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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寻常 , ...

  •   第四十九章寻常

      白霁尘在哥大的第一学期,过得像一场被按了快进键的电影。每天早上七点起床,七点四十出门,八点二十到校,九点上课。下午有时候没课,有时候有课,没课的时候去图书馆写作业,有课的时候坐在教室里听教授用带着各种口音的英语讲随机过程、量化方法、金融模型。他听得很认真,笔记记得很工整。他的笔记不再像高中时那样飞扬跋扈了,变得规整起来,一行一行的,间距均匀,像被尺子量过。他变了,从十七岁到二十一岁,从云城到纽约,从喜欢一个人到和这个人生活在一起。他不再需要用张扬的字迹来证明自己的存在了,因为他知道,有一个人每天早上都会在他出门前把围巾递给他,每天晚上都会在他到家时从沙发上站起来,走到门口,接过他的背包,放好。那个人不需要看他的字就知道他在。

      林厌迟在纽约大学读数学博士。他的课程比白霁尘的难得多,作业也比白霁尘的多得多。但白霁尘从来没有听他抱怨过,不是不难,是他不抱怨。他是那种把所有的不容易都咽下去、把所有的压力都扛在肩上、把所有的情绪都锁在心里的习惯了的人。他不会说“今天好累”,不会说“作业好多”,不会说“教授讲得太快我听不懂”。他只会说“嗯”,“好”,“知道了”。白霁尘学会了从他的沉默中读出东西——他回来晚的时候,沉默的意思是“累了”;他吃得少的时候,沉默的意思是“压力大”;他在沙发上坐着发呆、手里拿着书一页都没有翻过去的时候,沉默的意思是“我在想你,你什么时候回来”。

      白霁尘学会了从这些几乎不存在的细节里,读出林厌迟全部的心事。

      他们的生活很有规律。早晨,白霁尘先起床,洗漱,做早餐。早餐很简单,牛奶、面包、煎蛋,偶尔煮粥。粥是白霁尘跟林厌迟学的,学了很长时间才学会。他以前不会煮粥,不是煮稀了就是煮糊了,锅底总有一层黑乎乎的锅巴。林厌迟吃了很多次糊粥,从来没有说过“难吃”。他把碗里的粥喝完了,一滴不剩,连锅巴都嚼了。白霁尘后来问他“你不觉得难吃吗”,林厌迟说“你煮的,不难吃”。白霁尘听了这句话,鼻子酸了很久。

      粥在锅里咕嘟咕嘟地冒着泡,蒸汽模糊了厨房的窗玻璃。白霁尘站在灶台前,用勺子搅着锅里的粥,防止它糊底。窗外的天还没全亮,灰蓝色的,有几颗星星还挂在西边的天上。他搅着搅着,忽然想到一件事——林厌迟煮了那么多年的粥,从高中煮到大学,从云城煮到上海,从上海煮到纽约。他每天早上都会在灶台前站一会儿,看着锅里的粥从生米煮成熟饭,从硬煮到软,从白煮到透明。他在想什么?在想白霁尘今天会不会多吃一点,在想白霁尘今天出门的时候会不会忘记戴围巾,在想白霁尘今天会不会在实验室待到很晚。他想了很多很多,但他从来不说。他把这些想都煮进了粥里,粥是甜的,因为加了红枣和桂圆。白霁尘以前以为他是喜欢甜,后来才知道,是白霁尘喜欢甜的。林厌迟记住了,记住了就再也没有忘。他煮了三年的甜粥,从白霁尘第一次在他家喝粥的那天起,到白霁尘来到纽约的每一天,每一天都是甜的。

      早餐做好之后,白霁尘去叫林厌迟起床。林厌迟很难叫醒,不是睡得很死,是睡得很少。他晚上总是失眠,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眼睛睁着,看着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什么。白霁尘问过他“你在想什么”,他说“没想什么”。白霁尘不信,但不再问了。因为他知道,林厌迟想的事情太多了,多到他自己都理不清。也许在想明天的课,也许在想下周的考试,也许在想很久以前的事——妈妈,外公,云城,那棵不开花的槐树。也许什么都没想,只是睡不着。失眠不需要理由,就像爱一个人不需要理由一样。他失眠了,白霁尘就陪他失眠。两个人躺在床上,手牵着手,看着天花板。天花板上没有裂缝,纽约的公寓天花板是光滑的,白色的,干干净净的,什么都没有。但白霁尘觉得它上面有一道裂缝,弯弯曲曲的,从灯座延伸到墙角。他看得到,因为他在心里画了一条。那条裂缝从云城画到上海,从上海画到纽约。他走到哪里画到哪里,画了四年,不会停。

