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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 2 章 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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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后来再也没遇到过像那样一场落雨。梅雨季的潮气从弄堂的青砖缝里渗出来,裹着老墙皮剥落的灰尘味,缠在脚踝上,像谁不肯放的手。那时候我们总在傍晚偷跑出去,买五毛一根的冰棒,纸包装浸了糖水,黏糊糊沾在手心,你咬一口我咬一口,冰碴子顺着喉咙凉下去,连年轻的烦恼都跟着化了半截。
你总说要攒钱去看海,说要把我们的故事写在碎贝壳上,扔去洋流里,让百年后的人捞起来,还能闻见我们身上年轻的皂角香。我那时候靠着你的自行车后座,数你背后衣料洗得发白的格子,风把你的校服衣角吹得鼓鼓的,像一只要飞的鸟。我没告诉你,我哪里都不想去,我就想停在这一刻,这条路永远不要走到底,红灯永远不要变绿,我们永远不要走到说再见的渡口。
后来真的再见,是在葬礼上。你妈妈把你常年带的银镯子塞到我手里,镯子内侧还留着你蹭上去的、我半干的圆珠笔印,是那天我趁你睡觉,偷偷刻了你名字的首字母。温度早已经没了,凉得像一块刚从冰窖里捞出来的水,我攥在手里,攥得指节都发疼,也没暖热。
吊唁的人来了又走,白菊的香气漫得满屋子都是,压过了所有我记忆里的味道——冰棒的甜,你发梢的肥皂香,弄堂口梧桐树的青腥气。我站在角落里,看着相框里你笑的样子,还是十七岁的眉眼,嘴角翘得刚刚好,像下一秒就要转过来跟我说,走啊,我们去买冰棒。
人们总说时间是最厉害的小偷,可它偷不走的是什么呢?是我每年梅雨季节都会犯的关节疼,是我洗手时总下意识摸一摸手腕上那圈凉,是我走到老弄堂口,还会下意识停住脚,等着身后有人追上来,喊我的名字。原来那些没有说出口的话,早就变成了骨血里的东西,跟着我走了一年又一年,走得我头发都长出了零星的白,走得原来的弄堂拆了,原来的店没了,原来我们挤着买冰棒的小卖部,变成了亮着刺眼灯光的奶茶店。
前几天我终于去了你说过的那片海。风卷着浪打过来,打湿了我的裤脚,和当年梅雨季的潮气一模一样。我把那只银镯子埋在了沙滩上,浪上来,带走了细沙,也带走了它。我站在那里看了很久,突然想起你当年说的话,原来你早已经把我们的故事交给洋流了,我只是来赴一场迟了十几年的约。
夕阳把海面烧得像一块熔金,远处归帆是一个模糊的黑点,像谁掉在那里的一滴泪。我摸了摸口袋,掏出半块揣了很久的奶糖,糖纸早就磨得发皱,剥开的时候粘了一手的甜。我把糖丢进海里,看着它被浪卷走,突然就想起十七岁那个傍晚,你把咬了一半的冰棒递到我嘴边,说,你吃,这个甜。
原来所有的少年时,最终都只是一件洗旧了的粗布嫁衣,针脚里缝着全是没说出口的话,穿的人走了,留的人替他收在樟木箱里,一年拿出来晒一回太阳,晒着晒着,就老了。风一吹,樟木的香漫出来,还是当年的样子。
我后来才知道,人这一辈子,有一些印记是像梧桐根,扎进骨头缝里,你以为早挖走了,可一场风过,还是会有新芽从缝隙里钻出来。
那桶腌笃鲜我最终还是没有送出去。从北方回来的火车上,我把保温桶放在脚边,蒸汽早歇了,余温顺着皮鞋渗上来,凉得像一块浸了雪的玉。车窗外的树往后退,一棵接一棵,像十七岁那年往后退的整个青春,我靠在玻璃上,没有哭,眼泪早已经在那棵梧桐树下哭干了,只余一点湿意,凝在领口,像谁轻轻哈了一口气,一直凉到心口。
