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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第 51 章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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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乐以为,经过蜗牛事件之后,他和光之间不会再吵架了。毕竟他们已经拉过钩了,“拉钩上吊,一百年不许变”,狗的记性虽然不算特别好,但“一百年不许变”这种事,他还是记得住的。
但他错了。
这次吵架的原因,比蜗牛事件更离谱——因为一个名字。
事情是这样的。小光最近迷上了给东西起名字。他的布偶本来没有名字,就叫“布偶”,但现在他给它起了个名字叫“棉花糖”,因为“它摸起来像棉花糖,白白的,软软的,甜甜的”。他的手表本来也没有名字,但现在他给它起了个名字叫“小蓝”,因为“表带是蓝色的,像天空”。他的书包本来也没有名字,但现在他给它起了个名字叫“鲸鲸”,因为“上面印着小鲸鱼”。
乐乐觉得这些名字起得都挺好的。棉花糖、小蓝、鲸鲸,听着就很可爱,很温柔,很小光。他趴在地毯上,看着小光给各种东西贴标签——用彩笔在纸条上写上名字,再用胶水贴在东西上。布偶上贴着“棉花糖”,手表上贴着“小蓝”,书包上贴着“鲸鲸”,水杯上贴着“杯杯”,枕头上贴着“枕枕”,被子贴着“被被”。乐乐心想,小光起名字的风格很统一,就是“什么什么”模式。棉花糖是“糖糖”,小蓝是“蓝蓝”,鲸鲸是“鲸鲸”,杯杯是“杯杯”,枕枕是“枕枕”,被被是“被被”。如果让他给自己的狗窝起名字,大概会叫“窝窝”。如果给磨牙棒起名字,大概会叫“棒棒”。乐乐想到这里,忍不住笑了——不对,忍不住咧了咧嘴。
然后小光走到乐乐面前,蹲下来,手里拿着一张空白的纸条和一支彩笔,表情认真得像在做一项很重要的决定。“乐乐,我要给你起一个名字。”
乐乐歪着脑袋看着他。他有名字啊,他叫乐乐,这个名字是原来的主人起的,用了好多年了,他习惯了,也觉得挺好听的。乐乐,乐,快乐的意思。虽然他是一条狗,不太懂人类的语言,但他知道“乐”是个好字,笔画少,写起来简单,看起来也顺眼。他在原来的世界里,每次主人喊“乐乐”,他都知道是在叫他,不管他在拆家还是在偷吃还是在睡觉,他都会立刻跑过去,因为“乐乐”这两个字代表的是“有人需要我”。这种感觉,比任何名字本身都重要。
小光在纸条上写了几个字,写完之后,举到乐乐面前。乐乐低头一看,纸条上写着——“狗狗”。
乐乐愣住了。狗狗?他以为小光会给他起一个像“棉花糖”“小蓝”“鲸鲸”那样可爱的、温柔的、有创意的名字。比如“白白”,因为他毛是白的。比如“耳朵大”,因为他耳朵大。比如“探长”,因为他确实是探长。但“狗狗”?这算什么名字?他本来就是狗,叫“狗狗”就像人类叫“人人”一样,不是不对,而是太对了,对到等于没起。而且这个名字没有任何辨识度,大街上随便一条狗都可以叫“狗狗”,他乐乐做了那么多事——偷U盘、挂车底、破案、当探长、当哥哥——到头来就换来一个“狗狗”?乐乐觉得自己的狗格受到了莫大的侮辱。
乐乐看着纸条上的“狗狗”两个字,尾巴不摇了。他用爪子把纸条推了回去,摇了摇头。小光皱着眉头,把纸条又举了过来。“你不喜欢吗?”乐乐又推了回去,又摇了摇头。小光的眉头皱得更紧了,嘴巴瘪了起来,眼睛里有了一种乐乐不太想看到的光——那种“我觉得很好但你觉得不好”的委屈的光。
“为什么不喜欢?狗狗很好听啊。你是狗,叫狗狗,很合适啊。”小光的声音有点大,大到沈念从厨房探出头来看了一眼。大福也被吵醒了,从地上抬起头,茫然地看着他们。泰山倒是没动,它已经习惯了小光和乐乐的日常——这两个家伙三天两头就要闹一次,不闹才不正常。
乐乐心想,合适是合适,但他已经有一个名字了。他叫乐乐,这个名字跟了他很多年,陪他穿越了从原来的世界到这本霸总文,陪他从一条只会拆家的比格犬变成了一条会破案、会当哥哥、会当导演、会当城市形象大使的比格犬。“乐乐”这两个字,对他来说不是名字,是历史,是记忆,是他自己。他不能因为小光觉得“狗狗”好听,就把“乐乐”扔掉。这不是名字的问题,这是身份的问题。就像你不能因为觉得“小明”好听,就硬要把一个叫“李白”的人改成“小明”,人家李白写了一辈子的诗,你说改就改?
