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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归途 , ...

  •   第四十三章归途

      那年冬天,白霁尘带林厌迟回了云城。

      不是特意选的季节,是林厌迟说想看看那棵槐树。阳光花园门口那棵今年没有开花的槐树,林厌迟走的那年它就没有开。白霁尘每年夏天都会回来看它,看它的叶子绿了又黄,黄了又落,落了又绿。三年了,它始终没有开花。但林厌迟想看看它,不是看它开没开花,是看它还在不在。还在,就还有希望。

      白霁尘在火车上握着林厌迟的手。林厌迟靠在他肩膀上,闭着眼睛,呼吸很轻很轻。窗外的风景从城市变成郊区,从郊区变成田野,从田野变成一片一片的白色——冬天,下雪了。雪花细细碎碎的,像有人在天上撒盐。白霁尘看着那些雪,想到三年前的平安夜,他送了林厌迟一条围巾,歪歪扭扭的,丑得不行。林厌迟把它带走了,带到了美国,带了三年。那条围巾现在已经旧了,起球了,边角都磨毛了。但林厌迟还留着,晚上睡觉的时候把它放在枕头旁边,想他的时候把脸埋进去,闻那个早就散尽了的味道。没有了,但还是闻。因为那是他的。味道会散,东西不会。东西在,他就在。

      下车的时候,雪下得更大了。白霁尘撑着伞,林厌迟走在他右边,两个人之间隔着一个拳头的距离。和以前一样,和每一次一样。这个距离太远了,远到白霁尘觉得冷。他伸出手,揽住林厌迟的腰,把他拉近了一些。林厌迟没有躲,把整个人靠了过来,靠在他的肩膀上。那把伞太小了,两个人的肩膀都露在外面,雪落在深灰色的羽绒服上,化成小小的水珠,亮晶晶的。

      阳光花园门口的那棵槐树,光秃秃的,枝丫交错着伸向灰蒙蒙的天空。没有叶子,没有花,只有枝干——黑色的、粗糙的、沉默的枝干。林厌迟站在树下,仰起头看了很久,伸出手,摸了摸树干。树皮很糙,剌手。白霁尘不知道他在摸什么,也许是在摸时间,也许是在摸自己不在的这三年,也许只是想知道它还在。它还在,没有死,没有被人砍掉,没有被雷劈断。它只是没有开花,不代表它不想开。它在等,等一个合适的春天。

      白霁尘拉着林厌迟上楼。三楼,那扇深棕色的门,门上的“福”字已经换了新的,红色的纸,金色的边,角上那朵小小的绢花还在。他按了门铃,叮咚一声,宋怀槿来开的门。她看到白霁尘,笑了一下,那种笑很轻很淡,和以前一模一样。然后她看到林厌迟,笑容停了一下,不是消失,是加深了。嘴角的弧度大了一些,眼角的细纹深了一些,眼眶红了一些。她没有说话,侧过身让他们进去。

      白霁尘换鞋的时候听到厨房里传来锅铲的声音,油花溅起的声音,水流冲洗的声音。和以前一模一样。宋怀槿在做饭,在做林厌迟最爱吃的菜,在做他三年没有吃到的家的味道。林厌迟站在玄关,低着头看着鞋柜上那张纸条,写着“粥在锅里,热一下就能喝”。字迹是宋怀槿的,圆润温柔,和她的人一样。他盯着那行字看了很久,然后伸出手,把纸条从鞋柜上拿起来,攥在手心里。

      白霁尘走过去,握住他的另一只手。“走吧,进去看看。”

      林厌迟的房间还是老样子。床,书桌,衣柜。书桌上放着几本书,摞得整整齐齐,笔筒里插着几支笔,台灯亮着。和以前一模一样,只是窗台上多了一盆花。桔梗,紫色的,开着,挤挤挨挨的,像一个太拥挤的花园。宋怀槿替他养着,每天换水、剪根、说话。她对它说什么呢?说“小迟快回来了,你要开得好好的,让他看到”,还是说“这盆花是他最喜欢的人送的,不能让它死”?白霁尘不知道,但他知道那盆花还活着,活得很好,每一朵都开得很用力,很认真,很对得起这三年的等待。

      林厌迟站在窗前,背对着白霁尘,看着窗外。阳光花园的三楼,窗户朝南,阳光很好。雪停了,太阳从云层后面钻出来,金色的光照在雪地上,反射出刺眼的白光。白霁尘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了他。林厌迟把他的手拉到腰间,扣住,十指相扣。两个人就这样站着,站在阳光里,站在窗前,站在那盆开了三年的桔梗旁边。

