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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种子 , ...

  •   第十七章种子

      白霁尘在云城待了三天。

      这三天里,他做了很多以前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比如去菜市场买菜。他以前连超市的生鲜区都不怎么去,家里有父母做饭,学校有食堂,他完全不需要和“买菜”这件事产生任何关系。但这三天里,他每天早上都会去阳光花园门口的那家菜市场,站在那些大声吆喝的摊贩中间,像一个真正的成年人一样,挑挑拣拣,讨价还价。

      他买了鸡蛋、西红柿、青菜、豆腐、一小块瘦肉、一把葱。他把这些东西拎回林厌迟家,走进厨房,系上围裙,开始做饭。他其实不会做饭。他在家连煮泡面都懒得煮,饿了就叫外卖,或者等妈妈下班回来做。但他在来云城之前,偷偷问了他妈妈几个最简单的菜怎么做。他妈妈说“西红柿炒鸡蛋”“青菜豆腐汤”“肉末蒸蛋”,他拿手机备忘录记了下来,记了整整一页。

      第一天的西红柿炒鸡蛋,盐放多了,咸得林厌迟喝了两杯水。第二天的青菜豆腐汤,水放少了,煮成了一锅糊。第三天的肉末蒸蛋,蒸的时间太长了,蛋老了,表面全是气孔,像一块黄色的海绵。但林厌迟每一顿都吃完了。不是因为他饿了,而是因为白霁尘坐在他对面,眼睛亮晶晶地看着他,问他“好吃吗”。他点头的时候,白霁尘的眼睛就更亮了,亮到像两颗被点亮的星星。

      林厌迟觉得,那不是星星,那是火。是白霁尘心里那团永远不会熄灭的火。那团火烧在他的眼睛里,烧在他说话的语气里,烧在他每一次握紧林厌迟的手时的力度里。那团火太暖了,暖到林厌迟觉得自己这具冰封了十七年的身体,正在一点一点地融化。

      融化不是一瞬间的事情。一个人被冻了十七年,不可能在三天的温暖里就彻底活过来。林厌迟还是不怎么说话,还是会下意识地缩回被触碰的手,还是会在听到门外有响动的时候整个人僵住。但他开始在白霁尘做饭的时候站在厨房门口看着,开始在白霁尘叫他名字的时候更快地抬起头来,开始在被窝里回白霁尘消息的时候多打一个“晚安”而不是只有一个“安”字。这些变化太小了,小到如果不是每天都在看的人根本不会发现。但白霁尘每天都在看。他看得很仔细,把每一个细微的变化都记在心里,像收藏家收藏珍宝一样,一样一样地收好,放在最安全的地方。

      第三天下午,白霁尘要走了。火车票是提前买好的,晚上七点发车,到他的城市要一个半小时。他没有告诉林厌迟具体几点走,因为他怕林厌迟从知道的那一刻起就开始难过。他是在下午四点多的时候,趁林厌迟去卫生间的间隙,把书包收拾好的。书包里多了一样东西——那些信。那些林厌迟写给白霁尘、一封都没有寄出去的信。白霁尘把它们从抽屉里拿出来的时候,手在发抖。不是害怕,是心疼。每一封信都是一个夜晚,每一个字都是一滴眼泪,每一句“白霁尘,我想你”都是一颗被压在石头下面的种子。那些种子在黑暗的、潮湿的、没有阳光的地下,拼命地想要发芽,但石头太重了,它们冲不破。

      白霁尘把那些信放进书包最里面的夹层,和那副深灰色手套、那张便利贴、那张照片放在一起。那个夹层已经很满了,但他觉得还不够满。他想把林厌迟十七年来所有的孤独、委屈、眼泪、恐惧、不眠的夜晚、无声的呐喊,全部塞进去,然后带走,扔到某个再也回不来的地方,让林厌迟从此以后只装得下快乐、温暖、安心、笑容和每一个好梦。

