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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烟雨 , ...

  •   第三十章烟雨

      七月中旬,期末成绩全部出来之后,沈屿提议去旅游。

      “去乌镇,”沈屿把手机举到白霁尘面前,屏幕上是一张照片,小桥流水,白墙黑瓦,一只乌篷船停在河面上,船头站着一个穿蓝布衫的船娘,手里撑着一根长长的竹篙,“我姐去过,说美得像画。咱们也去。”

      白霁尘看了一眼照片,又看了一眼沈屿。沈屿的眼睛亮亮的,不是平时那种“我又想到一个好玩的事”的亮,而是一种更深的、更沉的、像湖底有什么东西在发光的亮。白霁尘忽然明白了沈屿为什么提议去乌镇。不是因为乌镇美,而是因为乌镇在临省,离云城很近。从乌镇坐大巴到云城,只要一个多小时。他选了那个地方,选了那个离林厌迟只有一个多小时车程的地方。不是要白霁尘去找林厌迟,是想让白霁尘知道——你不用跑三百公里了,我已经帮你把距离缩短到了一个多小时。你只需要从乌镇坐大巴,一个多小时,就能见到他。从三百公里到一个多小时,他把这段路帮你缩短了。

      白霁尘看着沈屿,心里涌起一股很复杂的情绪。那股情绪里有感激,有感动,有一点点说不清道不明的酸涩。他想说谢谢,但他知道沈屿不喜欢听谢谢。所以他说:“好。去乌镇。”

      顾衍之也同意了。他推了推眼镜,冷静地说:“乌镇在桐乡,从我们这里坐高铁到桐乡大约两个小时,再从桐乡转大巴到乌镇,全程三个小时左右。建议提前订好民宿,七月是旅游旺季,住宿比较紧张。”他说这些的时候语气和平常一模一样,像在做一道旅游规划的数学题,但白霁尘注意到他的手机屏幕上已经打开了乌镇的民宿预订页面,收藏夹里有六七家民宿,每一家的评分、价格、位置都标注得清清楚楚。他不是临时起意,他早就准备好了。从沈屿提议去乌镇的那天起,甚至可能从更早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查攻略、订民宿、规划路线了。顾衍之这个人,永远不会让你觉得他做了很多。他只会推一下眼镜,说几句不痛不痒的话,然后把一切都安排得妥妥当当。

      出发那天,白霁尘起得很早。他把换洗衣服、充电器、雨伞、防晒霜塞进背包,又把那副深灰色的羊毛手套放进了背包最里面的夹层。七月的天不需要手套,但他还是带了。因为那副手套是林厌迟送的,戴着它就像林厌迟在身边。他背着背包走出房间,傅知意正在厨房里煮早餐,听到动静探出头来。

      “这么早?”

      “七点多的火车。”

      傅知意擦了擦手,从冰箱里拿出一袋东西递给他。透明保鲜袋里装着两个削好的苹果、一盒切好的哈密瓜、一袋小饼干、两瓶矿泉水。白霁尘接过袋子,低头看着那些被仔细切好的水果,苹果泡在盐水里防止氧化,哈密瓜切成一口一个的小块,整整齐齐地码在盒子里。他忽然想到去年冬天,傅知意也是这样把削好的苹果装进保鲜袋里递给他,说“带去学校吃”。那时候他要去见的是林厌迟,现在他要去见的也是林厌迟。中间隔了快一年,同样的保鲜袋,同样的苹果,同样被泡在盐水里防止氧化的、切得整整齐齐的水果。什么都没变,又什么都变了。白霁尘变得会爱一个人了,傅知意变得知道儿子在爱一个人了。

      “妈,”白霁尘说,“我走了。”

      “路上小心。”傅知意说。

      四个字。白霁尘忽然想到林厌迟也说过这四个字。林厌迟说“路上小心”的时候声音很轻很轻,轻到像怕惊碎了什么。傅知意说“路上小心”的时候声音很平很稳,像一块被河水冲刷了很久的鹅卵石。但这两个人说的同一句话,白霁尘听起来是不一样的。傅知意的“路上小心”是“我会等你回来”,林厌迟的“路上小心”是“你一定要回来”。一个在起点,一个在终点。他在中间跑,跑得很累很累,但听到这两边的声音,就不累了。