      “白霁尘。”

      “嗯。”

      “我回来了。”

      林厌迟的声音很轻很轻,轻到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但白霁尘听到了,从窗外的风声里、从厨房的锅铲声里、从两个人交叠的心跳声里,准确地、无误地、像雷达锁定目标一样地捕捉到了这四个字——我回来了。不是“我到了”,是“我回来了”。回。这个字里有一切。有云城,有阳光花园,有这间房间,这扇窗户,这盆花。有宋怀槿的纸条和粥,有白霁尘的手和心跳。有他走了三年、跑了很远很远、终于回到起点的如释重负。起点没有变,起点还在等他。

      白霁尘把脸埋在林厌迟的后颈里。“欢迎回来。”

      三天后,白霁尘带林厌迟去了外公家。不是林厌迟的外公,是白霁尘的。白正源的父亲,一个七十多岁的老人,住在云城郊区的老房子里。白霁尘每年过年都会来看他,今年他带了一个人。

      外公坐在院子里的藤椅上,身上盖着一条毯子。阳光照在他花白的头发上,将那些银丝照得像一根一根的细针。他看到白霁尘,笑了,笑得很深,眼角全是皱纹。然后他看到了林厌迟,笑容没有消失。他的目光在林厌迟脸上停了一下,然后移开了。他不需要问,白霁尘已经把一切都告诉他了。在电话里,在信里,在每一次来的时候。他说“外公,我有一个喜欢的人”,外公说“男的女的”,他说“男的”,外公沉默了很久,久到白霁尘以为他要反对。然后他说了一句让白霁尘这辈子都不会忘记的话——“他对你好不好?”

      “好。”

      “那就行。带回来给我看看。”

      白霁尘带了。今天带了。林厌迟站在院子中央,阳光照在他身上,将他整个人都笼罩在一片温暖的金色里。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羽绒服,围着那条歪歪扭扭的围巾,三年了,围巾更旧了,起球了,边角都磨毛了。但他没有换,因为这是白霁尘送的。外公看着林厌迟,看了很久,然后站起身,拄着拐杖,慢慢地走到他面前。他伸出手,拍了拍林厌迟的肩膀,力气很大,大到林厌迟的肩膀被按出了一个坑。

      “好孩子,”外公说,“瘦了。多吃点。”

      林厌迟的眼眶红了。他没有哭,把那些眼泪咽了回去,咽得喉咙发疼,咽得胸口发闷。他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嗓子像被什么东西堵住了一样。他最后只说了两个字,很轻很轻,轻到像怕惊碎了什么。

      “谢谢。”

      外公摇了摇头。“不用谢。对霁尘好就行。他这个人,看着大大咧咧,心思细得很。你对他好,他会记得一辈子。你对他不好,他不会说,但会疼。你别让他疼。”

      林厌迟点了点头。他看着外公花白的头发、深深的皱纹、拄着拐杖微微颤抖的手,忽然想到了自己的外公。外公也老了,头发也白了,也拄拐杖了。他很久没有回去了,很久没有去看他了,很久没有吃外婆做的饭了。他想回去,想看看他们,想告诉他们——我回来了,我很好,有人对我很好,你们不用担心了。白霁尘握了握他的手,把他从思绪中拉回来。“下次,我们去看你外公。”

      林厌迟看着他,眼睛里有水光,但没有落下来。“好。”

      那天晚上,白霁尘和林厌迟在外公家吃了饭。外公坐在主位上,白正源和傅知意坐在两边,白霁尘和林厌迟坐在对面。桌子不大,菜很多,摆得满满当当的。傅知意做了红烧排骨、清炒时蔬、番茄炒蛋、凉拌黄瓜,还有一大碗冬瓜排骨汤。和白霁尘第一次在宋怀槿家吃到的一模一样。她什么都知道,她不需要问,她只要看。看他怎么给林厌迟夹菜,看他怎么把林厌迟不吃的西兰花夹到自己碗里,看他怎么在桌子下面握着林厌迟的手。她看到了,然后她笑了,笑得和宋怀槿一模一样——嘴角只有一个极细微的弧度,但眼睛里有光。那光的意思是——我的孩子,找到了他要找的人。