乐乐站起来,走到书房,从书桌上叼来了一张纸和一支笔。他把纸铺在地毯上,用爪子蘸着墨水,歪歪扭扭地写下了两个字——“乐乐”。他写得很慢,很用力,每一笔都像是在刻石头。他的爪子不擅长握笔,墨水沾得到处都是,纸上除了“乐乐”两个字之外,还有好几个黑色的爪印,看起来像某种现代艺术。但他不在乎,他只要小光能认出那两个字就行。
写完之后,他用爪子指了指“乐乐”,又指了指自己,然后指了指纸条上的“狗狗”,摇了摇头。那意思是:我叫乐乐,不叫狗狗。这个名字对我很重要,请你不要改。乐乐不知道小光能不能看懂这一连串的动作和表情,但他觉得小光应该能看懂。小光是他弟弟,弟弟应该能懂哥哥的心意,不需要翻译。
小光看着纸上那个歪歪扭扭的“乐乐”,看了很久。他的眼睛里有泪光,但没有掉下来。他的嘴唇在发抖,下巴在微微颤抖,但他没有哭。他把那张写着“狗狗”的纸条揉成了一团,扔进了垃圾桶,然后拿起那张写着“乐乐”的纸,看了一遍又一遍。
“乐乐,这是你写的字吗?”
乐乐摇了摇尾巴。是的,是他写的,虽然写得丑,但每一个笔画都是他用爪子一下一下划出来的。那些歪歪扭扭的线条里,有他的努力,有他的坚持,有他对“乐乐”这个名字的在乎。
小光看着那两个字,看了很久。他大概在想,一条狗会写字,这件事本身就很离谱。但他没有问为什么,因为他已经习惯了乐乐的各种离谱。从乐乐叼着U盘回来那天起,他就知道这条狗不普通。普通狗不会开门,不会偷U盘,不会挂在车底下,不会在法庭上摇尾巴当证词。乐乐做的每一件事都很离谱,写字只是其中一件,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小光把那张纸小心地折好,放进了自己的口袋里,然后站起来,走到乐乐面前,蹲下来,双手捧着他的脸,在他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乐乐,你还是叫乐乐。我不给你改名字了。”
乐乐伸出舌头,在小光的鼻子上舔了一下。小光皱了皱鼻子,笑了。那笑容不大,但很真,像春天的第一缕风,吹在脸上,凉凉的,但你知道接下来会越来越暖。乐乐看着那个笑容,尾巴终于又开始摇了。他心想,这才对嘛,他叫乐乐,不叫狗狗,这个问题从今天起就算翻篇了。
但他想错了。
小光确实不再提“狗狗”这个名字了,但他开始用另一种方式表达他的“命名热情”。他开始给乐乐起各种外号。第一天叫“小白”,因为乐乐毛是白的。乐乐忍了,小白就小白吧,总比狗狗强。第二天叫“耳朵大”,因为乐乐耳朵确实大。乐乐也忍了,耳朵大就耳朵大吧,这是事实,没什么好反驳的。第三天叫“摇摇”,因为乐乐尾巴总是摇。乐乐觉得这个外号还挺可爱的,摇摇,听起来像是一个很快乐的名字。第四天叫“探长”,因为乐乐是探长。乐乐觉得这个外号最正常,毕竟他是正儿八经的乐乐探长事务所的创始人兼首席探长,叫探长没毛病。
第五天,小光叫了一个让乐乐彻底无语的外号——“漏渣”。因为乐乐吃东西的时候会漏渣,每次吃完饭地上都是一片碎屑,沈念要拿扫把扫半天。乐乐听到这个外号的时候,嘴巴微微张开,露出了一个类似于“啊?”的表情。漏渣?这是什么鬼外号?虽然他确实会漏渣,但这不代表他愿意被叫“漏渣”。就像一个人可能会放屁,但你不会给他起外号叫“屁王”吧?乐乐觉得小光起外号的能力已经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从“狗狗”这种太普通的名字,变成了“漏渣”这种太离谱的名字。
乐乐决定反击。
他也开始给小光起外号。他不能说话,但他可以用行动表达。小光吃饭的时候,乐乐蹲在旁边,用爪子拍了拍小光的脚,然后指了指小光嘴角的饭粒,意思是“你漏饭了,你才是漏渣”。小光愣了一下,然后笑了。“乐乐,你在学我?”乐乐摇了摇尾巴,意思是“没错,你叫我漏渣,我就叫你漏饭”。
小光笑得更厉害了,笑到从椅子上滑了下去,坐在地上,抱着肚子,笑得喘不过气。沈念从厨房探出头来,看到小光坐在地上笑,乐乐蹲在旁边一脸得意,摇了摇头,笑了。“你们俩,又在闹什么?”