      白霁尘俯下身,在林厌迟的额头上亲了一下。“起床了,粥好了。”

      林厌迟的眼睛动了一下,没有睁开。他伸出手,没有目标地在空气中摸索着。白霁尘握住他的手,林厌迟的手指收紧了,扣住他的手指。他的眼睛终于睁开了,那双黑沉沉的眼睛在白炽灯的照射下显得格外清亮。

      白霁尘看着这双眼睛,看了很多年了,从十七岁看到二十一岁。他以为自己会看腻,但没有。每一次看到,心跳还是会加速。不是那种“砰砰砰”很快的加速,是从平缓变快一点点,快到刚好能感觉到,快到刚好能提醒自己——你还喜欢他,你还很喜欢他。

      林厌迟坐起来,靠在床头。头发乱糟糟的,有一撮翘在头顶,和白霁尘第一次在云城看到他的早晨一模一样。白霁尘伸出手帮他把那撮头发按了下去,头发很软,穿过他的指缝,痒痒的,像春天刚冒出来的草芽。

      “好了。不翘了。”

      林厌迟垂下眼睛,没有说话。但他把脸在白霁尘的掌心里蹭了一下,很轻很轻,轻到像一只猫在确认主人的气味。白霁尘的掌心感觉到了他皮肤的凉意,还有从皮肤下面透出来的、微微的、像刚醒来的身体才会有的温热。那种温热很弱,弱到几乎感觉不到,但白霁尘感觉到了。因为他的手已经习惯了林厌迟的温度,冬天凉,夏天温,早晨最低,傍晚最高。他不需要温度计,他的手就是温度计。他的手知道林厌迟冷的时候要握紧一点,把他手心的温度传过去;林厌迟热的时候要握松一点,让他透透气。他的手为林厌迟而活。

      早餐时间很短,不超过十五分钟。他们面对面坐着,中间隔着两碗粥,一碟咸菜,两个煎蛋。白霁尘吃得快,林厌迟吃得慢。白霁尘吃完的时候林厌迟还有大半碗。白霁尘不催他,坐在对面等他,一边等一边看手机。偶尔抬头看一眼林厌迟,偶尔帮他擦掉嘴角沾着的粥渍。林厌迟不躲,让他擦,甚至在他擦完之后微微侧一下头,把另一边嘴角也露出来,意思是——这边也要擦。白霁尘被他这副样子逗笑了,笑得很轻,很安静。他拿纸巾把另一边也擦干净了。纸巾是白色的,有淡淡的木浆味。他把用过的纸巾折好,放在桌上,没有扔掉。

      出门的时候,纽约很冷。十一月的风从哈德逊河上吹过来,带着水腥气和铁锈味,刮在脸上像刀割。白霁尘把围巾往上拉了拉,围巾是林厌迟织的那条,深灰色的,旧了,起球了,但它还暖。林厌迟围着另一条,白霁尘织的那条,歪歪扭扭的,针脚松紧不一,像一条被车轧过的毛毛虫。但他戴了四年,从云城戴到美国,从美国戴回上海,从上海又戴回纽约。他会一直戴,戴到它断,戴到它碎,戴到它变成一团线头。只要线头还在,它就还是围巾。只要白霁尘还在,他就还是林厌迟。

      两个人并排走着,朝地铁站走去。皇后区的街道很安静,两旁种着枫树,叶子已经落光了,光秃秃的枝丫交错着伸向灰蒙蒙的天空。地上铺着厚厚的落叶,被踩碎了,混着雨水,变成了深褐色的泥。白霁尘踩着那些泥,球鞋的边沿沾了一圈泥点。他不走干净的地方,他走林厌迟走过的地方。林厌迟走在前面的落叶上,他踩着他的脚印走,一步,两步,三步。脚印被泥水模糊了,他看不清楚,但他知道在哪里,因为林厌迟的步子比他小一点点,每一步之间的距离比他短一点点。他用脚丈量着这个“一点点”,丈量了三年,从云城量到上海,从上海量到纽约,他不会量错。

