体鳞伤。
总而言之两个人都会被伤害,只不过伤口总会愈合的。
所以我的be写法,好像靠时间都能慢慢稀释掉。
然后她和我说了一个be的说法:两个人没有生离死别,有过一段轰轰烈烈的感情,但是最后分道扬镳,迈入各自的生活轨迹。
就好像从来没爱过——或者知道彼此只是对方的一段风景。
我说,这确实很虐。
但我想,这还不够虐,我要写一个比这还要虐的故事,要那种平淡,但是细碎到呼吸时都会痛的故事。
要一辈子都捆绑在一起,只要活着,就有彼此的一部分,当然死了也是。
于是就有了这个结局。
两个人没有生离死别,没有分道扬镳,只是因为一层滤镜,和太舍不得对方,因为性格原因,在青春时代没有说开,长大后也没有说开,但往后许多年,他们还在彼此身边,只是不再喜欢,不再留恋,偶尔想起来,只会觉得那是一段故事。
于是有了《挚友》。
中国人常说长痛不如短痛。
我想生离死别或是大吵一架分手,就是短痛。
而《挚友》就是长痛。
痛了卓致整整十年。
痛了贺晟整整十年。
再细说,其实挚友全程贯穿的是所谓“真和假”,我在文字写了很多次,爱也能演出来,恨也能演出来,就连婚纱也可以是“假”的,包括其实有几个瞬间的“挚友”都是假的,而他们的感情无论如何都是真的。
无论卓致再怎么否认,看见贺晟的时候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是真的。
就好像藏在假面之下真正的面孔,可能没有那么光鲜亮丽,坦荡自然,可能见过这样一面的他们的人都会觉得很纳闷很诧异,甚至是讨厌,但这就是最真实的一面。
《挚友》得初稿远比现在剧情复杂的多,在我看来也狗血至极,连我自己也无法读下去。
我就挑几个重要的节点说。
他们的挚友关系,比现在更甚,更像是把彼此捆绑在对方的链子。
主角卓致,我把她各方面拉的很满,唯独在感情里输的一败涂地。
而贺晟,在即将结婚的时候,才得知所谓的感情,他从来也不曾真正的爱上过卓致,只是短暂的有过好感,然后就此别过。
他向她道歉。
虽然他从没做错过什么。
就这么狗血,就这样爱恨分明,就那样歇斯底里。
连我自己都看不下去。
我推翻了这个版本,改成了现在这样。
因为卓致做不到。
她不该因为一段感情变成疯子。
两个人都不能让自己把这段感情至于身外。
写到最后,我发现这段故事并不称得上be了,也可以算是oe,因为两个人都有了好的人生,所以我把be的标签去掉了,我觉得她不算上be文。
或许这也是挚友的文风,卡在不痛不甜之间,就像我那晚说的,卓致和贺晟卡在爱与不爱之间,在挚友和恋人之间徘徊。
这篇文的节奏和叙事都太慢了,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但是细想已经身在其中的那种感觉。
我想或许现在的受众确实不是这样的,大家可能都喜欢一些快节奏的文章。
但是我不会做出剧情的更改,即使这本书的存在就很勉强,但我想,挚友是我的第一本书,是我的第一个完完整整写下来的故事,对于我的意义是极大的,也能体现我这人的风格其实就是细水长流的。
很慢,像度过余生那么慢。
但如果有人问我,卓致和贺晟缺少什么,我想大概就是一场争吵。
严重到可能吵完这一架从此分道扬镳,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
但我想他们肯定舍不得这样的。
我承认我文笔有限,但我不会止步于此。
如果be的话,我在这里分享一首歌,也是A-Lin的歌,叫做《好朋友的祝福》。
可能在番外,我会把旧版的结局写出来。
好了,我们回到正文的结局——
不是不爱,而是太爱。
不说爱过,只谢同行。
谢谢你们喜欢卓致。
谢谢你们喜欢贺晟。
感谢这段故事被人熟知。
感谢这段感情终可窥见天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