      白霁尘到火车站的时候,沈屿和顾衍之已经到了。沈屿穿着一件白色T恤,戴着一顶黑色棒球帽,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大半张脸,像电影里躲避狗仔队的明星。顾衍之穿着浅蓝色衬衫,袖子卷到手肘,背着一个深灰色的双肩包,包的侧袋里插着一把折叠伞。白霁尘看着那把伞,忽然想到顾衍之书包里永远有伞。不管晴天雨天,不管天气预报怎么说,他永远带着一把伞。不是因为他怕淋雨,是因为他怕别人淋雨。他是那个永远为所有人准备好伞的人。

      检票进站,找到座位,放好行李。白霁尘靠窗,沈屿坐中间,顾衍之靠过道。和高铁上常见的三人座一样,但白霁尘觉得这个座位不一样。因为左边是沈屿,右边是顾衍之。他把背包放在腿上,拉开拉链,从夹层里摸出那副深灰色的羊毛手套。手套在七月的天里显得很突兀,羊毛的材质看着就热。但他还是拿了出来,放在膝盖上,用掌心轻轻地按了一下。

      沈屿看了一眼那副手套,没有说话,转过头看着窗外。白霁尘不知道他在看什么,但他知道沈屿什么都懂。那副手套是林厌迟送的,白霁尘去哪里都带着。这不是念旧,是把一个人放在心上。分开了也要带着,见不到也要带着,隔着三百公里也要带着。带着他,就是带着自己的心脏。心脏不能离身,手套也不能。

      火车开动的时候,窗外的风景开始后退。城市变成郊区,郊区变成田野,田野变成一片一片的绿色。七月的田野比三月更深、更密、更拥挤。玉米地里玉米秆长得比人还高,叶子在风中哗啦啦地响。白霁尘靠着椅背,闭上眼睛,在黑暗中看到了乌镇的河道、石桥、乌篷船、白墙黑瓦。他没有去过乌镇,但他见过。在沈屿给他看的照片里,在顾衍之预订的民宿页面上,在那条“从乌镇坐大巴到云城只要一个多小时”的消息里。那些画面在他脑海中拼凑成一个完整的、烟雨蒙蒙的、像水墨画一样的地方。那个地方离林厌迟很近。

      火车到桐乡站的时候,是上午九点多。他们转乘大巴,十点半左右到了乌镇。乌镇的入口是一座石牌坊,上面写着“乌镇”两个字,字迹遒劲有力,像用刀刻在石头上的。牌坊后面是一条青石板路,路的两旁是白墙黑瓦的老房子,高低错落,像一卷被慢慢展开的水墨画。天阴着,云层压得很低,空气里弥漫着潮湿的水汽,吸进肺里凉丝丝的。白霁尘站在牌坊下面,仰起头看着那两个字,忽然觉得乌镇不是一个地方,是一种心情。沉静的,潮湿的,带着微微凉意的,像一个人在雨天里不发一言地坐着,什么都不想,什么都不做,只是坐着。这种心情的名字叫林厌迟。

      他们在预订的民宿安顿好之后,沈屿拉着他们出去逛。乌镇的街道很窄,窄到两个人并排走都觉得挤。青石板路被岁月磨得很光滑,泛着一种暗沉的光泽,像被很多人踩过的旧梦。路两边是木门板、雕花窗、红灯笼、招牌幌子。有卖定胜糕的,有卖姑嫂饼的,有卖蓝印花布的,有卖三白酒的。沈屿买了两盒定胜糕,一盒自己拿着吃,一盒塞给白霁尘,说“你带给那个人”。白霁尘接过那盒定胜糕,低头看着纸盒上印着的“定胜”两个字,忽然觉得这两个字很适合他和林厌迟。定胜——一定胜利。不是考试胜利,不是人生胜利,是赢了那场“我不敢爱你”的仗。林厌迟不敢爱他,他用了快一年的时间,跑了无数趟云城,写了无数封信,说了无数个“晚安”,终于让林厌迟敢了。敢说出“你瘦了”,敢说出“路费我来出”,敢说出“路上小心”。这些话在别人看来也许不算什么,但对白霁尘来说,每一句都是胜利。是一仗一仗打下来的,是一寸一寸攻下来的,是用三百公里的路和无数个失眠的夜晚换来的。

