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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相见欢 文元二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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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元二十年,秋。
对,也就是沈惊鸿拜镇北大将军那一年。
兵部的走廊很长,从大门到后堂要走三百步。两侧是朱红色的柱子,柱子上贴着各种告示和文书——有调兵令,有粮草清单,有战报摘要。阳光从天井照进来,在地上投下明暗交错的光影。
沈惊鸿走在这条走廊上,浑身不自在。
他身上穿着文官的袍服——朝廷的规矩,新任将领必须着朝服觐见,以示对皇权的尊重。但这身袍服太不合身了。袖子长出一截,领口勒得他喘不过气,腰封将他的肋骨紧紧箍住,每走一步都觉得别扭。他习惯了戎装的利落,习惯了铠甲的沉重,却怎么也习惯不了这身轻飘飘的绸缎。
赵破奴跟在他身后,同样穿着不合身的袍服,脸上的表情比吃了苍蝇还难受。
“将军,”赵破奴压低声音,“这衣服能不能脱了?末将快被勒死了。”
“忍着。”沈惊鸿的声音同样压得很低,“兵部的人说,不穿朝服不准进门。”
“什么破规矩。”赵破奴嘟囔,“边关打仗的时候怎么不讲规矩?蛮子杀过来的时候怎么不讲规矩?要是讲规矩可以解决问题,蛮子早和我们相安无事了。”
沈惊鸿没有接话。他知道赵破奴不是在抱怨,是在紧张。这个跟着他在死人堆里滚过无数次的副将,上战场时眼皮都不眨一下,此刻却被一座衙门、一身袍服逼得手足无措。
因为这里是京城长安,不是边关雁门关。这里的规矩和边关完全不同。在边关,对错是用刀来说的;在京城,对错是用话来说的。一句话绕三个弯,一杯酒敬四五个人,每个人的笑容背后都藏着算计。这种地方,比战场更让人防不胜防。
他们今天是来兵部办文书的。新任镇北将军需要兵部的正式任命文书,还需要领取将印、兵符、勘合。这些手续繁琐得让人发疯,但缺一样都不行。
沈惊鸿已经在兵部耗了整整一个上午。先去甲字号房领文书,再去乙字号房核对履历,然后去丙字号房画押盖章,接着去丁字号房领取将印……每一个房间门口都排着长队,每一道手续都要等半天。负责办事的书吏们个个面色冷漠,说话拖长了调子,动作慢得像在绣花。
更别说,这些酸臭儒生一个个都看不起武将的,好似他们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一样。
赵破奴好几次想发火,都被沈惊鸿拦住了。
“这是人家的地盘。”沈惊鸿按住了赵破奴的肩头,“忍着。”
折腾半天,终于是办完最后一道手续了,沈惊鸿拿着盖满红印的文书从签押房出来,长长地呼出一口气。他低头看了看自己——朝服的袖子沾上了印泥,领口被汗水浸湿了一块,腰封歪到了一边。狼狈得像刚打完一场败仗。
“怎么感觉在长安这里当官比雁门关还累啊,将军,以后咱们不要回长安挂职好不好?”赵破奴又一次抱怨起来,沈惊鸿还是没有接话。
“走。”他对赵破奴说,“赶紧离开这鬼地方。”
他快步穿过走廊,想尽快走出这座让人窒息的衙门。阳光从天井照下来,在眼前投下一片眩光。他眯起眼睛,脚步不停——
转角处,差点撞上一个人。
那人穿着绯色的官服,站在一群朱紫大员中间。那些大员们正慢他半步围着他说话,神情中带着几分讨好,几分试探,像一群蜜蜂围绕着一朵新开的花。但那人只是静静听着,偶尔点头,脸上的微笑温润而得体,既不亲近也不疏远。
沈惊鸿的脚步顿了顿。
不是因为那些朱紫大员,而是因为被围在中间的那个人。
那个人很年轻,看起来不过二十出头。绯色的官服衬得他的皮肤格外白皙,眉目清隽得像一幅工笔画。他的眼睛很深,很静,像深山里的潭水,表面波澜不惊,却让人看不透底下藏着什么。
沈惊鸿从未见过这样的人。
在边关,所有人的眼神都是直白的。愤怒就是愤怒,恐惧就是恐惧,杀意就是杀意。但那个人的眼睛里,什么都有,又什么都没有。像一面镜子,映照着周围的一切,却不肯泄露自己的半分情绪。
擦肩而过时,那人抬眼看了他一眼。
四目相对。
只是一瞬。
但那一瞬间,沈惊鸿的心跳忽然快了半拍。
他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因为那双眼睛太好看,也许是因为那个人身上有一种他从未见过的东西——不是边关的刀光剑影,不是朝堂的尔虞我诈,而是一种……温润的光。像扬州的月光,像和田的玉石,像春日里化开的溪水。
沈惊鸿不由自主地微微点头。那人也点了点头,然后收回了目光,继续应付那些围着他的大员。
沈惊鸿继续往前走。
走出很远,他还能感觉到那道目光落在背上。不是灼热的,不是压迫的,只是一种很轻很轻的、仿佛羽毛拂过的触感。
“将军?”赵破奴追上来,“怎么了?”