      林厌迟从卫生间出来的时候,看到了白霁尘背上的书包。他站在走廊里,脚步顿了一下,目光落在那个书包上,看了两秒钟,然后把目光移开了。他没有问“你要走了吗”,因为他知道答案。他也没有说“别走了”,因为他知道自己没有资格。他只是走到沙发边坐下来,拿起那本翻了很多天都没有翻完的书,翻开,合上,再翻开,再合上。

      白霁尘走过去,在他旁边坐下。沙发还是那么旧,坐垫还是朝中间滑,两个人的肩膀还是靠在一起。这一次是林厌迟先靠过来的,不是刻意的,是沙发的惯性,是重力的牵引,是两个人的重量把坐垫压出了一个坑,他们自然而然地滑向了彼此。

      白霁尘侧过头,看着林厌迟的侧脸。阳光从窗户照进来,落在他低垂的睫毛上,将他的轮廓镀上了一层淡淡的金色。他已经比三天前有了一点血色,嘴唇不再是那种吓人的苍白,而是淡淡的粉色,像被冻了很久的花瓣终于等到了春天。

      “林厌迟,”白霁尘说,“我要走了。”

      林厌迟没有抬头。他的手指捏着书页的边角,捏了很久,久到纸都皱了。

      “嗯。”他说。声音很轻,轻到像怕惊碎了什么。

      白霁尘看着他,看着他那只捏着书页的手,看着那根贴过无数创可贴的食指,看着那条已经长好了的、还留着淡淡痕迹的疤。他伸出手,握住了那只手,把手指一根一根地插进林厌迟的指缝里,十指相扣。林厌迟的手在他掌心里微微颤抖着,像一只被捉住的蝴蝶,不是害怕,是紧张,是心跳加速,是他这辈子第一次被人这样握住手时不知道该把手放在哪里的慌张。

      “我下周还来。”白霁尘说。

      林厌迟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说了一句让白霁尘差点哭出来的话。

      “不用每周都来,”林厌迟的声音很轻很轻,轻到像在自言自语,“路费太贵了。”

      白霁尘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他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下来。他一边笑一边流泪,看起来像一个傻子,但林厌迟没有觉得他傻。因为林厌迟知道,白霁尘不是在笑“路费太贵了”这句话,而是在笑他终于开始考虑“以后”了。以后的路费,以后的见面,以后的日子——林厌迟开始想了,开始想了。这是三天前那个说“不知道”“我不配”“你不该来的”的林厌迟不可能说出来的话。他在想以后了。他在想“以后还能见面吗”“以后还能这样握着手吗”“以后还能像现在这样靠在一起吗”。

      白霁尘用力地握了握林厌迟的手,说:“我不怕贵。我怕的是你不让我来。”

      林厌迟低下头,看着两个人交握的手,看了很久。然后他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收紧了手指,反握住了白霁尘的手。他的力气很小,小到白霁尘几乎感觉不到,但那已经是他能给出的全部了。他用了十七年攒下来的全部力气,握住了白霁尘的手。

      白霁尘走的那天晚上,林厌迟站在阳台上,看着小区门口的路灯。白霁尘的背影消失在路灯的光晕里,变成一个越来越小的点,最后被夜色吞没了。他站在那里,手指慢慢地攥紧了栏杆,攥得指节泛白,骨节突出。夜风很凉,吹在他脸上,吹在他头发上,吹在他单薄的卫衣上。他没有缩回去,也没有转身回屋。他一直站在那里,站到路灯从亮变暗,站到远处的狗不再叫了,站到楼下那户人家的灯灭了。

      然后他听到手机震了一下。

      他拿出手机,屏幕上是一条新消息,发信人是白霁尘:“我到火车站了。你在干嘛?”