回家之后我开始清理所有和他有关的东西。玻璃罐里的星星,一张一张摊开在桌上,每一张都写过细碎的话,“今天陈屹帮我讲了数学题”“他今天牵了我的手”“他说要带我考去南方”,纸角都被我摸得发毛,我把它们一张一张扔进垃圾桶,纸星散开,像一地碎了的星光,我看着它们,手指抖得系不上垃圾袋。那张鸢尾花明信片我没有扔,夹回高中那本语文书的扉页——就是当初我夹那枚找零钢镚的地方,纸页已经黄了,钢镚早被我弄丢了,只剩明信片上淡蓝色的花,和他十七岁歪歪扭扭的字,还和当初一样。我把那本书塞进储物箱最底层,像把一段岁月封进了棺材,盖了板,上了锁,以为这辈子都不会再打开。
那枚银项链我摘下来,放在首饰盒最角落,链条搭在一个旧发圈上,就是他第一次见我时,我拨开挡眼睛的碎发用的那只。后来我再也没有戴过,洗澡的时候摸到锁骨空空的,会愣神好几秒,然后很快伸手关上水,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林西说我傻,为了一个男人把自己困这么久,可她不知道,那十年不是困,是我人生里一整块浸润了阳光的棉,抽走了,就剩下一个洞,风一吹,呼呼地响。
我听了林西的话,去了上海,换了出版社的工作,见了她介绍的那个男人。他姓顾,做金融,穿熨得笔挺的衬衫,吃饭的时候会帮我拉椅子,记得我不吃香菜,求婚的时候拿了戒指,说邱莹莹,我给你安稳的家。我看着他温和的眼睛,点了点头,说,好。我们都不是十八岁了,都懂,安稳两个字,是多少钱都买不来的福分,我耗过了最想要爱情的年纪,剩下的日子,就想要一粥一饭的妥帖。
婚礼定在十月,和我们第一次去看画展的日子同月,梧桐叶黄得和十七岁那年一模一样。婚前一周我回了老家整理嫁妆,翻那个旧储物箱的时候,那本语文书自己滑了出来,明信片掉在地板上,我弯腰捡起来,指尖碰着那行“邱莹莹,今天很开心”,像碰着十几年前那个少年温热的指尖,整个人都僵住了。就在这时候手机响了,陌生的北方区号,铃声在空落落的老房子里响得吓人,我接起来,那边半天没有声音,只有呼吸声,低低的,像从很远的地方飘过来,然后我听见他说,莹莹。
我靠着书柜滑坐在地上,后背抵着冰凉的木板,窗外的梧桐叶落下来,一片接一片打在玻璃上,沙沙响,和高二开学那天,风卷着梧桐叶扫过地面的声音一模一样。他说,莹莹,我知道你看见了。我爸那时候等着钱做手术,我走投无路,她爸爸能帮我填上那个窟窿,我没有别的选择。他说,我对不起你,我这五年,没一天忘了你,我攒了一笔钱,你拿着,算是我补偿你……
我听着他的声音,一点一点把这些年攒的眼泪都逼了上来,堵在喉咙里,咽不下去也吐不出来。我说陈屹,我不怪你。那时候我们都才二十出头,你爸爸躺在病床上,我一个穷学生,我也拿不出几十万救命,换了我是你,我可能也做一样的选择。我说,我明天就要结婚了,钱你留着给孩子花吧,以后,我们别联系了。
挂了电话我哭了很久,从下午哭到天擦黑,把十几年的委屈,十几年的喜欢,都哭完了。十年啊,从十七岁到二十七岁,一个女孩最好的十年,像一捧水,我从十七岁就捧在手里,紧攥着不肯放,最终还是从指缝漏光了,只剩一手凉。哭完了我把明信片放回书里,重新塞回箱子底,洗了脸,对着镜子抹了面霜,镜子里的女人,眉眼已经长开了,没有了十七岁的慌张,连眼泪流过的痕迹都找不到,原来时间真的是一块好橡皮,什么都能擦得干净。
婚礼那天我穿抹胸婚纱,镜子里的自己,锁骨还是好看的,只是那地方早就空了,再也没戴过那枚碎钻银链。挽着我爸的手走进礼堂的时候,红地毯很长,顾远站在尽头,笑着朝我伸手,灯光落在他身上,暖乎乎的。我把手放进去的时候,余光扫过门口,好像有个穿藏蓝色夹克的影子,站在逆光里,只露出一点轮廓,我眨了眨眼,再看就没了,想来是太久的执念,生出的幻觉。那天的喜糖是我选的,珍珠奶茶味,和陈屹当年送给我的那杯一样甜,只是吃在嘴里,早已经不是当年的味道。
婚后的日子过得像一杯温白开,不烫,不凉,刚刚好。顾远确实是个好丈夫,工资卡交我保管,下班回家会帮我带菜,我生女儿的时候他守在产房外,哭的比我还厉害。日子一天一天过,我学着给女儿扎辫子,学着做糖醋鱼,周末和林西去喝下午茶,她夸我越来越有福气,说你看,当初那点破事,不都过去了吗。我笑着点头,说对啊,都过去了。只是偶尔,夜里女儿睡熟了,我起来关阳台的窗,风裹着桂花香吹进来,我会突然想起,多年前那个夏天,鼓浪屿的青旅阳台,陈屹抱着我说,以后我们买一栋靠海的房子,给你放一墙的书,再放一架钢琴。