      地铁站里人很多,早高峰的R线挤得不行。白霁尘和林厌迟站在车厢中间,被挤得贴在一起。白霁尘一只手拉着吊环,另一只手揽着林厌迟的腰,把他圈在自己怀里,不让他被人群挤到。林厌迟的脸贴着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在地铁的摇晃中,那心跳声忽远忽近,远的时候像从很深很深的地下传来,近的时候像就在耳朵里面敲鼓。周围全是人,有人在高声说话,有人在刷手机,有人在打瞌睡。没有人注意到他们,没有人知道在这个拥挤的、嘈杂的、充满了咖啡味和香水味的车厢里,有一个人正在听着另一个人的心跳。

      白霁尘的学校先到。列车停靠在116街站,他松开林厌迟,在他额头上亲了一下。“晚上见。”

      林厌迟点了点头。白霁尘转身下了车。车门关上的瞬间,他回过头,隔着玻璃看着林厌迟。林厌迟站在人群中,个子比周围的人都高一点,白霁尘一眼就看到了他。他没有看白霁尘,低着头,看着自己的鞋尖。车厢启动了,林厌迟的身影从白霁尘的视线里滑过去。白霁尘没有追,他站在那里,看着那列R线地铁开走,看着车尾灯变成一个小小的红点。然后他转身,走上楼梯,走出地铁站,走进哥大的校园。晨边的阳光照在他脸上,暖洋洋的。他把围巾往下拉了拉,露出脖子,让风灌进来。风是凉的,凉到他清醒,凉到他记得自己是谁,在哪里,要去哪里——白霁尘。哥大。金融数学。第一学期。路很长,他不急。

      下午两点多,白霁尘收到一条消息,不是林厌迟,是沈屿。沈屿在群里发了一句话:“我拿到offer了。深圳,腾讯。”然后是一个表情包,一只猫在跳舞。白霁尘看着那只跳舞的猫,笑了。他笑得很开心,笑到旁边座位的同学都看了过来。他在群里回复了一句:“恭喜啊沈总。”顾衍之也跟着回复:“恭喜。”两个字,不多不少,标点符号都不变。但白霁尘知道,这两个字是顾衍之在被窝里打了很久才打出来的,改了很多遍,删了再打,打了再删,最后只留下这两个字。不是没话说,是话太多了。多到两个字装不下,多到怕说多了显得矫情。所以他只说了两个字。白霁尘懂,沈屿也懂。他们三个都懂。不需要多说。

      晚上,白霁尘到家的时候林厌迟还没回来。他在实验室,做助教,带本科生习题课,要晚一点。白霁尘换了鞋,把背包放在沙发上,走进厨房。他打开冰箱看了看,有鸡蛋,有西红柿,有青菜,有一小块牛肉。他决定做西红柿炒蛋和青菜豆腐汤,他在上海的时候跟林厌迟学的,学了很久才学会,到现在也做得不好。西红柿切得太大了,鸡蛋打得不够散,豆腐煮碎了。但林厌迟每次都吃完,不挑,不嫌,不说“咸了”“淡了”“糊了”。他只是吃,把白霁尘做的每一道菜都吃完,吃得干干净净,盘子都不用洗。

      白霁尘在厨房里忙碌着,灶台上的锅冒着白气,油烟机嗡嗡地响着。他切西红柿的时候听到门锁转动的声音,林厌迟回来了。

      白霁尘没有出去,继续切。他听到林厌迟换鞋的声音,脚步声,背包被放在沙发上的声音,脚步声走近,脚步停在厨房门口。他没有回头,因为他知道林厌迟会走过来。林厌迟早会走过来,从他身后抱住他,把脸贴在他的后背上。他每次都是这样,不着急。白霁尘切完最后一个西红柿,放下刀,转过身。林厌迟站在他身后,不到一步的距离。他看着白霁尘,没有说话,但他眼睛里有很多话。

      白霁尘伸出手,把他拉进怀里。林厌迟的脸埋在白霁尘的颈窝里,呼吸很重很重。白霁尘的下巴抵在他的头顶上,闭上眼睛。窗外的纽约在夜晚里显得很安静,远处有警笛声,楼下有汽车驶过的声音,厨房里有锅里的汤在咕嘟咕嘟地冒着泡。那些声音混在一起,变成了某种温暖的、嘈杂的、充满了烟火气的交响曲。白霁尘听着这些声音,觉得这就是他一直在找的东西。不是纽约,不是哥大,不是金融数学硕士。是厨房里的汤在冒泡,是林厌迟的呼吸在他颈窝里,是两个人站在这间不大的、有点旧的、厨房灯管偶尔会闪的公寓里。他找到了。不用再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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