      白正源全程没有说几句话,只是偶尔给外公倒酒,偶尔给傅知意夹菜。他的目光从白霁尘脸上移到林厌迟脸上,又从林厌迟脸上移回白霁尘脸上。那目光不重,但很深。像山,不说话,但它在那里。白霁尘看着父亲,看着他鬓角新生的白发,看着他眼角加深的皱纹,看着他握着酒杯的手指上那道被纸割破的、刚贴上创可贴的伤口。他忽然想到爸爸说过的那句话——“只要你不后悔,我就不后悔。”他不后悔,他从来没有后悔过。从第一堂数学课,从最后一排靠墙的角落,从那个穿着深蓝色校服、低着头、不说话、不与任何人产生交集的少年。从第一杯匿名奶茶,从第一副手织手套,从第一条歪歪扭扭的围巾。从每一个“嗯”和“好”和“安”,从每一个“晚安”无人回应,从每一封寄出去的信石沉大海。从在门外面听到门里面无声的哭泣,从在礼堂门口看到那个人穿着深灰色风衣、围着黑色围巾、站在那里等了他一个月。从他说“好久不见”,从他说“你是我的了”。他不后悔。永远不会。

      吃完饭,白霁尘帮傅知意收拾碗筷。林厌迟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和宋怀槿家的厨房一模一样的位置,一模一样的姿势。白霁尘撸起袖子洗碗的时候,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很轻的声音。“我帮你。”

      白霁尘转过头,林厌迟已经站在他旁边了,拿起抹布,开始擦碗。他的动作很慢,很仔细,每一个碗都要擦好几遍。白霁尘看着他擦碗的样子,忽然想到三年前在宋怀槿家,他第一次帮宋怀槿洗碗的时候,林厌迟站在厨房门口看着他。现在他站在他旁边了,不再只是看着。他走进来了,走进厨房,走进他的生活,走进他洗完碗之后擦干手转身就能抱住他的距离。

      白霁尘放下碗,转过身,抱住了林厌迟。林厌迟手里的抹布掉在了地上,他没有捡。他把手环上白霁尘的腰,脸埋在他的颈窝里。厨房里很安静,只有水龙头没关紧的水在滴,一滴,两滴,三滴。像心跳,像时钟,像某个人在很远的地方敲着一面很旧的鼓。那鼓声从白霁尘的胸膛里传出来,传到林厌迟的耳朵里。

      白霁尘低下头,嘴唇贴在林厌迟的耳朵边上。“今晚住这里。外公说了,床够大。”

      林厌迟的睫毛颤了颤,没有说话,点了点头。

      那天晚上,白霁尘和林厌迟住在白霁尘小时候的房间。房间不大,一张床,一张书桌,一个衣柜。书桌上还贴着他小时候的奖状,数学竞赛一等奖,作文比赛二等奖。墙上有他小时候的画,画得歪歪扭扭的,太阳是红色的,云是绿色的,房子是歪的。林厌迟站在那幅画前看了很久,伸出手,用手指轻轻地描着那个歪歪扭扭的太阳。红色的,圆形的,周围画着一圈放射状的线条,代表光。一个五六岁的孩子画的光,笔触稚嫩,线条歪斜,但你看得出来,他在很用力地画,用力到蜡笔在纸上留下了深深的凹痕。这些凹痕过了十几年还在,白霁尘每次回来都会看到它们,它们没有消失,只是被时间压得更平了。林厌迟用指甲在那道凹痕上轻轻地划了一下,顺着那根放射状的线条从太阳的中心划到边缘。红色的蜡笔痕迹在他的指甲下变得更深了,颜色从粉红变成了深红,像血,像火,像所有的热情和生命力。白霁尘站起来,从背后抱住了林厌迟,下巴抵在他的肩膀上。

      “我小时候画画的,”白霁尘说,“画得不好。但我很喜欢画太阳。每次画都要把它涂成红色,涂到蜡笔断掉为止。我妈问我为什么太阳是红色的,我说因为它很热,很热的东西都是红色的。火是红色的,血是红色的,心是红色的。”

      林厌迟低下头,看着那个被他的指甲重新描过的太阳。那些放射状的光线在他的指尖下变得更加清晰。“它很热,”林厌迟说,“很热的东西都是红色的。火是红色的,血是红色的,心是红色的。你是红色的。”

      白霁尘把他转过来,面对着自己,看着他红红的、湿湿的、被灯光照得亮晶晶的眼睛,声音很轻很轻。“你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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