我那时候说,我不要房子,我就要和你在一起。那时候的话,真轻啊,轻得像风,一吹就散了,可我偏偏记了这么多年。
再见到陈屹,是女儿上小学那年,我爸高血压犯了,我带他回老家住院。缴费大厅人挤人,我抱着女儿的外套,低头数缴费单上的钱,听见有人叫我的名字,声音低低的,和从前一样。我抬头,就看见他站在对面,隔着攒动的人头,我几乎认不出他了——他比从前胖了一圈,肚子凸起来,发线往后退了一大块,穿洗得发皱的藏蓝色夹克,袖口沾了一点酱油渍,身边站着个半大的男孩,眉眼挺鼻梁,真像他,像极了十七岁站在梧桐树下的那个少年。
两个人就站在那里,笑了笑,像所有久别重逢的旧朋友,客气,疏离,连尴尬都淡得像一层烟。他说你爸爸不舒服?我说是,高血压,住两天观察。你呢?他说我爸老毛病,每年都来复查。然后他推了推身边的男孩,说叫阿姨,男孩脆生生地叫,我摸了摸口袋,刚好有女儿爱吃的水果糖,掏出来递给他,他笑着接了,说谢谢阿姨。就在这时候他的电话响了,他接起来,应了两声,说知道了我马上过来,挂了电话就对我说,我老婆催我了,那莹莹,我先走了。我点头,说好,再见。
他转身走了,男孩蹦蹦跳跳跟在他后面,他走了几步,突然停下来回头看了一眼。我站在原地,穿米白色的风衣,头发挽了个低髻,露出光洁的额头,我不知道他看见的,是现在的我,还是十七岁那个齐肩碎发、发梢卷着弯,红着脸说没关系的小姑娘。他就看了那么一眼,很快转回头,手搭在男孩肩膀上,慢慢消失在人潮里。
女儿拉了拉我的手,仰着小脸问我,妈妈,那个叔叔是谁呀。我摸了摸她的头,柔软的头发蹭在我手心,暖得发烫,我说,是妈妈年轻时候,认识的一个老朋友。
那天下午我安顿好我爸,一个人骑车回了老高中。校门翻修过,原来的老教学楼拆了,盖了玻璃幕墙的新综合楼,连操场都铺了新的塑胶跑道,只有门口那几棵老梧桐还站在那里,枝干粗得要两个人合抱,叶子黄了,落了一地,金黄金黄的,和我十七岁那年踩过的落叶一模一样。我停下来蹲在地上,翻了半天,捡了一片形状最好看的,放进包里。风从校门吹进来,掀动我的风衣衣角,带着梧桐叶干燥的香,我突然就想起好多事:想起元旦晚会上我弹《遇见》,他坐在第三排,眼睛亮得装了整个舞台的星光;想起环城河边的火烧云,他抱着我,下巴抵着我的发顶,说我喜欢你快半年了;想起火车站台,他挥着手,背影消失在检票口,我站在原地,眼泪把羽绒服领子泡得发沉;想起那个冬天,我站在单元楼门口的梧桐树下,保温桶里的腌笃鲜一点点凉下去,我蹲在地上,哭到看不见路。
原来我都记得。我以为我忘了,我把那些日子封进箱子底,扔进记忆深处,可它们从来都没走,像一坛埋在梧桐树下的酒,日子越久,香味越浓,只是我再也不敢打开,一打开,就要醉得回不了神。
天慢慢黑下来,路灯亮了,橘黄色的光落在落叶上,我起身往回走,口袋里揣着那片梧桐叶,旁边就是女儿早上给我折的纸星星,她放在我口袋里,说妈妈给你吃星星糖,硬硬的,小小的,隔着布料蹭着我的腿,暖得很。
我这一辈子,最干净最滚烫的十年,都给了那个叫陈屹的少年。后来我把我的余生,给了我的丈夫,给了我的女儿,给了这一锅一碗安稳的烟火。没有人会永远停在十七岁,也没有人会永远站在原地等一个不会回来的人。就像那件织了一半的春衫,织到线断了,就只能停在那里,留在回忆里,永远是十七岁那年,最漂亮的模样。
早就该干的春衫,其实早湿了,从十七岁那个夏天,他指尖蹭过我手背的那一刻起,就湿了,湿了一辈子,到现在,还留着一点潮意,风一吹,还是会冷,还是会想起那年,阳光正好,他穿洗得发白的蓝白校服,弯着腰帮我捡书,阳光落在他发顶,连指尖都带着晒过太阳的温度,烫得我心跳,烫了我,整整一个曾经。
那桶未寄的腌笃鲜,早就坏了,可那个味道,我记到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