      顾衍之走在最前面,拿着手机看地图,带着他们穿过一条又一条小巷。白霁尘跟在他后面,沈屿走在最后面。三个人走成一个纵队,像一队小小的、在古镇里探险的士兵。巷子很窄,两边的高墙把天空切成了一条细细的、蓝灰色的带子。墙上有爬山虎,绿得很深,叶子密密地贴着墙壁,像一件被风吹皱了的绿绸衣。白霁尘伸手摸了一下那些叶子,凉凉的,滑滑的,像摸到了一条绿色的河流。那条河流从墙头流向墙脚,无声无息地,慢慢地,像一个很慢很慢的人在走很慢很慢的路。

      午饭是在景区里一家小饭馆吃的。木桌子,木椅子,桌上铺着蓝印花布,窗户外就是河道。他们点了几道当地的菜——白水鱼、酱鸭、红烧羊肉、清炒时蔬,还有一盆河虾汤。白霁尘夹了一块白水鱼,肉很嫩,入口即化。他看着窗外河道上来来往往的乌篷船,船娘们撑篙的动作很熟练,竹篙入水无声,船就慢慢地往前走了。白霁尘看着那些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乌镇的河水是往哪个方向流的?向东?向西?还是根本不动?他盯着水面看了很久,发现水确实在动,但动得很慢很慢,慢到你要盯着其中一片落叶才能感觉到它在移动。那片落叶从他眼皮底下飘过,飘过了三座桥,飘过了十几家店铺,飘到了他看不到的地方。白霁尘忽然觉得,林厌迟的心就像这条河。表面上看是静止的,是死的,是一潭没有任何波澜的死水。但你把一片落叶放上去,它会动。它会慢慢地、无声无息地、从你看得到的地方飘到你看不到的地方。那片落叶叫白霁尘。

      下午的时候,天开始下雨了。不是那种轰轰烈烈的倾盆大雨,而是江南特有的、像雾像雨又像风的蒙蒙细雨。雨丝细得几乎看不见,但落在皮肤上是凉凉的、痒痒的,像极细极细的针在轻轻地扎。沈屿从包里掏出一把伞撑开,蓝色的,上面印着卡通图案。顾衍之也撑开了自己那把折叠伞,黑色的,纯色的,没有任何图案。白霁尘没有带伞,他站在一家店铺的屋檐下,看着雨丝在青石板路上织成一张薄薄的、银白色的网。

      沈屿朝他喊:“过来!三个人打一把伞!”白霁尘看了看沈屿那把伞,太小了,两个人打都嫌挤,三个人根本不可能。他摇了摇头,说“你们打吧,我不怕淋雨”。沈屿还想说什么,顾衍之已经走了过来,把那把黑色的伞塞到白霁尘手里,然后转身快步走进了沈屿的伞下。沈屿的伞本来就小,顾衍之一进去,两个人不得不靠得很近,近到肩膀贴着肩膀,近到沈屿的帽子被顾衍之的背包带子挂掉了,近到白霁尘看到沈屿的耳朵红了。

      白霁尘撑着顾衍之的伞,站在屋檐下,看着沈屿和顾衍之挤在一把小蓝伞里走远。他们走得很慢,因为有一个人在刻意放慢脚步,等另一个人的步伐。那个人不是沈屿,是顾衍之。顾衍之的腿更长,步子应该更大,但他走得很小步很小步,小到沈屿不用加快速度就能和他并肩。白霁尘看着那个画面,忽然想到一个词——默契。不是刻意的配合,是不需要语言的身体记忆。你走快了我就放慢,你走慢了我就等你。我不用说话,你也不用。我们的脚步会自己调整。