      林厌迟看着这条消息,忽然觉得鼻子很酸。以前他一个人站在这个阳台上,看的是月亮,听的是风声,想的是“今天又过去了,真好”。现在他站在同一个阳台上,看的是路灯,听的是手机震动的声音,想的是“他在火车上,他还有一个半小时才能到家,他会不会饿,他会不会冷,他会不会累”。

      林厌迟打了几个字,删掉,又打了几个字,又删掉。反反复复了十几遍,最后他只发了两个字:“看月亮。”

      消息发出去之后,他抬起头看着天空。今天的月亮不圆,弯弯的,细细的,像一瓣被剥开的橘子,挂在墨蓝色的天幕上,散发着清冷的、银白色的光。和那天在天台上看到的月亮一模一样。那天的月亮也是这样,弯弯的,细细的,像一瓣橘子。那天白霁尘站在他面前,月光照在他脸上,他对他说了四个字。那四个字林厌迟这辈子都不会忘记,不是因为他说得很好听,而是因为他在说那四个字的时候,声音在发抖,眼睛红红的,嘴唇在颤抖,整个人都在颤抖,但他没有退缩,没有后悔,没有收回。

      白霁尘的回复很快:“我也在看。同一个。”

      林厌迟盯着那五个字,眼泪在眼眶里打转。他没有让它们掉下来,忍住了,忍得眼眶发红,忍得睫毛颤抖。他仰起头,让夜风吹干那些将落未落的眼泪,然后低下头,又发了一条消息。这是他这辈子发过的最长的一条消息,长到他打了整整五分钟,删了又打,打了又删,每一个字都反复斟酌了好几遍。

      “白霁尘,我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我不知道我爸爸还会不会来找我,不知道我还能不能在云城待下去,不知道我能不能考上大学,不知道我能不能变成一个正常人。我什么都不知道。但我知道一件事——这三天是我这辈子最开心的三天。不是因为有人给我做饭,不是因为有人陪我说话,不是因为有人握着我的手说‘我会来的’。是因为那个人是你。白霁尘,是你。”

      消息发出去之后,林厌迟把手机攥在手心里,攥得很紧很紧。他怕白霁尘不回复,怕白霁尘觉得他太矫情,怕白霁尘后悔说了那四个字。他等了很久,久到手机屏幕暗了又亮,亮了又暗,久到他以为信号断了,久到他开始后悔发那条消息了。

      手机震了。

      林厌迟低头看屏幕,白霁尘只回复了一句话。

      “林厌迟,你听好了。你不是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你是不敢想以后会怎么样。但从今天开始,你不需要想了。因为以后我来想。你只需要活着,好好地、平安地、快乐地活着。其他的,都交给我。”

      林厌迟看着这行字,眼泪终于落了下来。不是无声的流泪,不是隐忍的哽咽,而是真正的、控制不住的、像决堤的洪水一样涌出来的哭。他蹲在阳台上,把脸埋在膝盖里,哭得浑身发抖。夜风吹着他的头发,吹着他的衣角,吹着他脸上滚烫的眼泪。他没有擦,因为擦了还会流,流了还要擦,太累了。他只想哭,把所有压抑了十七年的、从来没有对人说过的、连他自己都不敢承认的那些东西,全部哭出来。

      他哭了很久。久到月亮从东边走到了西边,久到夜风从凉变成了冷,久到他的眼泪干了又流,流了又干,久到他的嗓子哑了,眼睛肿了,整个人像被掏空了一样。然后他站起来,擦干脸,走进屋里,关上了阳台的门。

      他没有再哭。

      因为他知道,从今以后,他不需要再哭了。

      白霁尘回到自己城市的时候,已经是晚上十点多了。他走出火车站,站在广场上,仰起头看着夜空。云城的月亮和云城的一样,弯弯的,细细的,像一瓣橘子。他想,同一个。同一个月亮,照着他,照着林厌迟,照着他们之间三百公里的距离。但三百公里的距离,在“同一个”这三个字面前,忽然变得不那么重要了。