小光从地上爬起来,蹲在乐乐面前,双手捧着他的脸,说了一句让乐乐完全没想到的话。“乐乐,你是我见过的最会起外号的狗。”乐乐心想,他哪里会起外号了?他只会用事实反击。小光漏饭,他就叫小光漏饭。这不叫起外号,这叫实事求是。
大福趴在旁边,看着小光和乐乐闹来闹去,尾巴轻轻地摇着。它的表情很平静,但乐乐能看出来它在笑——狗不会笑,但大福的眼睛在笑,眯成了一条缝,像在说“你们俩真有意思”。泰山蹲在行军床上,闭着眼睛,但它的耳朵在转,它在听。听小光的笑声,听乐乐爪子在木地板上拍出的啪嗒声,听这个家里最平常、最温暖、最让人安心的声音。
晚上,小光睡着了。乐乐趴在他旁边,把下巴搁在枕头上,看着小光的睡脸。月光从窗户照进来,照在小光的脸上,把他的睫毛照得根根分明。小光的嘴角弯着,不知道在做什么好梦,也许梦到了给什么东西起名字,也许梦到了叫乐乐“漏渣”,也许梦到了乐乐叫他“漏饭”。乐乐伸出舌头,在小光的手指上轻轻地舔了一下。小光的手指动了动,但没有醒,嘴角弯得更厉害了。
乐乐把下巴搁回枕头上,尾巴在被子下面轻轻地摇着。他在想,今天这场“吵架”,其实不算吵架。小光没有真的生气,他也没有真的生气。他们只是在争一个名字,争一个称呼,争一种“我在你心里是什么位置”的确认。小光想给乐乐起名字,不是因为觉得“乐乐”不好听,而是因为他想参与乐乐的生命,想在他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就像他在布偶上贴“棉花糖”,在手表上贴“小蓝”,在书包上贴“鲸鲸”。他贴的不是名字,是他的爱。他想让乐乐知道,乐乐是他的,是他的哥哥,是他的家人,是他的“棉花糖”“小蓝”“鲸鲸”。
乐乐懂了。不是用大脑懂的,是用心懂的。小光叫他“狗狗”,不是因为他觉得乐乐只是一条普通的狗,而是因为他觉得“狗”这个称呼本身就很珍贵。在小光心里,“狗”不是骂人的话,不是贬义词,不是“低等动物”的代名词。“狗”是乐乐,是那个会开门、会偷U盘、会挂在车底下、会在他哭的时候舔他脸的生物。“狗”是一个尊称,是一个爱称,是一个小光能想到的最好的名字。
但乐乐还是喜欢“乐乐”。不是因为“乐乐”比“狗狗”好听,而是因为“乐乐”是他的来处。在他还不认识小光的时候,在他还不认识沈念的时候,在他还没有成为探长、哥哥、导演、城市形象大使的时候,他就叫乐乐了。这个名字见证了他从一条普通比格犬变成现在这条不普通的比格犬的全过程。它是最老的,最久的,最真的。他不能扔掉它,就像不能扔掉自己的尾巴一样。
乐乐把脑袋换了一个方向,耳朵垂了下来,慢慢地、慢慢地闭上了眼睛。他梦到了小光。小光长大了,长高了,站在桂花树下,手里拿着一张纸,纸上写着“乐乐”两个字,歪歪扭扭的,跟他写的一模一样。小光把那张纸举到乐乐面前,说:“乐乐,你看,我学会了写你的名字。”乐乐看着那两个字,尾巴摇得像个小风扇。他在梦里想,小光终于会写他的名字了。不是“狗狗”,不是“小白”,不是“耳朵大”,不是“摇摇”,不是“探长”,不是“漏渣”。是“乐乐”。是他真正的、唯一的、不会改变的名字。
乐乐在梦里摇了摇尾巴。
谢谢你不叫我狗狗了。虽然你叫我漏渣的时候我还是很想咬你。但算了,谁让你是我弟弟呢。