      雨越下越密了,雨丝在路灯的光里变成了无数条细细的、发光的金线。白霁尘撑着伞,慢慢地走在那条青石板路上。路被雨水打湿了,石板表面反射着路灯的光,亮晶晶的,像铺了一层碎银。他走得很慢,因为他不舍得走快。这条路的每一块石板都被雨淋过了,每一块石板都比他刚来的时候更亮了一些。他想记住这条路的样子,回去之后画下来,寄给林厌迟。画的背面写一行字——这是我走过的路,被雨淋过的,很亮。你也应该看看。

      白霁尘走回民宿的时候,沈屿和顾衍之已经换了一身干衣服,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喝茶。沈屿的头发还是湿的,一缕一缕地贴在额头上,像海草。顾衍之用毛巾擦着眼镜,动作很慢很慢,像对待一件很珍贵的东西。白霁尘把那把黑伞收好,靠在门边,走过去坐下。沈屿给他倒了一杯茶,茶水是淡绿色的,冒着细细的白气。白霁尘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有点烫,有点苦,但苦过之后有一丝丝的甜从喉咙深处泛上来。像生普,像人生,像所有先苦后甜的事情。

      晚饭后雨停了。三个人沿着河岸散步,河面上倒映着两岸的灯火,红灯笼、黄灯泡、白日光灯,在水里扭来扭去,像一群在水中跳舞的彩色水蛇。沈屿走在最前面,拿着手机拍夜景。他拍河的倒影,拍桥的轮廓,拍巷子的深处,拍路边一只趴在门槛上打盹的橘猫。白霁尘走在他后面,看着沈屿拍照的样子——弯着腰,眯着眼,举着手机,像一个在寻找宝藏的探险家。他拍得很认真,每一张都要拍好几遍才满意。白霁尘不知道他在拍什么,但白霁尘知道这些照片最后会给谁看。

      三个人逛累了,在一座石桥上停了下来。桥不大,拱形的,桥面铺着青石板,栏杆是石头雕的,上面刻着莲花图案。白霁尘靠在栏杆上,仰起头看着天空。雨后的天空是深蓝色的,没有星星,没有月亮,只有一层薄薄的云。云层后面有光,不知道是月亮还是远处的灯火,把云层映成了淡淡的橘色,像一封被折叠了很多次的信,折痕处露出里面信纸的颜色。他拿出手机,给林厌迟发了一条消息。

      “乌镇下雨了。很小很小的雨,像雾一样。我把顾衍之的伞撑了,沈屿和顾衍之挤一把伞,他们的肩膀都湿了。我买了一盒定胜糕,沈屿说要带给你的。定胜——我觉得我们会赢。”

      消息发出去之后,他把手机握在手心里。桥下的河水在静静地流着,桥上的灯笼在轻轻晃着,远处的戏台传来咿咿呀呀的唱戏声,听不懂在唱什么,但很好听。白霁尘觉得自己融进了这幅画里,不是游客,是画的一部分。是那座桥,那条河,那盏灯笼,那丝细雨。他没有动,但他在流动。和乌镇的水一起,流向一个叫“明天”的地方。

      手机震了。林厌迟的回复只有一句话,但白霁尘觉得那是他收到过的最长的一句话。不是字数长,是余味长。

      “乌镇我去过。很小的时候,和妈妈一起。”

      白霁尘盯着这行字,心脏像被人用手轻轻地揉了一下。这是林厌迟第一次主动提起宋怀枝。不是白霁尘问他,不是他不得不回答,是他自己说的。在看了白霁尘发的那条关于乌镇的消息之后,他主动说——我去过乌镇,和妈妈一起。很小的时候。他把一个记忆的碎片从很深很深的地方挖了出来,擦干净,放在白霁尘面前。那个碎片不大,只有一句话的大小。但那句话里有宋怀枝的温度,有她很轻很轻的笑声,有她握着林厌迟的小手走过青石板路时掌心的纹路,有她在桥头给林厌迟买定胜糕时从口袋里掏出的那几张皱巴巴的纸币。那些纸币被花掉了,定胜糕被吃掉了,妈妈不在了,乌镇还在。桥还在,河还在,卖定胜糕的店可能也还在。林厌迟没有再回去过,不是不想,是不敢。怕回去之后发现一切都变了,桥不是记忆中的桥,河不是记忆中的河,定胜糕不是记忆中的味道。更怕回去之后发现什么都没变,桥还是那座桥,河还是那条河,定胜糕还是那个味道。但妈妈不在了。