“没什么。”沈惊鸿加快脚步。
赵破奴跟了沈惊鸿这么久,肯定是知道沈惊鸿有心事,不过此时他却是一点摸不着头脑。
走出兵部大门时,沈惊鸿终于还是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
走廊里,那群朱紫大员已经散去了大半。那个穿绯色官服的年轻人独自站在天井旁,正低头看着手里的一卷文书。阳光落在他身上,将他整个人都笼罩在一层淡金色的光晕里。他的侧脸线条柔和而分明,从额头到鼻梁到下颌,像一笔呵成的山水。
沈惊鸿收回目光,大步走出了兵部。
“将军,”赵破奴追在后面,“您刚才看什么呢?”
“没什么。”
“是不是那个穿红衣服的官儿?”赵破奴挠了挠头,“末将也看见了,长得真俊,比咱们营里最俊的后生还俊。不过那眼神……末将说不上来,看着温和,但总觉得让人发毛。像笑面虎。”
沈惊鸿没有接话。
他知道赵破奴说得对。那个人的眼神确实让人看不透。但不知道为什么,他并不觉得害怕。相反,他想再看一眼。
就一眼。
那天傍晚,他在客栈里坐了很久。赵破奴出去买吃的了,房间里只剩下他一个人。夕阳从窗格照进来,在地面投下一格一格的光影。
他忽然想起父亲的磨刀石。
从怀中摸出那块石头,在手里慢慢摩挲。石头被他的体温焐热了,光滑温润,像……
像那个人的眼睛。
沈惊鸿被自己这个念头吓了一跳。他猛地把磨刀石塞回怀中,站起身,在房间里来回踱步。
疯了。他想。一定是京城的水土不服,让他脑子不清楚了。
但那天夜里,他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闭上眼睛,就看到那双眼睛——平静如水,深不见底,以至于,半夜他都梦到了那双眼睛。
他不知道那个人叫什么名字。
但他想知道。
于是乎,第二天,他又去了一趟兵部。理由是“有一道手续忘了办”。赵破奴用看疯子的眼神看着他,但没有多问。
办完那道可有可无的手续后,沈惊鸿“顺便”向书吏打听了一下。
“昨天走廊里那个穿绯色官服的年轻人,是谁?”
“将军你有所不知,那可是翰林院新来的林学士林怀瑾,金陵林家的公子,今年殿试的探花郎,风光得很啊。”
林怀瑾。
沈惊鸿在心里默念了一遍这个名字。
怀瑾。怀瑾握瑜。
他不懂《楚辞》,不知道这两个字的出处。但他觉得这个名字很好听。像那个人一样,温润、清朗、带着一种说不出的光。
“将军问这个做什么?”书吏好奇地看着他。
“没什么。”沈惊鸿转身离开。
走出兵部大门时,他抬头看了看天空。秋日的阳光明晃晃的,刺得人睁不开眼。他眯起眼睛,忽然想——
如果能再见他一次就好了。
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