      他拿出手机,想给林厌迟发消息说“我到了”,看到林厌迟发来的那条长消息,愣住了。他从来没见过林厌迟发这么长的消息。以前林厌迟的消息永远只有一个字——嗯,好,没,安。最长的一次是“别来了”,三个字。现在他看到了几百个字,每一字都是林厌迟用尽全力从喉咙里挤出来的。那些字像一颗一颗的种子,在黑暗的、潮湿的、没有阳光的地下,终于冲破了石头,发出了芽。芽很小,很嫩,很脆弱,风一吹就会断。但它发了。它终于发了。

      白霁尘站在广场上,手机屏幕的光照在他脸上,将他眼睛里那层薄薄的水雾照得透明。他没有回复,因为他不知道该怎么回复。他想说的话太多了,多到手机屏幕装不下,多到他这辈子都说不完。他想了很久,最后只发了两个字:“到了。”

      然后他又发了一条:“晚安。”

      三秒钟后,林厌迟回复了。不是“安”,不是“嗯”,是两个字。

      “晚安。”

      白霁尘看着那两个字,笑了。他笑着笑着,眼泪就流了下来。他站在广场中央,一手举着手机,一手擦着眼泪,像一个被全世界抛弃又忽然被全世界拥抱的人。路过的行人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但他不在乎。他只知道,林厌迟说了“晚安”。不是“安”,是“晚安”。多了一个字。这一个字,是林厌迟花了整整三天才攒够勇气加上去的。

      这一个字,白霁尘等了很久。

      回家的出租车上,白霁尘靠着车窗,看着窗外飞驰而过的夜景。路灯一盏一盏地从他眼前掠过,像一串串珍珠,被黑夜的线串在一起,延伸到看不到尽头的远方。他想,这条路他走过无数遍,但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觉得它好看。不是因为路灯变亮了,不是因为街道变干净了,而是因为他知道,在三百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有一个人也在看同一片夜空,也在想他。

      白霁尘回到家的时候,父母已经睡了。客厅里黑漆漆的,只有冰箱的灯亮着,发出微弱的光。他没有开灯,摸黑走进自己的房间,把书包扔在地上,倒在床上,盯着天花板。天花板上那道裂缝还在那里,从灯座的位置一直延伸到墙角,弯弯曲曲的。他盯着那条裂缝,忽然觉得它不像一条干涸的河流了。它像一条路,一条弯弯曲曲的、不知道通向哪里的、但总会有尽头的路。路的尽头,站着一个人。那个人很瘦,很白,不爱说话,笑起来的时候嘴角只有一个极淡极淡的弧度。那个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看的人。

      白霁尘翻了个身,把脸埋进枕头里,笑了。他想,他要把这句话写在信里,寄给林厌迟——不是发消息,是写信,用笔,用纸,用他那一手飞扬跋扈的字。林厌迟写了那么多信给他,一封都没有寄出去。他要写一封寄出去的,让林厌迟知道,收到信是什么感觉。让林厌迟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愿意把想说的话一个字一个字地写下来,装进信封,贴上邮票,投进邮筒,等好几天,就为了让他看到。

      他想着这些,慢慢地、慢慢地沉入了梦乡。那个晚上他又做了一个梦。梦里没有花田,没有阳光,只有一条路。路很长很直,两边种满了梧桐树,光秃秃的,没有叶子,枝丫交错着伸向灰蒙蒙的天空。路的尽头站着一个人,穿着深蓝色的校服,很瘦,很白。白霁尘朝他走过去。他走得很慢,不是因为路远,而是因为他想多看一会儿那个人。那个人站在路的尽头,站在灰蒙蒙的天空下,站在光秃秃的梧桐树之间,像一幅褪了色的画,安静得不像真实的。

      白霁尘走到他面前,伸出手,握住了他的手。那只手很凉,但比上一次暖了一些。他把那只手贴在自己的胸口上,让那个人感觉到他的心跳。

      那个人抬起头来看着他,眼眶红红的,嘴角有一个极淡极淡的弧度。那不是笑,但比笑更珍贵。

      白霁尘看着那个弧度,说了一句话。声音很轻很轻,轻到像风从树枝间穿过时发出的呜呜声。

      “我来接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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