      白霁尘站在石桥上,握着手机,低着头,看着桥下黑黢黢的河水。水面上倒映着两岸的灯火,红的黄的白的,像一盘子被打翻了的颜料,在水里慢慢地散开、溶化、消失。他忽然很想做一件事。他想替林厌迟再回一次乌镇,替他走一遍小时候走过的路,替他买一块定胜糕,替他站在那座桥上,替他看一看那条河。不是因为他想去,是因为林厌迟不敢去。他不敢去的地方,白霁尘去。他不敢看的东西,白霁尘看。他不敢想的人,白霁尘替他想。

      白霁尘把手机收进口袋,转过身看着沈屿和顾衍之。两个人正趴在栏杆上看河里的鱼,沈屿指着一条红色的锦鲤说“这条好大”,顾衍之说“那是鲫鱼”。

      “明天早上,”白霁尘说,“我想一个人出去走走。”

      沈屿转过头看了他一眼,没有问为什么,点了点头说:“去吧。我们睡懒觉。”

      第二天清晨,白霁尘六点多就醒了。天刚亮,光从窗帘的缝隙里漏进来,灰白色的,像一张还没有被墨汁洇开的宣纸。他轻手轻脚地穿好衣服,背上背包,走出了民宿。清晨的乌镇和白天不一样。没有游客,没有喧嚣,没有店铺的叫卖声和导游的喇叭声。只有鸟鸣声,细细的,脆脆的,像谁在用很小很小的锤子敲着很小很小的钟。青石板路被露水打湿了,亮晶晶的,像铺了一层薄薄的霜。白霁尘走在路上,脚步声在空荡荡的巷子里回响着,一下一下的,像心跳,像时钟,像某个人在很远的地方敲着一面很旧的鼓。

      他走到昨天那座石桥上,站在那里,看河水从桥下流过。清晨的水是深绿色的,绿到发黑,像一块被磨得很光滑的墨玉。水面平静得像一面镜子,倒映着两岸的白墙黑瓦和灰蓝色的天空。白霁尘看着那个倒影,忽然觉得他看的不是河,是林厌迟的记忆。很多年前,一个小男孩牵着妈妈的手走过这条青石板路。妈妈穿着一件白色的裙子,头发很长,风吹起来的时候,发丝会拂过小男孩的脸。小男孩抬头看妈妈,妈妈低头对他笑。那个笑容很轻很淡,嘴角只有一个极细微的弧度,但小男孩觉得那是全世界最好看的笑容。他现在知道那个笑容为什么好看了,因为那是妈妈的笑。以后再也不会有了。

      白霁尘从背包里拿出那盒定胜糕,打开盖子,取出一块。糕是粉色的,方方正正的,上面印着“定胜”两个字。他咬了一口,不是很甜,米香很浓,嚼起来软软糯糯的,像吃了一口云。他站在桥上,吃完了那块定胜糕,然后拿出手机,拍了一张桥下的河水的照片。灰蓝色的天空,深绿色的河水,两岸的白墙黑瓦,水面上漂浮着的几片落叶。他没有拍自己,只拍了河。因为河是林厌迟和宋怀枝一起看过的。他把照片发给了林厌迟。

      “这是你小时候看过的河。它还在。”

      林厌迟没有回复。白霁尘知道他不回复不是因为不想回,是因为他不知道该回什么。那条河对他来说不只是一条河,是他和妈妈之间最后的联系。他看到那条河就会想起妈妈牵着他的手走过青石板路,会想起妈妈在桥头给他买定胜糕,会想起妈妈低头对他笑的那个瞬间。那些记忆是甜的,但他不敢尝。因为尝了之后会想妈妈,想了之后会哭,哭了之后没有人给他递纸巾。白霁尘想对他说——我在给你递纸巾。不是现在,是在你想哭的每一个时刻。我把纸巾放在你手边了,你随时可以拿。

      白霁尘站在桥上,站了很久。久到太阳从东边的云层后面钻出来,把河水染成了金色,久到第一批游客走进了景区,久到沈屿发消息问他“你跑哪去了”。他把手机收进口袋,最后看了一眼那条河。河水还在流,和很多年前一样。桥还在,和很多年前一样。定胜糕的味道可能也和很多年前一样。但那个牵着小男孩的手走过这条路的女人不在了。她的脚印被无数后来者的脚印覆盖了,她的笑声被风吹散了,她的白裙子被收在衣柜的某个角落,再也不会有人穿了。但她的儿子还活着。他活到了十七岁,考了全班第一,养了十七支桔梗,在深夜对着手机屏幕无声地笑。他活成了她希望他活成的样子。白霁尘觉得,这就是宋怀枝最大的胜利。她赢了,不是赢了自己活下来,是赢了她的儿子好好地、努力地、拼尽全力地活了下来。定胜,一定胜利。白霁尘把那盒定胜糕的盖子盖好,放回背包里,转身走下石桥。

      回民宿的路上,他在一家蓝印花布店门口停下来。店门口挂着一匹匹染好的布,蓝色的底,白色的花纹,图案有花鸟鱼虫,也有简单的几何图形。白霁尘走进去选了一条蓝印花布的手帕,不大,刚好能放进口袋。布的边缘缝了一圈白边,很细,很匀,像谁用最小的针脚走了一圈。白霁尘把手帕举到鼻子前面闻了一下,有染料的味道,有棉布的味道,有一点点阳光晒过之后留下的暖意。他付了钱,把手帕折好放进口袋里。这条手帕不是给林厌迟的,是给他自己的。他要用这条手帕擦汗、擦眼泪、擦任何需要擦的东西,用的时候就会想起乌镇——那个烟雨蒙蒙的、离林厌迟很近很近的地方。那个地方的水很慢,桥很老,定胜糕很甜,雨丝很细。那个地方的一切都很柔软,柔软到适合安放一切不敢说出口的想念。

      白霁尘回到民宿的时候,沈屿和顾衍之已经起床了,坐在客厅的餐桌前吃早餐。沈屿看到白霁尘手里的蓝印花布手帕,拿过去看了看,说“挺好看的”,然后还给他。顾衍之推了推眼镜,说:“收拾一下,九点退房。”

      白霁尘上楼收拾好行李,把那条蓝印花布手帕放进了背包最里面的夹层,和那副深灰色手套、那些信、那张照片、那张写着“芋圆波波,去冰,三分糖,加脆波波”的便利贴、那朵从天花板裂缝里长出来的黑色小花放在一起。那个夹层已经很满很满了,但他依然不想取出来任何一样东西。这些都是他的宝藏,都是他在去往另一个人路上的证据。每一件都沾着他的体温和眼泪,每一件都有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都通向同一个人。

      退房后,他们走出民宿,沿着青石板路往出口走。天又阴了,云层很低,低到像要压在白墙黑瓦上。空气里弥漫着潮湿的水汽,吸进肺里凉丝丝的,和昨天一模一样。白霁尘走在最后面,一边走一边回头看。看那些白墙黑瓦,看那些雕花窗户,看那些挂在屋檐下的红灯笼。他想记住这些,记住乌镇的样子——水是慢的,桥是老的,定胜糕是甜的,雨是细的。这个地方离林厌迟很近,近到一个多小时的大巴就能到。以后他会和林厌迟一起来,两个人,不是三个人,不是他一个人。是两个人。他们走在这条青石板路上,他的左手边是沈屿,不,不是沈屿。是林厌迟。林厌迟走在他右边,两个人之间隔着一个拳头的距离,不远不近,刚好能让彼此的体温不传到对方身上,也刚好能让对方在自己摔倒的时候伸手扶住。那个距离不叫朋友了,叫喜欢。再近一点,叫爱。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0章 烟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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